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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 6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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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停岸每天都要将实验小组的进度透露一边,荆挑就默默听了几次,后来实在没忍住,摆着手让他别瞎琢磨了。
“我还不知道你吗?”
荆挑收着东西,半个身子靠在衣柜边上,叹了叹,“就你这严谨的个性、公私分明的作风,若非老沈默许,你能偷偷将这项实验进度告诉我?”
沉停岸少见地些许尴尬,轻轻咳了两声,帮着他一块收拾行李。
“谁让你软硬不吃呢。”他没辙,缓慢道,“当初沈老师只是想多磨练磨练你,谁知道你自己倒是先放弃了。”
荆挑好笑地哼了一声:“就老沈那欲擒故纵的手段,要多拙劣有多拙劣。”
沉停岸:“这话你可别当着他面说,沈教授重里子,也好面子。”
荆挑耸了耸肩,将最后一个行李装好合上。
“所以,你真打算一步一步地来?”沉停岸其实没看明白他到底什么打算,“可是,咱们进研究所不就是奔着搞研究去的吗?”
“是,也不是。”
荆挑拍了拍行李箱,毫不隐瞒地说,“我最近对病理学很感兴趣,所以,在补很多理论知识,再加上研究所本身的课程安排,我没有时间再去跟这个实验。”
沉停岸皱了一下眉,唇角挑了笑:“你这是在挑起研究所内乱啊。”
荆挑没明白:“什么意思?”
“看来你还没摸透研究所的潜规则。研究所内的学生都是有一次自主选择权的,如果你确定了研究方向,就可以申请换实验室。”
沉停岸笑意明显,“每年单是研究方向就有好几个教授撞车,沈教授就因为这件事和几个实验室的人吵过,视神经细胞再生实验若是成功,沈教授便得开始想下一个研究主题,这个时候要是知道你的想法,就相当于给他提供了一个思路。”
说着,他又神秘地笑了。
“而最巧的地方在于,二楼的洪教授最近正好在研究生物医学与病理学,你觉得,如果洪教授过来挖你,你不动心的几率有几成?”
这样一说,荆挑还真有些动心了,不单单是研究方向。
“听说洪教授与P大有合作项目?”
“这你都打听清楚了?”沉停岸有些意外,“他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占比大,投资不小,其中Z市的博宁生物就比较典型了。怎么,真动了念头想过去?”
“还真是不敢。”荆挑嘘了一声,玩笑道,“这话咱私下说说就当装一把了,挑起内乱,这样的罪名只重不轻,怕折寿。”
“再说了,病理学也不止这一个方面,既然沈教授喜欢细胞,那咱就找找细胞学的美。”
沉停岸不得不佩服他能屈能伸。
“你这话多搁沈教授面前说说,没准他被这么一捧,就能少发点火。”
荆挑两手一摊表示无奈:“我怕他一时高兴就扔给我几个任务,给你们实验小组充当绿叶,我可不干这费力不讨好的事。”
沉停岸哭笑不得,竟调侃了一句:“别哭惨,有点假了。”
“行了,让我好好过个年,明年的事明年再说。”荆挑穿上外套,推了推自己的大行李箱,“对了,千万别再跟我说你们实验的事了,受不得诱惑的我要静下心来好好谈恋爱。”
研究所是整个Z市最晚放假的,这个时候P市已经下了好几场雪了,等荆挑回到槐乡的时候,漫山都是白茫茫的一大片。
槐乡的气候很怪,夏季过分的热,冬季又过分的冷,所以,外面的人都说槐乡的樱花是奇葩。
一年两季,季季新鲜。
“默默!”
荆挑捧着一颗雪球,笑着叫了一声那个坐在门口的小孩,声音慢在雪地里,“堆雪人吗?”
程默挨着门槛坐在铺着毛毯的摇椅上,听见声音便抬头望了他一眼犹豫着将手上的平板关上。
荆挑看着他往书店里走,欸了两声。
“跑什么呀,不堆就不堆嘛。”他扔下手上的雪球,拍了拍细碎的雪粒,手指被冻得通红,“你哥在煮奶茶,你等我会儿。”
身上的白色羽绒服沾了雪,融化的水浸成一簇又一簇。
他被冷得缩了缩脖子,两手揣进兜里就跟了上去,刚走到门口,就和跑出来的程默撞上。
“当心点啊祖宗。”
荆挑双手架住他胳膊,啧了啧,“咋又出来了?”
程默眨巴着眼抬头,退开半步才拎过他的手,动作笨拙地将手套给他戴上。
荆挑一恸,越看这小孩越稀罕。
“诶哟,我们大宝贝可真暖心。”他蹲下身来,腾出另一只手不轻不重地在他脸上掐了一把,“怎么这么招人疼啊。”
程默躲开他的手,用手背往脸上蹭了蹭,又专心地给他整理手套。
荆挑乖乖地摊开双手任他摆弄,笑吟吟地看着他那张专注的小脸。
“跟我去堆雪人吗?”
程默点了下头。
他们在书店门口的空地上跑来跑去地滚着雪球。
荆挑的手残从什么地方都不能低估,看着眼前椭圆形的斜斜的身子,他略显尴尬地瞅了旁边的小家伙一眼。
程默若有所思地盯了片刻,扶着额低头叹了一声。
“我来。”
他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手,重新弯下身去拍着雪人的扭曲身子。
荆挑摸了摸鼻子,挨近一点在他身旁蹲下,安静地观察着小孩的动作。
程默做什么事情都认真,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荆挑就旁观着,极有眼力见地给他递上去一根胡萝卜,眼底是星星点点的笑意。
程默的童年就该是这样的。
他拿着手机给小孩拍照,笨拙却耐心地记录养孩子的新鲜日常。
沉停岸确实没再打扰他,可沈教授一天给他发几个压缩包,没事就敲打敲打,搞得荆挑真心想拎包走人了。
他没辙,于是发了语音跟他谈了谈自己的想法。
沈教授那边倒是沉默了好久,然后给他发了个文件,里面全是书单。
“……”
下午,空中又开始飘起了雪。
程影出来唤他们去喝茶。
一大一小一人捧着个杯子坐在门口看雪。
槐乡的雪总是一阵一阵的,有时候长时间飘着絮絮的细碎的雪花,有时候就是一簇簇地下。
程默偷偷地瞅了眼店里面坐着画画的程影,往旁边凑了凑,脑袋挨着荆挑,悄悄地撕开了一颗巧克力喂到他嘴边。
荆挑眼疾手快地挡了挡脸,一口将酒心巧克力抿到嘴里。
两人都爱吃零食,特别爱吃巧克力,程影担心程默长蛀牙,就总是管束着两人对甜食的食入量。
荆挑简直爱死小家伙了,捧着他的脸挼了挼。
手上的杯子浮着热气,氤氲在杯口很快就被冷空气吹散了。
胡迁的书店在一个月前整改了一次,里面的院子不再是堆着杂物,腾了空装了个小亭子,程影每天下午都会支着画板坐在里头,一画就是一下午。
画上的人是柳妍风和荆挑。
“答应给你的画,已经迟到很久了。”
程影极少用颜料,上次给柳妍风的画用了大片的红,而这次却是大片的白粉色。
“过了冬就是春天。”程影笑着解释,“槐乡第一场樱花要长新芽了。”
荆挑双手捂着他冰冷的耳朵,试图将刚才被奶茶杯暖和过的体温过渡上去。
他看着上面那张已经清晰的脸,噗嗤地笑出了声,笑嘻嘻地调侃:“画这么顺手,除了前面四次,没少偷偷画我吧。”
连他颈上的痣都点得仔细。
程影没否认。
他侧头,腾出另一只手扶着他的指节,慢悠悠地说:“我和你说过的,我早就喜欢你了。”
荆挑没想过他会这么回答,心里乐开了花。
他从后面环住了他,手肘不着力地搭在他肩上,眼睛弯成了月牙:“哟,暗恋我呢?”
染着淡粉色颜料的笔刷被作画人放进水里,程影笑着抓紧了那只手,空气里是雪的味道。
“曾经,我确实好久都不能画画。”程影指节上蹭到的白色颜料已经干了,上面摩挲出浅浅的粉,他搓了搓指尖,目光好像悠远,“在槐乡见到你的那一天,是我时隔三年第一次拿起画笔。”
那个盛夏还没开始的时节,程影在阁楼里,透过那扇窗,第一次看见了如油画般的少年。
“谷少爷,你再不认真学就直接现在开始找个工地搬搬砖得了。”
长相俊美的男生蓄着半长的微卷发,笑起来时深蓝的眼眸像极了西方童话故事里的那轮月亮,在槐乡的太阳下,生出了异彩,整个人都光芒万丈。
美感吞噬了五感,程影当时只看得到他,甚至不由自主地将他的脸在心上摹了一遍又一遍。
他想画画。
想法迫切而热烈。
那些困扰他的,都不再是阻碍,也归还了他的傲骨。
他在槐乡遇到了一个人,成了他再次拿起画笔的缪斯。
起初只是觉得神奇,他迫切地从那个人身上寻找灵感,连同他自己都好像重活了一遍。
他好奇少年的每一分情绪波动。
于是他便主动走在他经过的每一个地方。
在他画纸上微笑的少年,是他透过阁楼的窗,认真惦记了许久的太阳。
或许是一时兴起,最终却难以抽身而去。
他从未想过,画家爱上他的缪斯,会如此简单。
“所以啊,阿挑。”
他郑重而热忱,谨慎又痴迷,“哪怕你只站在原地,我也注定会被你吸引,并向你走近。”
荆挑的心被他捧得滚烫。
缪斯同样依恋于画家的忠诚爱意。
“我怎么会只站在原地。”他低低的笑声里全是满足,“虽然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养你,但是,可以提前跟我回家吗,我心上的小桃花?”
成片的樱花树生长在槐乡的土壤里,时间驱走了冬季的寒意,开春的花骨朵含苞待放,没有香味,盛绽的那天却笼住了整个小镇。
蝴蝶踩着远山上的樱花林,翩然飞进了阁楼的那幅画里。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