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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ZQ 他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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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沉原本以为,他霄哥就是随口糊弄的自己,根本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他一晚上就选好了歌,简单画了走位图,还标记了节拍,午休的时候,就已经跑到体育馆,开始对着镜子练习了。
反观他霄哥,除了问自己要了歌名,听了两遍原曲,点了点头,说了句“可以”以外,就再没别的动静了。
但现在……
“霄哥,”肖沉吸了吸鼻子,“没想到你这么重视和我的第一次舞台,为了我们的节目,你甚至买了把新吉他!”
感天动地兄弟情啊!谁以后再说他霄哥不在意他,只把他当小跟班,他就翻脸了!
陆为霄面无表情:“不是我买的。”可能是我哥。
虽然他家出事以后,他哥开始有了攒钱的习惯,也向来把钱都花在刀刃上,但在关于陆为霄的事情上,他一向舍得。
只要陆为霄的眼神中透露出哪怕一丝想要,肆非夜就会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来送给他。
陆为霄却连一句感谢,甚至是感动的话都说不出口,因为肆非夜总会提前堵了他的嘴。
我不能从你口中听到任何感谢我的话,一句都不要。这是肆非夜的原话。
也是,他们之间,从不需要说谢谢。那太生分。
陆为霄能做的,只有拼尽全力,考上顶尖大学,找一份足以让他和肆非夜半生无忧的工作,然后让他哥可以毫无顾虑的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肖沉:“嗐,你家人买的也一样嘛。快打开看看,试试音。”
陆为霄瞥他一眼,把吉他包小心放在脚边,靠着墙,还垫了张纸在下面。
“要上课了,下节体育课再说吧。”
肖沉塌下肩膀,略感失望,很快又重新振作起来:“也好,体育课时间长,起码能弹完一整首曲子。”
其他竖起来的耳朵也纷纷收回。
肖沉一节课都按不下心,一会儿抬头看看时间,一会儿扭头偷瞄他霄哥的吉他。
这辈子没觉得一节课这么长过。
陆为霄心里也不算平静,但跟肖沉比起来,又过于心如止水。
终于挨到下课,肖沉唰的站起来:“霄哥霄哥,我们快走!”
陆为霄也爽快,拎起吉他包就往操场的方向走。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
“陆为霄居然会弹吉他!虽然我不是很吃他的颜和性格,但我是乐器控啊!”
“其实我觉得,他的手指那么长,更适合弹钢琴。漫画手搭配黑白琴键,就一个字儿,唯美!”
“期待住了。文艺晚会,我必抢前排!”
“……”
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时间,陆为霄带着肖沉穿过操场,走到体育馆后面。
那面墙贴了瓷砖,声音反弹回来,干净利落,没有杂音,用来试音再合适不过。阳光从体育馆的屋檐顺流而下,在他脚边画出一条分界线,他在阴影里坐下,把吉他包打开。
那吉他触手温润,面板上的英格曼云杉纹理笔直,从琴桥延伸到音孔边缘。背侧的桃花心木泛着暗金的光泽,不张扬,却让人挪不开眼。
陆为霄用指节轻扣面板,声音短促干净,没有多余震颤。
的确是把好琴。
他随意坐在地上,把吉他抱在怀里,手指搭上琴弦。六根弦,标准调音,音准是对的,估计是刚调过。陆为霄试了第一个和弦,手指在品丝上移动。C大调,最普通的那种。低频如雷鸣般厚实,高频清亮,宛若风铃相撞。
肖沉两眼放光,热烈鼓掌:“虽然我听不出来霄哥你在弹什么,但就是觉得好听。这下稳了!那霄哥你练着,我也进去练练舞。”
“嗯。”陆为霄点头,目送肖沉进去体育馆后,才重新将注意力放回吉他上。
他翻过手腕,想把琴颈的角度再微调一下,手掌从琴头滑过去,指腹触到了一片细微的凹凸。
陆为霄手一顿,把琴翻转过来。
琴头的背面,靠近旋钮的位置,赫然刻着两个字母——
Z Q。
刀锋很细,走线利落。那刻痕不深,但边缘平滑,摸上去能感觉到凹陷的弧度,显然被手指反复摩挲过很多次,周围的漆面也微微发暗。
陆为霄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却怎么也无法从过往的记忆中检索出首字母是这两个的名字。
这个“Z Q”,他不认识。
这不是一把全新的吉他。虽然琴身没有划痕,面板没有磕碰,琴弦也是新的,但琴头背面那处被手指磨出的暗色却骗不了人。
陆为霄垂头,拇指按在那两个字母上来回摩挲。
这也许是前主人名字的缩写,也许是某个对他很重要的人。
不过,哥哥,我们又想到一起去了呢。这是叫,心有灵犀吧。
陆为霄没再多想,低笑一声,开始练起肖沉发来的曲子。那是一首节奏感很强的英文歌,有清晰的吉他旋律线,中间有一段solo可以自由发挥。
对答应别人的事情,陆为霄一向上心。不但把体育课的时间拿来练习,放学回家写完作业,还会再弹上个把小时。
这也跟他曾经喜欢弹吉他有点关系,当然,他更喜欢的,是弹给肆非夜听。
而他,总会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眸中星光璀璨,就像现在。
陆为霄坐在桌子上弹吉他,肆非夜就靠在沙发上倾听。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肆非夜的眼睛就亮了一下。
《少年说》。一首老歌,不算热门,但旋律干净,歌词也好,旋律响起就满是少年人的朝气蓬勃。这是十五岁的肆非夜最喜欢的一首歌。
前奏结束,陆为霄边弹边唱。
声音不算大,甚至有些紧,毕竟太久没在人前唱过歌了。他咬字清晰,每一个音都老老实实地落在该落的地方。
副歌部分节奏稍快一些,陆为霄的手指在品丝上移动,换和弦的速度比前奏时快了一倍,但每个转换都很干脆,没有拖泥带水。
最后一个音落下,客厅安静了两秒。
肆非夜依然沉浸在音乐的余韵中,过了一会儿才抬手鼓掌,“今天怎么这么有兴致?”
陆为霄笑了笑,没回答,“怎么样,哥哥,我的记忆力还不错吧。”虽然这首歌他很久没弹过了,但和弦走向、歌词、节奏,他全都记得。对于这场只属于肆非夜一个人的演出,陆为霄还是挺满意的。
窗外的路灯陡然亮起,恍惚间,肆非夜似乎看到了十二岁向自己撒娇求夸奖的阿霄。他的眼神有一瞬的暗淡,很快又被笑意取代。
“嗯,的确不错,一点不跑调。”没等陆为霄脸红,肆非夜又道,“但副歌开头稍微慢了半拍,大概这么多吧。”肆非夜大拇指与食指交叠。
“不过总的来说,完美。”
陆为霄点点头。他果然听得出来。
“这吉他用着还顺手吗?”肆非夜语气随意。
“嗯,手感挺好,音色也不错。”陆为霄怜惜的摸了摸琴头,“在哪儿买的?多少钱?”
肆非夜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陆为霄注意到,他刚刚还在打节拍的那只手忽然停了。
陆为霄又说:“如果是新的,这把吉他没个七八千买不下来,就算二手的应该也不会便宜多少。”
“不是买的,是租的。”肆非夜只看了他一眼,就把目光放在了他怀里的吉他上,“等你表演完,还要给人还回去的。如果你想要,等下个月月初,发了工资再给你买。”
肆非夜每个月五号发工资,除去他给陆为霄攒的大学生活费,还有日常应急用的钱,再减掉房租水电,他们能用于日常花销的钱也就三千多,买一把吉他根本不现实,算下来还是租更划算。更何况,人家连押金都没收。
……对了,今天是十三号。
陆为霄脸上的表情有一瞬的僵硬,很快又故作轻松的笑了下,“我怎么没想到去租一把?还得是哥哥想的周到。”
他从桌子上下来,把吉他放在一边,挨着肆非夜坐下。
“不过,买就不必了。”没等肆非夜问为什么,陆为霄就抢先一步,漫不经心道,“我没想重新捡起来,当时选这个也只是懒得花时间学其他的而已。”
肆非夜看着他,没回话。
口是心非。五年前弹过的歌,五年后还能完整地弹下来。这是一个“没想重新捡起来”的人做得到的事吗?
但肆非夜从不会拆陆为霄的台,以前不会,现在就更不会了。
陆为霄知道自己被看穿了,但他怕肆非夜为了这把吉他又开始省吃俭用,怕他又开始胃疼。
所以他必须不想要。
肆非夜咽回嘴边的话,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起身,垂眸,拿起晾好的衣服回房,藏起眸中的心疼和无奈。
看着他的背影,陆为霄忽然有种做错事的感觉。但在这件事上,无论他怎么选,都一定会有人难过。
不光哥哥会心疼自己,自己也会心疼他啊!
当晚,陆为霄还是失眠了。
每个月的十五号前后,肆非夜就会离开随临,去一趟罹州监狱。
去看陆满霁,他们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