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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它逃去大牧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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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一个月就高考了,经历了新一轮课后大抽测,浩翔的年段排名下滑了二十八名,综合名次下降了两个名次。看罢一楼大厅的榜单,浩翔仿佛游戏机里的角色战士,生命值下降到了仅剩一格。事实再次印证了他确实最讨厌课后大抽测,上了一天的课之后人的精神状态呈最不稳定分布,活跃区明显移到了胃部而不是大脑。浩翔恼恨地甩甩头,无聊地拍着篮球走掉。
在校门口各奔东西的位置,浩翔被一个哥们叫住,“耗子,你的女王要被人抢走了。”而后浩翔顺着他眼指的方向看见了被三五个男生围着的月,她穿着及膝的黄色连衣裙,眯着眼满脸溢笑,那样子真像一只黄色的小猫咪。浩翔木木地笑了笑,陡然间觉得脱力,2年的暗恋瞬间莫名地动摇、瓦解。他只觉好累,跟这世间的一切都隔着层看不见的纱幕,互不了解,互不关心。这个夏天可真闷。没有理会朋友的调笑,浩翔拍着他的篮球继续走,走到了家属院附近的篮球场。
然而这个下午连打球都好闷。浩翔一边机械地投着篮,一边竭力地想给挤满烦闷思绪的大脑腾出空间。可无论他怎么努力,总是能看见自家煤气灶前油腻腻的墙壁,还有憋闷的小卧室里不停转着的电风扇页。这情景令他想呕,浩翔停下来,摸着肚子,怀疑起食堂的午饭来。
日头一点点被吞没,篮球场边巨大的树影也黯淡下来,渐渐与地面的颜色交融。树下有个小男孩一语不发地蹲着,似乎在等人来接他回家。浩翔跟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把脚边的篮球丢过来,男孩很乖地捧着球颠颠地跑至浩翔跟前。
完璧归赵?若是他年纪再大点,浩翔就要狠敲他的头来教导这种不上道的娘娘腔行为了,但是眼前的孩子实在圆嫩可爱,黄色的短衣短裤,一眼看去像只黄色的皮球。浩翔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哥哥帮个忙吧。”孩子递过球后,手指树端说道。
浩翔仰头,见一只大肥猫被卡在枝杈间上下不得,离它不远处的枝桠交汇处托着一个鸟窝。真是人为财死,猫为食亡,浩翔毫无怜恤地想到。仅仅第一眼他就开始厌恶起这肥猫来。
然而他自己也有讨厌的习性,跟所有他这个年纪由荷尔蒙指挥大脑的男孩子一样——见不得期待渴求的眼神,倘若有温柔的少女对他顾盼神飞,那么奔上着火的摩天大楼去营救一本作业也是在所不惜的,何况眼前不过是一棵几米高的老树。
转眼间,浩翔已经窜上高树,为大胖猫解了围。脱离了束缚,这胖子便显现出了猫族的本能,灵巧地跳至地表,径直奔向了小男孩。而男孩早已从黄短裤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已经撕碎了的鱼片,散在跟前。
身为爬树能手的猫,竟能被树枝困住,腐败程度可以想见。浩翔觉得他有必要批评下男孩的养猫之道。可男孩却对他说,这猫不是自己养的,是几天前流落到他们这一带的。浩翔听了,再看那猫,年纪已经很大了,一副懒惰贪吃的样子,实在惹人生厌。他有点不解男孩这份喜爱同情之心有何而来,只有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老猫吃完东西,溜溜达达地走了。男孩于是安心,准备回家了。浩翔这才知道男孩是院里新来的胡医生的儿子,名叫小越,也住在家属院宿舍楼。小越告诉浩翔,过了这个夏天,他就上学了,然而看他的样子却好像充满了忧郁。浩翔想象大抵到了陌生的地方,失去了旧日相熟的伙伴的孩子,都是寂寞的。可能就是这种寂寞,让小越对同样初来乍到的大胖猫生起了惺惺相惜的爱怜吧。
经过零食铺子,浩翔给小越买了支雪糕,自己则拿了一罐冰可乐,就着一阵晚风咽下去,全身都清爽起来。小越舔着雪糕,挥挥小胖手,表达了谢意和再见。浩翔看着这黄色的小球一颠一颠走远,莞尔一笑,他真是喜欢这小家伙。
第二天周末照常上课,浩翔照例很早起床,拍着篮球去上学。这天天色很暗,浓云密布,似乎是要下一场大雨。浩翔没精打采地走着,暗自觉着这天色是与老师们的脸色遥相呼应,今天校内的局部气候也一定很恶劣,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倒霉的事,正想着,他便看到了前面不远处横尸街头的大胖猫。
尽管只有一面之缘,但浩翔记得很清楚它身上的花纹。何况,世上同样老的猫里没有一只像它这么胖,而世上同是这样胖的猫里没有一只像它这么笨手笨脚。“该死!”浩翔咬牙切齿地说道。他很怕这情景被小越瞧见:它不是终于老死在这里,而是被无情的车辙碾过,路面上血迹斑斑。
浩翔顾不得生理上的反感或是血迹的肮脏,他忙买了份晨报将猫裹了起来,然后握着这团余温尚存的软肉做百米急行。他觉得心很慌,手在抖,他愤恨地诅咒起大胖猫来“笨蛋!就知道吃的笨蛋!”一路经过了无数张着大嘴的垃圾桶,然而浩翔都怕不安全,仿佛小越会像捡汽水瓶的老人一样一一把附近的垃圾桶检阅。最后他终于把猫尸塞进了一个地处僻静的垃圾桶内,但马上又把那团报纸拽了出来,因为抬眼便发现,这垃圾桶是围在一间幼儿园的院子里。他又怕吓着了不谙世事的小朋友。
终于,浩翔在水坝边的一个土丘上给老猫找到了归宿。离开的时候,他对老猫生起了一丝怜意,它四处漂泊、风餐露宿、老无所依,不过是只毫无生命尊严可言的野猫,但却因为有了一颗关爱它的心,使它整个生命都重要起来。去往学校的路每天人来人往,学校里每天喧声闹语,爸爸妈妈工作的医院每天充满了愁眉不展的病人,如果没有人理会你,没有人真的牵挂你,你只是独自在自己的世界中痛苦,感慨世界的冷漠,该是多么凄凉。而更可悲的是,你只是满腹烦闷和抱怨,却不愿做打破沉默的那个人。
午休的时候,浩翔因为迟到和课上数次走神被班导师叫进办公室训诫。核心内容是不要只顾着打篮球和追女生,老师们都对他的学习能力和应试能力有信心,关键要看他自己能否端正人生的态度。可到底怎样才算“端正”的人生态度呢?“当你回首往事,不会因为这段光阴虚度而懊悔!”老师的话言之凿凿,而浩翔想到的则是,当他回想起这个沉闷而严肃的周六中午,面前令人尊敬的师长只是加重了他的内心的压抑。当老师回首往事的时候又会怎样呢?难道他的人生就是像复印机一样把陈陈相因的道理一代代地相传?而从来都不加入一丝个人的关怀?浩翔感到面前近在咫尺的导师之间似乎有冲不破的隔膜,令他气闷。
其实这一整天他并没有走神去想女生或是神游篮球场,他在担心小越如何度过这个孤独的夏天。他能理解什么是死吗?他会不会每天都跑到篮球场边的大树下,撒上一把鱼片等大胖猫来吃,来舔他的手?浩翔想起他小时候一次执着又孤独的等待,那也是他上学前的夏天,他在等乡下的外婆来家里住。
以前每年夏天,他都会去外婆家,他非常喜欢那个一直挽着典雅发髻的外婆。喜欢她古老的鬼故事,喜欢她对神佛的虔诚,也喜欢她煮的一手好菜,可是爸妈一直说外婆要来的那个夏天,她却一直没能出现。浩翔怀揣着爸妈的各种理由和借口等啊等,等到开学的时候,等到他慢慢被接踵而来的新鲜事物夺走了所有的关注,一直等到他忘记了一整个夏天的失望。后来又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一天他不再等,不再没完没了地问妈妈“外婆什么时候来啊”的时候,他明白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到这里,浩翔觉得自己喉头很堵。
放学后,浩翔攥着自己所剩不多的零用钱和从哥们那里借来的几张钞票来到了宠物商店。他走了一家又一家,都没能找到能够扮演大胖猫的替身。果然,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集胖、老、笨、丑于一体的特种猫。他想也许自己能够送小越别的小动物作为新伙伴,但是这麽多年来,出于一种职业性的洁癖,整个医院宿舍楼的居民之间似乎形成了不成文的默契,即为不收留流浪动物,也不豢养宠物。浩翔没了主意,他想起自己喜欢上酷似猫女的月时朋友们嘲笑他的话:耗子爱上猫,早晚要抛锚。他这次又被猫打败了。
接下来的几天,浩翔都在潜心应对最后一次正规模拟考。他还是早出晚归,只有一颗篮球陪在他身旁,扑通扑通地跳着,仿佛是他自己的心跳。他偶尔会用力一拍,然后球跃起老高,就像他偶尔会突然心跳加速,渴望一飞冲天,跃出这人与人之间漠不关心的狭小圈子。但每次一进入宿舍楼的院子,就不自觉地收住了手,也屏住了心跳和呼吸,悄无声息地逃进了自己的房间,生怕被什么人发现。
模考前的最后一天,浩翔爬上被当作公共阳台用的宿舍楼楼顶。他喜欢在重大事情发生前一晚,来这里远眺,扫除心中的烦闷,让心胸随眼界一起开阔起来。夏日傍晚挂在夜空的夕阳,红色浓得化不开,一直绵延到太阳隐去的天边,它普照下的万事万物,都红彤彤的透着可爱,浩翔感到一阵久违的欢快。
前面栏杆前,他看见了小越,他还是穿着黄色的短衣短裤,这会儿已经被映成了红色。小越叫了一声“耗子哥哥”,不知怎的,浩翔有点羞涩。他像吞了口热汤一样,呼噜地应了一声,站在了小越身边,不知如何再开口。
“哥哥要考大学了?”
“嗯。”
“好好学习。”
浩翔被这小大人的严肃口吻逗笑了,点点头。两个男孩都沉默了。浩翔的心里痒痒的,他在想,也许还是告诉小越不要再等那只胖猫来找他玩比较好。但又害怕小越会揪着他问为什么。
“我也要好好学习,然后上大学,一个人在家真没意思。”
“……”
“连大胖猫都不来找我了……”
“猫,它——”
“我知道的。”小越突然压低了声音。浩翔觉得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这么担心、紧张过。“——我知道的,它逃去了大牧场。”
浩翔也知道,大牧场是这个院子里经久不息的传说。每当有什么大家都熟悉的人再也不见了的时候,大人们就会说,他去了大牧场,去过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嗯,没错,它去了大牧场,去捉小鸟,爬树,偷农家的咸鱼去了。”
小越听着浩翔的话,笑了起来,仿佛看见了大胖猫那副贪吃的笨手笨脚的样子,却又带着一脸狡黠的坏相。他笑着,拽着阳台的栏杆颠颠地跳起来,好像一只小皮球。浩翔也开心起来,那股笼罩着他的烦闷被小越的笑声击得粉碎。他想起一首诗:假如我能是一颗心止住哀伤,我就没有虚度此生;假如我能使减轻一个生命的痛苦,帮助一只晕厥的知更鸟还巢,我就没有虚度此生。他想说,这才是端正的人生态度,不至于让年轻的心灵因为温暖和关爱的稀薄而窒息。
“等我考完试,带你去捉小鸟吧!”
小越的“好”喊得格外高昂响亮,仿佛是要远在大牧场逍遥的大胖猫听到,它可以放心地去玩乐了,因为小越这个暑假又交到了新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