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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少年阿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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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顺着脸颊滴落,眼神里满是坚毅。她不是从小学的,那么就要下更多苦功夫。
沈知砚也没想到,她真的坚持下来了,连平常看不惯她的桃湖也是。
桃湖从七岁起就开始训练,成为公子的暗卫。将军府并不像话本写的那样,需要枪林弹雨中,要流血。实际上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将军府,更是为了沈知砚这位继承人,保护他,直至死亡的那一刻。这是她对将军府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
桃湖主动地给颂安递上了水,语气别扭的说:“给你。”
反应过来的颂安惊喜,抱着她。突然脚一阵酸软,跪在了桃湖面前。
完了。
她的脸要没了。
(>﹏<)~
“你这是在给我拜年吗?”桃湖放声大笑。
颂安向着沈知砚求救,你看她,在笑。
“桃湖收着点。”
桃湖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摊了摊手。
沈知砚把颂安扶起,轻轻地拍走她身上的灰。
“颂安,走吧。带你去吃早膳。”
肚子也符合时宜的响起,咕……咕……
颂安不好意思挠挠头,目光望到自己的下面,可恶,你咋不争气!
索性都已经被听到了,那就好好吃顿。“走吧走吧,我都饿扁了。”
手里还比划,从肚子这么大,变这么大。
刚才运动量飙升,现在的胃口好极了,顾不上礼仪,就端着粥喝了起来。虽说只有咸菜配白粥,却别有一番滋味。
吃完饭,才仔细看看周围,被打扫得一尘不染。是有哪家的田螺姑娘来沈府了?
看她好奇,也就道出她疑惑的原因。“记得带回沈府的小子吗,为报答恩情,他愿意跟随我们,说是要给我们当牛做马。我没想他回报什么,他恢复精神的一大早,就开始打扫院子。犟犟的,怎么说也不听。”
好吧,多了一个田螺小子。
“可问他以后要去何处?既然救下了,也是要问问的。”
“这小子,一心就想跟着我们,本来打算给他寻一处酒楼做事,至少生活也能安稳度日。”
沈姐姐思虑周到,多一个人,对他们来说,也只是添口饭的事。
“沈姐姐,还是留下他。如果赶他,走多远他都会走会来。”
吃完饭,休憩了一下,沈知砚就带她去街上逛逛,美其名曰熟悉日后要住许久的地方。
那小子听说他们要出去,就过来跟在后面。“嘿,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用超大的声音回答:“我叫阿七。”
“阿七,你姓甚?家以前在何处?”
目光闪烁不定,犹豫了好久,他才吐出缘由:“我家住在清水县,流年不利,倭匪横行,大家都从那里逃出来,死的死,伤的伤。我运气好,会凫水,躲进了湖中逃过一劫。我没有阿爹阿娘,全靠清水县的叔叔婶婶接济罢了,只是所有人都叫我阿七。”
颂安心里隐隐感觉哪里不对劲,却也没发现错处。
“阿七,我叫宋安,旁边这位是我的好友沈知砚。”
他十分激动,想伸手,他俩默默后退了几步,男女授受不亲。
他意识到了面对两个女子,他的举动有些冒昧,不能平白误了人家清白。
“抱歉,沈小姐和宋小姐。阿七第一次交到好朋友,过于开心了。”
颂安摸了摸阿七的头,安抚他的情绪,也很想知道他为什么沦落到牙婆子的地方去了。
街上人多眼杂,回去与姐姐商议之后再做决定。
他们路过一家看起来十分雅致的首饰铺子,有八层高,里面很是热闹,但大多都是女子。二楼便有专门供人休息的包间。
颂安捻起了一根银簪,细细观察。
这里的首饰设计与曾经她见过的不同,掺杂了更符合当下审美的风格。冬季带梅花样式的银簪,虽不如金簪华丽,也不如梅花娇艳,却不失优雅。
沈知砚见颂安喜欢,便叫来了掌柜,“掌柜的,把你家类似款啊的首饰皆拿出来,容我们细细挑选。”
“是。”掌柜恭敬地应下。
正当颂安疑惑为什么掌柜的态度,对沈知砚格外恭敬时,她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猜测:“沈姐姐,这不会是你家的铺子吧?”
“自然,我家虽是武将世家,家中俸禄可不足以支持府中的花销,自然会有经商者。沈家的铺子不说宁国每个地方都有,在京城和江南还是略有分布。”
不知沈姐姐这番话有几分真几分假,可以确定的是,她不缺钱,或者很有钱。她这是傍上大金腿子了。
“沈姐姐,那你来淮山县是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我可不相信哪!”
沈知砚本来就当她是个不知世事的孩子,颂安竟是猜到了?
“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被阿爹阿娘催着婚事,不堪其扰,才来的。”颂安一脸自信。
好吧,这是想多了。这怎么可能呢。
颂安以前可没离开过京城,周围全是真心对她好的人,处在一个不谙世事的环境中,哪里像藏的住事的。
心机更不要说了,燕府的后宅干净的很,没有小娘,有的话,燕云山可就要遭殃咯。他家夫人可不是好惹的,一个暴脾气,不要说回家了,会被赶出家门。这是一个全京城都知道的事。
“沈姐姐,快来。”
颂安兴奋地指着一处肉夹馍的摊子,飘来的香味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
“你刚刚才吃了早膳,吃太多肚子会不舒服的。”
“不会,我的胃可好了,在家中吃饭能吃三大碗。”
她这小身板,吃这么多还这么瘦。都好奇吃进她肚子里的食物,是不是飘走了。
“阿七,你想不想吃?姐姐请你。”
阿七重重的点头。
“老板,肉夹馍多少钱一个?我要三个肉夹馍。”
老板笑眯眯的回答:“三个铜板一个,十个铜板三个。”
不对啊,三个铜板一个,三个肉夹馍也只要九个铜板。
“老板,这价钱不对吧?不应该是九个铜板?别以为我们不会算数。”
老板脸色一变,“爱吃吃,不吃就走。这些年来都是一个价。我做生意还没同人红过脸,倒教你个姑娘家给质疑了。”
左右不过一个铜板,吃起来试试也无妨。她从自己的钱袋子掏出十个铜板递给了老板。老板没好气的看着她,也顺手接过了,钱还是要赚的。
没一会,热气腾腾的肉夹馍就好了,老板接着还提醒了一句:“莫要着急吃,不然烫着姑娘就不好了。”
但十个铜板三个的肉夹馍的确比三个铜板一个的大些,老板确实是个实在人。
“老板,误会了误会了。起初以为你卖贵点是想多赚别人的钱,没想到老板确实是个实诚的生意人。”
她抱拳表示歉意。
老板见她也只是个小姑娘,不以为意地挥手。
咬了一口肉夹馍,确实便宜又好吃,连忙把手中的剩下的两份分给他们吃。
他们小口小口地吃,他们没有评价,脸上漏出满意的神情。
下一瞬,阿七就倒下了。
“你这小兄弟可不是我家肉夹膜的问题,你们俩吃了都没事。”
沈知砚和颂安将倒在地上的阿七,扛上了马车,老板的声音渐行渐远,他们回到了沈府。
阿七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嘴唇有些干裂和泛紫。颂安给他把了脉,脉象紊乱,极其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