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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菲利普 ...

  •   英德里打死了三任丈夫。

      第一任丈夫埃里克·勒德爵士拥有狮子那样结构的面部,那种猛兽般的英俊也透出他的部分性格。这个人爽朗爱笑,爱坐在烧旺的壁炉前畅饮美酒,爱吃带血的鹅肝,富有情趣,善于享乐,生活中所有能够享受的他都会极力去享受,他也酷爱打猎,总是拖拽着血淋淋的猎物脖颈归来,精美的波斯毛料地毯被血深浸,瓷砖地板的缝隙被血浇灌,英德丽克制的告诉他别再带着血腥进家,那是粗鲁的,他却认真地大谈血腥才能体现强权的美,打猎不是为了进食或者有趣,而是纯粹隶属于强权的美。英德丽说:“那么你不打算改?你准备总是弄得家里血淋淋的?”他自以为幽默地笑了,英德丽突然说:“我的家里可不能是屠宰场。”她亮出了獠牙,用超人的力量抓住了他,獠牙深深嵌进埃里克脆弱的脖颈,她的咬合力比肉食类猛兽还要强,一阵暴力的咬啮使他头身分离了,她说:“我让你见识真正的强权。”他的头咚一声断丝断下,没有回应了,她吸干了他的血,唇边带着血将他从高空丢进了泰晤士河。

      第二任丈夫诺兰·克里斯爵士像头布里丹笔下的驴子,他是一个秉性柔弱、优柔寡断的美男子,但他犯下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他和英德丽结婚后有了婚外情,对象是屠夫的女儿,他的婚外情是罪,那么对象是屠夫的女儿更是罪中之罪。只有英德丽发现了这桩隐情,她没有声张,只是悄悄戴上面纱,披上长袍尾随丈夫,看丈夫和屠夫的女儿在血淋淋的猪肉,白花花的牲体前接吻。那天晚上诺兰·克里斯爵士回到家,被自己的妻子咬断了脖子,英德丽却没有吸他的血,只是将他像切猪肉那样撕开,血淋淋地装在袋子里,第二天清晨戴上面纱前往屠夫的店,英德丽对屠夫的女儿说:“告诉你的爸爸,这是新鲜的货源。”那个屠夫的女儿多么可爱,就像一道上好的法国牡蛎,又鲜又嫩,娇小可爱。

      第三任丈夫安德·奥斯本是主导欲强的人,力求权威着整个生活。结婚不久,他就想要指导家居,搬进一些当下流行的家具,而英德丽认为那浮华的风格是暴发户式的,是无谓的追赶潮流,她有自己的品位而拒绝任何异物破坏它们,她坚持伊斯特里克家具那种适度而高雅的感觉。他喜欢光临音乐厅、剧院、舞厅和餐馆……甚至西区。他是泰晤士河畔的克雷蒙花园,北伍尔维奇花园、海布里谷仓花园和罗舍福尔花园的老光顾,这么一个喜欢与□□寻欢作乐的人,却在1884年阿尔弗雷德·戴尔报道的比利时卖/淫少女事件,和1885年威廉·斯特德的“现代巴比伦的进贡少女”中都表现得激愤慷慨,在沙龙中大骂世风日下。英德丽没有咬断他的脖子,而是在尾随他时重重殴打了他,她把他的牙齿打落了,他的血把她的雪白的丝绒网帽面纱溅脏了,她把他在西区窑子里活生生打死了,然后把他撂在地上,扬长而去。大家说,安德·奥斯本被凶徒袭击遇害了。

      英德丽习惯了行使暴力。人们遇到问题会寻找巧妙的方法解决它们,她却只习惯于暴力,习惯于自己超凡的力量,恐怖的咬合力,卓绝的速度,高于人类的飞翔能力。

      她现在正在思考,到底要不要杀掉第四任丈夫。

      午后静柔的气氛拢在森林里,青绿枝叶攀在她的头上,约翰逊男爵喋喋不休地说:“这么说,你这么久没有举办沙龙,是因为特里顿突然砸坏了一切吗?这真是太不可置信了,他的精神状况真是堪忧……我说了他是一个没有礼仪的人,粗鲁的人,他没有爵位,没有教养,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奔波商人,与你是不相配的……如果你当初选择我……甚至你现在都可以——”

      英德丽只是朝着对面看:“对面的是什么人?”对面树林里远远有一个雪白制服的少年,身边跟着一个侍从,那个金发少年神色特别不悦,眉头深深地皱着,那是英德丽对一切不协调不满意时容易露出的表情,他斥责着什么,年轻却显得特别严厉。

      约翰逊爵士说:“恐怕是菲利普王储,我们不要过去,他的性情是难以捉摸的,他小小年纪性情就非常严厉,他的洁癖,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对秩序的要求让所有人都束手无策,下臣哪怕是衣领有一丝翘起,都会被他大骂,他的这种倾向愈演愈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英德丽了然地点了一下头。

      那少年边走边骂,斥责的声音越来越大:“……结婚,我绝不结婚!女人都是些什么东西,我绝不和她们一处,女人不分大小,都虚伪、虚荣、无知,爱嫉妒,表面和和气气,背后说人坏话,心狠,不讲理,爱撒谎,只会欺骗,哪怕她们细声,细气,有一双假装清澈的眼睛,假装爱好诗歌,爱好音乐,用细纱打扮身体,用酒窝迷惑人……撕开她们的皮,那里面住着一条蛇,一头鳄鱼,一只蛇蝎!女人根本不会爱别人,她们假装柔情,耍弄诡计,流鼻涕,掉两滴眼泪,装作感情充沛,实际上她们谁都不会爱,只想让你跳进她们的捕鼠夹,被牢牢关住,女人从不诚恳、忠心,你见过那样的女人吗?就算她忠诚,也只是为了等别人一句夸赞,那美丽忠贞的人儿简直是第二个帕梅拉,沉浸在自我欣赏里……结婚,我绝不会接受安排而结婚,我看不起她们!你必须告诉陛下,告诉我母亲,我绝不会妥协!”

      约翰逊爵士低声说:“王储就是那样的一个人……大家都很头疼。”英德丽只是用眼睛注视着那个少年,他脸上孩子气与严厉并存,她知道那个孩子,没有人不知道那个男孩。英德丽九岁生日那天,菲利普出生了,举国为王储的诞生而欢庆,女王作为高龄产妇艰难地产下了国家的继承人。她记得那一天,她在费曼家的玫瑰园里观看织锦一样的月季花丛,园丁为她裁剪数朵玫瑰,用铁丝绑住花头递给她,说:“英德丽小姐,您分得清月季和玫瑰吗?外面很多花商用月季充当玫瑰,滥竽充数,我们英德丽小姐一定要分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玫瑰,不要被骗。”英德丽接过花,一只舞虻降临玫瑰上,她问:“这叫什么虫?”园丁说:“这是舞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繁育,雌性舞虻会吞掉雄性舞虻。”也就是那时,女家教跑过来说:“王储出生了,我带英德丽小姐回她父母那里去。”

      英德丽把玫瑰递给园丁,他怔住了,英德丽说:“我只要这只舞虻就够了,我不要玫瑰。”当她摊开手心时,园丁才发现舞虻已经被她捏死在手心里了,手心里尽是细细的断肢,并且她要这么藏在手心里带走。那一天就是菲利普诞生日。

      现在那个孩子的脸越来越清晰了,英德丽终于看见了那个在她九岁生日那天出生的少年,甚至他已经到了适婚年龄,眉毛与嘴唇都显得细,眼睛特别的亮,像蝴蝶翅膀上的磷光,脸部线条特别秀丽,脸色雪白到像有病,浅金的头发更显得肤色有点病态,他只看外貌是病弱而且禀性柔弱的美少年,还带有一种早慧孩子特有,并且维持至今的敏感,可是他的神采里有一种不近人情的苛刻。他细细的眉宇紧皱着,显得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不满意。他高傲到咄咄逼人的责骂侍从:“我不想说你,安德森,但是我希望你每天能把自己的衣服褶皱都抚平再出门,我看见一点不好都会难受半天。你为什么要畏畏缩缩的,你对我就算了,你对你妻子也总是畏葸不前,畏畏缩缩的,任她揉搓捏扁,你挺直背来,到女人那里去,不要忘记带一根鞭子!”

      英德丽忍不住笑了,约翰逊爵士说:“他就是这么一个……重视规矩的人。我们还是走开吧,不要正面碰到王储,据说路过一条狗的毛色都会被他奚落。”

      他们两个走开,英德丽微笑说:“我们将要香槟庆祝了,约翰逊爵士。”

      约翰逊爵士不以为然地耸肩:“为了王储的婚事吗?”他并没有马上转过来,意识到widow本义是指寡妇。她这句话的意思是阿尔瑟·特里顿必死无疑了,她物色好了新的接榫娃娃,也可能是一个锌皮大兵玩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菲利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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