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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一蓑烟雨任平生 江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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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六岁那年,跪在紫宸殿前,接到那道降等袭爵的圣旨。
三日前,我率军把胡人铁骑逼退三百里。捷报传回京城时,满朝欢腾。我以为先帝会笑,会夸一句“江家满门忠烈”,会让我父亲在九泉之下,闭得上眼。可圣旨上写的是:江阵北之子江平远,袭康定郡王爵。不是超品护国公。是郡王。
那一刻,我是想造反的。
可我不能反。怎么反?我十六岁,没有根基,没有盟友。白袍军听我的,是因为我是江阵北的儿子,是因为我刚打了胜仗。可如果我反了,那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军队,还会听我的吗?那些跟着他父亲出生入死的老将,会跟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举起反旗吗?我赌不起。我赔上的不只是自己的命,是江家几百年的忠烈之名,是白袍军数万将士的前程,是北疆那道再也不能倒下的墙。
我不能反。
我跪在那里,捧着那道圣旨,膝盖底下是紫宸殿冰冷的地砖。我听见朝臣的窃窃私语,听见刘海尖细的嗓音念着那些冠冕堂皇的字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沉闷地撞着耳膜。我没抬头。我不敢抬头。我怕一抬头,先帝会看见我眼睛里的东西。那种东西,叫委屈。
可我不能委屈。我是江平远。是江阵北的儿子。是白袍军的新帅。是十六岁就把胡人赶回草原的少年将军。我若委屈,白袍军数万将士的军心就散了。我若委屈,父亲用命换来的江家忠烈之名就碎了。我若委屈——我就真的只有十六岁了。我得是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我得是那个永远不会被任何事情打倒的江平远。
所以我叩首,接旨,起身。转身走出紫宸殿的时候,我没有回头。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不能再回头了。
后来很多年,我都记得那一天。记得膝盖底下地砖的凉意,记得圣旨上朱砂的鲜艳,记得先帝居高临下的目光。那目光说:你再能打,也只是我的一条狗。我给你什么,你就只能拿什么。
后来很多年,我没有和任何人说过那天的事。包括泱泱。她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个想告诉她的人。可我终究没说。因为说了,就代表我还记得。我记得,就代表我还在意。我怎么能在意?一个将军,怎么能让一场十六岁的委屈,跟着自己一辈子?
可我确实记了一辈子。
遇见泱泱那年,我二十一岁。北疆战事稍歇,我被召回京中述职。昭慧长公主设赏花宴,满京城的贵女都去了。我本来不想去。我不喜欢那种场合,脂粉气太重,说话都得拐三个弯。可长公主的面子不能驳,我去了。坐在角落里,闷头喝茶。
然后我看见了她。她站在一株魏紫牡丹前面,低头在闻花香。旁边几个贵女在窃窃私语。
“商户出身,也配来这种地方?”
“听说她父亲是江南盐商,俗气死了。”
“长公主也不知怎么想的,竟请这种人。”
她没有回头,没有争辩,没有脸红。她只是站在那株牡丹前面,安安静静地闻着花。
我忽然觉得,满院子的莺莺燕燕,都不及那。后来长公主拉着她的手,笑着说“平远你看,这是陈家的姑娘”,我看见她抬起头,对上我的目光。她没有躲闪,没有羞涩,没有那种“你是郡王我好荣幸”的谄媚。她只是看着我,微微点了一下头,像是对待一个寻常人。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娶她。
别人都说,江平远疯了。堂堂康定郡王,娶一个商户女。朝臣在背后笑话,同僚当面劝我“三思”。
连先帝都说:“平远啊,门当户对,还是要讲究的。”
我说:“臣只要她。”
先帝看了我很久,最终挥了挥手。大概是觉得,一个被降等袭爵的将军,娶个商户女,正好配不上什么威胁。
我娶她的那天,她穿着大红嫁衣,坐在花轿里。我踢开轿门,伸出手。她把手放在我掌心,很小,很凉。我握住了,就没再松开过。
她说,她名字是“泱泱”。
陈泱泱。她生在运河边。那里的水宽得很,船来船往,永远没有停的时候。她父亲给她取这个名字,是盼她像水一样,能容万物,能流长远。可她嫁到北疆之后,北疆的水是冻的,是硬的,是凿开了冰才能喝到的。她不抱怨,她把江南的水带进了江家的院子里。她养花,把北疆的院子养出江南的春色。
成婚第二年,泱泱有了身孕。她害喜很厉害,吃什么吐什么。我急得团团转,把京城最好的太医都请来,又怕太医院的人嘴碎,传出去说江家夫人娇气,索性都给关在了府里。她躺在床上,脸色苍白,还笑着跟我说:“你别转了,转得我头晕。”我立刻不敢动了。
那几个月,我白天处理军务,晚上守在她床边。她睡着我都不敢翻身,怕吵醒她。有一次她半夜醒来,看见我还坐着,迷迷糊糊地问:“你怎么还不睡?”
我说:“怕你冷。”
她说:“你把被子盖好,我就不冷了。”
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才想明白,她是说——我冷,她会心疼。
桦儿出生那天,我站在产房外面。里面传来她的叫声。我攥着拳头,指甲掐进掌心里,血都出来了也没觉得疼。
我心想:不要了,这个孩子不要了,只要她没事。
可我不敢说,因为我知道她会生气。
后来接生嬷嬷抱着桦儿出来,说:“恭喜郡王,是个小公子。”
我接过来,看了一眼。
皱巴巴的,红通通的,嘴一张一合,像条小鱼。
我心想:就这?长得也不像我啊?
可那孩子突然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我整个人都软了。我抱着他,走进产房,放在泱泱枕边。她低头看着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笑了。那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笑。比魏紫牡丹好看一千倍。
桦儿满月那天,我抱着他,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又一圈。他睡得昏天黑地,口水流了我一肩膀。
我低头看着他,心里想:儿子,你以后不用像我一样。你不用十六岁就上战场,不用跪在紫宸殿前接那种圣旨,不用把所有的委屈都咽进肚子里。你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娶谁就娶谁。你爹替你扛过了最苦的那段路,你只管走你自己的。
可我知道,这话我说了不算。他是江家的孩子。江家的孩子,生来就是要站在最前面的人。我只能尽力,把路铺得平一点,让他走的时候,少摔几跤。
桦儿学会走路那天,我正在校场上练兵。泱泱派人来叫我,说“桦儿会走了”。我骑着马,一路疾驰回去。进院子的时候,正看见他扶着石凳,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迈出第一步。然后第二步,第三步。走了四步,摔了。
坐在地上,瘪着嘴要哭不哭。泱泱在廊下看着,捂着嘴笑。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把他抱起来。他趴在我肩头,揪着我的头发,口水蹭了我一脖子。我抱着他,心想:值了。什么都值了。就算先帝再削我一等爵,我也值了。
后来他长大了。越来越像我,也越来越不像我。他比我聪明,比我懂得藏拙。他跟着翰林院大学士读书,一手文章写得极好。我看着他,有时候会觉得恍惚。
这真的是我儿子?他怎么会写那么好?我十六岁的时候还在杀人呢。
他去考状元那年,我是反对的。我不需要他考状元,江家的爵位够他吃了。可他非要考。
他说:“爹,我想试试。”
我看着他那双眼睛,知道拦不住。他太像我了。认定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后来他中了。状元。十六岁的状元。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对着墙上父亲留下的那把旧弓,看了很久。
我想跟父亲说:你看,我儿子比你儿子厉害。你儿子十六岁只会打仗,他十六岁已经是状元了。
可是他越厉害,我越怕。我怕他走到我当年走过的路。我怕他跪在紫宸殿前,接一道让他委屈一辈子的圣旨。我怕他把自己活成一座孤岛,所有的委屈都咽进肚子里。我想替他挡,可我知道我挡不住。他得自己走。我只能在他身后,看着他走。
他大婚那天,我和泱泱坐在前厅,看着他和谢十七拜天地。那个少年王爷,穿着大红喜服,长得极好看。可我看的不是他的脸,我看的是江桦牵着他的那只手。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赏花宴上,我握住泱泱手的那一刻。我知道,这孩子跟我一样,栽了。栽得心甘情愿,栽得义无反顾,栽得这辈子都不打算爬起来了。
也好。能遇到一个让你心甘情愿栽下去的人,是福气。我用了二十一年才遇到泱泱。他比我幸运,二十岁就遇到了。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桦儿坠崖,泱泱入狱,我被困在北疆。谢紊的圣旨一道接一道,全是“北疆战事紧急,江帅不能擅离职守”。我坐在军帐里,手里攥着那些圣旨,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然后我站起来,走到帐外,看着北方的雪。
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可能回不去了。
因为谢紊不放我回去。那一道圣旨,轻飘飘的几行字,就把我钉在了北疆。我知道泱泱在天牢里。天牢是什么地方。阴冷,潮湿,老鼠横行,关进去的人,不死也脱层皮。她不是一个养在深闺的贵妇人吗?她不是最怕冷吗?她不是连冬天都要抱着手炉才肯出门吗?她怎么受得了天牢的寒气?
我不敢想。可我又忍不住想。我每一夜都睡不着。我躺在军帐里,听着北风呼啸,想着天牢里,她是不是也在听着同样的风声——但那是牢房的风,没有炭火,没有厚被,没有人在身边替她挡着。
我想回去。
我真的想回去。
我想抗旨,想带着白袍军杀回京城,把她从那个该死的地方救出来。
……可我不能。
因为抗旨就是反。反了,泱泱就真的没命了。谢紊会杀了她,会以“叛臣之妻”的名义,把她当众处死。我不能让她背负那样的罪名,不能让她死在那样的屈辱里。
我只能赌。
赌我死之后,谢紊会放了她。
一个死人的妻子,能有什么威胁?
一个没有丈夫依靠的女人,能翻出什么浪花?
我以为,只要我死了,泱泱就能活着。
我错了。
在雪山脚下,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在视野渐渐模糊、意识渐渐消散的时候,我用尽全力,去想她的样子。想她第一次嫁进江家时的模样,想她插花时专注的侧脸,想她罚我跪时、嘴角那一点点藏不住的笑意。
我想把她的样子刻进灵魂里,这样死了之后,我还能认出她。
我没能在活着的时候,再见到她。
泱泱出狱那天,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了。我只知道,后来她替我守了那个家,守着桦儿,守着谢十七。她活成了我死后,我该活成的样子。她没有哭。她从来不哭。她只是会在午后,对着那盆魏紫牡丹,安静地坐很久。
那盆花是她养的。有一回我不小心碰坏了它的花枝。她罚我在院子里跪了一个时辰,头顶着那盆花。她站在廊下,插着腰,说:“江平远,我养了半个月的魏紫,你跟我说它自己掉瓣?”
我跪在那里,心想:夫人真好看。连生气都好看。
那是我这辈子,最想回去的时刻。跪在她面前,头顶着花盆,听着她絮絮叨叨地骂我。那是我这辈子,离幸福最近的时候。
北疆的雪很大,盖住了所有的声音。我躺在雪地上,看着天,心想:原来死的时候,是这样安静。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我。是她的声音。
她说:“江平远,起来。”
我说:“夫人,我起不来了。”
她说:“那你别动,我去找你。”
我说:“你别来,太冷了。”
她说:“你等我。”
我闭上了眼睛。最后一刻,我看见的,是十六岁那年,紫宸殿前的地砖。是二十一岁那年,赏花宴上,她站在魏紫牡丹前面,附身闻香。是她穿着大红嫁衣,把手放进我掌心的温度。是江桦出生那天,她低头看着那皱巴巴的小东西,露出的笑。
我这辈子,值了。虽然前半生是委屈的,后半生是苦的。可我遇见过她。这就够了。她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没有委屈自己的选择。
陈泱泱。我叫她夫人。她叫我江平远。她从来不叫“郡王”。
她说:“你是江平远,不是什么郡王。”
她说得对。我是江平远。一个十六岁就学会了咽下委屈、二十一岁才敢任性一次、一辈子都在替别人活着的人。唯一替自己活的一次,就是娶了她。
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娶她。还想跪在她面前,头顶花盆,听她骂我。还想在北疆的风雪里,想着她的样子,闭上眼睛。还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她说一句。
夫人,下辈子,我早点去接你。不让你等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