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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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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孟凛低估了六月日头的毒辣,根本不该磨蹭到大中午头才出门。
她有点后悔特意绕了个远路,本想先给自己买个小蛋糕,中心商场的超市里有个她以前常吃的进口牌子,家附近她找过都没有,只能去那儿,既作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也作为长征计划的小小奖励。
但是丧尸,其实很怕暴晒。
白天阳光最烈的时候,大部分游荡的丧尸都会自觉躲到阴凉处待机,孟凛觉得这大概和晒腊肉是一个原理,丧尸虽然不会死,但是会发霉。
高温炙烤着柏油路,蒸起沥青的焦臭气。
马路上一片狼藉,到处是当年留下的残骸,散落的包、撞烂的车,还有几本迎风凌乱的《暑期园地》,以及下雨天被冲上路面的各式垃圾,十分难走。
曾经引以为傲的城市天际线,如今也成了废墟。
在灾难之初,军队也曾试图救援,但在地狱级难度下,通通白搭,战斗和意外引发了火灾,火情无人驰援,烧了很久才灭,许多摩天大楼就这样烧成了黑秃秃的模样。
现在的A市里应该已经没有活人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丧尸之城。
沿街随处可见蹒跚游荡的丧尸,经过几天梅雨的洗礼,这些同类不仅丑陋,还很臭。
变成丧尸三年,孟凛其实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她并不讨厌丧尸,只是偶尔有点嫌弃。
从哲学的角度讲,丧尸其实是一种好文明,除了在面对人类时略显激进,其他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既不践踏花花草草,也不欺负猫猫狗狗,情绪稳定,从不随地大小便,只要你不是人类,那么不论怎么逗弄它们,它们都不会生气,只会嗷呜嗷呜的走开。
它们只是不爱洗澡,可没什么坏心眼子。
与丧尸一起生活,比跟人类在一起更简单。
至少,孟凛是这么想的。
从前很多人明里暗里的骂她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没错,投胎是一门学问,她就是好命,至于利己主义,难道有人不是?区别只在是否有条件利己罢了。
镀金的康庄大道摆在眼前,傻子才不走。
她就是利己主义者,但她也最烦又当又立,既然得到了便宜,就大大方方承认,就像她此刻已经变成了丧尸,享受了作为丧尸的好处,就不会像那些小说电影里的角色似的,非得强调自己内心其实还是人类。
如果有一天人类真的反攻成功,那她的日子就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悠闲了。
运气最好,大概也就是变成实验室里新一代的比格犬或者小白兔,不知道会被切成几块做研究。
……
应该……不能反攻了吧?
孟凛把自己想得有点发毛,慢慢停下脚步。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混乱的车流横七竖八,数不清的游荡丧尸挤在当中,硬是把路堵成了晚高峰的样子。
孟凛环视一圈,从脚边捡了只掉落的后视镜,随手往红绿灯灯柱下一扔。
“噹——!”
“呃啊呃啊!”“嗷呜嗷呜!”
呼呼风声,咚咚踩踏,一大群丧尸如参加百米障碍赛的奥运选手涌了出去。
孟凛微笑,满意地拍去手上灰尘。
很好,反攻什么的绝不可能,起码在这座丧尸之城里,优势在我。
她拽了拽太阳帽,慢悠悠地穿过一辆辆废弃车,哼起攒劲(嘶哑且难听)的小曲。
真是的,干嘛自己吓自己,以A市的尸口数量,就算现在外星人打来了,至少也能打个五五开吧!到底会有什么人那么想不开,跑到这里来找死?
哈,哈,哈——
“嘭!”
一声爆炸突然在街角响起,橙红的火苗上窜,点燃了聚集在路旁的几只丧尸。
巨大的声响俨然巴甫洛夫的电铃,刺激了声浪所及所有角落里待机的尸群。
包括孟凛。
这次只失控了大约两秒,聪明的智商就重新占领了高地。
也可能仰赖于做人时的锻炼不足,孟凛回头约莫了一下自己断片时行进的距离,如此判断到,比起上次受刺激失控(那已经是一年多前了),她大脑空白的时间明显降低,看来养生的确有效。
身旁不断有从各个角落奔袭而来的丧尸,孟凛吸取经验,蛇皮走位,闪到行道树下。
一般情况,丧尸是可以识别障碍物的。
它们有点像扫地机器人,大部分笨蛋丧尸是经济实用型版本,偶尔会撞两下墙,下楼梯会摔跤,但也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吃过几次亏后就懂得绕路了,小部分聪明丧尸的版本更高,不仅能够有效绕过各种小垃圾,甚至还会主动避让小猫小狗。
不过一旦受到刺激,丧尸就会陷入狂暴状态,孟凛亲身体验过,那种感觉大概是狩猎欲望压过了一切躯体本能,完全操控了身体,这时候要是挡在尸群前面,分分钟会被创飞。
孟凛背靠掩体,扭头向街角瞥去。
嗯……火花,人群,嚎叫,狂奔。
让她幻视了一些限定发售日涌进迪士尼的疯狂黄牛。
不过到底是哪个法外狂徒胆子那么大,居然敢偷袭我方水晶?要物资不要命了?
孟凛边思索边拍去后肩被蹭上的泥。
不是艺高人胆大就是穷途末路的倒霉蛋,反正都是疯子,经验告诉她,要远离人类,否则会变得不幸。
她就不去凑热闹了。
而且她记得那条街的下水道很早就堵死了,上回路过一地都是臭泥汤子,嫌弃。
孟凛撇了撇嘴,决定换条路走。
出于好奇,在走之前她又回头看了一眼,脚步僵停。
——葫芦!?
人行道旁,一只通体油亮的黑猫坐在消防栓上晃着尾巴,消防栓下的马路牙子还趴着一只三花,那只猫看起来年纪很大,毛发粗糙杂乱,瘦得肋骨分明。
消防栓两侧丧尸狂奔,人行道对面就是着火的路口。
葫芦凝眸观察片刻,轻巧跳落,朝那只三花叫了一声,好像在示意:可以跟着我走。
孟凛:……
Ber?你个臭丫头是背着我在外面偷偷喝了丝瓜汤吗?
在我面前哈天哈地,在外面居然会扶老奶奶过马路?
而且,就非得在这个时候,girls help girls?
一只沾上火星的丧尸兴许是晒得太干了,极其易燃,轰的一下就着了起来,整个尸被烧得像个发了疯的吸尘器,满地乱爬——眼瞅着就要爬到对面了。
而她的猫却对此浑然不觉,还在等待止步不前,瑟瑟发抖的老奶奶。
但凡你对我有一半的耐心,也不枉费本大小姐辛辛苦苦给你搬回来的过期猫罐头!
孟凛磋磨着尖牙,气冲冲地朝那走去。
——
室内光线浑浊,沉屑飞舞。
地面上倒扑着两具被刺穿大脑的丧尸尸体。
沈确矮身伏在货架后,凝神聆听。
药店里十分安静,一只穿着百年战损白大褂的丧尸弓背站在药柜前,仰头嗅闻。
它被刚才开门的一声轻响惊动,有些狂躁,生满尖齿的颌部不断撞击,发出“咔咔咔”的动静,它在分辨人类的气味,无法确定是否有猎物闯进了自己的领地。
沈确调整重心,长腿如蓄势待发的弹簧。
她轻轻阖眼,朝狭窄走道掷出一只药瓶。
塑料瓶哗啦哗啦的滚向角落,货架后传来“呃啊”低吼,脚步声靠近,两束冰冷瞳光从散漫掀起的眼睫后睨向地面。
女人修长的身体就像一头敏捷猎豹,哑光黑的军刀刀身从丧尸的一侧太阳穴贯入,从另侧贯出,短暂的数秒,她悄无声息地将第三只丧尸尸体放倒。
店内的丧尸已经清理干净,沈确迅速拉开几个药格,将所需的药品扫进背包。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见了店外的爆炸。
“噹”的一声,□□砸在了某块金属板上,玻璃崩碎,火焰燃烧。
然后,数不清的嘶吼和脚步声,如潮水涌来。
两道锐利的眉宇蹙动,她眼底浮出丝厌烦,很快便又恢复如常冷态。
端起跨在后肩的枪,推门而出,迎面,三发点射。
子弹穿过消音器,“咻咻”穿过街道,一枪一个丧尸。
呆立街角的中年男人被冲到面前突然扑倒的丧尸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浑身抖得像帕金森发作,怀里却还死死抱着自己的女儿。
女孩儿目光惊恐,一声不吭。
“让你们躲好,为什么出来?”
沈确步幅极大,几枪之间就赶回了街口,一手拽起男人的衣领。
“我、我怕…这里丧尸太多了,你一个人有危险。”男人瘦弱矮小,被她提得几乎踮脚。
沈确几不可闻的“啧”了声。
冷眼垂落,扫过女孩儿肮脏稚嫩的脸。
“现在跟紧我,再作死谁也保不了你的命。”
“我知道我知道,我肯定……”
尸群被惊动了,再想潜伏撤出已经不可能,只能采用后备计划。
沈确的目光迅速扫过几个点位,确定了后撤路线,扭头,不再吝啬子弹。
冲在最前面的丧尸接连扑倒,沈确边射边退,跟着脚步一顿,低头在电子表上摁了几下。
倒计时设定,1分30秒。
沈确举起手,在空中比了个手势。
......
孟凛发誓,她只是想救猫。
结果那只没良心的一看见她,竟然扭头就跑!
可能怕被发现自己在外面偷偷尊老爱幼觉得尴尬,亦或心虚,总之,后来就演变成了它逃,她追……孟凛就这样被裹进了奔跑的尸群中,宛如莫名混进马拉松赛场的吃瓜路人。
跟着尸群还没跑几步,孟凛忽然听到一阵嗡声。
那声音有些耳熟,而且听起来异常刺耳,让她本能感到十分烦躁。
嗡声从高处传来,逐渐变小。
尸群被那股嗡声干扰,孟凛身后的一撮丧尸忽然调转方向,被那声音引跑了。
还没等她弄清怎么回事,就听见一阵不间断的“咻咻”声在噪音消失后变得清晰,随即她猛然发现跑在自己前面的丧尸正一排排扑倒,速度之快,只转眼自己竟就毫不费力的跑进了第一方队。
孟凛:?
“轰”——
远处传来剧烈的爆炸声。
什么玩意儿?手榴弹?
反攻开始了?!
孟凛一个急停。
葫芦,那只笨猫跑哪儿去了!
尸群陷入混乱,孟凛正想趁乱溜走,刚转身,一道热焰贴着面门就窜了起来。
火星燎过发梢,烧焦了孟凛额前散乱的刘海。
她这时候才闻见,藏在脚下这片烂泥汤子里,潜藏的汽油味。
火圈瞬间将她身后的大群丧尸包围,焚烧让她的同类失去了方向——丧尸是怕火的,它们只是没有痛觉,不怕死(已经死了),它们身体里的水分比活人少得多,是点火的好材料。
这点对于孟凛来说,也一样。
完了,遇到行家了。
前有枪,后有火,孟凛的大脑飞速运转。
“咻”的一声,站在她左手边的丧尸奶奶被一枪爆头,扑进火里。
又一声,穿着服务生制服的丧尸妹妹倒了下去。
一个接着一个,丧尸的嚎叫在火海中回荡。
可能是生死之际情绪上头,又或者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实在是太可气,太猖狂了!
丧尸不发威,你拿我们当hello kitty?
孟凛把心一横,目光坚毅,决定以身入局,跟这群人类拼了——本大小姐可不是那么好杀的!
看是你们先射死我,还是我先召唤大军,重振河山!
这一幕,仿佛战损美队孤身面对紫薯精的千军万马,她要让苍天知道,她不认输!
孟凛抄起地上的垃圾桶盖,转身便向前冲刺,紧接着,膝盖一软。
Pia叽,直挺挺倒进了泥汤里,然后咕噜噜滚到了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