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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川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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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了我的是一位美丽的女子,自称珠世。她乌发盘在脑后,眼睛像是一片淡淡的紫色雾气。她一举一动都透露着温婉的气质,穿着和她很配的花草纹样的和服。她每天都会按时给我端来苦的要死的药,然后温柔的盯着直到我一滴不剩的把它喝完。嗯,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
总而言之,珠世小姐是少见的大善人。
还有一个叫愈史郎的讨厌鬼。整天穿着行灯袴,跟在珠世小姐后面,皱着眉头瞪着眼。好像因为我来了,所以他的地位下降了似的。
是又怎么样。
略略略……
“你叫什么名字啊?”等我微微恢复,可以说话时,珠世小姐这样问道。她估计还打算问我父母名字,家住哪里之类的,看样子打算把我送回家什么的。
“阿——阿细。”我刚喝完药,舌头都麻了。
“就叫阿细吗?”她低头看着我,一缕黑发垂在脸颊旁。
“嗯,就是这个。”
“这压根就不是一个名字。”一旁的愈史郎倒是插嘴道。
“细”在京都大阪的方言里就是“小”的意思。老爹懒得给我取名字,就叫还在襁褓中的我为“阿细”,久而久之大家都叫我这个。
“我从小到大大家都叫我这个,怎么?有意见?”我反驳道。
“那你喜欢这个名字吗?”珠世小姐倒是来打圆场。
“不怎么喜欢。”我实话实说。愈史郎则识趣地蹲下,逗弄着旁边的小猫茶茶丸。
“那你要不要重新起一个自己喜欢的名字。”
“……”我垂下头,瞪着珠世小姐和服下摆,最终还是屈服,不情愿承认道:“我不识字。”
这又引来愈史郎的一声短促的讥笑。所幸在珠世小姐的威严下,他并未嚣张太久,很快就被赶到其他房间去了。
自那天以后,珠世小姐在研究医药之余,就从五十音开始,逐字逐句的教授我写字。她也没有提过把我送回家的问题,恐怕是想到会被人叫做“阿细”的孩子也许连父母都没有吧。
很不幸的是,她怎么想是对的。
婴儿时期的我,被很随意地丢在街边一棵杨树下。一个卖糖块的老爹捡到了我,把我抚养长大。
所谓的家,就是躲在一个破破烂烂的格子门后几叠发霉的榻榻米。在这个破地方,想活命就需要拼命干活儿。
我的第一份营生是买花,在京都大家都称呼买花的姑娘为“白川女”。我最喜欢的就是在每月初一和十五,抱着贡神的杨桐枝走街串巷。并不是喜欢神或者带着嫩叶的杨桐,而是在信仰氛围浓厚的京都,这种生意十分兴隆。
在老爹去世后,大家都就各奔东西了。我则跟着某个脸色蜡黄的大叔。编草鞋,糊纸扇,还被送到裁缝店当了几个月的学徒。后来他说着什么要去干什么大生意,就把我送去当女佣,然后再无音讯。
这户人家几乎把吝啬和讨人厌奉为家训,从大人到小孩招人讨厌。前几天小少爷在追赶一只误入院子的野猫时,把一块石头砸到了我的右肩上。就是因为肩膀痛,所以我才不小心摔坏了水桶。当然后来我为了泄愤,那只野猫再溜进来时踹了它一脚。
“玩弄生灵可是罪过啊。”太太制止道。她是个虔诚的佛教徒,连走在后院里都小心翼翼,生怕踩死了小虫子,却对佣人并非如此,连一点点小事都少不了东家的责骂。在灶前拨弄柴火取暖的一分钟都被她夸张成了一个小时。
初冬时节,外面还是乌黑一片,太太就在暖和的被窝里砰砰的敲打着烟袋锅,“喂喂”地叫我起床。这喊声似乎比闹钟还惊心动魄。
七岁的小姐照例要在午后练习舞蹈,一早就要沐浴。澡盆体积不小,就算用两个水桶装满水也要跑十几趟。十一岁的我大汗淋漓的提着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水桶到院子里的辘轳井打水。
苍白的月影映在井水中,像是溺水者的脸。
“哗啦!”
等我反应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井台边的冰面上,腿上有一大块紫斑。两只水桶也顺势飞了出去。一只还算安然无恙,可另一只却摔掉了底。水桶值不了多少钱,可太太就像倾家荡产一样,额头上青筋暴起,很是吓人。
从伺候早饭起,太太就横眉立目地盯着我,一整天没说话。第二天起,她就动不动唠叨起来。
“家里的东西可没有白来的呀,你这样糟蹋主人的东西,会遭到老天爷惩罚的!”
来到你们家做佣人才是受上天惩罚吧。
我腹诽着。
不对。根本就没有什么上天,只有讨厌的人。就算有上天,那祂一定也和那些坏人是一伙的。
“阿细!阿细!”
我正在打扫着前庭,听到这呼唤声就懒洋洋地靠在前门框上。
是前文提到过的去做大生意的大叔,他依旧是蜡黄的脸色,对太太卑躬屈膝的样子真是令人作呕,不过太太却很是受用。大叔说家里有老人离世,要让我回去两天,临走之前还预支了我一个月工钱。
“哈哈哈,明天就把阿细送回府上。”他的迎奉的笑脸真是恶心。
我也陪着笑脸谢过太太,飞快地收拾好了我的全部家当。
“喂,你又打算叫我干什么?”一出门,我就很不客气的问。
“家里生意需要你帮衬。”他简短的说,把预支的工钱揣进衣襟深处,显然是不打算还给我了,也没有把我送回那家当佣人的想法了。
他在狭小巷子里的夹在两个垃圾堆中一扇破破烂烂的门前停下,几个脏兮兮的人影在半掩的破门里,可隐约窥见几个人影在把什么东西稀里哗啦倒地板上。
所以这就是我的新营生——扒手。你也可以叫它更文艺一点的名字“手指匠”。
整天蓬头垢面的穿梭于街巷间,撞到路人身上,再随手拍出几个钢镚——这对我来说,简直轻而易举。
我凭着搜罗来的一堆小镜子、手帕、怀表之类的什物成功奠定了团伙里的地位,当起了一群脏兮兮的小孩的统帅。他们中有比我大的,比我小些的,但是我是最能打的,也是收获最多的,颇有名望。在全盛期,我带着他们击败了其他的混混小团伙,把五个街区收入囊中。
白天,我们这些孩子就上街收取过路费,大叔他们这些大人就养精蓄锐。到了晚上他们再集体行动,从某个“朋友”家顺手借些钱财,我们则去放哨,或者在外墙接应。
这段日子相当自在,连大叔都对我取得的辉煌战绩肃然起敬。丰厚的报酬使我变胖了,不再像竹竿那么瘦了,胸口上突出的骨头也不那么多了。
锦上添花的是,我之前做工的那户人家被人灭门了。休说那些仆役,就是太太和老爷的肚子也被不知什么东西给吃的空空如也,小姐和少爷则连骨头都不剩了。这让我不得不拍手称快,深感大仇得报。
好景不长,我们过于兴隆的生意还是引起了关注。一天,当我踏着一片黄昏满载而归时,发现一堆人正围着那扇破破烂烂的门,还有巡警大声吆喝的声音。于是我整理成一副笑脸,自得地从人群中穿过,像任何一个来看热闹的小孩子。在确认没有人盯梢后,我就从小道绕过去了。
之后我就变成了独自一人行动,在桥洞下过夜,渴了就喝路边的积水,饿了就去顺手牵羊。
我再也没见过大叔或者是团伙中任何一个人,但也不怎么感到伤心。
毕竟人情嘛,简直比吉野产的纸还薄,比萤火虫的光还有微弱。
连续几天都一无所获,还差点被巡警抓住,一种痛苦而绵长的感觉从胃部开始,蔓延到肚子、双腿,最后是大脑。
车轮滚动的声音像是轰轰的惊雷,大街上的臭气能辨认出千种味道,灯光和街灯组成的炫目的闪电。小吃店挂上的木牌被雨水冲刷的亮晶晶的,上面写着什么,可是我不识字。
一双高筒皮靴在面前停了下来,一枚硬币掉落在面前的小水坑里,溅起一朵肮脏的水花。街上游荡的孩子们脸上脏兮兮的,头发蓬乱,冲到面前来,快速捡起了那枚硬币。
我皱起眉头。
那枚硬币,以及那块亮晶晶的木牌都是不能吃的,可是为什么牙齿却开始自动咀嚼起来?
那块牌子光是看着就感到硬邦邦的,可还是想吃掉它,而且吃的狼吞虎咽,生怕尝出它的味道来。
舌尖湿漉漉,黏糊糊的,是街道上的泥土和冰冷的雨水混合的味道。
靴子,纸伞,车轮……
凡是看到的东西,都统统吃下去。只有这样身体才会好起来。
我最终决定冒着倾盆大雨去拜访一位朋友,顺便借些东西救救急。我猫着腰,抓起柜子上一叠厚厚的钞票,迅速从窗台上跳下去——落到一摊玻璃渣子上。
我咬住嘴唇封住叫声,大雨稀里哗啦的,掩住了我摔倒在地的声音。雨水从我的口鼻中灌入。
太蠢了。我才不要拿到一大笔钱后再被雨淋死呢。
我尽力挪动着,想从混着污血的泥水里爬出来。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了针尖似的雨,把我浇了个透心凉。
等我睁开眼时,看见了久违的天花板。额头上敷着毛巾,炉火在床边噼里啪啦地燃烧着。
最开始,珠世小姐他们不得不限制我的食物,以防我把自己撑死。
饥饿被击退了,取而代之的是它的后遗症——暴食。
胃涨的要命,但还是不停的吃。
不停的吞咽,停止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高烧时期,我也被一个强烈的欲望控制着,那就是占有所有的食物。
每看到其他人吃东西,心中就充满了憎恨,真想杀掉那人。
暴食也最终被赶走了,我在这座温暖的屋宅中享受着从未有过的优待。
我心不在焉的挠着小猫茶茶丸的下巴,它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连它也知道不可以打搅珠世小姐工作。
猫这种动物还是可爱的。
我漫不经心地想。
无论是珠世小姐、愈史郎或者是茶茶丸,都从未在白天出门,就算是行医也是晚上出门。也许他们全都是有什么不能照到阳光的皮肤病吧?也许是因为那天大雨瓢泼所以他们才能搭救我吧。
不过我可没有立场质疑救了我的恩主。
把珠世小姐的书籍一本本在阳光下摊开,晾晒被褥,扫地,帮她去丸善书店取书……都是些很简单的事物就由我主动承担了。他们救我回来,大概是缺了干杂活的佣人。
我用手遮住眼前如金针般的阳光,把一勺清水洒在门前石阶上。暑气阵阵,几乎要把我连同凉水一同蒸发。
珠世小姐退在屋里的阴影里,不回头也知道她在看着我。
在金色的阳光下,我尽最大的力气把竹勺中的水朝头顶甩去,然后得意地转过身身,朝她挥手。
珠世小姐微微一笑,像是倒映在水里的恬静花影。
在薄薄的人造雨幕中,一道浅浅的彩虹浮在青色天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