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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画师   我是画 ...

  •   我是画师,一个在别人看来死有余辜的魔头。我出生时恰逢彗星扫尾,此后三年家乡大旱不见一滴雨水,乡里人皆说我是煞星带来了那场灾难,我那时年幼不记事,只知晓自己有个小名,叫做“祸害”,或者说,这不是小名,因为我没有名字。
      四岁时,我在河里玩耍失足落水,娘亲和一个邻居大哥哥跳下河救我,结果娘没能回来,邻居哥哥为了去救娘也没能回来,只有我回来了。当时的我跪坐在河边,哭着喊了一遍又一遍的“娘”,但是娘没有像之前陪我玩一样突然出现,反倒是邻居嫂嫂出现了。她冲出来,打了我一巴掌:“你这个扫把星,怎么没淹死你,可怜我家阿柱啊!”那嫂嫂说完又对我拳打脚踢。我全受着,我害死了娘和邻家大哥哥,我该受着。爹来了,脸绷得像学堂里的夫子,立马跳下河去捞人,乡亲们帮忙找了三天两夜。他们找了多久我就湿着身子在河边跪了多久,我的嗓子早就喊哑了。阿姐让我回去换衣服,我没动,大哥一到场也立即下去捞。终于,在第三天的晌午,下游的人发现了河上的两具浮尸。爹看了眼不成人样的娘,冲过来直接把我打飞了出去,我的半边脸瞬间肿了,爹拿起棍子想要接着打,阿姐和大哥跑过来挡在我身前,“爹,这事他也是无辜的啊!爹和乡亲们在河里找了多久,他就在岸边跪了多久,就冲着这个,爹也冷静冷静,这一棍下去,他不死也残啊!”爹被劝住了,把棍子丢到一边,转身去安葬娘了。
      八岁时,阿姐嫁了个邻村憨厚的村夫,省亲时阿姐哭着对爹说他不想回去,姐夫说这是闹矛盾了,爹劝阿姐床头吵架床尾和。九岁时,阿姐突然病故,我们没来得及看到阿姐的遗容,阿姐就被匆匆下葬,大哥觉得有问题,一打听才知道,阿姐是被那个男人打死的。爹、大哥跟同行过来帮忙的乡亲们大闹了葬礼,爹要把阿姐带回去,结果没成功,大哥被打断了一条腿,成了瘸子。
      十岁,大旱,家家卖儿卖女,我被一个老爷挑了去作书童,他教我作画,也教我如何在他身上、在旁人身上作画。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不是书童,是娈童。我喜欢作画,作画会让我忘掉很多东西,包括那个小名,也包括我被挑中后爹和大哥面上的如释重负。我的画技日渐精进,但我一直觉得我的画少了些什么,我知道,少的不是技术。直到老爷让我在他身上作画,我才发现,原来是画纸不对。再大些,老爷让我在其他书童的身上作画,我发现对比起老爷那起皱的皮肤,还是其他书童这光滑的皮肤更让我着迷。再后来,老爷也发现自己的岁数太大了,他开始到处找长生之法,一个方士上门与他说取幼童的心头血炼成丹吃下便可变年轻,于是他成为了老爷的座上客。全府上下都称他为仙人,因为老爷吃了他的丹药确实变年轻了,但是我曾无意间看到这个仙人取完幼童的心头血后,幼童就化成血雾涌进了他的身体。这事也许老爷知道,也许老爷不知道。
      再到后来,那个仙人要走,老爷苦苦挽留,那仙人一挥手,老爷的府邸竟成了平地,老爷也变成血雾涌进了他身体,但是他独留下了我,他说,我是个修魔的好苗子。我不懂什么是修魔的好苗子,我只知道应下是活着的好法子,于是我成了魔修。魔修的心法刚烈又激进,我的修为一路猛涨,但是我对新鲜皮肤的渴望也愈加强烈。师尊见我修为猛涨,怕以后难以驾驭我,就想吞噬了我,可惜,他没成功。我看着奄奄一息的他,之前被压抑的欲望隐隐升起。这次我选择了遵从自己的内心。我割下了他腹部和后背的皮肤,画了自拜师以来的第一张画。手起笔落,这幅画我非常满意,一幅好画只我一个人欣赏,那就是我的罪过了,于是我将这幅画交给了个文人,那个文人也对这幅画赞不绝口,这幅画在文人中也渐渐有了名声,只是好景不长,只是被我简单处理的人皮到底不禁存,画开始发臭,被旁人发现了它是人皮画。但当我知道被发现时,我已经画了好几幅了,我的名气也早开始传开了,他们称呼我为“画师”,虽然我还是没有自己的名字,但是,比起“祸害”和“小书童”我更喜欢这个称呼。虽然我嫌弃他们不懂人皮画的美感,但是人皮不禁存的问题确实很令我苦恼,我不断地改进处理方法。在正道的追杀下,我一边提升轻功步法,一边改良技术。果然人不能一心两用,我被正道的人追上打成重伤,昏迷前我逃进了一片竹林,逃过了追杀。
      我至今仍然感谢当时的我,不仅仅是因为我做出的决定让我活了下来,更是因为我有幸遇见了他。
      我醒来的第一眼就看见了他。该这么形容当时看到他的心情呢?套用一句诗,便是“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我的第一个想法是要把他画入画中,他像是月辉与清风的交织,是这片竹林中最亮眼的竹。如果能在他身上画画,那该多好啊。我决定留下,趁机扒了他的皮。
      万幸,他是个凡人,我们才能在竹林对坐谈论绘画技巧、才能对饮争论世间美景哪处称得上“最”,我曾拗不过他不得已在烛光中与他比拼画技,我才察觉,好像与他一起,不是人皮的画纸也能用,那,他的那张皮,还是先在他身上披着吧。
      他心地极好,就像他画的墨竹一样,家贫却不怨天,身惨却不尤人。我帮他把从竹林里挖的竹笋搬到街上卖,他笑着跟我说,我留下陪他真是遭罪了。我摇摇头,在他身边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快乐的时光。他说,他也很高兴能遇见我这么个惺惺相惜的人。可我知道,我配不上这四个字。他还说,他之前养了只狗,叫大黄,只是前几年随着先妣去了。
      后来我在镇上找了份抄书的差事。又过了几个月,到了凡人口中的新年,我拿了些银两打算去置办些年货,陪他过节。有个小贩在卖狗,那是供给需要吃狗肉的人家,其中有只小崽子毛色很像他口中的大黄,我鬼使神差地买了下来。他看到这个小崽子喜欢得语无伦次,他激动地抱了下我,我僵在了那里,这个动作是老爷常对娈童做的,我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我也不排斥他对我的拥抱,甚至,我希望他停留的时间再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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