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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友谊商场 ...

  •   好的商场应该人来人往!但谁也没规定只有“人”才能光顾。比如今天,友谊商场里来了一对狐狸精。
      正值开春的消费旺季,商场人潮涌动。林昶兴致勃勃地拉着林晚的胳膊,直扑新开业那家“充200送200”的抓娃店。
      林晚扭着胳膊想甩开林昶那只铁钳一样的爪子,坚决得手背上已经蹦起青筋了。
      林昶不悦,于人群中猛一回头,“干嘛?来陪我玩一会儿!我请客你倒不情不愿的。”
      林晚摇头,淡淡道:“人多。”
      “人多更该来!”林昶回到林晚身边,在他耳边轻声说:“学做人,就得扎人堆里。多跟人挤在一起,你才能懂人为什么要挤在一起。”
      林晚指了指店外走廊,“外面人更多。”
      林昶被噎得差点儿吐血,幸亏他与林晚相处多年,功力深厚。他气急败坏地指指旁边麦当当,“去那里吃鸡去!这个总没毛病了吧!等我抓个小狐狸给你当枕头。”说罢撸胳膊挽袖子地挤进店里了。

      林晚独自穿过商场人潮。因为高,他总在看别人的头顶。他不明白为什么跟人挤在一起就能懂人,要这么容易,他早该懂了。他将视线向上挑,细看商场结构。
      友谊商场一共三层,规模不大、布局紧凑,中间是天井,头顶是玻璃窗。窗子没拉遮光帘,此时一眼能望见蓝天,阳光直接能照到一楼。
      他一层层走过,仔细分辨着气息——此地地脉灵气干净充沛,很舒服,他没闻到妖精的味道。
      他带着白来一趟的心思快步走回三楼,听话地走进抓娃店旁边那家麦当当。
      并非狐狸精都爱吃鸡的意思,林晚本人没有太多的口味要求:材料是肉都喜欢,做法除了变态辣都可以。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洗礼,他的口味倒比本狐更早适应了人类社会。他找了一个角落慢悠悠啃着鸡块,自动忽略掉一直往耳朵里钻的吵闹、欢笑和骂骂咧咧……

      啃掉了三个汉堡、五对鸡翅、七块鸡块,又续了两杯咖啡之后,终于感觉到饱了的林晚走进抓娃店,一眼就看见了小姑娘堆里的林昶——他全神贯注地趴在抓娃机玻璃上,一只大手拍完了操作键就拍上玻璃,龇牙咧嘴念出紧张心情:“抓住!抓住!抓住……”
      玻璃里面那只纤细的金属爪子,堪堪叼住一只小狐狸的脑袋,颤巍巍升至半空,不出所料又掉了。
      林昶攥着最后一把硬币,气得直跺脚,“这破机器有毛病!”他气得鼓着腮帮子,又要去充值柜台,却被林晚从身后按住肩膀。
      “回家了,我查完了。”林晚道。
      “回什么家!你先吃饭去。”林昶不肯走,胳膊还往前伸向柜台,活像个跳尸。
      “吃完了。”
      “那你……”林昶忽回头,看看林晚空空如也的手,挑剔起来,“没想着给我带个汉堡?”
      “你没说。”
      林晚的语气不能说理直气壮,只能说是平铺直叙。林昶有气没地方发,只好勾住林晚的肩膀,准备回家,“你真是,什么都要我说吗。查得怎么样?”
      林晚陈述事实:“这商场比你的狗窝干净多了。”

      夜里十点是友谊商场的结束营业时间。灯光一盏接一盏熄灭,喧嚣随着卷闸门落幕,商场迎来了一天一度的安静喘息……以及未经允许不请自来的两道火红的光。
      林昶刚一落地就往抓娃机店里跑。林晚一把抓住林昶的风衣领子,“深更半夜你去做什么?”
      “深更半夜正合适!”林昶胳膊和脖子一缩,从风衣底下钻出去,跟着身形一晃、红光一闪,他已经钻进店里。他右手掐诀,理直气壮地指向白天没抓住的那只小狐狸娃娃。只见娃娃凭空飘起来,嗵一声,自己掉进了洞口。
      他终于满足了,拿出小狐狸随手丢给林晚,“你的了,说好给你当枕头。”
      林晚双手接住娃娃,脑子顿了一下,“我以为你想要。不问自取是为贼。”
      林昶挑起了眉毛,“又没人看见!我花了四百块!”他举起四只手指,在林晚眼前晃,“拿一个娃娃,不应该吗?没‘人’,就没关系!你是个狐狸,搞什么‘慎独’?”话没说完,他已经带着兴奋劲拉起林晚往剧本杀店走,“本来想抓到娃娃之后去拼个场的,听说最近有一个诡异故事特火!”
      “林!昶!”林晚一字一顿,字字透着不满,“你无聊死了!”话虽如此,他的脚步倒没坚决反对。
      不想林昶却站住了,缓缓转身,神情严肃,“小晚,你没发现吗?这个商场的古怪之处……”
      林晚转头看了一圈:眼下无灯,整个商场一片漆黑。穹顶的遮光帘仍未拉下,窗外星月微光洒入,足够他看清楚每一间店铺门上的锁头——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林昶幽幽地说:“这个商场没有打更人。”
      “一定要有吗?”林晚问。
      林昶突然笑出来,“有道理!也许老板太抠想省钱吧。走啦,我们去看剧本。你要多看故事,毕竟故事都是人写的。”
      “瞎写。”林晚说着,走到林昶右手边,与他并肩前行。他脑海中飘过许多人类撰写的玄幻小说,不得不说,人类对于修仙的想象力比狐狸强多了,虽然都是瞎写……

      突然之间,他们脚下毫无征兆地腾起了粘稠的白雾。
      这雾生得极快,不过呼吸之间,他们眼前已经是茫茫一片。林昶顺手往右一抓,没想到,竟然没抓到林晚,只有划开的雾瞬间又弥漫上来。他原地转了一圈,这雾已经浓到了半米都看不出去的程度。空气变得湿冷粘腻,吸入的每一口都像在喝胶水。
      有古怪!雾,是水气与地气、天气交融,暂时滞留于天地间的水行外显——有墙有顶的屋子不该起雾!“林晚!”林昶高喊一声。
      回应他的,竟然是一个柔媚蚀骨的女人声音:“嗳~~”
      这声音裹着蜜糖般的甜腻,自四面八方的浓雾中聚拢而来。同时,林昶正前方的雾气剧烈翻滚着。
      不知是个什么,林昶向后跳了一步,做了一个防备的起手式,眼睛盯着雾气变化。
      雾越聚越浓,很快凭空聚成了实体——一个穿着轻薄的白纱裙子、身材曼妙的女人。而她的脸——林昶深深吸了口气,一时竟然没动——与钟朔足有九分相似。
      女人化形落地,拧着细腰就向林昶走。两步路让他走得轻佻勾人,眼波流转,纤纤玉指往他肩头一搭,用甜腻的嗓音笑道:“小郎君,莫害怕呀~~深更雾重好冷清,奴家来给你暖暖身子,可好?”
      林昶迅捷抬手扣住了她的手腕,力道不轻不重,既不容她撤回,也不许她再进。他轻哼了一声,冷笑道:“深更半夜,姐姐你独自前来寻我,你不怕我是坏人么?”
      “奴家听人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美人腰肢一软就要往他身上靠。
      “唉,你呀……”林昶口中一叹,左手抓着女人右腕,右手绕过女人后背往他右肩膀上一搭,突然厉声喝道:“太丑了!”说着,右手已经变成利爪,从这妖精右肩膀向下抓去,直接撕碎了妖精的躯干。
      噗一声,就像抓进了水里,他没抓到任何血肉的实质感,只有一片凉意。妖精被撕碎的身体也没有血肉飞溅,而是轻飘飘顺着撕裂的口子扩散开,又融入雾里
      “好一个不识趣的粗鲁郎君呐~~”那原本柔媚的女声如同信号不稳的电台,化作了层层叠叠的男女杂糅之声,雌雄莫辨,从雾海的每一个角落传来,“不喜欢女儿妆?那小郎君看看这个……”
      浓雾再次在林昶眼前翻卷凝聚,依旧与钟朔相似的脸,却化成了青年男子。
      林昶啐了一口,“装什么装,雾精就是雾精,幻化成什么样也掩盖不了那一身腥气!”他目光锐利,兽爪带风,毫不迟疑地再次撕裂这新的幻影。真是最讨厌雾精这玩意了,看得透人的欲望,普通人遇上,十个有八个逃不出它的勾引。
      他这一爪,又抓了个空。雾精得意得紧,混乱的回声响彻雾中:“抓我?蠢货!我好心相伴你不领情,那就别怪我无情了!”
      林昶在浓雾之中看不清,支棱起耳朵仔细分别。忽闻身后一阵破空之声,他扭身踢过去,可踢到的,仍然只有雾。
      “啧,麻烦死了!”有力使不到地方,林昶很快烦躁起来,咬破舌尖,喷出血沫子,高声喝到:“林晚!你死哪儿去了!和这雾精逍遥快活去了吗?”
      带着妖力的血沫子破开了雾精的迷阵,声音传出去。那些血沫子落地之前,他已经得到了林晚林晚冷飕飕、慢悠悠的回音:“我这只有雾,没有精。你在哪儿?”
      “我去你的!老子骨头都快被打散架了!去找个暖水瓶。我迷路了。”说这话时,他正从雾气缝隙里,看到雾精幻化成林晚的样子,挂着一脸凉薄笑意。
      “暖水瓶?”林晚的声音减弱。
      林昶抓散了眼前幻影,赶在血沫子彻底消散前喊出去:“二楼超市里有!快去!我挂了你不得哭死。”
      这次林昶没有得到林晚的回答了。而雾精那讨人厌的嗤笑声又在雾气里响起,四面八方的好似立体声音响,“暖水瓶?哈哈哈哈,热水对我可不管用啊,水越热,雾越浓。”
      “你少逞口舌!有能耐化成实体跟我打呀!”林昶喝道,掐算方位,直奔景门而去,画下一道符。
      那符咒振开了三米远的清净空间,但也不过如此。雾精见状,越发得意,“乱涂乱抹也没用的。”它时不时幻化成一个实体,男女老幼乃至兔子狐狸,到林昶眼前来嘲笑。而林昶的反击总是打在雾气上,只好飞去下一个方位,接着画没什么用的符。

      林晚走在二楼,边找超市,边用极低的声音说:“你不会被这种小妖怪吃掉,真可惜。”他周身约三十厘米的范围,浓重的白雾如同撞上了无形的冰壁,自动退散,形成了一个移动的小型无雾领域。他走过之处,雾气让开一条缝隙,又在他身后无声合拢,仿佛这天地间失衡的水行之气,根本无法附着于他那比月光更清冷的身上。
      他在手心点燃一盏冷蓝色狐火,向上一抛。火苗飘到半空,虽微弱,却奇异地穿透雾气,朦胧照亮店铺牌匾。他一一寻过去,一直走到了这一层的尽头,才看见“友谊超市”四字。
      他走进超市,穿过货架找到暖水瓶那一架。这东西如今用的人少了,架上一共只有四款。他挑了最便宜的一个,二十九块九,老式的红色塑料外壳,又粗又大又笨重。这款让他眼熟,记忆中某个模糊身影曾塞给他相似的。他记不清是谁了,只记得那暖瓶挺好用。
      走出超市时,他甚至在门口收银机里塞进了三十块钱又摸走一毛硬币找零。

      站在超市门口,林晚将暖瓶口对准弥漫的浓白云烟。右手食指先凌空写下一道引脉箓。引脉箓抓住雾气一角,就要往暖瓶里钻。
      雾气由这一角开始震动,像吓着了,开始远离林晚。
      商场另一端的林昶感知到引脉箓既成,一声暴喝!“封天锁地,八方无隙!收!”
      刹那间,先前他踏遍八门所画下的八门锁灵符同时金光大盛!金光在空中交织、蔓延,瞬间结成一张流光溢彩、密不透风的绢,密密实实封住了商场的所有方位。这张法术之绢逐渐收拢,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持续将雾精驱赶入瓶中。
      雾气尖叫起来,疯狂地、争先恐后地倒灌入那个小小的瓶胆口。商场内稠密的白雾之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疾速变薄、变淡!
      “咳咳……哈!抓我没那么容易!”雾精惊惶的声音在变得稀薄的雾气中扭曲变形,那层叠的男女声充满了色厉内荏,“只要我跑了一丝一毫!只要……”它试图寻找缝隙逃逸。
      “省省吧,你跑不了的。知道你难抓,不然我干嘛费劲布下这道锁灵阵,我不嫌累么。”林昶狠狠翻了个白眼,对这只雾精的厌恶溢于言表——干什么不好,居然敢学钟朔,活腻了!

      待到雾气将被收尽时,林昶飞到林晚身边,头顶玻璃窗也开始渗下天光。暖瓶瓶口正如同黑洞般吞噬着最后一丝雾气。
      “扣盖儿!发什么愣!”林昶催促着。同时,他咬破的右手中指,围绕着在暖水瓶的塑料盖子边缘,写下了一个炽热的、饱含霸道妖力的古篆——“封”!
      指尖落下瞬间,一切归寂。林昶长长叹了一口气,胳膊软趴趴往林晚肩膀上一搭,“呼~可累死我了。小晚,你真的什么都没看见吗?就只有雾?”
      林晚抱着暖瓶,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眼角挤出泪花,“嗯。回家,困了。”他甩开林昶的胳膊,率先化作红光,飞回车里,倒在副驾驶座椅上,合眼养神。
      林昶立刻追上去,不甘心地飞眼刀,“没心的小混蛋,连雾精都懒得迷惑你,只挑我下手!”
      林晚冷冰冰地回答:“是你欲望太多。”
      林昶气得跳进驾驶席,拉着林晚的耳朵,偏要再说:“你到底会不会想点儿有用的事!雾精是深山里的玩意!它出现在商场,必然是被人抓来的!难道只用它打更?那也太无聊了吧!”
      林晚转脸望向窗外,“嗯。和你一样。”

      ——————————

      附录

      据《万象异物考·异部·精化卷》记载:
      雾精
      以难擒闻名。
      雾乃水行精气所化之属,禀地脉灵气与天时水汽交融而生。深山老林、终年瘴疠弥漫之谷,若雾聚百年而不散,则雾可启灵,渐成精魅。
      既成精,则能聚雾成体,幻化人形。其性狡而媚,善窥人心欲念,常化作过路旅人心慕之男女相貌,以甜言蜜语相诱。为其所惑而交合者,轻则重病一场,重则丧命雾中。
      然有浪荡子慕其色,夜入深山,自甘沉沦,谓之“雾中销魂”,实乃取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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