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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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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丧尸也会梦见无赖人类。
“醒醒。”沈确轻拍她的脸,“先洗个澡再睡。”
孟凛怀抱毛毯,懵懵懂懂睁眼,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沈确,她下意识叫她,开口却是一声粗哑的:“咕……”
沈确瞳孔微缩,似乎是怔了一下。
“……”
“——嗬!”“嗷!”
在她怔神的时间,孟凛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丧尸是没有意识的,更不可能说话,要是她真开口说话了,肯定会被当成实验品解剖成千层酥的!
心惊胆战的丧尸突然嗷呜乱叫的扑腾起来。
沈确没有制止,任由她发作。
发着发着,孟凛闻到了一股恶臭。
有点像死耗子发酵出的大酱汤,带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
孟凛被击倒了,转着头四处寻找。
她睡着的这段时间,一楼已经被沈确打扫过,桌椅整齐,台面干净,就像一间普通的正准备开门营业的咖啡厅,甚至还喷了些花露水,同雨后花田的气味混在一起。
那是什么东西这么臭?
孟凛由远及近,逐一排除,最后在低头的一瞬间,找到了臭味来源。
毯子,底下,尸体,好像,烂了。
啊啊啊啊啊!!!泥汤,屎汤,她…啊啊啊啊啊!
丧尸提着毯子瞳孔巨震,僵在原地,hiphop表演未半,死机了。
“发泄完了?”沈确将毯子拿到一边,淡定地拉起她来:“走吧,我帮你洗一洗。”
……
这家咖啡厅原本是民居,硬装换了,格局没有大改,二楼的主卫里有淋浴间。不过自来水早就已经停了,桶装水珍贵,沈确便拿水桶在院里接了几大桶雨水回来清洁用。
孟凛呆坐在马桶上,任由沈确脱她的衣服。
麻了,再也不会好了。
一个人,一旦掉过了粪坑,她的人生就再也回不去了,丧尸,也是如此。曾经,她也是一个挑剔、洁癖的豪门富二代,而现在,她只是一具么得感情的尸体。
是的,忘了吧,忘了就好了。
再见,尘世的一切,再见,我的清白。
混合着洗发露的清水从水瓢浇下,打湿孟凛的长发,“没法烧水,会有点凉。”
洗发露是浴室里剩的,普通牌子,薄荷气味,沈确五指在她的头皮上摩挲,动作熟稔又温柔。
以前孟凛常闹着让沈确帮她洗澡,每次借口都不同,发烧了,喝醉了,手崴了,腰疼了,又变着法子捣乱,每每闹得她生气,孟凛就很得意。
她好像一遇上沈确就会变得很幼稚,像个欠锤的熊孩子。
但沈确也从不惯着她,这个人疏离冷漠,还很记仇,一肚子坏水都藏在冷冰冰的外表下,她不能明着反抗金主,就暗地里偷偷治她,后来甚至越发嚣张,连演都不演了。
“疼吗?”沈确蹲着,在她腿上抹沐浴露。
孟凛的小腿干瘦发青,左腿中间有一截很明显的错位,是骨头断了没有接好就这么风干了。
啊,难怪刚才在楼梯口沈确直接把她抱上来了,原来不是为了秀肌肉。
她该不会是早就发现了吧?
其实对丧尸来说断条胳膊断条腿都是常事,毕竟它们一追起人来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
“这是什么时候伤的?”沈确声音低哑。
孟凛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瞧才发现她只是在自言自语。
“伤口没有愈合痕迹,是在你…之后。”
她沉默了一会,又低声道:“还好,你这么怕疼。”
窗外又到黄昏,晚霞将尽,浴室昏暗,她垂着头,水声淅淅沥沥。
孟凛五官扭曲,身子忍不住抽动,别——别揉啦!老娘要痒死了!
她感觉不到痛,但不代表没有触觉啊!
“别动。”沈确抬头,压住她乱动的手,“我轻一点,马上就洗好了。”
就是轻才痒好吗,丧尸有口难言,很想踹她。
沈确握住她的脚踝,洗得认真,浑浊污水漫过瓷砖,丝丝血线混着泡沫,涌进排水口。
“好了。我一会儿给你换衣服,等我一下,很快。”
沈确不让她走,自己飞快脱去衣裤,用剩下的水简单洗了个战斗澡。
孟凛馋她身子这件事从不遮掩,以前她变着法子看,她千方百计藏,沈确高挑修长,比例在亚洲人里都算罕见,三年过去,她的身材变得更好,也添了更多伤疤。
昏暗的光线助长了丧尸的视力,她看得光明正大,肆无忌惮。
然后,默默偏开了头。
……看来沈确这三年过得也不怎么好嘛,她想,活该!
搞失踪断崖分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哼。
“这里的衣服都是旧的,先穿我的。”沈确给孟凛套上自己的备用迷彩,“之后再找新的。”
她给她的衣服是从背包隔层里拿出来的,用防水袋装着,有股香皂的气息,自己则是从员工更衣室里随便找的一套。
孟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青草绿的迷彩服在沈确身上衬出的是一身英气,到她这就成了把衣服穿成大人模样,不好看,丑,丧尸的小脸垮下来。但看沈确身上的,丧尸又释然了,那套T恤牛仔也不知道是哪个员工留下的,不仅土还有股陈年的霉味。
洗完澡沈确把她抱回一楼,又把她睡脏的沙发给清理了一遍。
刚洗完澡的丧尸懒洋洋地窝在靠窗的单椅里,感觉沈确就像个体力无限的田螺姑娘。
这么能吃苦,就会有吃不完的苦。大小姐默默点评。
她的头发还没干,搭在椅背上,沈确打开一小片窗,让风透进来。
屋外的风呜呜吹着,田垄旁的树窸窣作响,有股雨天特有的泥土气息,这种带着湿意的气压很容易令人犯困,丧尸似乎也不例外,孟凛迷迷瞪瞪,又眯着眼迷糊过去。
“噔”的一声响,猛地将她惊醒。
她面前多出了一只带托碟的骨瓷杯。
杯中水散出甜味,仿佛是她点的一份加蜂蜜的茶。
但那显然不是茶,茶水不会那么浓稠,颜色不会那样深。
孟凛咽了口唾沫,抬起头,沈确的身影融在黑暗中。身后的玻璃窗映出一场疾风骤雨,闷雷在远处山巅轰响,电光陡亮,照出她漆黑凝实的眼。
“你应该饿了。”她语气低柔,带着一点哄:“吃点东西吧。”
要了命了,沈确怎么跟鬼一样?
吓死她了!
见她不动,还一个劲往后躲,沈确英挺的眉皱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下,将骨瓷杯往她面前推了推:“怎么变成丧尸了还这么挑食?”
“研究所给出的报告说,丧尸的主要能量来源取自活人的新鲜血液成分,喝了它对你身体有好处,别任性。”
啊啊啊,救命,能不能别说的好像只是劝她多吃两口青椒一样?
她当然知道这玩意有多好,闻着那么香甜,把她的魂儿都快勾走了,跟在断碳三年的人面前放上一杯满糖珍珠奶茶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拿这个考验干部!
但是,她不能喝,不能喝!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保有人类的意识,也不懂所谓的研究所把丧尸研究到哪一步了,但她能确定,咬人这种事一定会上瘾,如果她喝了,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跟其他丧尸一样了,她好不容易得到自由,还没享受两天呢,绝对不能功亏一篑。
见沈确还想向她推销自己的血,孟凛情急之下,一脚踹翻桌子。
砰的一声,瓷片飞溅,血腥四逸。
孟凛一溜烟蹿到吧台后面,扶墙警惕地盯着她。
她打定主意,要是沈确再逼她,她就要拿咖啡机跟她拼了!
还好沈确只是坐在那,看着地面,半天没有说话。
过了会,她站了起来,沉默地收拾残骸,然后将沾血的抹布丢进垃圾袋,系好,提在手中。
关上窗,打开门,轻声道:“好好休息,我在外面守着。”
大门阖上,传来反锁的声响。
孟凛从吧台后探头,狗狗祟祟观察,人真走了,但没走远,应该就在门外。
她拖着腿,在咖啡厅里转了两圈,心情不太美丽。
沈确不正常,明显有点癫了,也不知道这三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她这个人和孟凛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自己有自己的一套,目标很明确,这么多富贵都没能淫了她,死犟死犟的。
是那种会不断撞南墙的类型,很可能是撞太多了,把脑子给撞瓦特了。
闻着屋里残留的血气,孟凛更烦躁了。
她以前觉得自己挺了解沈确的,整整三年,不管是她赖也好,砸钱也罢,毕竟是实实在在的三年啊,沈确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后来她们酱酱酿酿,和普通情侣也没什么区别,至少孟凛觉得没有区别,她们牵手吃饭聊天,沈确偶尔也会露出那种表情。
黄昏时分,河畔台阶,身边坐着喜欢的人的那种表情。
直到她突然消失,除了银行卡,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有很长一段时间,孟凛都恨她恨得牙根痒,甚至可以说,在她变成丧尸的头一年,完全是靠找到沈确,追问她到底为什么要跑路的执念撑下来的。
她自问没有对不起她。
是,她确实喜欢作她,有那么一点点矫情,一点点难搞,和一点点阴阳怪气,但网上不都说‘钱难挣屎难吃’吗?她都做过调研的,一个月三万,比沈确出去打工挣的多得多,她既能安心学业,也能贴补家里,还能存下一些钱。
一开始她确实只是想打发时间,玩玩而已,但后来……至少那个问题,她是认真的。
她知道沈确自尊心强,也知道被控制选择的感觉有多糟,她只是想知道沈确毕业后是要留在这座城市,还是离开,不论她要去哪座城,哪个国家,是继续读书,还是工作,她都可以跟她一起走啊。
她只是想告诉沈确,自己想象的未来里,是有她的。
但沈确显然并不这么想。
她大概,是真的很讨厌我吧……
好在时间可以抹平很多,现在的孟凛已经不想争究那些了,毕竟,她根本打不过沈确,哈哈。
外面的风声呜呜作响,丧尸歪头,望向窗外。
雨势渐大,风也越刮越烈,有点刮台风的势头。
咖啡馆为了保持老式格调,玻璃窗用的还是古早对开的样式,孟凛试着掰了几下,执手发出一阵卡紧的异响,丧尸满脸迷惑,一连试了几扇,发现所有窗户都是坏的,根本打不开。
孟凛:!!!
那沈确是怎么开的?
不对,她现在算是被囚禁了吗?
咖啡馆藏娇?
咖、咖啡泪?!
孟凛终于反应过来,恨得咬牙切齿,沈确果然没安好心,她哪是出去守门,分明是当狱警。就是为了等那什么研究所的人来,把她带走切片研究的。
还给她喂血,肯定也是什么新型的试验项目。
亏她刚才还默默感动了一下那家伙这么耐心给自己洗澡,原来是要洗干净把猪送上年桌!
气愤之际,窗外倏然黑影闪过。
孟凛睁大眼,一只粉爪啪的拍在玻璃上——葫芦!
黑猫站在窗外,细长的尾巴摇晃,尾尖微湿。这一路也不知道是怎么跟来的,竟然比她看着还体面,干干净净,油光水滑,不像饿过。
没想到……逆子终究还是爱我的。
窗外风大雨急,孟凛将心一横,目光坚毅:
跑路,必须跑路,今晚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