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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街的老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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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纳克街是一条很穷困,很潦倒的街区。里面生活着的,也多是既穷困,又潦倒的一些人。
比如吸大麻的老埃克,比如已经当了三年流莺的莉丝。比如伦德伊,比如我。
除此之外,便只有流窜在下水道和垃圾山的黑色老鼠。它们的体型很大,尾巴很长,上面有细细的绒毛,可生命力很顽强,动作也很敏捷。想要抓到它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吃力不讨好。惹急了它们,是会被咬的,老埃克就吃过它们的亏。他手上留了两个黑色的孔洞,疤痕半个月了还没愈合。
在这里生活的人,不讲究什么品味,也谈不上有什么远大的理想。
顶多么,就想着多偷点东西,或者多干点脏累活儿,然后去麦姨的店里买一块松软新鲜的白面包,或者去酒馆,换一杯微微苦涩的啤酒。
衣服破了,要么打个补丁,要么放着不管,等破到穿不上身,再去折腾一身新的——不管是捡来、偷来还是交易得来。
我们都是这样,过一天,算一天。寻点东西填饱肚子,学点骗人的技巧,努力逃跑,不要被巡警抓到。
一觉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但伦德伊有点不一样。虽然他是我的朋友,可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和我不一样。
他太讲究了。
破洞的衣服裤子他不肯穿,一定要缝补整齐。没人帮着缝,便自己动手补,最开始歪歪扭扭的走线针脚,到现在却已经很轻熟。
也不肯穿脏衣服。不管衣服多么陈旧,出去一趟滚了多少泥,晚上回来他也一定要清洗干净。
这是属于伦德伊的“体面”。
遇到伦德伊之前,我一直以为“体面”这玩意儿,是那些有钱人才舍得折腾的东西。
一个弗纳克街的住民,居然也在坚持这么个东西。太可笑了。
我把这话说给伦德伊听,他和我打了一架。打完,该干嘛干嘛。
到后来,听到我的嘲笑,他连理会都懒得,只催我把外套脱下来,好给袖子上蹭破的洞补上。
我不介意袖子有洞,不介意身上染泥,也不介意捡在地上滚了一圈的黑面包来吃。
可伦德伊介意。没办法,我只有他一个朋友,就只好顺着他。
这在弗纳克街是常识,如果还没有长大,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那就一定要找到可靠的结盟者。这样,才能打赢架,才能抢到赖以生存的食物。
我把一块偷来的面包藏在怀里,迈开步子卯足了劲奔跑,费尽全身力气地跑,剧烈的风声荡在耳边。我跑得很快,比任何人都快。
然后这块面包,就属于我了。
我快乐地哼着歌。没有歌词,只有一首暧昧不清的调子。
路边在等车的绅士看到我,皱着眉扶了一下礼帽,嫌恶地低声唾骂一句:“灰街的老鼠。”
外面的人习惯性把弗纳克街叫做灰街。
而生活在这条街区里的人,则被称为灰街的老鼠。
真正生在长在弗纳克街的那些黑色老鼠,反而被剥夺了冠有的名字。
这话伦德伊可能会在意,对我来讲就像在放屁。我看了他一眼,而这位绅士早就不再看我,拄着檀木手杖,坐上了候来的车子。
我怀揣着面包,它又冷又硬,搁在我的胸口。
我的身后有阳光,有鲜花,有彩色的摇晃的旋转木马,我快乐地哼着歌,走进弗纳克街的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