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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我在人间凑数的日子 如果说这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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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能让无所不能的林知月感到头疼,那一定是秦云舒的画具。
此时此刻,林知月那套平日里整洁得像样板间的豪华公寓,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
客厅原本昂贵的波斯地毯已经被卷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铺满一地的废弃画稿、颜料管、调色盘,还有几只正在好奇地舔着颜料桶盖子的布偶猫(那是秦云舒带来的“嫁妆”)。
林知月穿着一身真丝家居服,手里拿着一杯意式浓缩,站在一片狼藉中,眉心微蹙,仿佛正在视察灾后重建现场。
“云舒,”林知月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柔且克制,“你确定……这管钴蓝色的颜料,一定要放在我的爱马仕靠垫旁边吗?”
秦云舒正盘腿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画笔,头发随意地挽起,插着一支画笔当发簪。听到这话,她抬起头,脸上还沾着一抹不知何时蹭上去的赭石色,看起来无辜又慵懒。
“因为那里光线好嘛。”秦云舒理直气壮地指了指落地窗,“知月,你别站在那儿挡光,我在画你生气时候的样子,特别有韵味。”
林知月:“……”
深呼吸,这是自己选的老婆…
她认命地叹了口气,放下咖啡杯,走过去蹲下身,拿出纸巾,小心翼翼地帮秦云舒擦掉脸上的颜料。动作轻柔得像是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
“你啊……”林知月无奈地摇摇头,“以后画室设在二楼,不许再把颜料带到客厅来。还有,那些画稿不要乱扔,我会让阿姨专门给你准备个架子。”
“遵命,我的管家婆。”秦云舒笑得像只偷腥的猫,趁机凑过去在林知月唇上啄了一下,“不过……我现在灵感来了,不想动。你就让我在这儿画一会儿嘛,好不好?”
面对秦云舒这种软绵绵的撒娇攻势,林知月那点所谓的“洁癖”和“控制欲”瞬间土崩瓦解。
“……只能画十分钟。”林知月别过脸,耳根微红,“画完必须去吃饭。我做了你爱吃的糖醋排骨。”
“知道啦!”秦云舒心满意足地继续挥毫泼墨。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林知月起身去开门,门外站着苏晚和林知夏。两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一脸坏笑。
“Surprise!”苏晚一进门,刚喊了一嗓子,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我的天哪……”苏晚指着那一地的颜料和画稿,又看看旁边正一脸“贤惠”地收拾残局的林知月,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这还是那个连一根头发丝都不允许出现在地毯上的林影后家吗?姐,你这是……被夺舍了?”
林知月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接过礼物:“少贫嘴。进来换鞋。”
林知夏倒是很适应这种艺术氛围,她走到秦云舒身边,看着画布上那个虽然只勾勒了几笔线条、但神韵极佳的林知月,忍不住赞叹:“嫂子画得真好。姐姐那种‘想生气又舍不得’的样子,简直抓住了精髓。”
秦云舒停下笔,笑着看向林知夏:“还是知夏懂我。不像某人,只知道心疼她的地毯。”
“谁心疼地毯了?”林知月端着水果盘走过来,嘴硬道,“我是怕那些颜料有毒,伤了你的手。”
苏晚在一旁“啧啧”两声,靠在沙发上感叹:“完了完了,以后这个家,林老师的家庭地位堪忧啊。我看用不了多久,这一楼就得改成画廊了。”
“改成画廊也不错。”林知月看了一眼正专注画画的秦云舒,眼神温柔得快要滴出水来,“反正这房子本来也是为了两个人住才买的。只要她在,怎么样都行。”
这突如其来的情话,让在场的三个人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苏晚搓了搓手臂:“够了够了!今天的糖分超标了!我们是来温居的,不是来吃狗粮的!”
……
饭桌上,气氛终于恢复了正常(虽然还是充满了酸臭味)。
林知月做的糖醋排骨味道一绝,苏晚一边吃一边不忘聊正事。
“知夏,那个钱墨老头的文章还在发酵(前段时间抨击知夏的教授,大学时期就看不惯知夏)。听说海大那边……真的要请你回去开讲座?”
林知夏放下筷子,点了点头:“嗯。定在下周三。”
“你真的要去?”林知月皱眉,“那个老头是出了名的固执,而且他的学生肯定也会去。到时候万一现场有人刁难你,或者问一些难听的问题……”
“姐,我不怕。”林知夏打断了她的话,眼神平静而坚定,“躲避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我也想借这个机会,把一些话说明白。”
“说什么?”秦云舒好奇地问。
“说……文学不是高高在上的神坛,也不是只给少数人看的阳春白雪。”林知夏的声音很轻,却很有力量,“它应该像光一样,照进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无论他是坐在图书馆里,还是站在舞台上。”
苏晚看着她,眼中闪过一丝赞赏。这才是她爱的那个林知夏,外表柔弱,内心却有着属于文人的傲骨。
“那我也去。”苏晚立刻举手,“我要去现场给你当保镖!谁敢乱提问,我就用眼神瞪死他!”
“你去只会引起骚乱。”林知月无情地泼冷水,“到时候大家都去看影后了,谁还听讲座?”
“那怎么办?”苏晚委屈巴巴,“我想支持老婆嘛。”
“你可以伪装一下。”秦云舒出了个主意,“比如……扮成那里的清洁工阿姨?或者带个假发混进学生堆里?”
大家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都忍不住笑了。
“其实……”林知夏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这次讲座的主题,我想定为《我在人间凑数的日子》。”
“噗——”苏晚差点喷饭,“这什么名字?太丧了吧?”
“不丧。”林知夏摇摇头,嘴角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这是一个关于……如何从‘凑数’变成‘发光’的故事。而且,我会带一个人一起去。”
“谁?”三人异口同声。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林知夏卖了个关子。
……
一周后,海大最大的阶梯教室。
人山人海,连过道里都坐满了学生。不仅是中文系的,其他系的学生也跑来看热闹,甚至还有不少媒体记者混在其中。
钱墨教授坐在第一排正中间,板着脸,手里拿着个保温杯,一副“我看你怎么说出花来”的表情。
而在他旁边,坐着几个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学术界大佬”。
讲台上,并没有摆放鲜花和横幅,只有简单的一个麦克风和一把椅子。
时间一到,林知夏准时出现。
她今天穿得很简单,一件米白色的衬衫,一条深色长裙,长发披肩,依然戴着那个标志性的银边眼镜(没有镜片,纯装饰),看起来既知性又温婉。
但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跟在她身后的,并不是苏晚,也不是林知月,而是一个穿着卫衣、戴着鸭舌帽、看起来酷酷的女孩。
正是刚刚出道的Rapper——莫然。
全场哗然。
这是搞什么?文学讲座带个唱嘻哈的?这是要现场Battle吗?
钱墨教授的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林知夏走到台前,没有看第一排的大佬们,而是先看向了最后一排挤得满满当当的学生们。
她笑了笑,声音清亮:
“大家好,我是林知夏。也就是那个被骂‘染上脂粉气’的夏虫。”
这一句自嘲式的开场白,瞬间拉近了距离,台下响起了一阵善意的笑声。
“今天我不讲什么文学理论,也不谈什么写作技巧。”林知夏指了指身边的莫然,“我想先请大家听一首歌。这首歌的词,是我写的。但唱它的人,是一个曾经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凑数’的人。”
莫然摘下帽子,拿起麦克风。
音乐响起,不是那种嘈杂的电音,而是一段清澈的钢琴伴奏。
“有人说我生来在阴沟,不配仰望星空。”
“有人说文字太贵重,不该沾染霓虹。”
“但我看见光穿过指缝,把泥泞变成彩虹。”
“我是凑数的野草,也是春天的帮凶。”
莫然的声音带着一种独特的颗粒感,那种从底层挣扎出来的力量,配合着林知夏那极具画面感的歌词,瞬间击中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
钱墨教授原本不屑的表情,慢慢凝固了。他握着保温杯的手微微颤抖。
这歌词……通俗,却不庸俗。犀利,却不尖刻。
这是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文字。
一曲终了,全场寂静。
然后,掌声雷动。
林知夏等到掌声平息,才缓缓开口:
“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去参加选秀,为什么要让文字和娱乐沾边。我的回答是:因为那里有活生生的人。文学如果脱离了人,脱离了那些在泥潭里挣扎、在舞台上渴望发光的灵魂,那它才是真正的死水。”
她看向钱墨教授,眼神不卑不亢:
“脂粉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用偏见给自己筑起了一道高墙,把那些真实的、鲜活的生命,挡在了文学的大门之外。”
钱墨教授沉默了许久。
最终,他缓缓站起身,对着台上的林知夏,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一刻,胜负已分。
不是为了争输赢,而是为了……让文学回归它最初的样子——记录人,温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