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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狐狸丘 白狐素烟。 ...

  •   城南三十里,有丘无名,多生藜荼。其形远望如狐首,故或谓之狐狸丘。

      丘尝有异事,至今乡野犹传。

      高明十二年,朝廷开恩科,天下举子云集京师。有书生王玉辰,面若冠玉,自湘南北上,途经各州县,辄以婚姻诱骗良家女子,得财色而去。至其抵京,所欺者已有十余人。

      中有女子李氏,青岷人士。王玉辰过西南境时,借宿其家,临别誓曰:“待我高中,必来迎汝。”李氏信之,痴守年余。某日有行商过,言王玉辰极尽钻营,而今已为公主面首,锦衣玉食,日夜笙歌。

      旧日诺言,尽抛九霄,李氏悲愤交加,束装独行数千里,欲入京对峙。途遇宜原绣坊杜三娘、莱沧酒坊刘四姐、燕南寡妇赵王氏……一一问询,皆被王玉辰花言所骗!

      众人聚于道中,相拥痛哭,同声议曰:“我等结伴入京,敲登闻鼓,递状纸,便是拼尽一身性命,也要叫那薄情郎不得好活!”

      及至京师城外,方知世道艰难,状告无门。众人既无官府路引,便不得入城;欲托人代递状纸,自无人敢接;欲往衙门喊冤,衙役横眉冷对,取棍棒驱之赶之。盘缠渐尽,进退两难,只得流落城南三十里外无名丘上,采野果,食野菜,静候伸冤之机。

      良机未到,官兵先至。其时,京城临近不容流民聚众,官府岁岁清扫,轻则驱逐,重则打杀。那日,一队官兵冲上丘来,见十数女子蓬头垢面而衣衫褴褛,二话不说便以流民罪定。

      众人自知十死无生,去前咬破手指,以衣布为纸,一笔一划血书王玉辰罪状。且看那小字,自是哀情切切;再看那大字,写的便是欺君罔上!

      一指血竭,再咬一指;一人写完,旁人接续,直至气力耗尽,尽毙于刀棍之下。那血书布帛,被偷偷塞入邻近树洞,因着不值钱,倒无官兵分神去看。

      恰逢雨夜,布帛湿尽,字迹晕染,有血水落。丘上本有一白狐,修行不过数十年,平日以田鼠为食。它嗅得浓重腥气,寻至老槐树下,忽觉渴甚,便俯身痛饮地上血水。俄而,白狐腹中疼痛如焚,翻滚哀嚎三夜,化作人形,姿容艳丽。

      这名白狐,便随那领头的娘子姓李,名作素烟。

      女子踉跄起身,自树洞取血书,默然良久,低声道:“此恩必报,此债必偿!”
      便随那领头的娘子姓李,名作素烟,决心下山报仇去!

      素烟借众女怨血化为人形,得几分妖力,虽道行尚浅,然胆气极盛。她携血书入城,先至京县递状。知县接书一看,脸色骤变,慌忙掷还:“妖言惑众,污蔑皇亲!再敢多言,拿下入狱!”又至府衙,知府阅罢,连连叹息,摆手曰:“此王玉辰乃公主府中人,本官无权过问。你若有胆,自去公主府前拦驾申冤,休来为难我。”素烟听罢,转身直奔登闻鼓处,欲击鼓鸣冤直诉天听,然未近鼓前便被驱赶。

      官官相护,便只能以民怨讨公道!素烟大闹京城三日,所过之处必留血书字句。然官府只作小人滋事疯妇胡闹定案,全然不查,一味遮掩。

      官大遮天,便只能以妖法讨公道!天下生灵,本性为恶,素烟初化人形,未受人间礼义,自然更通有仇必报,血债血偿。

      月黑风高,素烟潜入公主府。那王玉辰正与弟兄饮酒作乐,忽见一绝色女子,便嬉笑问曰:“你倒生得标致,是谁的人?”素烟不答,上前一步,单手扼其喉,拧其脖颈。围观者大惊失色,尖叫夺门而逃,而王玉辰双腿乱蹬,片刻便气绝而亡。

      素烟转身欲走,院内外已大乱。有妖杀人,煞气通天,清冥卫转瞬即至,将公主府围得水泄不通。

      首领至素烟前,冷笑曰:“一只不过数十年道行的白狐,也敢于天子脚下杀人?”
      素烟不辩,展血书曰:“且看谁人有罪!人之善恶,自有天报。今日我了其恶果,便是代天地予其应得之报应!”
      首领匆匆阅毕,静立良久,将血书纳入袖中,转身长叹而去:“押至地牢,听候发落。”

      素烟双手受缚,回头望去,那王玉辰尸体已覆白布,其酒肉朋友跪地啼哭。且说这负心者死,尚得哀痛遮身;含冤而亡者,只落得荒丘天地席,真是人道尽丧!

      至于那清冥卫如何处置素烟,血书辗转于何人手中,负心人王玉辰是否终被天下唾骂——便无人知晓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狐狸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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