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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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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梅雨。
好些天来难得一个响晴。
别墅区里绿荫深浓,朝露垂在叶尖,蝉鸣声嘶力竭。
小院儿围墙内,支开一柄宽大阳伞,伞下铺一张打平的躺椅,晒咸鱼似的躺着个人。
两条胳膊搭着椅沿下垂,整张脸平平整整压住椅面,像死透了。
“咚!”
“啪嗒~啪嗒~啪嗒——”
水花四溅,听起来活灵活现的。
什么鬼动静?大白天活见人了?
孟凛嘎嘣一声仰起头,嗷……她这个颈椎!
人死了就是麻烦,身上一把子僵硬的老骨头,龇牙咧嘴的缓了半天,她才撑着坐直。
石板平铺的小院,阳光融融映着石隙野草,气温渐高,却还不到最热的时候,潮湿了那么久,终于赶上日头能晒一晒背,实在是舒服极了。
迎着一阵爽利凉风,孟凛悠哉坐在躺椅上,长长抻了个懒腰。
宽大的丝织睡裙飘摆,尖利指甲虚攥成拳,青白皮肤,黑紫色血管沿着胳膊伸展,嘎嘣嘎嘣嘎嘣……一个懒腰,从上响到下,却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
表情虽然略显狰狞,但里外都透着一个字:爽!
啊!阳光!你果然是人类——呃,和丧尸共同的好朋友。
扑腾的声响一直没停,孟凛转眼一瞥。
荒废鱼池里积着雨水,一只穿着保洁服的丧尸正在蝶泳,是她顺手捡回来的保姆,王姨。
她其实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丧尸又不会说话,被她从小区犄角旮旯里捡回来时,她胸前工牌上只写着保洁俩字,因为她的个头,年龄模样都有几分像照顾自己长大的保姆,孟凛便大手一挥给人改了名。
距离丧尸病毒爆发,已经过去了三年,外头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孟凛一无所知。
灾难发生后没多久,城市中的电力和网络便失灵了,没网的现代人和原始人一样。
还有另一个原因,她挂得太早,没有电影里的神兵天降,我的对象是特种兵,重生在末日前,巴拉巴拉……她,就是一个银行卡里躺着七位数,名下拥有三栋不动产和七辆豪车,正在上大学的普普通通的有钱大小姐而已。
那时正值暑期,国际大都市A市充满了慕名而来的游客,大学也开放游学参观。
好死不死,她那天,刚好在学校。
从昏迷中睁眼,周遭已经乱作一团,她和所有弄不清状况的人一样一边乱叫一边抱头鼠窜,说起来那会儿她还以为自己是爆发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运动天赋,速度之迅捷,身姿之灵活,仿佛请神请到了博尔特。
直到在一群呜哇喊叫的学生身后,被两个惊恐的保安合力一叉子叉倒。
“丧…丧尸!”
“是丧尸!!!”
她依稀记得,那天校园里蝉鸣很烈,慌乱的尖叫,马路上撞车的巨响和不知方向的爆炸交织成模糊的嗡鸣,叉倒她的保安下一秒就被扑上来的人咬住脖子,热血溅在她脸颊。
狂奔的丧尸们踩了她好几脚,但谁都没有理会她。
原来她……已经不是人了。
哎,短短六个字,却要用一生来治愈。
变成丧尸的第一年,孟凛浑浑噩噩,记住的事情不太多。
变成丧尸的第二年,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寻找同类,那时候城里的活人已经很少,到处都是丧尸,可没有一个像她,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能思考,但也没有因此内耗太久。
变成丧尸的第三年,她开始养生。
是的,养生。
变成丧尸的好处很明显,不用吃饭喝水和排泄,甚至不用睡觉,更不会生病,作为人的一切需求,都退化为了记忆中的感觉,在丧尸遍地的末日世界里,堪称无敌。
而成为丧尸的坏处,却是慢慢出现的。
最开始变化的,是她的视力。
5.0的眼睛越来越近视,皮肤变得干吧坚硬的同时,身体也变得僵硬,以前她还不理解老人为什么那么麻烦,直到她有天一弯腰听见了嘎嘣一声,缓了一整晚都没站起来,挠痒的时候,手够不着后背,洗澡不坐下就搓不到脚指头……
她的记忆力也变得很差,起初发呆还能天马行空,后来发呆就只是呆。
一发呆一整天,一次回过神来,她发现自己居然在撞墙!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血红的眼,青紫的皮,头发枯如杂草,俨然死了没埋。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孟凛下定决心: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尸,
养生,溜达,去零元购。
从明天起,关心丧尸和废墟,
抢一栋别墅,面朝外滩,春暖花开。
她在新房子里组建了一个新家庭,有保姆王姨,还养了一只小猫。
丧尸病毒并不感染动物,所以末日之后,城市里的野生动物激增,孟凛就曾经在那条最繁闹的步行街上看见过长颈鹿群迁徙。猴子是最讨厌的,孟凛分不清它们哪个是什么品种,都一样讨厌,别的动物遇到丧尸退避三舍,但猴子这种动物却总是闲得没事就爱犯两下贱。
过往让她习惯了众星捧月的生活,如今她不得不学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比如在零元购的时候和猴子抢东西,再比如学会纡尊降贵的和丧尸同类们打成一片。
做丧尸的日子实在很无聊。
孟凛两手托着下巴,慢悠悠地观赏了半天王姨鱼池蝶泳,想到了一个丧尸笑话,问:2030年奥运会的游泳冠军是谁?答:是丧尸。因为丧尸不用换气。还有一个,说现在世界上最有骨气的是谁?是丧尸。因为它们命硬学不会弯腰!
“嗬嗬嗬……”
好冷,但还是被自己的才华逗笑。
笑了一会儿,孟凛趿上拖鞋回屋。
她本想趁着今天天气好让王姨也晒晒,不然闷久了身上容易发霉,但现在她刚晒舒服,不想收拾烂摊子,就先放着吧,反正也死不了,等下一个晴天再捞出来晒。
孟凛敞开推拉门,让空气流通,别墅区没有高层遮挡,阳光像融化的蜜顺着大理石砖向内流淌,客厅里有些乱,随意摆置着许多小玩意儿,大多是大小姐以前瞧都不会瞧的东西,现在溜达时觉得有趣,也都顺手捡回来。
很多是玩具。
桌面上散落着一些填字游戏和数独小卡,看完的书在旁边扎了一摞。
城里的自来水和电力一样,很早便断了,孟凛记得后来好像有通过几次,不是大范围的,在不同片区,水龙头拧开突然出水,但出来的都是臭烘烘的黄汤,接着就又断了。
现在家里用的水都是她拿超市小板车一桶桶拉回来的。
起初开路清障把她累够呛,感觉自己像愚公,好在后来她找到了个好法子,从超市里拽了个穿工作服的丧尸,把小板车和丧尸绑在一起,自己在前面吹哨,丧尸乖乖就跟着走。
虽然有时声音会引来其他丧尸堵塞交通,但孟凛还是领悟了:
不会带团队就只能自己干到死…死去活来。
孟凛一边哼歌一边烧水。
流理台上卡式炉嘶嘶吐焰,水汽咕咚氤氲,手磨咖啡机格啦格啦的转着圈儿,粉末中细,倒进滤纸,细口壶里的水温放到正好的九十二度,温杯滤纸,闷蒸排气,二段注水,然后不紧不慢倒入新捡的咖啡杯中。
捧在手心,深深的……吸一大口。
啊,香!
虽然不能喝,但她能闻,今日要闻达成。
馥郁的咖啡香中,孟凛露出了满足微笑,阳光晴朗,岁月静好,也是过上了当女鬼的好日子。
老早以前有人说仪式感就是小资们闲出来的臭毛病,当年的孟凛嗤之以鼻,哪来的酸民又在乱叫,现在的她只想说:包的姐妹,包的,就是闲出屁了。
仰赖于三年前被强迫学习的一堆野外生存技巧,虽然当时她极不乐意,反复找茬,但这一年来她的生活竟然过得还不错,这让孟凛有了一个更宏伟的计划。
小说漫画她已经看腻了,为了丰富娱乐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她准备进行一场长征,徒步到十几公里外,她记得前年自己曾路过过一家店铺,里面好像有卖柴油发电机,等她把发电机运回来,就能给她捡的掌机们充电,然后再弄一台电动滑板车,就再也不用折磨自己的老胳膊老腿了!
掐算时间,就是今天,不冷不热,适合跋涉。
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安顿好她的猫。
“嘬嘬嘬……”
普通丧尸能发出的音节很有限,孟凛其实能说一些话,但她的声带已经干瘪退化,除非心情好,不然她不愿费那力气,反正也没有人听。
显然葫芦不在,那只惯没良心的狡猾黑猫,吃她的喝她的,却和她生疏如合租室友,饿了就回来喵喵喵,吃饱就“哈”一声拍拍屁股出门潇洒,当初她就不该鬼迷心窍给它起这个名字!
没良心竟然会通过名字遗传!可恶!
她在心里一面暗骂,一面给饮水器倒上新鲜纯净水,洗干净猫碗,装好三天份的猫粮。
等着吧,等她弄完发电机,下一步就回来自学兽医,亲自给丫绝育。
换好衣服,提上垃圾,孟凛愉快的出了家门。
客厅里,电子时钟啪嗒跳动,显示出日期和时间。
今天是个好日子,又一年生日,虽然无人为她庆祝,但她会自己给自己准备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