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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遇 ...

  •   有的人,有的事,最好藏在回忆中永远不要去找出来,找出来,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样子了。

      “九月二十日,星期三,阴,气温20^30度”
      夏末看了看车窗外阴沉沉的天,叹了口气,合上手机盖。今天是她去应聘的第一天,毕业后在家休整了几个月,什么准备都做好了,没想到天公不作美,阴沉沉的天,她心里也阴沉沉的。
      “天府广场到了,乘客下车请注意……
      豆大的雨点说下就下,要去应聘的地方在广场对面,穿着高跟鞋一跌一撞,夏末暗暗咒骂这该死的天气,天气预报也真是不准,都没要说要下雨,伞也没带,这么大的雨,会把脸上的妆给淋花了的,算了,还是跑吧……
      他刚刚把车停好,看着突降的大雨中慌乱的人们蹙了蹙眉,转身回车里拿了伞,他向来是从容平静的,就如在商场上一样,做好一切准备,从来不会有惊慌失措的时候。广场上的人散得很快,刚刚还挺热闹的地方突然就变得冷清,对面一个穿着套裙的女人歪歪斜斜的跑过来,衣服和动作实在不搭配,滑稽的样子让他觉得很好笑。
      脚步没有踩稳,鞋子一歪,剧烈的疼痛从脚踝传来,夏末蹲下身抱住吃痛的脚,悲哀的发现自己果然还是逃不了一穿高跟鞋就会扭脚的命运。不用照镜子也知道睫毛膏花在脸上了,她气愤地瞪着近在咫尺的那座大楼,突然很有挫败感,才离开学校,怎么一切远不如想象中顺畅?
      “小姐,你没事吧?”温厚的男声自身后响起,夏末抬起头,一把伞替她挡住了头上的雨滴。
      白色衬衫里气质谦和矜贵的男子,向她伸出一只手。掌纹清晰明了,纤细修长的手指远比她的漂亮。很秀气的脸,长在女孩子身上应该也一样好看,短而飞扬的头发遮不住点漆般眼睛里的隐隐笑意。漫画一般的出场,夏末定了定神,忽然有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个人,在哪里见过?特别是他完美的下巴轮廓,完美的下巴轮廓……
      “方逸宁!!!”
      他一怔,仔细打量这个脸快花成熊猫了的女孩,“夏末???”
      “嗯!是我!”夏末惊喜地看着多年未见的朋友,很多很多话好像一起涌了上来,不过,什么也没说出来。

      也许这便算缘分,缘分就像一场猝不及防的大雨,总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刻来临。

      程雁一脸铁青的看着夏末,“你的面试又砸了?”
      “嗯”
      “你就不能改改你那冒失的毛病?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是这样,我都简直不晓得你以后该怎么办了!”程雁向来对女儿的冒失不满。
      夏末只是坐着,并不理她。
      “那个男孩是谁?”程雁跟女儿感情甚好,但并不赞同她在大学时期谈恋爱,刚刚看到送她回来的方逸宁,立即满腹狐疑。“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不是说他在武汉的吗?”
      “不是他,他是我几年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后来断了音讯,今天是意外碰到。”夏末简短带过。
      “哦,这样啊,其实那个男孩长得真不错,但是这么年轻就能开这么好的车,家世怕是也不简单哪,”程雁提醒女儿,“别忘了妈妈说过的,能够平平凡凡的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妈妈不希望你太好高骛远……”
      “妈!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你想象力不要这么丰富好不好!”夏末简直被妈妈打败了,她交朋友,向来不会顾虑很多,“再说了,什么叫好高骛远?你就这么瞧不起你女儿?”
      程雁白了她一眼,“我倒想知道有谁敢娶你这样一个冒失鬼!”
      夏末不再拌嘴,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点了随机播放,一段摇滚从音响里传了出来。摇滚,又是摇滚,他那么热爱的摇滚。他们已经分手这么几个月了,喜欢的音乐,爱看的小说,他那么多那么多的东西仍然还是留在她的生活中。他说,这是他爱过她的痕迹。爱,爱,到底什么是爱,到底他是不是爱她,她又是不是爱他,她还是想不清楚。
      世界上,她说她爱的人只有爸爸妈妈,可是她还是骗了他们,她那么深那么深的喜欢那个人,喜欢那个父母永远也不可能赞同的人。四年了,远在异地的她小心翼翼,不敢让父母知道,又担心会让他受伤,多累啊!两边是砝码,她是天平,摇摇晃晃,最后还是偏向了父母,父母是她最爱的人。那我呢?他问,你是我心中很重要的人,她毫不犹豫。可是,不是我爱的人啊。
      这是夏末秋初的时候,窗外的雨偶尔飘了几滴进来,带来些微的凉意。华灯初上,暮色里她的眼睛有些湿润,那个背影,如此平静而决绝。说过很珍惜她的眼泪的,那时候她的泪水汹涌如潮,他却始终都未曾回过头来看她一眼。不能拥有而已,居然就成了这样,如果这是爱,那么爱太虚假。
      脚很痛,夏末爬上床去准备早点睡觉。脱外套的时候纸片蝴蝶一般飘落到地上,她捡起一看:方氏实业总经理高级助理方逸宁。今天方逸宁送她回来的时候递给她的名片。名片?朋友啊,突然间觉得好生疏,都沦落到要递名片的地步了。她苦笑。
      那个看上去谦和矜贵的男子,那个俊美骄傲的男子,真的是方逸宁?在她记忆中的他,总有一脸粲然的微笑,多年后一直是她心中最唯美的男孩,今天重逢,虽然他相貌变得并不多,却给她感觉这是另一个人,无法与那个男孩重合……
      有的人,有的事,最好藏在回忆中永远不要去找出来,找出来,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样子了。

      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夏末第一次一个人坐火车从另一个城市回来,坐的车厢里都是学生。火车临发的时候,两个大男孩匆匆跑到她们对面放行李,坐下。
      夏末对面的男孩全套阿迪达斯,一顶鸭舌帽遮住了半边脸,可是帽沿下的下巴轮廓完美的不可思议。还有那两片薄唇,笑的时候扬起漂亮的弧度,夏末的第一个想法是这样的唇要是吻上去该是什么样的感觉,然后立刻发觉自己不应该,于是红着脸看向窗外。
      树和山峦,车窗外的风景变换得很快,只有午后的阳光,懒懒的透过玻璃,洒在同样懒洋洋的女孩子身上。
      两个男孩离开座位的时候,旁边的卷发女孩子问夏末:“刚刚那个戴帽子的是个女孩子吧?长得好秀气哦!”夏末被噎到。
      “应该是个男的,估计是长得美丽了点……”
      世界上有很多很美好的事物,遇到,总是令人开心的事。
      十几个小时的车程,都是难耐旅途寂寞的孩子,没隔多久,几个人就聊成一片了。夏末后来很喜欢这种坐火车的感觉,原本毫不相干的陌生人,面上带着同样的防备和拘谨,但在这节小小的车厢里解除了冷漠和矜持,反而还能向彼此更真诚的袒露自己。
      男孩在一所很好的大学读大三,比她大了几岁,却有些腼腆。和他聊天,总让她觉得自己在占他的便宜。不过他笑起来的时候,阳光灿烂的样子,很好看。
      半夜,夏末打个盹醒来后发现男孩在叠纸,淡蓝色的纸在他纤细修长的手指中上下翻转,不多会就变成了一只简单素雅的纸鹤。
      “好漂亮啊!”夏末睁着她好奇的大眼睛,崇拜的看着男孩,“可惜我太笨了,不管学多久也学不会。”的确,从小到大,被她磨来教她叠纸的人都被她的手拙给吓回去了。
      “不过,我会叠船喔!”她不无骄傲的说。
      “哦?”男孩扬了扬眉,随手递给她一张纸,“我也会叠船,呵呵,我还会叠兔子,叠蜗牛啊!”
      然后,等夏末把她的船给弄好后,发现桌上已经有了好多东西,兔子,蜗牛,孔雀,青蛙,男孩的手还在不停的旋转……
      十七岁的夏末,还在那个憧憬浪漫的年代,而后来的相逢偶遇,却在女孩子的遐想之外。

      这是第一次见到的方逸宁,夏末那时候并没有想过留下联系方式,总觉得这样萍水相逢的缘分是天赐的,不能要求更多,于是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
      但是人生就是很奇妙的,你以为很容易遇到的人,也许某天起突然就走失在你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交集;而你以为永远不会再遇上的人,偏偏就站在某个路口的拐角处等着你,一脸阳光般灿烂的微笑。
      那天,夏末陪爷爷奶奶去公园,一群孩子在空地上玩轮滑,都不太熟练,像刚从冰上滑下来的小企鹅。突然一声哨音响起,孩子们都奔了过去,夏末也随着围观的人们过去。一道白色的身影就这样不带任何预兆的滑入了她的眼底。
      “啊!是你!”她惊呼。
      他朝她点了点头,眼里也掠过一瞬间的惊讶。
      训练开始了,他是孩子们的教练,二十来个孩子站成两排。队里有个胖墩墩的小男孩,旱冰鞋上站不稳,他一说话,小孩“啪”摔倒,讲几句,又摔倒,惹得周围人们一阵哄笑。夏末一直看到结束,看着他高超的轮滑技巧怎样展示得淋漓尽致,看着他怎样耐心的把小胖墩带着滑过一圈又一圈。

      “嗨!我叫方逸宁,你呢?”他收拾着东西。
      “夏末,夏天的夏,末尾的末。”
      那也是个夏天,夕阳里背带牛仔裙浅色T恤衫的女孩子,笑起来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他抬起头,看见柔和的阳光从她栗色的头发上折射下来,一直射进了他的心里。
      ……
      方逸宁请她吃饭,在那家小店里,服务员看着两个碟里红得一塌糊涂的辣椒傻了眼,同是嗜好辣的人,吃饭也能吃的棋逢对手。过马路的时候,方逸宁轻轻地抓住她的手臂,牵着她走过车水马龙的街头。她的心里忽的一悸,一瞬间,很感动。
      夏末每天都会给他发短信,絮絮叨叨的罗列着一天发生的事,开心抑或是不开心,直到他向她道晚安。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半年,然后,结尾就像开始,毫无预料。
      她丢了手机,突然间发现丢了可以和他联系的一切。
      这时候她已经上了大学,离家很远的地方,试着找过他,却无从着手。那个年龄段里很好很好的朋友,就这样丢了。丢了的,或许还有一份朦胧如诗的少女情怀。
      大大的落地窗,他就坐在窗前,优雅的拿着烟,俯瞰这座城市的夜景。
      五年前,那个笑起来酒窝深深的女孩,那个他让她当哥哥一样依赖的女孩,那个每天晚上都会跟他发短信就等着他最后道一句晚安的女孩,有一天突然消失不见。他才发现一个人只不过是另一个人手上的风筝,线一剪断,不复相连。原本,就是很脆弱的东西,又怎么指望能抓得住。
      又入夜了,每天晚上站在窗前看夜景,已经成了他二十几年来养成的最为深刻的习惯。城市的夜灯火辉煌,可那只是一种孤独的繁华,再多的灯再绚烂的霓虹,城市,依然寂寞。
      一个人守着一所空荡荡的大宅,从小到大。那些富丽堂皇的装潢和极为考究的家具,带给他的,从来都只有冷冰冰。父母总是有赴不完的饭局赶不完的事务,家,似乎也未有过家的感觉。他记得他是曾经有过一个妹妹的,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笑起来宛若瓷娃娃,最最精致的瓷娃娃。可是也只是有过,她大概也不喜欢这样冷冰冰的家,所以早早就撒手离开了他们。
      他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多找回一些他童年所未曾得到过的属于孩子的欢笑。
      “夏末,夏天的夏,末尾的末”,夕阳里的笑容精致宛若瓷娃娃,一瞬间,他有觉得,这是他的小妹妹回来了。
      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以后,他发现他的生活一点一点被改变,他被人信任被人依赖,有一个人总会用自己无止境的热情感染着他,他开始和她一起,很快乐很快乐的笑,也许那时候,他的笑真如她所说,阳光般灿烂。
      她不知道她想念他的那句晚安的时候,他更期待她的回复。安啦,祝好梦!她总是这样回复的,在那些孤独的夜里,手机的震动竟让他如此的窝心。
      后来,联系断了,很多个日子的辗转反侧后,他终于学会了不失眠。可是每次将睡的时候,他一听见手机的震动,还是会很惊喜的以为是那句“安啦,祝好梦!”可惜,都不是。
      相隔五年之后,他再次这么凑巧的遇上她。不过今天看见的她,马尾已经放下来,拉的直直的垂在肩头,圆圆的脸蛋清瘦了些,套裙和高跟鞋,虽然不怎么熟稔,虽然她依旧那么冒失,但毕竟,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女孩了啊。有些防备的眼神,礼貌分寸的言语,她,还是长大了。
      他把烟头熄掉,拉上窗帘。忽然又觉得自己很奇怪,别人的事,干吗那么好奇呢?这么多年没见,她已非当日的她,自己更不是当年的自己,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更别说像他们这种萍水相逢的朋友。夏天初识的夏末,十七八岁的夏末,还是永远沉淀在他的回忆里好了。
      就当,她已经是个陌生人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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