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事参军:州府重要佐官,刺史属僚。掌文书收发、案卷稽审、纠察府内吏员,亦可参与刑案推问;位次高于普通参军,有列席公堂、呈上证词卷宗之权。
2.司法参军:州府专职刑狱官员,掌鞫狱、定刑、验尸相关文书、审理本地刑事案件,一州刑案主要由其推勘,是本堂最高主审官。
3.:唐代州县公堂开审前鸣鼓,召集相关人等、肃静堂内,为中古州县审讯常规流程。
4. 尸格文书:唐代官方验尸文书,后世亦称尸单、验状;由仵作查验完毕,写明死者年纪、体貌、伤痕、死因,仵作画押、官府钤印归档,具备法定证据效力。
5. 验讫(红泥官戳):官府印章,意为查验完毕,归档生效;唐代公文、证物、案卷普遍钤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