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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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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丧尸的预料。
原地休整三个小时后,一行人便再度出发,沿空旷的地铁线赶路。
虽说这路线应当是她们提前就准备好的,但沈确江洄仍很谨慎,每次休息都会轮班警戒,沈确解开了她的手铐,但全程都握着她手不放,孟凛几次挣扎,试图找回丧尸的尊严,失败。
究竟走了多久的路,丧尸没有概念。
她只知道自己累得想死。
和这俩冤家时隔三年搞起同学聚会的时候她没有忆往昔,在不见天日的地道里走到头脑发昏的此刻,她却怀念起当年,她怀念那个有秩序有法律的社会,如果她的丧尸同类们也能有点出息,她誓要把这两个人告上丧尸法庭,指控她们虐待丧尸罪!
这通惨无尸道的急行军,止于江洄的一声“到了”。
已然失去生命力量的丧尸被沈确连抱带扛的拖出天井。
地表世界天光大盛,周遭建筑一改摩天风貌,未竣工的建筑废墟外,田草苍苍。
“枪留给你,子弹自己解决。”江洄没问她接下来要去哪里,利落同时不忘贱嗖嗖地打趣:“地主家也没几颗余粮了,可别怪姐姐不心疼你。”
沈确摇头,把挎在肩头的步.枪交给她,示意腰间那支手.枪:“我留这个够了。”
江洄耸耸肩,没推拒,枪很重要,于她们而言也是一样。
“行,那我就不废话了,信我会帮你转交的。”她摆摆手,拉起夏里:“至于老陆会是怎么个反应,那我可就不保证了啊。”
她边走边笑,突然止步回头,笑容里多出两分正经:“别死外头了,不好收尸。”
……
天空开始下雨,梅雨湿绵,在郊区熏起薄雾。
雨中的丧尸很懵。
不是,什么意思啊?怎么突然就分开走了?
她瞥向刚才被塞进手里的异物,脆薄的塑料纸咯吱,那是一颗老式的糖果。
老式且廉价,像三无产品,淡绿色的塑料纸边缘都磨回了透明色,糖球不知道化过又凝多少回,已经被搓揉得不成型。
孟凛想到女孩离开前的表情,心里有些酸酸的。
她猜江洄应该是要带她去和同伴汇合,那人嘴虽然臭,良心应该还是有的,跟她走总比在老登身边要安全得多。
问题是,沈确现在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丧尸研究所是在另一个地方,她现在要自己一个人押着她去?
正想着,手腕突然一凉,孟凛低头,怒意顿起——
又铐她!又铐她!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到底多大的仇?
可下一秒,她又愣住,因为手铐的另一端,锁在了沈确自己的手腕上。
她牵起孟凛的手,金属铐环滑落相碰,像两只牵连的银镯,异色的皮肤相叠在一起,很陌生,又熟悉,恍如校园里某个人声鼎沸的夜晚,她不给喝酒,不让泡吧,硬是拉着自己在塑胶操场一圈圈的锻炼身体。
那时多热闹,有人散步,有人唱歌,只是寻常。
现在她们站在雨里,沈确伸手,轻轻撕下了她嘴上的胶布。
“现在没人了。”沈确对她说:“走吧,先找个地方避雨。”
雨没有停下的意思,荒废的田埂泥泞湿滑。
丧尸一路走得很不配合,满身重量都撅在了屁股上,全靠沈确拖着。
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走,她的家当和猫还在A市呢,更重要的是她愈发觉得沈确精神不正常,打从江洄她们走了以后,这人就好像卸下了伪装,透露出一股平静的疯感。
让丧尸心里慌慌的。
树丛后两只游荡的同类嗅见人味,嘶叫着扑来,被一刀一个插穿了脑袋。
这已经是第六七只了,沈确站在树下,拢了把湿漉的草叶,擦拭刀身上的脑浆。
边擦,边安慰孟凛:“没事,别怕。”
孟凛不敢不怕。
沈确这一路逢尸杀尸,枪都没碰,全靠一把军刀,两人铐在一起,每次动手她都被迫喜提前排最佳观赏位,生怕这人杀红眼,一不留神就把她脑袋也顺便捅个洞出来。
她们现在所在应该是位于市郊的某个村子外,为了发展旅游,沿街房子装修得古色古香。
村里的丧尸还有不少,沈确没有冒进,带着孟凛穿过花田,选择了一栋靠近田埂的偏僻平房。
平房带着小院,共两层楼,还挂着牌子,是家咖啡馆,叫做野渡。
听名字就知道是出自假文青的手笔,装修也的确用了点心,但不多,一水的1688侘寂风,唯有价单上的数字很实在。
咖啡馆里遍地狼藉,约莫已经被扫荡过不止一回,沈确在一楼杂物间里发现了一只被反锁的穿着LOGO围裙的丧尸,应该就是这的主理人了。
将不干净的东西简单清理过,沈确关上门窗,然后解开了两人腕上的手铐。
孟凛被强行跟她绑定这么久,突然重获自由,反而有些茫然。
理论上来说,她是丧尸,普通的丧尸不是在游荡,就是无差别攻击人,但这段时间以来她基于一些高端的求生策略,一直在沈确面前装死,像个老年痴呆植物尸,可能正因为她无害,沈确现在才放松了警惕。
孟凛眼珠子一转。
很好,她得保持下去,再伺机逃跑。
于是她干脆一屁股躺进沙发里,理直气壮地当回尸体。
沈确没说话,从旁边捡了条相对干净的毯子,抖落灰尘,轻轻披在了孟凛身上。
被迫长途跋涉,又淋了一身雨的丧尸累得眼睛都挣不开。
孟凛活着的时候就懒,现在更是名副其实的低能量丧尸,丧尸不用睡觉,但体力上有极限,那些普通丧尸平时游荡就是在待机充电,孟凛的充电方式更环保,她躺平发呆。
窗外雨声轻盈,沈确不知在忙些什么,脚步时来时去。
孟凛放空着大脑,在这样的白噪音中沉入浅眠,久违的,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二十岁时的六月初夏。
依旧是生日前夕,她与纡尊降贵来见自己的母亲褚步庭又大吵了一架。
她实在是受够了,受够了她的控制,也受够了她的忽视,她既然恨她怨她看不起她,为什么还要牢牢把她抓在手心,锁在眼底,孟凛不明白,她只想逃,离褚步庭越远越好。
高考那年她便偷着申请了英国offer,被褚步庭发现,失败。
如今她已经二十岁了,低三下四地求她同意,还是不行!
人人羡慕她投了个好胎,一出生就在罗马,睡金床,坐金马桶,含金钥匙,要风有风,要雨有雨,这辈子凭什么还有烦恼?
是啊,凭什么?
她有手有脚,却连自己要去哪都无法决定。
孟凛粗暴地赶走了褚步庭为她安排的保镖司机,提着只行李箱从她安排的房子里搬走。
她在酒店包了间套房,不去学校,连日徘徊在夜店酒场,一个没用的富二代,连叛逆都那么俗套。
那天晚上孟凛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只记得半夜迷迷糊糊爬起来,伸手就摸到了一团软乎乎的肉团,睁开眼满屋子狼藉。
对面是个陌生女人,披着酒店的睡袍。
低头,自己□□,酒气熏天。
孟凛:震惊!
她第一反应是被人捡尸了,但是看女人冷淡嫌弃的神情,又猜测是自己喝多了调戏妇女。
总而言之,孤女寡女,深更半夜光溜的共处一室,而且她隐约好像还有一点断片时模糊的记忆,近身搏斗,赤裸纠缠……什么的。
……她的第一次啊,居然是一夜情!
还什么感觉都不记得了。
但面子重要,孟凛故作淡定,情场老手似的倚回床头,清了清嗓。
“别误会。”抢在她之前,女人先开了口,皱眉解释:“我在酒吧门口看到你被人纠缠,你意识不太清醒,我就把人赶走了,你又缠着我,非让我带你回酒店。”
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是孟凛对沈确的第一印象。
她手里拿着湿毛巾,也许是要帮她擦脸,白T和牛仔裤刚洗过,正搭在桌上晾干,长发半湿着,细碎的水滴落在锁骨上,身上有股帕尔马之水的木质香,是酒店里的浴品。
如果是这个人的话,那勉强倒也不算吃亏,孟凛又想。
“你的酒品很差。”
沈确浑身透出不甘不愿,自认倒霉的冷漠来,开口就教训她:“如果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喝酒时就应该慎重,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人不作就不会死。”
“……哈?”
孟凛最烦被人说教,见她说完就想走,扑身便是一拽,浴袍绑带瞬间滑落。
怼人的小词卡在喉间,孟凛的眼睛一亮,又一亮。
哇哦,好完美的胸型,好仙品的腹肌……
宝看到,宝想要!
“等等,你别走!”孟凛瞬间变脸,语气委屈:“你骂都骂了,至少好人做到底吧?”
沈确看她,像看拉扯不休的流氓:“你知道我是谁吗?”
孟凛:“不知道,你说说看?”
她厌极冷笑:“我是绑架犯、流氓、社会闲散人员、杀猪盘打手、骗子、预备役牢饭品尝家。”
哇哦,先前不知道,现在大概知道你是谁了。
孟凛偷瞟她整理衣袍的手,骨节分明,修长优越,漂亮!
“今天是我生日,我是没人陪才会自己一个人去喝酒的。”她一边装可怜,一边蛮不讲理:“你横竖已经被我折腾半晚上了,衣服也干不了,留下来跟我一起睡就是了,我都喝成这样了,万一等会喝水不小心呛死了怎么办?”
沈确气笑了:“你没听见我说话?”
孟凛轻飘飘说:“很重要吗?”
“我反正都被你扒光看光了。”她摊手:“虽然你是绑架犯、流氓、社会闲散人员、杀猪盘打手、骗子、预备役牢饭品尝家,但是你又没有伤害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是好人,坦坦荡荡的睡一觉也没什么,要你真是坏人的话,我就只能报警了。”
“我扒光你?”沈确不可思议:“你吐了我一身!”
“喔↗↘~~~”孟凛笑眯眯反问:“那你录像了没有?有证据吗?”
“……”
沈确睨着她:“你现在,是在碰瓷吗?”
咦,好重的杀气!
“我头疼!手疼腰疼腿疼哪儿都疼……”
“……”
“我要喝水,难受~~~你你你既然捡到我了,就得对我负责!”
“……无赖!”
那晚之后,孟凛便对她起了兴趣,找人调查她的背景。
同校同届,家境贫寒,大小姐的征服欲,就此引燃。
她坚信,没有金钱腐蚀不了的灵魂,如果有,就再加两个零。
一番死缠烂打,她逃她追,孟凛又发现,普通手段不行,沈确这人吃软不吃硬。
于是乎,在第N次孟凛失足遇险,一副“哎呀,姐姐人家摔倒啦”的神情之后,沈确终于忍无可忍。
“别发癫了,快点起来!”
沈确,沈确。
我好像,又一次被你捡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