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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尸王出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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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最好的回溯之法,是蜃术,像直播一样逼真。
灵源吐出白色的蜃雾,渐渐化出清晰的影像。何斐宛若银幕前的观众,静静看向孟援的年少时光。
汉,东莱郡。
孟援四岁开蒙,十岁入官学。
在官学门口,他第一次见到邓恭。
邓恭在窗外偷听先生讲学,被杂役发现了,像驱赶野狗一样驱逐。瘦弱的孩子衣衫单薄,被打得鼻青脸肿,唯有一双眼睛清亮有神。
孟援心里一动,让随从制止了杂役。
邓恭做出一副老成模样,别别扭扭地道谢,脸上的破口还在渗血。孟援心里暗笑,也装出老成模样:“我救了你,你怎么报答我?”
邓恭低垂着头,耳根渐渐红了:“我……我家贫,实在没有什么值钱东西能抵给小公子。”红色从耳根蔓延到脖子,男孩咬着唇,几分难堪。
孟援瞧得有趣,笑道:“那就以身相抵吧。”
邓恭猛地抬头,一脸惊恐。断袖娈童之事,在东莱郡并不少见。
孟援正色道:“让你做我的伴读,诗文骑射都必须比我学得好,不然就扣月钱。”
……
八年后。
孟援要入太学了,即将离京赴洛阳。离开前,他磨着父亲为邓恭举孝廉。
“父亲,邓恭的诗文才情本来就是官学里最好的。”
父亲终于松口,他让孟援在太学勤奋读书,争取在岁课中夺魁,补官洛阳。
“如果你能在洛阳做官,东莱郡便有邓恭一席之地。”
孟援不甚满意,却也无法可想。
出发之期已定,邓恭送了孟援一套马掌鞍辔,配他的白马。
孟援捶了邓恭一拳:“你这家伙,我的马又不是没配这些,花这么多钱做什么?”
邓恭诚挚地道:“蒙公子多年照拂,月月有银钱,又多看顾我家里。这是我卖书画攒下的钱,太贵的买不起,聊作心意。”
少年修长的身形如新发的青竹,眉眼含笑,秀逸难言。
孟援笑着拍拍马背:“好,那我收下了!就怕你娶亲的时候没钱。”
邓恭的耳根又红了,孟援大笑,纵马而去。
“贤弟,我三日后出发,记得来送我!”
两日后,邓恭伤痕累累地被几个同窗抬到孟援面前。
孟援扯过同窗薛建,眼泛红丝:“怎么回事?”
薛建愤愤道:“是王世他们几个!今日诗会,邓恭又拔头筹,连贺太守的千金都对他青眼有加,诗会一结束,王世就带人把邓恭给打了!”
孟援了然。邓恭的经史文章一向出众,官学里的很多公子哥因嫉生恨,早就看不惯他了,只是碍于孟援和他交好,没人敢真的对他怎么样。
如今孟援人还没走,他们就把邓恭打得半死,何其猖狂!
孟援直想冲去把王世打成开口包子,但又惦着邓恭的伤势,强忍怒火进了厢房。
邓恭阖眼睡在床上,嘴角肿着,身上青青紫紫,还有两处棒伤渗着血。大夫说,邓公子还有内伤,刚才呕吐过,秽物中有血丝。
孟援伸出手指,疼惜地碰了碰邓恭的脸。他心里有了个主意:带邓恭去洛阳。
邓恭苍白着脸,连说不可,孟援按住他的手:“你放心,一切由我来安排。”
邓恭眼圈泛红,沙哑着嗓子道:“公子,这可让我如何报答你……”
和父亲抗争的过程十分艰难,孟援甚至挨了家法,臀部遭殃。好在,他终于能带邓恭走了。
邓恭旧伤未愈,孟援又添新伤,他们谁都不能骑马,于是坐了马车。
“可惜我的白马,只能留在府里了,新鞍辔都配上了呢!”孟援一坐下就疼得抽气,只能斜靠在邓恭肩头,遗憾地叹气。
邓恭脸上浮起柔和的笑意:“不妨事,两年后我们回来,公子再骑它踏青。”
微风吹起车帘,他面庞上的青紫未褪,却不掩其清隽。
孟援不觉也轻快起来:“嗯,我出门前特意找了人,把王世揍了一顿!”
刚到洛阳安顿下,东莱郡就传信来,小弟骑孟援的马出门,摔成了重伤。
孟援忧心弟弟,买了洛阳最好的药材让家人送回。
又一封家书,小弟命保住了,只是腿伤得重,需要休养。
孟援这才放心,很快投入到太学的课业中去,繁忙无暇他顾。
他对邓恭诉苦:“以前在郡国学,我认为你的诗文便是翘楚,来了太学方知人外有人,为了赶上他们我真是焦头烂额啊。”
邓恭安安分分地守在宅中,打理孟援的衣食住行,为他整理功课。
孟援偶尔在书海中抬起头,会调侃邓恭像自己的小媳妇。邓恭总是红着耳根,淡淡笑一下。
孟援嘱咐道:“你也别忘了自己的课业!我带回来的功课,你记得也要做一遍!”邓恭温声答应。
孟援拍拍额头:“对,你素来最刻苦了,何曾需要别人提醒。”
太学中官家子弟居多,孟援父亲是东莱郡太守,官职不低,自己又随和,同窗们对他十分友善。游园、赏花、踏青、诗会,孟援在洛阳如鱼得水。
他特意把邓恭带上,满口推崇,想让邓恭在博士和同窗面前崭露头角。
同窗面对邓恭却都淡淡的,不甚在意,曲水流觞时,一人还提醒孟援,让邓恭站到他身后去,不要坐在渠边,直是将他当做仆从。
后来孟援便不再带邓恭去了,他怕邓恭难堪。太学和郡学毕竟是不一样的,孟援和邓恭都得接受。
孟援思量,自己才学并不出众,两年一到,肯定是要滚回东莱郡的,到时候再为邓恭打算吧。
上巳节,孟援带着邓恭在河边濯足,意外救下了一个落水的少女。
那少女从桥上跌落,其实水不甚深,但她慌乱不已,挣扎间不断下沉,婢女尖叫呼救。
孟援道:“邓恭,快救人!”他二人一齐跳进河里,一个抓腕,一个捉脚,将少女拎出水。
少女竟是尚书省李留守的独女。李留守派人到太学致谢,邀请孟援入府一叙。
金风玉露的佳话,往往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孟援的父亲是东莱郡太守,李留守还算满意,一来二去,就这么玉成了一段姻缘。李留守更是暗示孟援,完成太学的学业后就会举荐他为屯田司员外郎。
晚上,孟援默默坐在桌前,邓恭坐在一边为他烫酒。
邓恭的脸在雾气中看起来有些模糊:“公子为何郁郁?”
孟援挠挠头:“其实也没有,就是……”
孟援其实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如果有机会,回东莱郡做个小官,成亲生子。如果当不成官,就和邓恭诗酒江湖,草草一生。
连日以来发生的事太过顺畅,也太过突然,父亲来了趟洛阳,他突然就定了亲,有了前途,日后将留在东都。他有些茫茫然,不真实的感觉。
而且父亲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小弟的伤腿始终没能养好,瘸了,这让孟援十分痛心。
其时少年男女相处不拘,李小姐常来太学看孟援。她是个活泼的女孩,孟援还是挺喜欢她的。
一次孟援提到邓恭时,李小姐不无气愤地说:“这个登徒子,落水那日,我为你们所救,明明已经站稳了,他居然还想揽我腰肢,被我推开了手。”
孟援辩解道,邓恭也是救人心切,他是个君子,不会如此。李小姐仍气忿忿的,孟援也面色不虞。
邓恭见孟援连日心情不好,提出陪他去打猎。纵马山间,果然心情渐渐畅快,孟援兴奋不已:“邓恭,快来!”
邓恭指着东侧:“那边有鹿,我看到了。”
悬崖边,孟援瞄准一只鹿,凝神搭弓,突然后脑一痛,整个人被掀下悬崖。他仰面坠落,震惊的瞳孔里映出邓恭狠绝的脸。那张清俊的脸上,第一次出现狂热、仇恨和兴奋交织的复杂表情。
孟援大大地瞪着眼睛,直到剧痛和黑暗将他吞噬。
崖底静得可怕,孟援没有死,但差不多了。他像烂泥一样瘫在地上,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连动下手指都做不到。眼前一片漆黑,不知道是天黑了还是自己已经瞎了。
意识混沌地躺了不知多久,附近传来了狼的低嗥。
濒死之际,孟援胸中一口气越胀越满。
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害我?
八年照拂,同食同寝,同入同出。
狼已经到了身边,不停地拱他,口中的腥臭喷洒在他脸上。极度的痛苦中,孟援模模糊糊地看到了两点绿光。那是狼的眼睛。
不,我一定不能死。
我想知道,你为何要这么对我?
电光火石间,孟援死死盯着那两点绿光,估摸着咽喉的位置狠狠咬下。
咸腥的温热液体漫过喉咙,耳边是凄厉的嘶嗥。孟援只是死死咬住,绝不松口。
再醒来时,他已经是人首狼身、半人半兽的模样。他的灵魂因为执念脱离了残破的躯体,与狼尸合二为一。
他惶然地躲在山中,只有夜间才敢拖着僵直的身躯出来活动,花了很长时间来适应自己的这具身体,学会四条腿走路。
山间无法计时,只记得花开了好多次,又谢了好多次。日出月升,渐渐的,他通了灵,修炼出一套独属于自己的功法。
仙界和冥界察觉到他的存在,不约而同地遣使者来查看。
仙使围着他转了两圈,啧啧称奇,鬼使则面色沉凝。
他问:“我现在到底算什么?仙,妖,还是鬼?”
仙使掸掸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倨傲道:“你这个样子,怎么能称仙?”
鬼使看起来想拍拍他的肩,手伸出来,在狼的身体上无处着落,便转为向他拱手。
“大道无名,长养万物 。你非仙非妖亦非鬼,乃造化之奇。”
鬼使道,生死簿上已经没有孟援的名字,他已超脱轮回,不入五行,不死不灭。
仙使听得不耐烦,已经离去了。孟援呆呆地卧着,瞪着鬼使的鞋尖。
“造化既以你为坯,你便抟土为陶,既承此身,便行此道。”
很久之后,仙界和冥界争相招揽奢比尸,奢比尸选择了冥界。
很少有人知道,后来在冥界声名大噪、百鬼闻风丧胆的尸王,在成形之初,只是一个绝望的少年。
能完全化为人形、走出大山已是三十年后,世事变迁,早已换了人间。父母溘然长逝,小弟病得认不出人,侍疾的小辈脸孔陌生。李小姐另嫁别家,孙子都好几个了。
他转身离开,只想找到邓恭。
乱世纷争不断,邓恭平步青云,居然当了将军。
孟援找到邓恭时,他在一场战斗中濒死。
看到孟援以半人半兽的样子出现在眼前,邓恭惊骇无比,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了什么,眼中满是哀求。
“求你……救我……怎样都行,我不想死。”
孟援救了他,将他的魂魄引入野兔的身体。
邓恭的适应能力比他强多了,很快就逃了。
兜兜转转,就是两千年。
“时至今日,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害我。”
这个念头日日夜夜折磨着他,将他的心磨得鲜血淋漓。
他的修为不断精进,在冥界做了官,清理在凡间作恶的孤魂野鬼,所向披靡。他有无数次机会能杀了邓恭。邓恭毕竟是他亲手炮制的妖,比他弱很多。
可他只是一遍一遍地质问,为什么。
开始,邓恭会沉默。后来,他恶狠狠地说,你活该。
心慈手软的下场就是,邓恭越来越强了,很难被追踪到。
他在妖界越来越活跃,如鱼得水,收拢了一批手下,搅弄风云,到处作恶。
数十年前,又一次追踪邓恭无果后,他遇见一个小老头。
小老头一眼看破他的真身,追着他喋喋不休,厌烦得紧。
小老头说:“尸王,想做的事始终做不成,就该考虑换条路,而不是逮着南墙一直撞。”
“我是若山门人,有办法化解你这个劫数。转机会出现在1995年……”
他耳边轰鸣,头痛得天翻地覆。
罢了,罢了,姑且试一试吧。
……
“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吕洞宾与狗,郝健和老太太。”何斐简单地评价道。
灵源探身,圆滚滚的龙爪指向蜃雾:“我怎么感觉,邓恭的样子变了?”
佘恺皱眉:“他本该是兔妖,但很早就开始吞噬其他妖族,妖气驳杂,似是而非,混乱不已。”
邓恭这么多年一直修炼各种邪术,身边都是臭味相投之徒。阿绮就是其中之一。
何斐安慰佘恺:“有些人啊,他本来就不正常,不能用常理来推测的。因为强烈的自尊而心理扭曲,对帮助他的人不知感激,反生嫉恨。他害你不是你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天生的变态而已。”
佘恺轻笑。
灵源忽然道:“阿绮从冥府逃出来,为什么要附身小斐斐的同事?”
何斐耸肩:“吸人精气呗,这还有什么新鲜的。”
“真的只是恰巧选了小斐斐的同事吗?”,灵源看着佘恺,“她是怎么逃出来的?冥府的鬼差真的就是废物吗?”
佘恺一凛,看向何斐。
何斐愣了一下,摆手道:“没事,我有细苦弓,谁来都不怕。大不了一箭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