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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场扒马(下)(捉虫) ...
1.
我们在太阳彻底升起前,踩到了韦恩岛的地面上。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红罗宾问我。
我思考了一下:“还是要再去吧,一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如今华国玄学界正在复苏阶段,一只强大的保家仙如果死在异国他乡,将会是很大的损失。
“好的,有需要的时候联系我,我很乐意为您效劳。”红罗宾行了一个绅士礼,我忍不住笑了。
他调转车头,准备离开,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还没跟你说,欢迎来到哥谭。”
我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
欢迎来到,真实的哥谭。
2.
我目送着他离开。太阳还没彻底升起,但光线已经开始亮了。
在光里我能更清晰地看到他的轮廓。适合我判断的一样,挺阔修长。
我转过头,走上回庄园的路,脸上的笑却消失了。
已知,混淆咒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失效,就是有清晰的“锚点”。
而我在来到哥谭的这段日子里,只和我的家人们长期接触过。
那么,红罗宾对我眼睛的评价,是从哪里来的呢?
:)
并且同时,蝙蝠侠身上有着和我爹一样刺眼的功德。这确实也能解释为巧合,毕竟我不能断定说这样的大善人哥谭不能找出第二个。
那么,问题就是,和我弟弟情况一样是罗宾。
这些事件单独出现时时候,可以称之为巧合。而当这些事情扎堆出现的时候,我很难自欺欺人说这是巧合。
但我还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据。
3.
我边走边想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庄园的大门前。
我这段时间曾数次经过这扇门,而不管哪一次我都因为各种原因没看清过这道门。
这是一道极为高大,但确实看不出玄机的铁艺大门。这道门里,是我的父兄为我构筑的安全的世界。
而这道门外,经过一道长长的韦恩大桥,踏上桥那端的土地,则是另一个世界。
4.
“鹿少爷,是这扇大门有什么不妥吗?”阿福的声音忽然传来,我才发现老管家已经站在门口等我了。
“阿福!”我冲过去抱住他。
他摸了摸我的头,无奈叹气:
“如果您夜不归宿的时候,也能像现在一样乖巧就好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好吧,老管家总是知道家里的一切。
5.
我托着下巴,看着达米安在花园里练刀。
如果我的猜测成真的话,那只能说小孩哥的精力确实充沛到了让我羡慕的程度:)
他应该能察觉到我的视线,但是选择了无视我。
我:呵,小孩哥。你对兄长的力量一无所知。
达米安练完刀走了,而阿福还没有到花园里收拾残局,我走到花园里,在达米安刚刚练刀的地方蹲下,顺着脚印,在脑内模拟他的步法。然后在一处完整干净的脚印前停下。
这应该是达米安最后收势时,右腿跨出做马步,而留下时一个单独的且较深的脚印。
我蹲下,手指伸出,开始勾勒这个脚印的大小,形状,和深浅。
6.
码踪术,学名是步伐追踪术,严格意义上来说有上千年历史,是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如今最被人所熟知的大佬是新种花成立后,那位从放羊中练出一身本领的那位放羊大佬。也是现代码踪术最直接的来源。在如今的社会,会这项技能的人已经不算稀少和罕见。
其实我也不是个天生的神棍。在我还没有被送到师门之前,我曾跟着外公在老家乡下生活过一段时间。
而很不巧,我外公就曾经和这位巨佬学习过一段时间,成功掌握了这门技术。
退休之后不服老的老人家,往往会把自己的热情挥洒在自己的儿孙身上。我外公也不例外。
有很长一段时间,老派的老人家带着我坐在村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用实践代替教学。
我外公曾说过我其实相当有天赋,比我妈强很多,可能像了我那位素未谋面的亲爹。我一度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但是现在我开始认同老人家说过的话了。
且我自己对此没什么感觉。毕竟我最大的成,就是帮邻居家的老太太找回走丢的大胖橘。
这件事其实相当没有技术含量,毕竟大胖橘诶,脚印这不是很好认吗?一堆猫猫脚印里最深的那个就是!
我很难说幼年时期的训练没有给我带来影响,因为我一直都会不自觉地观察别人,以及他们的脚印(如果有的话)。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招,有一天我会用在我亲弟身上。
7.
所以我弟=胖橘(狗头.jpg
8.
大部分普通人,为了让脚掌更好发力,在走路的时候都会重心前移。但常年练武的人下盘更稳,并在走路中会养成习惯,重心发生移动。
达米安的脚印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而他在结束练刀之后,一直以这种步态回到了别墅。
“在看什么?”
我听见声音回过头,提姆正端着咖啡杯,站在我身后。
“没什么。”我笑了笑。
9.
我进入餐厅的时候,达米安正好从浴室从完澡出来。
瞧,他现在的步伐不就开始前倾了么?
10.
我爹和提姆的步伐就掩饰得很好。
一个是成天花天酒地,时不时还会因为极限运动受伤的草包,后脚跟时不时会拖地。完全是一副懒散的样子。
一个是雷厉风行的少年总裁,走路的时候带风,前脚掌受力甚至比一般人更重。
这演技,都是影帝级别的。这俩不去演戏,都是奥斯卡的损失。
而我的小弟……
我低下头喝水,以掩饰自己的微妙表情。
终究还是年纪小,道行还浅。
今天这种情况,如果是我爹,准确来说是蝙蝠侠,估计会在第一步跨出的时候就立马调整成懒散的样子。
不过谁能想到,一个会这么扒他们马甲的人就在自己家内部呢:)
11.
吃完早饭,我上楼补觉。起床之后我就打开了哥谭论坛,掏出纸开始写写画画。
哥谭网友对蝙蝠侠和他的助手们的关注是这么多年持之以恒的。里面其实可以透露很多消息。
首先,罗宾不止一个。网友有猜3个的,五个的,四个的都有。我猜是五个。
其次,罗宾应该是以接替的形式存在的,而不是同时存在。
最后,罗宾里有一个女孩。
既然我的小弟弟达米安是现任罗宾,那么前面几代只需要往上推就行。其中那位女罗宾,应该是卡珊或者史蒂芬妮,因为芭芭拉很明显与我大哥是同龄人。
然后,根据八卦,罗宾们单飞之后都会换个代号顺带换身装备。从时间上看,夜翼应该就是单飞的初代罗宾,而红罗宾应该就是提姆。
想到昨晚上我对红罗宾做的那些事……
算了不想了:)我对红罗宾做的事,和总裁提姆?德雷克有什么关系:)
最后我在杰森的名字后面顿住了笔,思考了半天之后写了一个“红头罩”上去。
我想到我二哥那种男妈妈性格,再想想哥谭东区里世界的老大,凶名在外的红头罩……
这反差感居然一点萌是怎么回事?!
师姐呜呜,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呜呜QAQ
只不过,活泼的二代罗宾到底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里世界大佬的……
这里面应该还有我不知道的事。
我站起身,走到洗手间,弹指燃出一簇掌心火,将写满猜测的纸烧掉。
12.
“这里面应该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因素。”
红罗宾端着咖啡,看着自己黑近小鹿电脑里看到的浏览记录,对夜翼说:
“小鹿应该已经猜到了我们的身份,但他是怎么猜出来的,还需要继续查。”
夜翼听得头皮发麻,他才几天没回家,事情怎么变成这样?
“你是说,deer仅凭昨晚第一眼见到b和罗宾,就起了疑心?”
“应该还有其他东西,红罗宾调取这监控和监听,试图找到点线索。”
“那小d…我是说罗宾,是怎么暴露的?”夜翼问。
红罗宾沉迷了半晌,然后开口:
“脚印。”
夜翼:“什么?”
“是罗宾在花园里练习时候留下的脚印。”红罗宾说。
“花园的草坪不是一个容易留下脚印的地方,”夜翼皱眉,“我曾经看过一些案例,华国确实存在一些十分优秀的足迹专家,只凭借肉眼就能看出很多信息,有的甚至可以仅凭脚步直接破案。那deer又是怎么获得这种能力的?”
红罗宾抽出一份资料递给夜翼:
“他的外祖父,是华国有名的痕迹检验专家。其中对脚印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堪称世界级。”
夜翼看着蝙蝠电脑上的监控,花园里,少年正伸出手,用指尖描摹着草地上并不明显的脚印。明明是很简单的动作,却给他一种罗宾被扒光了的感觉。
“我们对他能力的估计还是太低了,”蝙蝠侠走进来,对着自己两个年长的助手说,“从今天开始,对身份保密的安排需要更谨慎严格。”
“等等,那罗宾呢?”夜翼问。
蝙蝠侠为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他的步伐训练需要加强。他应该庆幸,拥有这种程度能力的人他的兄长。”
13.
“什么?你是说deer靠肉眼看脚印就分析出了恶魔崽子的身份?”
安全屋里,红头罩边吃宵夜边和夜翼打电话。
“是啊小翅膀,”夜翼叹气,“这孩子是不是厉害得过头了些?”
红头罩冷笑:“这个家里的小崽子有不厉害的吗?”
夜翼沉默了,反驳不了一点。”
“而且我才比较奇怪,我以为他刚回家第三天就看穿了我们的身份。”
夜翼: “啥?”
红头罩:“等我回去亲自问问他,挂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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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场扒马(下)(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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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临时有事,今天12点前更新 放一下预收: 《蝙蝠崽,但快穿打工人》 一个6次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原快穿局优秀员工,被主脑一气之下丢给亲爹,发现自己其实是蝙蝠崽的故事 更新晚九点日三。 加更: 营养液每1000加一更。 霸王票:每10地雷/2手榴弹/1火箭加一更 这段时间的加更尽量当天加,最晚十二月下旬会补齐。 正文没还完的会在番外补回来。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