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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家 大概194 ...

  •   大概1945年,或者1946年。
      我对时间并不敏感,只隐隐记得战争结束的日期,那时我认识了一个叫诺曼的男人,他的眼眶很深,比我高一些,我们的对视的时候总是需要我抬起头,直勾勾往上看就能看见他瞳孔的颜色,洼在眉骨之下,一水的蓝,透明得和天空连在一起,陷在发丝深棕的线条里。
      他的真名不太记得,或许是莫里斯之类的名字,古怪的、生涩的。
      我从认识他开始就知道诺曼这两个音节,没有姓氏,也没有生日,只有他约莫自己已经23岁了,正在我家旁边的农场做着帮工,干些放牧喂鸡收麦之类的活。
      我已经没有人可以挥别,只是迈动双腿走在田埂上,和我乘坐同一列火车的士兵不少,在夹道欢唱的喜悦声里,我们彼此告别,迎接等他们回家的人,家乡还没有大变模样,只是我记忆褪色重填,一切陌生又熟悉,我又坐了一路牛车,颠簸着屁股卡在木板上的草垛之间,马路到泥地,踩得人多了又衍生出纵横的小路,我的眼眶越发的热烫,直到那栋红棕色的小楼出现在眼前,我告诉他:

      “我到家了。”

      我拿上包袱,里面东西很少,有那张退伍证明,有几套衣服,还有几张钞票和几枚硬币夹在日记本之间。我正准备掏出来,那辆好心载我的牛车已经驶远,渐渐消失在麦田之间。
      农田荒废,房屋破旧,外面的一层油漆斑驳脱落,烟囱发黑积灰,玻璃窗户也是雾蒙蒙的,藩篱东倒西歪,铁钉裸露着,暴露出了锈,昏黄的夕阳连同杂草一片,影子拉长,延伸到了脚边。
      我坐了十来小时的运输船,还坐了十来小时的火车,睡时昏天黑地东倒西歪,醒来又灌了一肚子的啤酒,面包没吃下几块,只是迷迷瞪瞪脸颊浮肿,人软的像泡烂发凉的意大利面条,一身制服洗得发白,那血迹遍布的红痕都褪色成浅色菌斑似的纹样,一双皮靴破了又补,再等我走上十来米,或者几十米,就回家了。
      “嘿!”
      隔壁收拾马场的年轻人叫住了我:“你是老约翰家的儿子吗?”
      “是。”
      那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去年走了后,他也跟着去了。我收到的最后一封信是邻居海伦阿姨寄出的,她说自己已经安排好了父亲的后事,让我不要担心,但无力再照顾我家的农场。
      她总是一个善良慷慨的人。我之后寄了些钱回去,又写了封信说谢谢她安葬我的父亲。
      那个时候我怕死在太平洋战场上,话都来不及说完,陆陆续续写了很多信,也寄了不少钱。父亲爱回点絮絮叨叨的废话给我,关于麦子长了,也关于最后一匹马死了,让我回来去挑一匹买下。
      但我知道母亲死了,他也老了。
      母亲写的信不多,有关心我饭吃得好不好,也关心我衣服的厚与薄,还写上了她的菜谱,信封里夹上一根稻穗,从远方就能知道家乡土地的变化,落叶归根,我幻想着衣兜里揣着那根穗子,如果死在哪里都会和乡土的农作物烧在一起,落叶归根,只是未曾想她如那根穗一样干枯得如此自然。
      那条黄色的稻没有和我一起回家,我去到哪里,又能回到哪里,它轻飘飘的,落进炮火烟尘轰鸣之中像是把我还给了这片土地,和迷茫一起,暂时走到了那个儿时记忆的几十米,也可能是十几米之外。
      “我叫诺曼,在海伦阿姨家做点农活。那屋子好久没住人了,海伦阿姨和我说如果你回来就让你住她家几天,收拾好了再住回去。”
      他穿着一件格子衬衫,红色的底交错着棕色的条纹,袖子折了好几道再挽起来,活动时能看见领子腋下堆着小颗小颗磨出的毛球,衣衫敞开,里面又是一件棉质的背心紧紧贴在身上。
      “好。我想先回家看看。”
      围栏吱呀作响,仿佛随时会倒,门锁生锈,门口花盆里杂草都是枯萎的,里面积着干土块,掀开花盆,底下就压着一枚钥匙,铜黄色,没什么灰,轻而易举开了生锈的锁,手指寻着记忆打开开关——没有亮。
      ——大概是没有通电。
      幸运太阳还没有落山,橘色的光扫出灰尘悬在空中的影子,一桌四椅,深色木头的,高一点挨一点,勉强能算齐,桌面深深浅浅,深的是烫痕的颜色,浅的是刀子的刮痕,切下了土豆的方正准备推进烤箱,又圈着一锅刚煮好的豆子汤。
      客厅里横着一张沙发,躺着一把摇椅,中间又一方方矮矮的木头茶桌。几枚花样熟悉的靠垫,看不出纹路的浅色木地板,还有一张草绿色织着橘红的挂毯。
      荒芜——在旧时的回忆里,半夜下雨的时候,安静的农庄也是没有人气的,阴冷潮湿,我站在楼梯的转角,想要去上厕所,却不敢往下走,屋里黑漆漆的,桌子因为闪电反射了一点油光,那些父亲做的椅子,母亲缝的小被都成未知的怪物,影子叠着影子,展开了一张大口。我怕打雷的声音,更怕房里只剩自己一个,在台阶踱步,不敢回房睡觉又不知逃去哪里,只能旋开父母的门,一头扎进两个熟睡的梦里——
      现在这里只有我一个了。
      我握紧了包裹的背带,两步并作一步快速上了二楼,面前是两扇门,两间卧室,是铁架的床和木头的衣柜,衣柜里还挂着几件衫,牛仔蓝色的,亚麻黄色的,白色棉花的。旧衣的霉味让人发呕,情绪荡着眼眶发红发烫,胀满了肚皮想把胃里的面包啤酒都吐出,军装太硬,膈在肉与肉之间,只有在泪眼模糊的时候,柔软了视线就仿佛那些柔软旧衫又穿回到身上。
      我还记得有一件天蓝色的衬衫,质地薄透,肩膀有一处已经破了的线缝衣洞还没有来得及缝补,但当我手指再次翻去,衣架支撑的地方已经被缝上了细细密密的针脚。
      我重新把它们收拾进包,填充一具干瘪的身体,像是把它塞进跳动充血的心房——是重新回到我人生的东西,是从这些回忆里出来恢复镇定。
      如果我再次开垦土地,学习缝衣,是不是就能回到那段快乐的时光?
      我暂时还是没有答案,只是重新迈开步子,闻着一阵饭香敲开了邻居海伦阿姨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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