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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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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叮——”
程俨伸出手一把按停了闹铃,皱着眉,顺手用手背遮住了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猛然间睁开了眼。
今天有陈承让的聚会,他的朋友要来了。
他连忙掀开被子,客厅隐隐传来欢笑声,他动作一顿。
起晚了。
视线落到闹钟上,下午三点半。
元旦已经过去一周了,陈承让昨天说过,今天他的朋友会来。
程俨穿好衣服,走到房门前握住门把手,又听到客厅陌生的谈话声,硬生生止住了拧门把手的动作,他不爱社交。
不想出去。
但是又很不礼貌。
程俨再度握住门把手,犹豫一番,纠结一番,又松开了手。
这时,手机嗡的一声,他点开一看,是陈承让的信息。
“程俨,救命…“
他刚看到前四个字,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房门打开的声音吸引了客厅里的一群人。
六七个男女纷纷回头。
程俨猛地停住,脸部肌肉僵硬,他机械地开口:“Hey…”
众人看着他。
他视线转了一圈,再度开口:“where is…”
“程俨,这酱…站这儿干什么?”陈承让冲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个土豆,跟他一块儿的还有一男一女,金发碧眼,手里还拿着刀,几个人看起来跟土豆战斗了很久。
“程俨,救命,这酱怎么弄?”
程俨嘴角微抽,正当他思考怎么摆脱这个尴尬的境地时,陈承让走上前来揽住他的肩膀,笑眯眯地跟众人介绍起来。
没一点儿尴尬的样子,一行人友好的跟程俨打招呼,似乎都忘了刚刚的场面。
程俨认识其中的一两个,点了点头。
陈承让介绍完,把手里的土豆扔给了东边沙发上一个红发青年,他身形微胖,留着厚厚的胡子,青年接到土豆一个耸肩:
“什么意思,Elvis?”
陈承让笑:“彼特,听说你很擅长做土豆泥?“
彼特瞪大眼睛:“嘿,兄弟,我家只是有一个农场而已,那是我祖父留下的。“
陈承让点点头:“那就去帮帮艾莉儿和威廉吧。你知道,我不是很擅长那个。”
其他人笑着附和。
彼特耸了耸肩,拿着土豆起身了。
陈承让又笑着看向众人:“谁愿意去买瓶酒?”
“Elvis,我来的时候带了。”一个金发青年说,说着他指指餐桌上的棕色纸袋。
“好吧,那么约翰,你和迪尔玛特去处理一下那些莴苣吧。”
“OK.”约翰逊投降地举起双手。
以此类推,剩下在客厅闲聊的依次被陈承让支配去干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不一会儿,就都忙碌了起来。
这时,陈承让揽着程俨的肩膀走到门口,拿起外套,悄悄凑到他耳边:“去买两斤大米。”
程俨习惯性地颔首:“嗯…嗯?”
“买大米干什么?蒸个米饭?”
“做个粥,去。”
程俨点了下头,穿上外套出去了。
厨房里装不下那么多人,陈承让送完程俨没往里挤,而是坐到餐桌上和查尔斯剥起了大蒜。“
“Elvis,今天做什么菜。”
“蒜蓉茄子,听过吗?”
“what?”查尔斯迷惑,用他仅有的中文知识困难地思考起来。
“哦,还有,红烧狮子头。”
“…”
陈承让笑,随后给他聊起中国菜名。
查尔斯表示理解,自从结交了陈承让,他对中国文化的兴趣直线上升,随后他问:“你的室友也会做这些吗?我们下次可以约他一起吃饭吗?”
“不,查尔斯。”陈承让笑眯眯的,“他不擅长做饭,如果你想吃,我建议你亲自来中国,你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顺便,支持一下我家乡的经济。”
说话间,厨房里的人有些都干完了自己的事情,陈承让身为主厨,拿着剥好的蒜进了厨房。
半个小时后,程俨拎着两斤米进了家门,见到陈承让忙的团团转,自觉地熬上了粥,然后从橱柜里拿出餐具开始擦洗。
这顿饭不止有中餐,艾莉儿和里根还做了牛排和沙拉,简直是中西大杂烩。
一行人落座已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有挑战用筷子夹菜的,也有用叉子叉狮子头的,见程俨拿了高脚杯过来,彼特兴奋地吹口哨。
整个客厅吵吵闹闹,欢声笑语。
“狮子头太麻烦了,今天做的不多,你尝尝。”陈承让利索地用筷子给程俨夹了个狮子头。
爱德华眼红,笨拙地指挥着筷子去夹。
“爱德华似乎没有用筷子的天赋,他已经尝试过很多次了,每次都失败,但他每次都不放弃。”陈承让小声用中文跟程俨解释。
程俨看向仍在跟筷子作斗争的爱德华,浅绿的眼珠闪着惊人的光芒,执着地要用两个筷子把狮子头夹起来。
程俨笑着低头,顺手把筷子插进了陈承让夹的狮子头里,递到嘴边咬了一口。
吃归吃,他们也没有忘记陈承让即将离开的事情,纷纷对陈承让表示了思念之意。
陈承让笑着,端起酒杯跟大家碰杯。
在满屋的欢呼声中,最先醉倒的还是这场聚会的组织者。
桌上已经空了六七个酒瓶,程俨看着都有些迷糊地一行人,觉得自己脑子也有些不清晰了,他看向时钟,七点,外面已经暮色漫天了。
突然,他感觉到,自己的袖子被拽了一下,低头一看,陈承让半眯着眼:“粥…”
“…”
都喝成这样了,谁还喝粥啊。
“粥…”一声极小的嘟囔声响起。
是艾莉儿。
程俨环视一圈,发现几个人喝的都有点多,倒是没有完全醉倒,陈承让例外。
于是他问了一声谁要喝粥,餐桌上蓦地举起七只手。
程俨:“…”
陈承让是了解他的朋友的。
于是乎,十分钟后,七八个人一人捧着半碗白米粥。
气氛安静的可怕。
白粥似乎有神奇的作用,几个人喝完之后清醒了不少,还帮忙打扫了一番,然后才告辞。
程俨送走他们,觉得眼睛涩的厉害,转身回屋了。
陈承让还倒在沙发上睡觉。
他走过去把人搀起来,扶到卧室,掀开被子,放到床上,陈承让失力地倒在枕头上。
程俨坐到床边,让他坐起来,脱他的衣服,两只手捏住他家居服的衣角往上拉。
陈承让的头从领口里出来的一瞬间,往前一倾,靠在了程俨怀里。
程俨拿着毛衣的手一停。
怀里的躯体是温热的。
——这副贯穿他整个少年时期蓬勃隐匿的爱意下骄矜怜人的骨骼,带着独特的韧性。
他只停了一下,然后扶着陈承让的后颈,让他仰面躺好。
随后出去了,没一会儿又湿着脸进来了,手里拿着醒酒药。
“陈承让,醒醒,吃个药再睡,不然明天要头疼。”
他喊了好几遍,床上的人一动不动,睡得很沉。
他不禁坐到了地毯上,趴到他的床边。
陈承让睡得很沉,双眼紧闭,从内到外透着温顺。
程俨不知不觉间靠的越来越近,盯着陈承让的脸。
“滋拉”一声,手里醒酒药的锡纸包装惊的程俨一颤,他往后坐了坐,抠出一粒药,端起水杯咽了下去。
该吃醒酒药的是他才对。
吃完后,他依旧坐在地毯上,看着陈承让的睡颜。
脸上的水早就干了,程俨品出了嘴里残留的一丝苦味,重新低下头。
时钟滴滴答答地走动,在夜晚安静的房间里简直震耳欲聋。
程俨感觉到自己心跳越来越快,他拿过醒酒药看了一眼,没过期。
怎么还没发挥作用?程俨想,我怎么还是这么想…
...想亲陈承让。
我还在醉,他笃定。
他就这样坐在陈承让床前,寄希望于醒酒药,来解醒他醉的一塌糊涂的情意。
半晌他抬起头,神色不恭又古怪,一片死气。
他靠过去,动作轻得像一片枯叶飘落,指尖抬起陈承让的下巴,触感温热而令人留恋,随即,他俯身低头吻了上去。
第一次吻到心上人是什么感受?
程俨大概说不清楚,另一个当事人在酒精的麻痹下正深深沉睡,他的行为没有被制止,一切发生的时候,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的大脑很兴奋。
生理性兴奋。
陈承让毫无反应,程俨放肆了一些,唇舌舔进了他未曾接触过的领域。
他追着、缠着,逼得对方逃无可逃,不得不靠近,不再逃跑和反抗,试图讨得他的仁慈,从他那里获得生存的氧气。
他太咄咄逼人,陈承让皱了下眉,想要转头摆脱舌尖的纠缠,没等他实施这个想法,就被人强硬地固定住了头,他挣了几下,还是动不了,嘴里有什么搅得他无法呼吸,他只好委曲求全,被迫汲取对方送过来的空气。
程俨无声地笑,脸部肌肉僵硬地动了一下,眼底凝固着大片红色。
他强制地按着陈承让厮磨,逼着陈承让咽下不属于自己的津液。
陈承让喉结不住地上下滚动,吞咽的声音回荡在卧室,终于满足了身上的专制者,钳制的力量主动松懈下来。
始终藏匿的寡言的爱慕在时间的洪流中被打磨抛光,无声无息地化成了淬着欲望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