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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写在雨前 我为什么写 ...

  •   绝句藏在人生里,
      于是人生便起起伏伏。
      藏在人生里的绝句被时光带走,
      于是空白便出现了。
      ——我17岁所写的诗
      人人都有人生,都有写出绝句的能力,也都有空白。
      我喜欢“捕捉”我认为的绝句,也常在忘却的空白里恍惚。
      终于有一天,我想尽我所能写下一段时光,以我的文笔,以属于青春的奇思妙想。
      我从初高中日记里找出好玩的事,自以为的冒险,从以往和现在的生活里发现真挚的情谊,触及内心的感触。
      构建一个世界,再慢慢完善。这是所有人都在为自己做的事情,不过,我是为我的女儿们。
      少女们最初的世界,是天空、草坪、小桥、教室、桂花树和家。可后来她们发现,这仅是一座城市里的一个小镇,甚至都不算完整。
      天空渐渐广阔起来,终于能见到更多事物,她们的世界随着认知逐渐扩大,越来越清晰。
      可她们仍旧喜欢原来的那个小世界,也同样喜欢眼前更趋于真实的大世界。
      这两个少女就是这本书的主角。
      而我所写的时光,是属于她们的——从来不属于我。
      只是曾经有的很多趣事,想让她们也经历体验一番。

      初中时我的学校临近公园。一面栏杆,左侧是学校的操场,右侧就是公园的湖面。夏天时总有风从湖心刮过来,我便收获一片清凉。
      我和朋友们总在中午时分去公园散步、聊天;有些时候也在树林里的小桥或亭子上坐着,分享零食。
      小说里的六中就是以这所学校为原型。小说里的很多趣事也曾在这里发生,为了让有关初中的篇幅简短,我把其中一部分安排到了高中。
      同时,我也自己编写了一些情节——比如林、段二人的相遇。这是故事的开始,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

      高一那年我们学校是借住的一个初中的校区。
      那个校区里,寝室楼旁有一树粉红的花,有人说它是桃花,在我的小说中它便是桃花,尽管那时我还不怎么喜欢桃花。
      高一上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场雪。
      洋洋洒洒,纯结晶莹,自然而然的雪。雪落之后,世界一片银装素裹。我特别喜欢,因此,在小说里,是一个关键节点。
      下册的我更加无忧无虑。早□□听别人说笑,动作便东倒西歪;和我的寝室长打羽毛球,三回内必有一次捡球;我还经常看天空,惊叹于各种以前从未见过在这儿却是平常的云。
      到了高二,新校区终于建好了。开学,我们住上了厕浴分离的新寝室。那段时间,我和秦路成为了好朋友。我常串寝,和她聊小说,聊三观,后来又聊到梦想。
      寒假前,我还学会了写诗。
      “烟水映天亦泛辉,碧波照梦影。青里卧听绵雨声,恰逢桃开时,漫天阴色终有尽,千山运去至径。”这首,送给我那会画画的朋友。
      “当初相识秋光里,十年渭水经未变。”赠予我小学就相识的旧识。
      ……
      那个学期,我文笔进步得最快,这里我很有信心去写一篇长篇小说——当时很多人都觉得我更适合写短篇。
      我便开始“描绘”在我心里存在很久的那个世界了。

      高二下册,3月30号,我第一次发表首章。
      后来这首章又修改了几次,心里想的情节也改了几次。
      但我还是太草率,很多地方写得不够好。
      最终完结时,我就在心里想:高考完后,我会仔细修改。

      如你们所愿,林晨雾和段烨芊一直在成长。
      我也一直在成长。

      接下来,我会继续“捕捉”绝句,继续在空白里恍惚。

      其实两个女生之间的友谊,也会有小打小闹。
      那种纯粹的、不出于任何目的、只是觉得很好玩——只要对方不介意。
      我和秦路坐了几个月的同桌后,就开始打打闹闹了。她在晚自习后往我身上“打”了好几拳,我就去抓她的手腕,但是力气没她大。
      最后呢,她又一拳“打”在我肚子上,弄得我很痒,便一下子摔倒了。
      秦路笑着问我:“没事吧?”我也笑着回答:“我要打死你。”

      我曾在网上把我的小说全本复印出来,以便日后更改。但是它一翻就很容易掉页,应该是太厚了。
      秦路有时会拿来看,那个晚自习后,她说她要把元旦孙云韵跳舞那面拿走,在路上哼那首歌,我说可以。
      临走之前,她又“打”了我一下,然后立马转身就跑。
      我也立即追出去拦她,没拦住。
      我力气太小了吧。
      我愤愤回到教室,在她的桌子上留在逃犯三个大字的纸条,然后满意地去扫地了。

      第二天早上,我去她寝室找她。
      她问我能不能帮她带个饭团。
      我:“你是在逃犯。”
      她:“那你能不能帮在逃犯带‘最后的晚餐’?”
      我:“是早饭。”
      最后我还是帮她带了,并把那几拳回给了她。

      初中时我写的小说大多枯燥无味,现在我也明白其原因。一是没有剧情硬要写,二是人物完全没有个性。当时我看好多小说都是怎么怎么写,便也觉得我该怎么写。
      于是我笔下的主角,沿着固有路线一直下去,俨然是一个牵线玩偶。
      后来我发现,班上有的女生活泼开朗,笑声洪亮,有的女生看似缄默,内心世界却很丰富,有的女生大大咧咧,也有敏感的时候……
      这些鲜明的个性,同时又会影响周围的人。
      我们总是放大一个人的“特性”,但人本身就是矛盾的,人身上本来就会出现很多与其“特性”相反的“特性”。
      我明白了定义的意义,和标签一样,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个人,而不是限制TA的行为。标签是可变的,对人物的定义也是一样。不是根据定义来塑造人物,而是有了人物之后,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才下的定义。
      另外,人物也不是孤岛,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和他们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写小说很重要的一点。
      认识了秦路后,我更好地明白了友情。
      每个人对亲情、友情,爱情都有不同的看法与感觉。我所作的,就是根据不同的情境性格来思考。
      于是我又动笔了。
      这次我不再提前设定好人物性格,以经历过的那些有趣经历为情节,再穿插些平淡日常,层层交错铺垫,加点从雨里领会的感悟,竟真的让她们有了生动的灵魂。
      最后我自己赏析自己的小说,概括她们的特点,再进行适当修改。

      《凌晨雨雾》中,展现了看似不同寻常实则很平常的青春,还融入了情感和对世界和人生的初步思考。
      本来最初想好的结局是be,但后来我发现,林晨雾和段烨芊有扭转局面的能力,自从那场桂花雨后,她们并肩同行,随着时间推移,已经不可能会放弃对方了。
      我感谢她们。
      也感谢我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段经历。不管是美好的还是糟糕的。
      还有我乐于记日记的习惯。

      当时写到这里的时候,我身边的秦路一副刚睡醒的样子,看着有点懵。
      哈哈哈。
      我也有点困了,冬天的大清早就是容易让人犯困。
      那么就写到这里吧,希望秦路看过后不要再来“讨伐”我。

      写完并修改完这一本书的感觉是真的很怅然若失。
      这本书的特殊意义,不仅是因为它记录了两个灵魂之间的相互触动,还在于我的写作过程中,青春还未逝去。
      每落笔一个片段,我的青春就流逝一点。
      第一次写完后,我的高中还有一年。
      所以后来我才要修改,那时我的文笔还是青涩的,有很多不妥当的地方。
      与其说是后来的回忆录,不如说就是当时的见证。

      这本书里所绘的时光偏向冷色,它没有那么明亮,更多的是在灰暗里熠熠生辉,就如我那段时光般。
      故而书名是《凌晨雨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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