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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殉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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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而杀么……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
那时候,我正高三。
一次下雨天,我忘了拿伞,一样从这个学校跑出来,可是打不到车,家也很远。我只有用书包挡着脑袋,站在车站前,等待着雨停。
可是一直到天黑,雨都一直哗哗作响。我打算冲出去了,可是,出去后,没有雨落在我的肩膀,而是被伞挡盖了去。
一抬头,是一个男孩儿。头发偏棕微卷,才从学校做完清洁出来,犀利的脸上还有打架留下的疤被布包裹着痊愈。
“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那个人,长得略带攻击性,可他不好意思的样子,反而让我觉得可爱,这是怎么回事?
“…麻烦了。”
我有洁癖,爱得干净,不希望淋湿,再怕生,再社恐,我也忍了他的身份。但为了回报,是我一直拿着伞。那个男孩也比我矮。
路上,问了他的名字。他叫,邓远。
把我送回了家,但我想道谢,就留住了他,想把他请进了我的家里款待一下。
“你晚一点回去,父母会不会着急?”
“啊,我是个孤儿,没事儿。”
……
来到我的房间,他意外发现我的猫。
“啊,你还养猫啊,我一直想养只狗的,但没钱没时间。快来。”
我从小就喜猫,那只他抱着的布偶猫,是我养的第一只宠物。但因为我总是忙着学业,不曾关照它,导致它并不黏我。
因为我是个起名废,也从未给这个猫起名,总唤它咪咪。
可奇怪的是,邓远刚进房间,咪咪就会去贴近他并表示讨好。他干脆将它抱入怀里摸。
“好可爱,它叫什么名字?”
“…没有。”沈唤言尴尬地摇头微笑。
“她身上这么多花纹,还是只母猫……就叫,花妞!怎么样?”
土,但总比没有名字好。
它就真的叫花妞了。
后来我们实在是聊得太晚,以至于忘了时间。他困了,就干脆和我一起睡的。那时候,我也觉得,两个大男人,没什么问题。
结果,我们越发熟悉,我发现邓远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混,但他内心深处其实脆弱不堪,也会挥发自己的善良,去得到渴望的爱。
我开始关注他,并有了心疼之情。
我是他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是他先表的白。
是很马虎,节奏也很快,但邓远相信我,我也信任他。我们是彼此的初恋。
我和他时时刻刻黏在一起,谈天说地,无话不谈,我那时候也敞开心扉,和他交换一辈子。
我们在下雨天一起淋雨,在冬天吃冰淇淋,翻墙出校园陪他网吧打游戏……我从未想过这样纵容他的后果。
“沈大哥,快,快来!”
“哎呀~洁癖了不起呀?试试嘛!淋湿了大不了吃包感冒药!”
“你抽烟吗?”
“诶,别拦我!”
“沈大哥你最好了~就陪我去看我喜欢的日漫吧!”
我们还许下承诺,等我们都高中毕业,就一起去日本旅行,看邓远喜欢的动漫,拍他最想要看的樱花。
“沈大哥!带我去看樱花~”
可是邓远活不长了。
“沈大哥,你说,我们还可以看樱花吗?”
因为遗传病,父亲早逝,邓远更是因为曾经长时间对自己身体不负责,加速了自己的死亡。
他死在了高考的前一天。
“唤言…代我去…看,樱花。”
除了沈唤言,没有人知道。
我觉得都怪我。我彻底崩溃,从此封心锁爱。
我的生活彻底失去了乐趣。
程迁死了。他真的死了。
在猫咖的楼上,沈畔茵将程迁的骨灰盒给了他。
“……假的吧。”
沈唤言不敢相信。
“你可以看,这是程迁的死亡证明。”沈畔茵快要压抑不住怒火。“你才是真的…白眼狼。”
曾经那个爱笑,爱哭的害羞少年。
那个晚上窝在自己怀里呼呼大睡的小男孩。
那个猫咖里面热情招客的服务员小迁。
那个从小缺爱愿意把内心袒露给自己的程迁。
一个,成年当天被自己拒绝表白的人。
一个,毕业后得了花吐症爱而不得的人。
一个,在大雨里用死亡来威胁自己的人。
程迁变成了骨灰。
就是原本那么一个高高的阳光男孩变成了一团灰,永远地被锁在了一个小盒子。
沈畔茵红着眼捂着鼻子离开了。
只有花妞陪着我。
“这么小的木头盒子,你会不会讨厌啊……”
剩沈唤言一个人在客厅,自言自语。
那日记好像就在眼前,他看见程迁鼻子上插着呼吸管,用僵硬的手指写出一段段痛心疾首的遗书,嘴里源源不断吐出蓝花楹。
他顺着看向阳台。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就算不跟你在一起,我也同样没有办法留住你。
外面璀璨夺目,烟花绽放,程迁和他双手紧握。
“好痛……”心脏不痛。沈唤言的嘴瘪着眼泪像洪水一样泄出来。
今年会是我最开心快乐的一年!谢谢先生!
沈唤言扭回头,对上他们曾经的卧室。
程迁窝在自己的怀里,双手抱着自己的肩,嗯……先生好温暖。
“快来抹去我的眼泪……”
先生我没关系的,店里忙不过来我要帮忙。
先生,你可以一辈子对我好吗?
先生,记得每晚上跟我说晚安。
这样才能证明我存在是有意义的呀!
“啊……”沈唤言痛到捂着心口,大脑有点缺氧。布偶猫花妞察觉到了不对,她跟着悲伤起来,好像知道了什么。
“猫呜……喵。”猫咪一次次用尾巴去安抚沈唤言。
你当时就是这么痛苦吗。
先生,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多丰盛的菜,辛苦了!
只做给我一个人吗!好呀好呀!
摘下眼镜,沈唤言用衣袖抹掉眼泪。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一拳砸在地面,好像这样就可以发泄自己的怒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邓远走了程迁也离开了。我爱的,爱我的,都被我害死了。
再也回不去了。这才是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我是罪人。
“我好后悔……我好后悔…”
过了整整一天一夜,沈唤言才抱着程迁的骨灰,颤颤巍巍下了楼。
看着他们以前经常坐的那个卡座。
真的是第一次做吗?太好喝了!
啊…我的父母离异,我一个人住。
回过神来,他差点和抱着花妞的程迁撞上。
啊…不好意思先生,刚刚花妞跑出去了。
我真的讨厌被淋湿。不过没关系!
我才把她抓回来呢,啊秋!
“…辛苦你了。”他哑着嗓子。
出了门,沈唤言又看见他们坐在台阶上谈心。
先生,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
店里的客人诧异地看着沈唤言。他面无表情,好像麻木,好像接受,又好像是疯了。
……春天去赏花,夏天,我们去看海,秋天看落叶,冬天……我们去滑雪。
“你总不可能永远待在一个人的房子里吧?”
我的程迁去了远方。他走了。
但是待在了更小的盒子里。
程迁再也不见了。
这句话重复循环在耳边。
沈唤言濒临崩溃边缘。“嗯嗯……呜呜————”他快要接近嘶哑的声音难听极了。
先生你真是太好啦。
我想一辈子陪在先生的身边。
先生您会吗?
程迁死在了本该最幸福的暑假里。
“好像这样…我的小程迁就还在我的怀里呼呼大睡…”
他跪在咖啡馆的门口,紧紧拥抱着少年的骨灰。
“或许我们一开始就是错的…你觉得呢?”沈唤言问程迁。“嗯?你说话啊,你会不会后悔,后悔在那个下雨天接受我,却一直被我拒绝……”
看向对面的车站,好像程迁还在里面躲雨,棕色的毛发被淋得滴水,他还在等待雨停。
他在等先生。
等一下,我真的看见程迁了……
川流不息,车儿鸣笛。可是再不去,雨就要停了!
“等等我,别走!”
“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