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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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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养过宠物。
我疑心自己其实是个很怕担责任的人,当然我并不很愿意承认这一点。不过,一想到需要照顾谁到它的生命终结,或者到自己的生命终结,我的内心不是充满了伟大的爱,而是惶恐不安。
我没有无耻到可以随时撕毁承诺,也没有坚强到可以兑现每一个承诺。只好不做任何承诺。
但现在有一只猫,它说,它是我的宠物。
可是,它看我眼神,似乎在说,我是它的宠物。
它说它叫妙妙,我却决定叫它大脸。
小黑裙支持我的决定。事实上她对被叫做“小黑”裙已不满了很久,但这已是官方通用号称经典,所以虽不满亦无可奈何。有只“大脸”猫同她做伴,她觉得很欣慰。
大脸很气愤,做狮吼状。
小黑裙幸灾乐祸地道:“吨位太小。留神下巴。”
大脸转了转眼珠,仰起手掌,噌,尖利的爪子脱肉垫而出。
我警告它:“持械犯罪,罪加一等。”
它想了想,把爪子收起来,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而后端坐在桌角。
我说:“如果你觉得这里不适合你,可以去隔壁。你和宋武一定有很多话可以聊。”
事实上,宋武离开时候的表情,非恋恋不舍不能形容。而大脸只是淡淡地说:“晚安。”
大脸拒绝:“不,我和他没有什么可聊的。”
我说:“你和我也没有什么可聊的。”
大脸一脸柔情地看着我:“我为这支该死的玫瑰浪费的时间,使她变得重要。”
“小王子?”我疑惑,“没有该死的。”
大脸兴奋地:“你还记得?这是你读给我听的。”
“绝不会有该死的,”我坚持,“小王子是本童话。”
它高兴地在桌上转了一个圈:“原来你是装的,‘该死的’是我自己加上的。哈哈,原来你是装不记得的。”
一直没有出声的桌布闷闷地道:“那是本很流行的书好不好?来这里住的文学青年谁都能念个两三句的,特别你念的那句,我要有耳朵早起茧子了,简直是甩小蜜必杀句子。”
大脸几乎晕倒在地。
“为什么是甩小蜜必杀句子?”小棉袄好奇的问。
桌布不耐烦地解释,“上次那个带小蜜来分手的,小蜜问他是不是更爱原配,男的就说了这么一句。对,也加了‘该死的’。”
我顿时又觉酒气上涌。
小棉袄追问:“后来呢?”
桌布道:“后来结帐走人了呗。住店的,哪有啥后来。”
“一对狗男女。”小黑裙评价。
大脸一脸哀怨,凄凄道:“原来并不是特别送给我。枉我一直把这句当作座右铭。”
我于心不忍,胡噜它毛茸茸地脖子,安慰它:“虽然不能把你当作玫瑰,但你的确会是我养的第一只猫。”
大脸喉中作响,似乎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它说:“这事得搞清楚,我不是你的玫瑰,你是我的玫瑰。”
我觉得不必浪费“玫瑰”这么美丽的名字,还是“宠物”更能代表它的本意。
决定不和它纠缠。睡觉。
黑暗中大脸的眼睛炯炯有神,它在清楚的判断了形势之后决定和小黑裙言归于好。它谄媚无比的与衣裳们搭话,而衣裳也顺水推舟地把它加作好友。它们交换情报,大脸负责我的“前世”,小棉袄负责我的“今生”。她们窃窃私语,嘈嘈杂杂,将我8了个彻彻底底,体无完肤。
迷迷糊糊我想:这是不能联网,要是衣裳们都会联了网,能把国家安全局的活给抢了。到那时候想说点啥隐秘地得去澡堂子!
等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大脸倒睡着。团成一团在我的枕边,轻微的呼吸声撩动我心里某块柔软之处。
小黑裙淡淡地说:“不晓得你运气为什么这么好。它个性高傲,倒真肯为你着想。”
我一笑:“你在说自己?”
小黑裙默然:“衣裳没有什么选择余地。”
我再一笑:“承认爱一个人关心一个人,是件很羞愧的事么?”
我钦佩宋武。他一直够大方,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并不曾多语解释。要说我没有一丝一毫地感动,那是谎言。但我不知是否能回应他。
我不知自己能付出多少。怕行差踏错,故裹足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