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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年。】 ...
13
身上的钱,越来越少,我们的日子也越来越拮据,然而目的地还遥不可及。
在清军颁布“剃发易服”令,不少人都被强行了剃了头,我和公子不愿易服,只得在头上戴上斗笠,加紧行程。
一日,我跟公子在一个小茶棚里稍作歇息,就看着两匹铁马经过,正犹豫要不要先避一会儿时,就见其中一人突然勒马停下,折了回来。
我和公子暗叫不好,那人却已经下马,拿出一张薄纸对着公子一看,便道:“这位公子好生面熟。”
公子不动声色的饮了一口茶,什么也没说。
说来也怪,我们这般被人发现了,反正镇定下来了,于是我便趁那人还在拴马,附在公子耳边悄然道:“我去引开他注意力,公子你夺马先走。”
“那你呢?”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这样说。
“我自有方法脱身,他要找的是公子,抓住我也不能奈何,若有机会逃脱,日后我们宣城见。”我说完话就向那人走去,那人本还在怀疑我们在低语什么,看着我过来,便展了展画像。
我道:“这位军爷找我何事?”
那人疑惑的看着我,摇头道:“我要找的是那位公子。”
我看了看他手中的画像不由笑了,“你们朝中的画师还真是不堪,竟能把我画成这副模样。”
那人听我如此说,不由眸中一亮。
我便嗤鼻一笑,负手道:“将军想看看维城长什么样子吗?不若出去,掀开斗笠让你看个清楚。”
维城是公子的别名,我想他们应当清楚。
果然,那人虽然还是不信,却跟我一道出去了。
棚外的天光有些灰暗,我对着他缓缓摘下斗笠。
那人在看清我容颜的一瞬,怔住了,便在此时,他拴住骏马的缰绳被人割断,只一声马嘶,我就看到公子跨上白马飞奔而逃。
那人这才反应过来上当,马上要去追,却被我一把狠狠抱住,他狠狠的甩开我,便嘶吼道:“你们中原人果然狡猾!”
我见他追去,突然看到地上一圈草绳,顿时从地上拉起,将他一拌就扑了过去。
“混蛋!”他翻身就将我压下,按着我的头就在地上狠狠的砸了两下,我听见他长长的吹了一声哨声,忙拉住他将自己身体撑起,一口咬在他的手上,他一巴掌将我扇飞,就让我滚落在道路的另一边。我摸了摸青肿的嘴角,就倒在地上不甘心的看着他,却无意听到大地传来马匹靠近的声响。
可恶!竟然搬救兵前来。我正想着要怎么脱身,就听到远方传来,公子细微的叫喊,“宛月儿,你答应我,还要相见的。”
我擦了擦嘴角的鲜血,不禁苦笑,就盆里从地上坐起来大喊,“公子,宛月说的话,宛月一定会记住,只是宛月一直忘记告诉你了,你是这世上最温柔的人,宛月喜欢你!”
我刚刚说完,就被那人狠狠的揍了一拳,眼冒金星的时候,就听到粗鲁的叫骂,“中原的小贱人,专门给老子挑事!”
我被打倒在一边,看着他得意的笑,什么也顾不上了。我说:“你就算杀了我,又能如何?我家公子已经跑了。”
“你!你个狗娘养的!”那人被我激得大怒,又要对我一拳揍下,却在这时一匹快马飞奔而至,那人忙站起来,跟着那马就是一阵小跑,对着马上那人就是一番咕哝,那马上人听清不禁皱眉,顿时一声轻喝便驾马向前追去。
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擦了擦口角破裂的血。
公子能不能顺利逃脱,我已经不知道了,但他既然不准备放过我,我能做的就是不受辱于人。
那人看着我站起来,又要过来教训我,我却对他诡异一笑,就往后退去。我与公子来的茶棚正建在一段盘山路上,而他刚刚将我扔出去的地方,却离这山坡的边缘不远。
他看着我后退,顿时鼓大双眼,明白了我的想法。正要上前拉我,我却对他一笑,就向后仰去。
都已经国破家亡了,躯体对我来说还有什么重要,我要的,只是公子安好。
“不……不要!”掉落的瞬间我听见那人的大喊,这次我是真的笑了,嘲笑这个民族。
14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过了多少时月。
照顾我的是一个肤色白净,脸上却长了不少雀斑的姑娘。
我躺在一张普通的木床上,想动、换来的却是全身的沉重。
“小伙子,你的腿断了,还是不要动的好。”一位很有精神的老爷爷杵着拐杖走进来对我说。
我看着他笑了笑,就看着雀斑姑娘细细为我擦拭了额头因为疼痛渗出的冷汗,姑娘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了,就起身避开我道:“你一定渴了吧,我去给你弄水。”
我点了点头,就开始四处打量这个房间。
“这里是我和孙女住的地方,你是被人追杀才失足掉下来的吗?”老爷爷很和睦的看着我,好像我身上的伤一点也不严重。
我笑着点点头,然后问,“这是什么地方?”
老爷爷说,“这里是百花村,一个很隐蔽的山林村落,你藏在这里一定不会有事的。”
我看着老爷爷的激动兴奋,着实有些无语,莫不是这爷爷以前是说书先生,真以为这世上还有什么江湖大侠被人追杀,掉落生还的传奇事。
我对他笑了笑,便道:“大爷,我不是什么很要紧的人,这次掉下来完全是个意外。”
“那你可还记得自己是谁?”老爷爷颇为玩味的看着我。
对了,这落崖失忆也是故事里的桥段。
我忙笑着摇了摇头,温声道:“自然记得。我叫宛月。”
他颇有寻味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然后踱步出去了。
我看着雀斑姑娘端着水进来,便问她我何时能好?
姑娘说,我的腿都折断了,要说好,必须要养上大半年。
她说完就扶着我起来给我喂水,我却在她柔软的怀里突然想到了在宣城的公子,也不知这次逃脱,他是不是幸免于难。
15
连着几日下来,我都因为约定的事,而有些心神不宁,但又实在不好开口,让隐居在此的爷孙女两人帮我去外面看看。
最后终是雀斑姑娘忍不住了,主动问我是何事,我便把我与公子失散之事告诉了她,只说约在宣城见,却省略了被清军追赶的细节。
姑娘自告奋勇的说要帮我去看看。
我告诉了她我与公子接头的暗号,便将身上最后一块玉佩交给她,只说见了公子之后,就可以将这玉当了,做来回的路费,顺便给家里填补点家用。
那玉是公子平时赏我的,但事到如今,却不用不行了。
姑娘听了我的话,收拾了点行李就出发了,老爷爷将她送到村口,我却有些不好意思来了。
老爷爷回来安慰我道:“没事的,我这个孙女,从小就一副男孩子的性格,喜欢走南闯北,你就当她是出门游玩去了。我也希望你早日找到你家公子。”
我对老爷爷的话颇有些感概,心中却想着,如此时局大变,也不知宣城是什么光景。
16
姑娘去了大半个月终于回来了,我有些兴奋不知怎么面对她将要带着我的消息。
但姑娘看着我的脸色很不好,于是我也大概知道了,是怎样一个结果。
“我在宣城守了五日,也没见着你家公子,城墙上确实有你说的记号,可是我画上记号后,却不见来人。”
“哦。”我不禁有些失落,但还是坚持对她微笑,“这次辛苦你了。”
姑娘走过来,将那块玉塞回给我,说:“这个你留着,我用的都是村人集起来的钱,这个还不必要。”
那块玉上还带着她手上的温度,我对她笑了笑,道了声谢,就见她掀帘而出。
我在床上不禁沉思。
有记号,那就意味着,公子顺利逃脱了?应该是我派人去的迟了些,所以没见到公子……那天下之大,公子又去了什么地方?
17
我在百花村,一住就是一年,那时我腿伤已好,也经常跟着村里的一起下田种地。
这村里的人都非常好,我却想着何时我能帮大家赚一笔钱,然后从中拿点去找公子的路费。
但由于天怒人怨的,近年来收成一直不怎么好,于是找公子的事就这样耽误了下来。
好不容易开年,政策好了些,我不负众望,跟着几个汉子一起去进城卖粮,不料回来后,百花村却出了一件大事。
不知是哪来的流寇发现这个安逸之地,竟然对此进行洗劫,因为没什么钱财和粮食,于是村里几个清白姑娘就这样被侮辱了。我不由握紧拳头,一下狠狠的砸在木墙上,回家后却看见雀斑姑娘躲在家里哭。
在我与她相处的日子里,一直把她当妹妹一般,却不料她竟发生了这样的事。
“现在怎么办?”有人有些悔恨的看着我。
我叹了口气道:“大家把钱都分了吧,我们换个地方住,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有人道:“如今天下大乱,何处还可以容身?”
我说:“山林野地,自有容身之所。我们如果要避世,就真的不该再与外界有交流。”
众人都听了我的建议,便决定集体迁村。
我回到房里对雀斑姑娘说,“阿妹,你别难过了。我知道清白对于女人来说有多重要,但人最重要的是活着,就算以后没人娶你,你还有我。”
现下,我才觉得自己早已纠缠入了这俗世,在那流年不安的乱世,我要找公子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18
我们带着百花村去了一个更加僻静的山林。其间,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但其后的安宁告诉我们,当初的不远跋涉没有选错。
我在那山林避了五年,也派人在外打听消息,找了公子五年。然而依旧了无音讯。
老爷爷在一年前死了,而我答应他照顾雀斑姑娘,与她成了亲。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现在公子也在某个隐蔽的地方与他的结发妻子举案齐眉,忘了我的存在。有时候我又想,到底是我太自私了,没有等着他,与他同老。但其实事实却是,我找到他了又能如何?我们都是男子,真的可以一直这般厮守?
我又想到了那个小厮对我说的,他因为色老体衰而被公子抛弃的事实,我颤颤巍巍摸着自己的脸,生怕有一天他容光不在,公子便再也不认识我了。
19
我与雀斑姑娘成亲的第三年,我带她去走访其他山川,我们一为采药,二也为去别的地方散散心,透透气。
偶尔流连到了几处故地,我都会想起当年,我与公子手牵手从容走过,公子为我细数河山的模样。只是如今流年变幻,我身旁的人不再是公子了。
雀斑姑娘的真实名字,我始终记不住,我总是习惯叫她阿妹,她便叫我宛月哥。
一日,我们新至了一处山头,她发现了新的草药,便兴奋的对我大叫,“宛月哥,你看这可是我们一直要的‘绿珠’?”
我却没有理会她,只是失神的望着从山林间缓缓行来的一抹灰衣。那人拿着一个野果,慢慢从山林走下,萧萧肃肃,如明月蒙尘。
我压制了七八年的思念,如洪水绝堤,一发不可收拾,而他却只是遥遥看着我,没有喜悲。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不再如当初那般光鲜,反而有些落拓,但他没有变的依然是如水一般温柔的目光,纵然脸上蓄了胡须,整个人也依然风流玉立。
“公子。”我正欲上前,我一边的雀斑姑娘却发现我的异常,一把抓住我的衣袖问,“宛月哥,你怎么了?”
他看着我与雀斑姑娘顿时释然一笑,便转身回到山林,背影落寞间,唱了一支属于江南的温软小曲:
“约定三生、宣城见。孰料官兵、紧相随。这脱身与等待、应选谁?自言三日、等君现。君既不至、便逃生。待到他日、再寻君……”
我听着那一首清歌,就再也不顾雀斑姑娘的慌乱,向他跑去。
待到拉得他一角衣衫时,他却回头对我道:“这位小哥,日落后山林凶险,你还是带着你的妻子早日回去的好。”
他的声音还是那般文雅,我却看清了他眉目间的冷淡。我一瞬间松了手,明白了我们之间错开的命运。
不错,我已成了亲,而他也有了自己的生活,现在的相见,对我们来说又能意味什么?
他一声轻笑,便一甩衣袖长扬而去,依然唱着刚刚的歌,我看着他颀长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不禁泪流满面。
20
雀斑姑娘看着我失神的模样追了上来,她问我怎么了?目光里有担心失去我的恐慌,我将她抱住,轻声道:“那就是公子。”
她随着我的目光一起向山林里望去,我却拿过她手中的药草,回神笑了笑,“既然已经找到‘绿珠’,我们就回去吧。”
雀斑姑娘点了点头,就紧紧的依偎在我怀里,生怕我远去。
我安慰的拍了拍她,最后一眼,看向山林。
人们都说爱情,可以长存于心,便永远不会远去,我却觉得这世间没有谁一定要为谁停留。时间从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行者,因为它可以让人抛去所有最珍贵的东西。就像我与公子一般。这段感情无论是他负我,还是我负他,总有一个人要先转身离去,这与爱的深浅无关,只与时间和阴阳相关。
我看着山林里或隐或现的一抹灰衫,心里的留念、怅然都随之远去。因为我知道了,从此之后,我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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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1597年~1679年)又名维城,字宗子,又字石公,号陶庵、天孙,别号蝶庵居士,晚号六休居士,汉族,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寓居杭州。出生仕宦世家,少为富贵公子,精于茶艺鉴赏,明亡后不仕,入山著书以终。
张岱为明末清初文学家、史学家,其最擅长散文,著有《琅嬛文集》《陶庵梦忆》《西湖梦寻》《三不朽图赞》《夜航船》《白洋潮》等绝代文学名著。
张岱自称: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自为墓志铭》)可谓兼纨绔子弟的豪奢享乐习气和晚明名士文人纵欲玩世颓放作风兼而有之。张岱博洽多通,经史子集,无不该悉;天文地理,靡不涉猎。虽无缘功名,却有志撰述。一生笔耕不辍,老而不衰。
ok,故事完结,某离继续去准备新文。
最后送上超链接:
一定要继续支持某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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