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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

  •   第六十四章 甜

      重生归来的段侯爷早有投军的打算,却没想过自己的军中生涯从流放开始。

      自己如今身在的丁字营,被一干官兵称为挨千刀的贼配军营。兵源来源于作奸犯科后被判流放充军,是丁字营洗不清的原罪。在军中一直处在被鄙视,被欺凌的最底层。一如那个被烙铁印在身上罪印,终世难褪。

      前世段侯爷初入军宫,一直不忿于自己一身好武艺,却被分到火头军中,平日烟熏火燎,劳心劳力,战事一起也只能待在后方守护粮草,大多数时候连敌人的影子都看不到,只能凭着上官们笔下超生,从他人的指缝间漏下点军功,难得晋升机遇。

      如今发配到在丁字军营里兵卒人人自由散慢,连寻常操练也无,整日里有着无数杂事,累死累活却衣不遮体,食不裹腹,一帐二十人中,仅有两三件比较像样的兵器,还得靠着好身手,才能夺得使用权利。

      就这样,那些正规军中兵卒仍在骂骂冽冽,除了漠北的狄人犯边秋狩,需要进行九死一生,用大量人手打掩护时,丁字营方能派上用场,其他时候都在抛费粮食,白养着一群犯人。

      无论什么时候,老兵们看着自己这一营人的目光,与死人无异。

      重生回来的自己竟然沦落到这样的境地。逃走的念头在尚未进入营中便有,发配之是身上有伤,重枷锁人,无处可逃,入丁字营里,那一颗颗挂在军旗之下,或似腐未腐,死不瞑目,或是已是累累白骨的人头,全是进入军营之后,不想认命试图逃走的犯卒的最终归宿。

      军法森严,震慑人心。

      蝼蚁亦惜命,虽说早死晚死都是死,能偷生一日也是好的。

      令段侯爷最为错愕的是,这样一群混吃等死的炮灰口中,最令他们羡慕的兵种竟是火头军。

      按照那些经历前次战场,侥幸活下来的老卒的说法:火头军不挨饿,缺了谁的口粮也也缺不到掌勺人,虽说正常军粮皆有定制,可依着情份,手上勺子一惦一抖,或是海底捞,全看掌勺人的心情。

      所在驻地又靠近守卫深严的粮仓,算是军营防守的重点保护对象,鲜少有生命之忧,战后论功行赏,粮草无损,便是功绩。那是军中略些门路的兵卒削尖了脑袋想要进去的好地方。

      夏虫不语冰,面对这群胸无大志的兵卒,段侯爷实难生出与子同袍之心。纵然面对只知道里浑吃等死,只知窝里横的混帐东西,段侯爷可以凭着一身武艺了教训所有人,可在一群烂泥中出人头地,又有什么用。

      段侯爷可可是经历过十年沙场搏杀,百战余生的老卒。他更清楚,战场一直是个讲究配合的地方,个人再怎么武勇,能以一敌十,以一敌百又如何?战场之上对的敌人从来以千计万数,没有同袍配合,纵是万人敌也有力竭之时,身在丁字营。纵能杀敌立功,有罪印在身,亦难有出头之日。

      眼下虽无战事,可不久之后朝庭征讨安南的战事中,这些疏于训练,不知配合的罪卒就是是死得最快的一群乌合之众。

      段侯爷苦思数日,凭着前世对军队的了解,终掀起啸营风波,假死脱身。

      脱身之后段侯爷心头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出人投地之前,自己也得是个能见光的身份。户籍除名,军籍死亡,手中无路引,罪印烙在身,虽然活在世间,却与孤魂野鬼没什么差别的段侯爷,连个能光明正自我介绍的称呼也无。

      数月前自认青云可期的段侯爷,怎么也想不明白知悉前世的自己怎么会活成眼下这般狼藉。还不如前世,自己娶了沈氏……

      就是因为沈氏,对,是她了。

      就是因为她重生在前,抢占先机,自己才会一步走错,全盘皆输,沦落到如今。

      重生改命本是逆天而行,世间气运皆是有数,此消彼涨,沈氏因重生在前占了先机夺走气运,自己才会如此倒霉。

      怀着这样的念头,段侯爷一路从边关挣扎着回到洛京。返京路途并不顺遂,纵是乡村小镇也有缇骑出没,段侯爷昼伏夜出,或露宿荒郊,草根树皮充饥,或夜入富户当个梁上君子,劫他人的富济自己的贫。

      好不容易走洛京近郊,又有缇骑卫设卡拦路,自己绕了好大一圈,也找不到不惊动缇骑混入京中的办法。

      这一路行来,也零星打听到沈氏的消息,沈氏今生果然嫁给了那个晕迷不醒的长宁侯世子。

      与前世走向不同,长宁侯世子在婚后不久便已清醒过来,对于那个生死未卜时下嫁,把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的沈氏万分敬重。

      段侯爷听得咬牙切齿,眼红的似滴血。死人转醒,逆天改命,不知要浪费多少气运。那些本该给自己用来平步青云,却被沈氏浪费去救醒那个混帐透顶的纨绔公子。

      都是沈氏夺了自己的气运,坏了自己前程,自己从她身上找补回来,夺回属于自己的好运,本是应有之义。之后找寻找到太孙,拿着前世记忆作为投名状,协助太孙快速分清敌我双方,节省时间,少走弯路,自己便有了有翻身之会。

      以前是敌暗我明,自己处处受制,如今,段侯爷自认已转明为暗,似一头低调潜伏等待着捕猎的野兽,耐心等待一击必中的时机。

      朝中的风云变幻,段侯爷怀恨归来,沈嘉仪全然无知。虽然有些不厚道,可八皇子断腿后,沈嘉仪才肯点头,与自家相公一道进入洛京,等待观赏八月十五的中秋灯会。

      借口路上人多,顾淮北光明正大牵着沈嘉仪的手,夫妻悠然闲逛。

      此刻天色尚早,街道两边虽已开始挂出各色花灯,路上的人们的更多的被街边摊贩吸引了注意力。耍刀的,喷火的精彩表演不时引起路人阵阵喝彩后,铜钱纷落如雨。街头摊贩们也推出各色小玩意,高声叫卖。

      沈嘉仪更兴趣的是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气味,酸甜的冰糖葫芦,蜜渍的桂花汤圆,都能勾起自己的馋虫,只是碍于自己已婚身份,沈嘉仪自觉不该再如从前未出嫁时,当街用食太不庄重……

      一串裹上糖浆,色泽红艳诱人冰糖葫芦被递到眼前,冰糖葫芦另一端正拿在着自家相公手中,那张清逸俊朗的面上浮现一抹促狭:

      “夫人,若是能被你天天用这样专注的目光盯着,为夫也想化身这串冰糖葫芦。”

      “油腔滑调。”

      沈嘉仪娇嗔一声,什么矜持庄严全数抛开,自家相公就是惯来没个正形,自己何必端着。

      这样想着,沈嘉仪毫不客气的伸出了手,却捞了个空。

      冰糖葫芦在眼前划了个半弧,已停在沈嘉仪嘴边。顾淮北嘴边嚼着一抹微笑:

      “我喂夫人,可好?”

      近在嘴边的糖葫芦只需张口便可吃到,酸甜的气息在鼻间萦绕,顾淮北那清冷中又带了点沙哑磁性的嗓音在耳边回响,加上那分外俊美的面容上不容错辩人期盼之色。

      要拒绝这样的人实在太难,沈嘉仪自认无此定力,加上近来相似的情形发生太多次,沈嘉仪脸上不过微烫,飞快转头打量了四周,确认无人关注后。终是轻启朱唇,就着自家相公的手上咬了半颗山楂,酸甜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漫,沈嘉仪却觉得这一颗分外香甜,甜得发腻。

      “好吃吗?”

      某人偏要追问一声。

      “嗯!”

      沈嘉仪轻轻颔首,发一声鼻音算是回答。

      “爷也尝尝!”

      糖葫芦在空中画了半个圆圈,转到了顾淮北嘴边,被他咬到嘴里的口里的却是被沈嘉仪咬剩下的那半颗山楂,还故意细嚼慢咽,品上半天:

      “甜倒是甜。”

      口中作出这样的评价,顾淮北那双炙热的眼眸却勾勾的盯在沈嘉仪身上。

      顾淮北最近的行为多是如此,两人相处时其实连肢体纠葛时并不多,偏是撩人得紧。沈嘉仪曾试图提出抗议,顾淮北便摆出一脸无辜,为夫连夫人衣角都没碰到,这也能被指行为孟浪,为夫冤枉!

      这样的事发生多了,沈嘉仪只觉自己无论脸皮与接受度都受到极大锻炼,至少以前,自己是绝对做不出来,大街之上在着别人上吃东西的事情。

      下一刻,沈嘉仪便觉眼前一暗,顾淮北的面孔在自己眼前快速放大,嘴唇边被轻柔触碰,在沈嘉仪尚没反应过来之前,那点暖意已然远离,唯有顾某人如成功偷腥猫儿的笑脸,加上耳边悠然飘落一句评语:

      “不及夫人嘴甜!”

      得寸进尺,得了便宜还卖乖,混帐!

      沈嘉仪脑子里已浮现数条指责,出唇之时只剩一声轻呸!

      在宽大的衣袖掩映下,两人紧扣交缠的十指,纹丝不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第 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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