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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有点想喝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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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想喝橙汁酒,只是我本身不喜家里酒的苦味,度数太高了,便在一楼起了锅煮酒。
也不知道秋天是怎么发现橙汁酒这般喝法的,我学到以后时常会在睡前来半杯喝,这样我可以快快睡得快。
还记得小时候学的那篇课文《济南的冬天》,总给我一种暖乎乎的、温酒煮茶的牢靠感觉。但最后我却没有去那里,来了一个雪厚少人的小城,到底不喜人多。
不过吧,披着被褥,手握热茶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生命因此有活头。
一个人静静待着,一切温黁,一楼窗户外忽然来了一个黑点,左摆右晃地跑来,我猜那必是溯华。不过我没有出去迎接她,只是在窗户前看,因为外面冷,因为我懒。
溯华嘎哒打开车门,下脚就想跑进来,还没出两步,又折回去,上了车座,我眼睛一亮,这家伙不会真的把珺景拉过来了吧。
“喂!你个老六我还在里面锁着呢!”珺景哐哐拍着车窗玻璃喊,溯华折回去不好意思地开了后座锁。
她又咕噜咕噜哒哒哒地跑下来,这下她绕了半圈拐到珺景那里,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跑,结果她也不知是不是左脚急了右脚还赖皮着,吃了一大跤雪,还把珺景给扯了下来。
我不禁笑出了身,看着珺景气的干脆没有立即起身,拍着溯华的羽绒服打,两人滚作一团。
“喂!”我走到门前,吱呀开了个小口,探出个头,“你们俩!搞快点!”
两人纷纷转过脸来大叫:“啊!梅雪西!啊啊啊!”
我一时不知道她们到底是二十八岁还是十八岁,惹得我快把去年冬天的笑量都要笑完了。
门被两人撞着进来,拉得开开的,冷气涌进来冻得我脸疼。我赶紧去把门关上,两人一进来就开始脱鞋脱大衣,溯华扔完直接往沙发上一倒,变成一个美术体的X哗啦着四肢,然后两眼一黑,被珺景脱下的大衣砸了满怀。
“喂!程珺景!”溯华拉下衣服大喊:“没看到我在这里吗!”
“呦,香哦,煮酒呢?!”珺景才不理她,走到我身边,倾前去闻,可是这样一煮都没酒味了,她问我干嘛要煮。
哦是的我不喜欢酒味。
“你不喜欢干嘛要喝。”
溯华从沙发上爬起身,扶着楼梯晃到二楼去了。
“别在我床上四仰八叉!”我继续和珺景说话,头也没抬地喊了一声。
“晚啦!晚啦!”
溯华正在床上滚的欢,把被子抱来抱去夹成一个热狗。
“少管我~”我笑眯眯对珺景说完,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桌子上的食物和橙汁都可以吃,然后走上楼去,戴溯华,你完啦。
……
我们住在石头街,梅林津村,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傍晚余晖下柔橙的雪地,静谧祥和,于是家家户户的窗前就会有鞋子走动来走动去了。
这个时分人们都不想错过,我也会出来呆着。最近的人家养了一条狗,我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是大狗,很可爱,黄昏在屋外晃悠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
它的毛发松松软软,一股小狗味,有的时候裹了雪花后会湿绵绵的。
它的主人很好,虽然我们只打过几次照面。刚来的时候,我还在收拾我的行李,她特地和女儿一起登门来拜访,还带了一打热乎的窝窝头和肉酱菜过来,这次或许是我和她最长时间的见面。
我见她的女儿一副混血模样,又可爱有趣的很,便和她聊起来。她告诉我,她现在和女儿、大狗狗生活在一起。
但她依然笑着,走之前和我说多找她玩,我点头了,但其实除了当时第二天我去见她,给了她我带过来的腊肉后,就再没去过了。和大狗狗玩的时候,她也会带着女儿出来,但我们最多打个招呼,我便假装忙活拐到屋后去了。
偶尔黄昏,时时雪地,总是治愈,于我而言,这是世界的尽头。
站在这里,一眼只能见到几座木屋的稀广村庄,仿佛是理所当然应当的,对我来说却是难能可贵的,我再也不想回到人从众的地方去了。
我挽着溯华的胳膊把她拉下楼来,问两人晚上要不要开车去吃火锅,难得你们来。珺景就没打算呆几天就走,溯华也是。我有点惊讶。
溯华最近再重新找工作,珺景说她现在被前司开了,现在就在电脑上接接单,也不忙。我挺好奇珺景这两年过的还好吗,发生了什么,可我一无所知。
“你没看她朋友圈?”溯华挑了挑嘴,调侃我。
“切,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向来不看的。”珺景吹了吹口哨,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橙汁酒。
我们站在木地板上,嘻嘻吵吵。屋子里虽说开了暖气,但地板还是有点凉凉地透心,站久了会有点眩晕,我招呼她们到沙发上坐下来,自言自语着得买个大毛地毯好。
溯华说:“咦!我有一个主意!叫秀秀来买!”
我与秀秀在前年其实见了一面,那时秋天也在。当时我们约好了在伦敦见面,但我提前一周去了伦敦,只是我想先一个人待上一周。
飞行之下的土地大不相同,我怎么看都广阔美丽啊或许是我的心境不同了,当时我刚跳槽,处理了一些事情,打算半个月后再正式去上班。
刚下机场的时候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灿烂。不过,计程车刚在我预定的旅店停下,便唰啦唰啦的瀑起雨来,又闪电。
我本想注意英国人是不是如所说的那般不撑伞,可是我赶得急了,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一口气提溜着行李到了房间。
摩天大楼之间是没有天的,夜忽然闪起了霓虹灯,这里是否也变化多端?我不晓得,我心情不错。
来的第一天,我睡大觉直到中午一点。这里的地面是灰白相间的大瓷砖,冰凉透心,那时又是冬天,屋子里开了暖气,我穿着棉袜走来走去。
这五天里,我慢慢开始融纳这里的吵杂,好吧也不是,就是我听不懂,老觉得她们叽叽咕咕地讲些什么呢。
爵士乐、咖啡和我听不懂的笑话,我会跟着笑,不然显得我很奇怪,哎呦。
好吧我承认,这咖啡有啥好喝的?
但是我也不明白自己,早上醒来独自披着毛毯在磨咖啡豆,煮特浓的咖啡,最后跑到这条街里人不是最多也不是最少的咖啡店去。
这里有一个女子在唱歌,我很喜欢她的歌声,明丽动听。我便爱独自坐在昏暗光阴里,笑着听她歌唱。
不太清楚自己喝的具体是什么,给我上饮品的姐姐给什么我就喝什么,有的时候不是咖啡,但也特别好喝。
倒数第二天的时候,这位姐姐下来问我可否一起喝咖啡,她穿着一身森林野玫瑰的衣服,我很紧张,又很开心,心噗噗跳,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她便笑着坐在了我身旁。
我的脑袋不清醒,像被敲了一颗鸡蛋进去。
语言不通,感觉在各讲各的,幸运的是,我用我的语言和她相聊甚欢,这是我第一次听懂她的笑话。
我委实饿了,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一下。糟糕。但是她直接把我拉了起来,我一脸震惊,看着她说走吧,带我来去吃饭。
她带我去了一家韩国人的店,我想可能是考虑到我是亚洲人。结束后我们路过了这里的一个广场,满地红叶,天又是灰灰的,起了一阵风,有点冷,我微微靠近了她,脱下自己的风衣给她披上了。
她在韩餐厅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我有点记不住,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注意到了我的局促,问我如果在中国我会怎么称呼她。
“……姐姐?”
我觉得她比我大,便沉吟一会,如此说了。
去秀秀那的前一晚,最后再去了这一家咖啡馆。我与这位姐姐说我将要离开,她便叫我可否等她下班。我点了点头,当然,我就是和她们来告别的。
给我制作可口的咖啡和饮料的另一个女孩叫芭比。我感觉这不是她的真名,便问她你喜欢芭比咯?她笑得很开心,告诉我是的。
夜色深蓝而黑暗,冰凉黯淡。我们三站在门口搓着手,说好冷哦。
月色银亮,姐姐的脸显得格外秀美,如意大利少年。她身材高挑,动态极俐落,穿着一件雪白的茄士咩毛衣,黑色的喇叭长牛仔裤。
伦敦天气狠,才下雨,冷尊尊的,一转眼又好了,只是还灰着。
芭比笑着说如果要给我一样东西,需要给三回,我不解,旁边的姐姐却大笑着点点头。
结果,还没走几步,刚拐出了街口,又当头一棒,逢头大雨。
铛一下又倾倒完了,可我们的鞋横竖都湿了。
我们不在乎,唱起歌来,我们唱了好几节,姐姐的声音清亮而缠绵,芭比的声音尖利却明亮。
周围的人零零散散的鼓起掌来,我被她们拉着一起鞠躬,就像站在舞台上,在灯下闪闪发亮,在百老汇的剧台上一展歌彩。
分离前芭比塞了一瓶威士忌给我,我推推手说不用不用,芭比还是继续给我,说是分别礼物,我还是没有接,说真的不用。
芭比最后直接往我怀里扔,我只得赶忙抱紧,好吧好吧,谢谢你,我会好好喝的。
两人大笑起来,我一头雾水的看着她们,遂即反应过来,哎呀!
多么久了,还恍如昨日。
后来见到秀秀,我同她说其实自己早来了几天。秀秀不惊讶,我也不惊讶她怎么不惊讶。
不过我有点惊讶,怎么秋天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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