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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們來到森林深處 1. 喧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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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喧闹
超市里面到处是中气十足的促销呐喊,架势拉得像二十年代奔走街头的爱国青年,响在我耳边也如轰炸机投下的炸弹,而她们喊的不过是买N赠M的销售老把戏。不知何时起全世界都在RAP加RNB,人人以玩文字游戏说俏皮话双关语为荣,于是乱七八糟的歌词念白就像是给各类促销助威一般引爆了超级市场里拥挤的空间。我只感到剧烈的头痛和难以舒缓的心烦,身处这个缺乏秩序的世界中,我恨不得土豆都变成方的才好。
改变不了土豆的丑陋,正如我改变不了这个环境的嘈杂改变不了自己,只有把台子上已经长了芽的土豆一个个塞进篮子里。称重量的服务员居然恬不知耻地给这些长了芽的土豆打上了价签。我凶狠地瞪了他一眼,而他则凶恶地回瞪了我。他的牙齿暗黄,肺部有一团阴影。
“你快死了。”我对他说。
他的嘴像漫画里的人那样张着,仿佛从未如此吃惊过。我身后排队的人不耐烦地推着我嚷“快点快点”,我拎着我的土豆走了,并听到他恶狠狠地咒骂道“神经病”。
可他的肺部的的确确有一团暗影,他的气管全是黑色的,癌细胞在蔓延中,至多再过一个月,他就能感觉到身体的全面崩溃了。或许根本用不了那么久,因为我看到了影男的牙,刺穿了他的后颈。
他不是唯一一个身体里有暗影的人,在这间卖场里,我目力范围内,到处是影男与影女,扎根在每个人的脚下,伺机而动。只要人一走入光源之下,他们就悠悠地冒了出来,像黑暗之花。
我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光明,因为光芒就的到来就像是给影族的种子浇水一般,他们立刻飞速地成长、绽放、攀附到你的身上汲走你的能量,你就这样被阴暗谋杀还浑然不觉。不过我也承认无知是一种幸福,无论怎样,生命都是要流逝的,看不到它一点点地接近死神反而更好。
忘记了何时我开始具有了这种观摩影族的能力,这些在人们脚下挣扎的幽灵,面无表情,形态各异,千变万化,啃啮着离自己最近的肉身。它们不仅仅侵蚀人的身体,动物的身体上也有。越是喧闹的场合它们就越活跃,因为大声吵闹的人最空虚。
好容易,我挤出了漫长的付账队伍,在手机铃声刚响起的那一刻按下“接听”。属于我心爱的那个姑娘的恬美就灌入了我的耳朵。
2.透明
“我马上就回去,马上。”这是我一拿起电话就想对她说的话,但我一定会听完她温柔宛转地说完“好”之后才会挂断。
我记得所有关于她和我们的数字和细节,不仅仅是平庸无聊的那些生日和星座的琐事,我记得她喜欢在咖啡里加多少糖,喜欢在蛋糕上放几片草莓,她最喜欢的的那本书有哪几页是她最喜欢读的,但我却记不清跟她在一起多久了。
似乎是当我对人生开始感到无可逆转的绝望时,我遇到了阳阳,她并不绝美,却跟她的名字一样,透着天真小男孩的气息。只有在她身上,我看不到影族的啃噬带来的绝望,因为阳阳是透明的,毫无杂质。在光明中她本身就是光芒,在黑暗中她无私地接纳暗影。而这之中最重要的,是她也接纳了我。
我第一次看到她时,我也在忧心忡忡地买土豆,她像从天而降的天使一样撞进我怀里。那些长得七扭八歪的土豆一个个滚落,她顽皮地吐了吐舌头,蹲在地上帮我捡起土豆来。
“你可真是土豆国王,”阳阳笑着跟我说,“是从土豆国来的吗?”
我对这种轻浮的玩笑很不屑,令我惊奇的只有这女孩惊人的白,透明般的白皙。她又连着叫了好几声“土豆先生”,并煞有介事地问起我“土豆国”的情况,我才打破沉默跟她聊起天来。可我话一出口,便很欠考虑,我不该把最内心的秘密告诉她的。
“我买土豆是因为它们是魔力之地茎。”我对她说。“你知道《大盗贼》吗?”
我很后悔自己说了这样的傻话,但是她却没有笑我,而是非常认真地点点头。“我记得。”她说道,“那个故事里有两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和一个很坏的男巫。”
我很开心,为我能在这个漂浮在暗黑海洋上的地球孤岛上觅得知音。“那男巫是很坏,但他说的是对的。吃土豆能增加法力,它们是地精的食物。”
“你是男巫吗?”她疑惑地问道。
“不是,”我谨慎地靠近她答道,“但我必须不停地吃土豆,直到它带给我的法力让我变成透明的。”
“为什么要变成透明的?”她很自然会这样问。
“因为,我不想被自己的影子吃掉。”
说着,我指给她看那些周围人毫无感知的可怕残忍的影族们,它们鬼鬼祟祟地埋伏在每个人左右,牙齿上闪着贪婪的光。我不确定阳阳那时是否看到了我说的那些影子,但她没有嘲笑我,而是专注地望着我指的那群人。
我仔细地打量着她的侧影,这一刻世界都清净了,因为没有杂质所以光明和黑暗都毫无保留都不被拒绝。像诗里说的,你是梁间燕呢喃,你是人间四月天。
3.相守
“嫁给我吧。”
“好。”
“嫁给你以后每天一起做什么?”
“削土豆、吃土豆、寻找不死的水晶、点亮黑夜的钻石和千年不化的冰封。”
没有玫瑰与烛光作伴,也没有美酒壮行,我的求婚真的只有那简单四个字,而我与阳阳的幸福却不只有单薄的言语。
每天清晨睁开眼睛,我最先看到的就是床对面阳阳微笑的照片,令我心安。而阳阳已经早早起来,围着和晴天一样颜色的围裙在厨房为我削起土豆皮。经她手的土豆竟然都不再其貌不扬,一个个胖墩墩的呈健康的淡黄色,连从她手边掉落的长长的土豆皮竟都像是一道连绵的海浪。
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拿起相机,把这一段一去不返的时光剪裁下来,收集在册。为了惹怒我,调皮的阳阳总是在这个时候对着相机摆起滑稽的姿势,蓄意破坏我对自然真纯的捕捉。
下班回来时,她也是一样,只不过围裙会变得和黄昏同色。尽管日复一日都是相同的家务,阳阳还是轻快地哼着同一首悠扬的小调:在森林的深处,有树也有花。
我喜欢拥抱她,那样我能沾上更多的色彩。普通人身上的颜色都是人为添加,更不乏拙劣之作,但跟阳阳在一起没多久,我便发现,她除了白得透明,还能吸收这世界上所有的色彩。所以,早晨,她蓝如晴天;阴雨,她明如雨滴;傍晚,她灿若彩霞;入夜,她深似湖水。
我们的寓所很小,却有一扇天窗。更深人静,我与阳阳并肩坐在窗下,见不到被城市的污浊掩盖的星空,却能清晰地分辨出被各色霓虹涂染的云朵。
漂浮在城市空气中细小的颗粒,便是这神奇的画者。它们吸收不同长度的光波,映射出夜空的多彩。“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有一点喜欢大城市。”阳阳靠在我肩头,喃喃说道。
我清楚地感觉到了她的倦意,轻轻拍了拍了她的头。然后将她一把抱起,送进我们那间狭小的卧室。她闭着眼时,樱唇微翘,仿佛在睡梦中向我撒娇。我微笑着将手指轻轻按在她的小嘴唇上,在那上面放一个我饱含怜爱的吻。
我还有很多工作,还要点燃一豆橘灯和一颗橘色滤嘴的香烟,往深沉幽暗的夜里扎得更深些。
偶尔阳阳会偷偷装睡,然后在我放上睡前一吻时,借机咬住我的手指。我听到她在“咯咯”地坏笑,接着要求我再多陪她一会儿。一会儿是一小时的十二分之一、十分之一、八分之一、六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一会儿在这个淘气天使的嘴里是最不负责任的虚词,她赖起皮来一辈子也不过是“一会儿”而已。
“讲个故事给我听吧。”阳阳娇嗔着要求道。
4.故事
“什么故事呢?”我自言自语着在床头坐下。“还是大盗贼?”黑暗中我仍能感觉出阳阳嘟起了小嘴,不用她说我就知道她嫌我太敷衍。可我已经很久没有新鲜的经历,也很久不读故事书了。
茫然中,我看见了暗处阳阳晶亮的眼波,跳跃着期待,我只有硬着头皮说道:“城市的夜空有许多的浮云,被灰尘和霓虹染得不伦不类……”
不知不觉地,我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光能走多远,夜生活便能走多远。所以两个世纪之前的夜生活是围着壁炉弹钢琴读诗歌,而穷人的家里也许一直保留着半截永远舍不得用的蜡烛。到了我这个布满不夜城的时代,夜晚便难测起来。
夜空中霓虹般的云在地球上投下了不同的影子,各种光怪陆离比白天还要多地聚集。我经常在晚上工作,但有一次度假我却去了拉斯维加斯。午夜十二点正,我选择了一间最晦暗的酒馆,并在那儿跟一个穿迷你裙的棕头发女人邂逅。
当时我正在喝一种叫做霓虹的东西,借着不知何处冒出来的幽微的光,看里面那颗樱桃浮浮沉沉。突然,一颗像石头样的东西掉进了我的杯子,放它进去的就是那个女人。她飞快地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我却没有记住一个单字,因为这名字实在太长,像是古代的贵族。
我问她是否真的是贵族,黑暗中我听到了她的笑声。你见过酒肆里隐藏的贵族吗?她语带嘲笑。我摇摇头,的确,那是赫本时代好莱坞喜欢的戏剧冲突。我是这里的女王,她接着说。我不太相信这样简陋的酒馆也要存在一个“女王”,但还是朝她点了点头。
“你好像不相信我?”
“不。但我没有看见夜店公主。”
“哦?那你看见了什么?”
“骷髅。”我回道,“一具骷髅。”
她又笑出了声。“果然,你就是我等的那个人。帮我看看,这群人里,我的罗宾来了吗?”
我拒绝了她。因为我来这个接近黑暗的地方,就是为了不再看到那些讨厌的影子,或者是埋伏在影子中的什么罗宾。“这里太暗了,我什么都看不到。”
她坐在我对面,沉默了一阵,而后把我那杯被毁掉的饮料拿到我眼前。我才发现,整个玻璃杯正透着不可思议的光。“这是你的灯,快帮我看!”
我来不及仔细观察杯子里奇妙的变化,因为伴随她低低的咆哮声,我感觉到刺骨的冷风向我袭来。在这盏不知能源从何而来的怪灯的帮助下,我凝神搜索了酒馆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张令人作呕的影男的脸,和它们身后未知的空间。
“看到了吗?罗宾的左眉骨有一道疤,他眼睛的颜色像秋天的紫葡萄。”她在我身旁焦急地问,那焦急令我竟心生怜悯。但我只能摇摇头。
杯子里的光照在她失望的脸上,她真美,即使是失望。慢慢地,灯光黯了下去。这具骷髅之上,不肯向死神就范的生命也随着破散的意志消逝。
5.钻石
到了讲完故事的第五天,阳阳还是在问我,“就这样结束了吗?”我知道她总是充满好奇,但这真是我无法解释的迷题。
“她就这样消失了。”阳阳出神地发着呆。“肯定不是编来骗我的?”
“当然。”我举起右手起誓,“我对你就像对忏悔牧师一样诚实。”
“那,她到底往你杯子里放了什么呢?”
被她一问,我才想起这个被我轻易放弃的细节。因为这在我来看,根本不是什么奇事。我放杂物和小纪念品的铁盒子,找出了一块近似六棱形状的石头。
“不是会闪闪发光吗?”阳阳将信将疑地看着我。
“她消失的时候,光也一起消失了。”我摊了摊手。
阳阳对这个故事始终念念不忘,我把那块小石头送给了她。有天晚上,我们吃过饭,她神采奕奕地问我是什么时间去过拉斯维加斯。我如实作答。接着她惊喜地连连点头,宣布这个迷题已经解开。下面就是阳阳讲的故事的另一半。
在我去度假的前一年,拉斯维加斯举行了一场很受收藏家和附庸风雅的富豪们关注的珠宝拍卖会,待拍的标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奇珍异宝,其中一枚彩虹钻石戒指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钻石戒指的主角是一位欧洲贵族的女儿,这枚戒指是她母亲传给她的传家之宝,戒指由能工巧匠用金、银和其他稀有的金属混合成霓虹一般的七彩,上面镶着来自非洲的古老钻石。
贵族小姐爱上了府上家仆的儿子,男人答应她会去新大陆寻找发财的机会,衣锦还乡来娶她。贵族小姐一直苦苦地等他,直到父亲为她订立了婚约。于是她带着彩虹钻石戒指偷偷来到了美国。
她很快用光了所有的钱,并被骗到了红灯区。骗她的人只知道她在寻找一个男人,于是告诉她红灯区有许多男人在等着她。没有人知道贵族小姐后来的命运,但戒指是流落到了那个皮条客的手中,经过了百年的辗转才到了拍卖会。
“然后呢?”我打断了正在念图书馆资料的阳阳。
“然后,始终不肯安心离开的贵族小姐拿走了属于她的彩虹钻戒,带着它来到她曾经卖笑的酒馆,寻找罗宾。”
“可是戒指不是没有丢吗?”
“她是幽灵啊,她一定是用她的方式拿走了戒指。不是有这样的说法吗,无论多么美的珠宝,光彩都会渐渐黯淡。我猜一定是曾经拥有这些珠宝的逝者的幽灵,拿走了它们的光华。”
“那是氧化,漫长的世代多少会有些影响。”
本以为,找到了心安的解释,阳阳便会淡忘这段奇遇。大概又过了几个月,阳阳拉着我的手,说想把那颗石头镶在我送给她的戒指上。
“我想那位失望的贵族小姐一定走得很不安,我觉得这是告慰她的亡灵的方法,也是我们爱情的纪念。”
我不理解为什么它能纪念爱情,毕竟那并不是真的钻石。“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把这枚戒指带在身边呢?千山万水,可是仍然带着这枚戒指,而且她去找罗宾的时候也要带着这枚戒指,为什么呢?”
“明白了,这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没错,一定是这样。而且,她找了罗宾那么久,却以你为终结,你应该用完满的爱情把她为爱付出的勇敢延续下去。”
后来,阳阳就每天戴着一枚镶了石头的戒指,当然,她依旧每天哼着“在森林的深处,有树也有花”的调子。我忘记告诉她,每晚我熬夜工作时,都能看到她放在梳妆台上的石头戒指闪着奇异的光,点亮黑夜的光,像钻石一样。
6.璐璐
有一天我回到家,却没有见到阳阳。等了她五分钟之后,我还是没有听到电话铃或是门铃,于是我的世界便有了塌陷的迹象,我马上像她没有跟我在一起时拉起了所有的窗帘,不让光进来,这样便能把影族的恶棍们也关在外面。
“好暗啊。”
阳阳打开门,我立刻上前抱住了她。她胸前有一堆毛茸茸的东西,吓了我一跳。“快去开灯吧,土豆国王!”她命令道。
有了光亮,我才看见她带回家一只奄奄一息的狗。“我叫她璐璐。”阳阳喜滋滋地跟我说道。而我则像往常一样,很难看到事情光辉的一面——我对影子更为敏感。“这是只小母狗没错,”我说,“可是,她很老了,起码有十岁了,换算成人,有六十岁了。”
阳阳没有理会我的忧心忡忡,兴致勃勃地对着璐璐说:“我会让你好起来的,放心吧!”
但是她没能做到。璐璐一天天茶饭不思、没精打采,虽然抱她回来的时候她身上的伤已经养好了,但很明显能看出,她的身体却不可收拾地憔悴下去。阳阳想尽了各种办法为她治病,给她做狗粮,抚摸她,帮她洗澡,跟她说话,带她散步,但璐璐始终用忧郁潮湿的眼睛看着她,一声不吭。
我屡次劝她不要白费力气,但阳阳只是沉默着,似乎又在思考如何挽救这位可怜的朋友。我对这件事感到很生气,并不是因为璐璐的存在争夺了阳阳对我的爱,也不是我要为了她付更多的账单,而是阳阳最近的身体很不好。
没错,很,不好。
她有时不是白得透明,而是透明得像要消失一般。而且我能感觉到她的疲倦,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每天如此疲倦。我试图劝她不要再为了一只老狗过分操劳,有时还会对她说,璐璐之所以没精打采是因为她的主人也是病恹恹的,所以有样学样。
可她应对我担忧的态度是永恒的敷衍了事,她是我生命中善良轻盈的精灵,她怎么能对自己如此满不在乎呢?
某个冬日傍晚,早早降临的黑暗把我催眠,我躺在沙发上对着枯燥的报纸打起了呼噜。仅仅是几分钟的小憩,我却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梦里,我最亲爱的阳阳像蜻蜓翅膀一样单薄透明,我捧她在手里,怕把她捏坏,可我稍微松一松力,可恶的疾风就要把她带走。
我近乎哭喊地叫着她的名字醒来,整栋房子却看不到她的身影。桌子上是阳阳的字条:别担心,亲爱的,我去宠物商店咨询了。晚饭前回来。
窗外冬日深沉的暮色给世界罩了一层不太友善的幕布。我感到无比地焦虑,抓起围巾,跑向那家阳阳说起的宠物商店。出门前,我看到璐璐趴在门边,我第一次认真端详她的脸,那张毫无生气行将就木的脸。虽然满腹对她的怨恨,我却无法采取比如踢她一脚这样的报复手段,因为她向我很用力地眨了三下眼睛。好像在说一声祝福。
7. 儿子
无法形容我没有在离家最近的那间宠物店看到阳阳时是什么心情,我简直想诅咒全世界的人,但我没有这个时间,我必须赶快去下一家宠物店。
我一路飞跑着,好奇的行人看着我指指点点,我听到身边一对母子的对话。“妈妈,那个叔叔跑得好快啊,在抓贼吗?”“过马路别东张西望,我看那个人就是贼!”
是不是人一长大,多了心防,就会这样不可爱呢?是不是我们出生的时候都是一个个胖胖的长了隐形翅膀的天使,通体透明,那时候我们的内心没有任何暗影,没有饕餮、好欲、懒惰、妒忌、忿怒、贪婪、骄傲的暗影,没有这些在光明中催生影族的暗影。
那小孩在离开我视线那一刻我发现,受到母亲叱责的他本来还算透明的身体里也滋长出了一团黑色的云雾,我知道要不了多久,那云雾便会凝结。下一次他站在太阳下时,浓黑的影子便从那里萌发。
我跑过了二十条街,搜查了每一间营业和打烊的宠物商店,但都没有看见我的阳阳。每一个不耐烦的营业员都生冷地告诉我“没有见过”我说的那个白皙得近乎透明的女孩。
“对了对了!”我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对他说,“她右手戴着一枚镶石头的戒指!”
那人不可置信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已经确定了我是疯子无疑。“先生,抱歉,我要关门了。”
没有力气,我拖着沉重的步子继续走过第三十条街。街灯总是半明不暗令人昏昏欲睡,但就在这样的昏沉的色调中,我看见前方闪着一星灿烂的光,是点亮黑夜的那种光。
“阳阳!”我大叫着跑了过去。没错,是她的戒指没错,是她。
我从后面抱住了她,眼泪滂沱而下。而阳阳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静静地看着橱窗。越过她的肩,我见到里面架子上的笼子里睡着几只胖乎乎的小狗。阳阳扭头看着我,满脸甜蜜的笑,她在嘴边比了一个“嘘”的手势。见了她在笑,我便不忍心责备。
回家的路上,阳阳告诉我璐璐的故事。
在璐璐伤好之后,她还是一脸颓废,阳阳便断定这是一只有心事的狗,只要能解开她的心事,就能救她,但阳阳思前想后也想不通,到底璐璐在牵挂什么。
直到昨天,阳阳才想起应该去问问专业人士的意见。“可那里的医生告诉我的都是老生常谈,但他店里有好多小动物,每一只竟然都会望着你的眼睛。”
当然咯,我想说,它们和孤儿院的孩子一样,都会用这种方法讨好。但今天的阳阳好像格外认真,我忍住自己阴沉的想法,没有说出口。“所以你就这么任性,一条街一条街地去看它们的眼睛去了?”我的口气里还是载着许多不满。
阳阳没有急着解释,反而很开心地笑了。“我找到了呼呼了。”阳阳说道,“就是中间睡得很香的那只,毛色有点发黄,胖胖的。”
“我们认识‘呼呼’吗?”
“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璐璐的儿子叫呼呼不是很可爱吗?”她好像把这当成我理所应当知道的事一样问道。
“是璐璐叫你去的吗?”沉默了一会,我问她。
“不是。璐璐什么都没告诉我。不过,默契就应该是沉默的契合,说出来就是——喧契?”
撑不住被她逗笑,笑中却有几许苦味。我对阳阳又了解多少呢?我什么都在问,却根本不懂她的想法。
“璐璐在救呼呼的时候受了伤,但呼呼还是被顽皮的小孩子带走了。璐璐一直不能安心就是因为呼呼下落不明。现在呼呼到了安全的地方,我想璐璐也该安心了。”
是么?我没有接话,只希望快点把冻僵的阳阳带回去取暖。到家以后,阳阳马上去看望璐璐,可是璐璐却睡着了,非常安详,安详到了没有呼吸。
“她现在可以心安了。”阳阳喃喃说道。
我也蹲下身,璐璐合上的眼角边还带着一滴晶莹的泪,一眼看去像一块水晶。带着她的爱和祈祷,呼呼这一生一定会很幸福吧。
我现在才记起璐璐临睡前眨着眼睛想说的,应该是:谢谢你。
8.溶化
那晚过后,阳阳便一直高烧不退。我跑遍了药房却找不到能退烧的药,请来的大夫也只是对我不住地摇头。看着她的身体的颜色越变越浅,我真怕她会趁我不在的时候溜走,而这次我就是再跑三百条街也找不回了。
每天我目不转睛地守在阳阳的窗前,她时睡时醒,醒来时就不顾我阻止一直不肯停歇地唠叨我过去给她讲的故事,还有我们一起做的很多傻事。
“好好休息吧,”我说道,“这些我都不会忘记的。”
“我是怕我自己会忘记。”
我不懂阳阳为什么会这样说,也不想追究这话背后那令我恐惧的涵义。我们一起回忆了许多,从土豆王国到每天的晚霞,从旭日初升到灯火照亮的不夜城复苏。
“土豆国王,你还记得求婚时说的话吗?”
又一个焦灼的夜,阳阳要我把她抱到天窗下面躺着,我们一起试图透过云层寻找星光时,她这样问。我怎么可能忘记呢?
“削土豆、吃土豆、寻找不死的水晶、点亮黑夜的钻石和千年不化的冰封。”阳阳兀自说道,“我们找到了不死的水晶和点亮黑夜的钻石,千年不化的冰封在哪里呢?”
不死的水晶挂在璐璐的眼角,点亮黑夜的钻石戴在阳阳的手上,千年不化的冰封在哪儿呢?难道说,千年不化的冰封才是可以使阳阳降温的良药?
“我去找!”我的身体顷刻间像被注入了新的力量,可阳阳却拉住了我的手。“你知道在哪里吗?”
我顿住了,像一块被冻结的冰块一样全身僵硬,刚出现的微弱希望转瞬又破灭了。一直以来,并不是我带着阳阳去探索和冒险,我眼中的世界除了影族就是狰狞的面孔,没有光,没有美,没有希望,到处灰沉沉一片没有奇迹。此刻,我很想能够透过阳阳的眼睛,去看一看这个世界。
“我知道它们在哪里哦。”阳阳朝我顽皮地眨了下眼睛。“你不要哭嘛,”她抚干我的腮边的泪说道,“你不哭我就告诉你。”
等我静下来,阳阳又唱起了《大盗贼》之歌。在那森林的深处,有树也有花,小溪流过的山洞,那里是我们的家……
呼地一下子,冷风吹开了没关紧的窗,拨开了厚重的窗帘,那风却并不寒冷斫骨,而是宛若一道欢畅的小溪滑过人脸庞,清凉,畅快。或许那便是北国的沉睡千万年的冰封带来的问候。
“以后要自己削土豆啦……”
说话的声音飘渺地离我而去,似乎高高地悬在头顶,又似乎盘绕着我灼热的脸,抚慰我的凉意永在心怀。
9.流言
“这套公寓非常不错,虽然在顶楼,可是通风好一点都不热,而且啊,客厅这个沙发的位置上还有天窗,晚上你工作了一天,就可以在这里躺着数星星啦!”
纵然张先生巧舌如簧,但他这间搁置了五月有余的公寓似乎是要烂在手里了。他以为自己深谙都市客们追求品质的虚荣,于是天花乱坠地吹嘘,可是有哪个成年人会相信在大都市的夜空能看到星星出没呢?有摩天大楼上的导航灯还差不多!
“好像是不错,”来人试试了沙发的舒适度后,仰起头看了看天窗。“不过,有传闻说,您这房里死过人?”
张先生面色一凛,心想买卖又要砸在那死鬼作家的手里了,谁知那位准房客又开口道:“我不迷信这个,婚丧嫁娶,不都是人之常情吗?我还挺喜欢这里的,转了大半年,我很想就租这里了,不过,您可要跟我如实交代啊。”
老张听闻,大大地安了下心,一张老脸马上堆积起多得不能再多的微笑。“哎呀,总算遇到您这么开明的人。我这房子都是租给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啊,其实上一户是一对作家夫妇,两个人都文质彬彬,可自从那妻子病死后,这作家就疯疯癫癫的,每天也不再写作,拿着相机乱拍,自言自语,天天吃长芽的土豆,谁劝他他就当空气似的,后来竟然就这么吃死了,全部留到我手里善后,我心里真是苦啊……”
房客听着,也不由得跟着叹气。“天下有这么痴情的人吗?”他自言自语道,“那边箱子里就是他们的遗物咯?”
“是啊,两个人在这里也住了好久呢,杂七杂八的东西可真不少。我还不知道怎么处理呢?”
“嗯,卖掉总是有点可惜,”房客点点头,“里面一定有很多书啊手稿什么的。”
老张眼睛一亮,忙说:“您感兴趣吗?那箱子里都是日记本,有好几大本呢。”
房客忙摆摆手,笑道:“我自己的书已经很多了,只是感慨而已,何况,怎么能看别人的日记呢?还是逝者的,太不敬了。”
两人你来我往又啰嗦了一会儿,房子的事便敲定了。老张恐怕是无法给那几箱旧书本找到主顾了,或许也只能在收废品的那儿找到归宿。但无论如何,总算做成这棘手的买卖,今晚就能安心睡了。
“张先生,不必送我了。”房客含笑客气道,“对了,这一层除了我这一家还有别人吗?”
“啊?没有了。顶层就您一户。”老张答道,“怎么了?”
“没事,刚刚在天窗那儿看到上面坐着个人,正在看天。”
语毕,张先生面色如土。看来今晚,他又要失眠了。
10.日记
忘记睡了多久,我终于睁开了眼睛。剧烈的腹痛已经平复,我想一定是土豆最终发生了作用,我忙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透明的,透明的,透明的,应该是透明没有杂质的。
土豆是发生了作用,可是我逃过了影族的追杀却并没有变成透明,我成了一团漆黑的影子。被躺在床上我自己压在身下,我想逃离这个沉重的躯体,他压得我喘不过气。
屋子里黑漆漆的,如果不是今天的阳光很强,隔着厚重的窗帘勉强带来了些许光亮,我还无法苏醒。我拼命地推挤着压在我身上的这个家伙,终于,我感觉到最后一丝生命的气息离开了他,于是我获得了自由。
我变得轻薄如翼,在房间中漂浮,下面那具面色发青的身体竟然就是我,真是难以置信。但兴奋了一会儿,我又觉得无聊,因为我只是影子,不仅没有心、没有感情、没有灵魂,连记忆都没有,飘着飞着,很快便觉得若有所失。
没过多久,暴躁的砸门声响了起来,我吓得缩进了最黑暗的角落。又费了一阵功夫,门终于被打开了。冲进来一位焦急的中年人,他看见床上的我,脸色大变。接下来的几天,各式各样的人在房间里来来往往,都在议论着我。
他们说,我是一个有点名气也有些古怪的作家,喜欢深夜写作,但待人还算和善。他们说我有一个美丽可爱的妻子,我们非常相爱也很幸福,我经常为她做些疯狂的事,说些可笑的话。他们说,我的妻子一年前病故了,于是我彻底成为了一个只知道吃土豆的狂人,而且因为吃了太多长了芽又没煮熟的土豆中毒而亡。
我听到最后没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来,他们却以为不过是微风拂过。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可笑的人呢?而且是我?
是我吗?我不记得了。他们把那个我搬出了房间,于是屋子变成了我一个人的。写字台上有很多日记本和没有人影的空照片,是属于他们口中的我的。
最后一篇字迹非常潦草,是这样写的:
我觉得紫阳太赖皮了,她说只在医院睡一会儿,可竟然到了现在还不回来。不过她赖起皮来,一辈子也只是一会儿而已。我知道她不喜欢吃土豆,我决定吃光世界上所有的土豆,那么她就会回来了。我最近的头总是很痛,有时看到一个长得很像紫阳的白色天使。
还有一篇是写的是:
最近这篇小说又卡住了,尽管紫阳每次读了都说好,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她昨晚给我念了很多从图书馆借来的故事书,那个失踪的贵族小姐和宝石的故事很有趣,而且最后竟有点莫名其妙的悲伤。
另一篇写的是:
紫阳去旅行了,我每天打三个电话给她,但还是非常怀念。这个小家伙今天告诉我,如果我把家里的土豆都吃完,她就回来了。她离开后我第一次被逗笑,真是搞不定她,古怪的女孩子,不过也只有一个古怪的人才能爱上并接纳另一个古怪的人。我告诉她,没有她的世界,我只能看到黑暗的影子,如果我哪天发了疯,那就是被这些影子追杀到了没有她的角落。不过最后还是答应她,明天开始写新的小说并且努力地吃土豆。
我又看了一篇,纸面被水迹染得有点模糊:
我该相信那些医生吗?穿白衣服的人不一定是天使,他们跟黑衣人、红衣人、绿衣人一样都需要钱,可我给他们足够的钱他们就能救回紫阳吗?我该做点什么呢?她每天嘻嘻哈哈的那么快乐,她怎么会生病呢?这么多年来,她都是刚认识时对我说“我就最喜欢看《大盗贼》不喜欢读你的破小说”的小姑娘,紫阳……
……
……
我开始细细地读起这些日记,读我和紫阳曾经的生活,土豆国王和阳阳也立在他们身后。房间里因为来来往往的房客太吵,我就坐到天窗上看。我想我看完的时候,那个在夜晚不声不响地偷跑掉的透明天使就会笑着来接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