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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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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城下了冬日里的第一场雪,冷风卷携着细雪,吹进了三途川。
满池黑色的莲花开得旺盛,冰湖开裂,水中散发着淡淡的血腥气。
湖外面就是乱葬岗,凡是犯了大奸大恶罪责的魔修,全部会被吊在湖中的修罗柱上,一直到经脉耗费功力,一身的修为荡然无存之后,才会被当作垃圾一样扔进乱葬岗。
这本来就是个有去无回的地儿,对生性肆意的魔修来说,必然是有了不得的恶劣事迹,才能被如此惩戒。
三途川内有一座冰湖,中央有一根乌金陨铁雕刻成的通天修罗柱,柱上绑着一个少年。
他叫莫惊风。
莫桀打开三途川的结界,他身后跟着一群魔道长老,所有人都保持沉默,小心看着魔尊的脸色。
莫桀道:“我儿乘鸢,到我身边来。”
“父尊。”莫乘鸢捂着口鼻,十分嫌恶地踏入黑莲池畔的小径。
若不是父尊一定要他来,他绝对不会踏入这种戾气肆虐的不吉之地,他本想做做样子,站一会儿就走,奈何魔道众人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他不得不将一言一行都规束成一位真真正正“少主”的模样。
莫乘鸢望着湖中间的少年。
他几近浑身赤/裸,除了锁骨下方到膝盖上方的位置还有一些遮盖,他就和乱葬岗里那些尸首没什么区别,血顺着少年苍白瘦长的脚滴进冰湖里,瞬间在冰面上凝固成红褐色的冰霜。
莫乘鸢暗自心惊,这个祸世灾星!都被打成这样了,气息仍旧凌厉,是那种会要人命的杀气!哪怕他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毫无收敛的气场,森然而阴冷。
他真够皮实,这都不死?
但是莫惊风还是活着好,他死了,事情反而难办了。
莫乘鸢还是觉得不公平,自己已经是元婴期修士,却连看他一眼,心脏都会剧烈的抖动到发疼。
凭什么?莫惊风一个和狗抢包子长大的畜牲不如的狗东西,凭什么占了他少主的位置这么多年?
莫乘鸢表面上没有把心底的鄙夷之色表露出来,故作惊讶道:“父尊,哥哥真的没有死吗?”
莫桀并不让他靠近水面上的修罗柱,沉声安抚他:“你哥哥他身体强健,比你想象中更耐扛。你不知道,我刚把他从大街上捡回来那年,他的左手臂被正道狗烙印了一个奴字,一直红肿腐溃,还烂掉一块肉,不也是缠条布带就好了?如果是你这个小娇气包,估计都哭成花猫了。”
魔修们都笑起来。
莫乘鸢是魔尊的亲生子,从小体弱,一直养在行宫里。
一个月前,莫乘鸢被魔尊接回魔城,恰巧魔尊身染重病,莫乘鸢以身试毒,九死一生,救回魔尊性命,人人都夸他孝顺。
反观莫惊风,在屋子里躺了一个月没露面,滴水未沾,生怕被沾上病似的,众人背地里都骂他是白眼狼。
魔尊这一病,莫乘鸢也因此沾上弱症,他日夜憔悴,如今需要一颗强大的灵元来维持精力。
遍数魔城数万魔修,唯独魔尊养子莫惊风的灵元最出色。
魔尊对莫惊风的宠爱大家都看在眼里,不仅给了他少主的位置,还找师父给莫惊风练刀,每逢年节,魔城里大大小小的事都交给莫惊风做,虽说没有酬劳,但天底下哪有儿子朝老子要酬劳的事?
可是,养子毕竟比不过亲生子,莫乘鸢已经错失了修炼最重要的幼年时期,眼看着就要往生死衰老的方向去了,所以,莫桀提出想要剖出养子的灵元送给爱子当作弥补,没有人持反对意见。
今日正是取莫惊风灵元的良辰吉日,魔尊带莫乘鸢前来,还将银狐皮裘衣披在他身上,生怕他染上风寒,莫乘鸢咳了两声,安抚魔尊说自己没事,言语孝顺,魔尊这才放心。
莫乘鸢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区区一件银狐裘衣上,他根本都不在乎,什么父子情深,不过是演戏而已。
他真正要的是莫惊风身上的另一样东西。
魔骨。
寻常魔修轻轻松松就能和正道尊者打平手,但他们会在不同年纪遭受到反噬,从而爆体而亡,或者修为一辈子停滞不前。
莫惊风不一样,他是天生的魔修体质,不仅从没有过修炼的瓶颈期,还不会遭到反噬,千年万载也难能一遇,全仰仗他那一身比旁人修行快三倍的魔骨。
他的魔骨是机缘所致,哪怕是在正道修仙高手如云的云都,能打败莫惊风的修士一只手也数的过来,只不过莫惊风从来没出过魔城,不知道而已。
至于他没出过魔城的原因……
父尊早在捡到莫惊风那一天就定下了,要剖莫惊风灵元给自己,所以,不能让莫惊风看见外面的大千世界,一个奴隶心要是野了,就不会留在笼子里傻了吧唧地卖命了。
这些秘密旁人不知,莫乘鸢已经是重生过的人了,还能不知吗?
一个月前,莫乘鸢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给魔尊下毒。
不要怪他心狠,如果换做是别人,也会为了前程而舍弃父母的。
毕竟前世他就是凭借着莫惊风的魔骨,加以他的灵元,顺利进入云都,修习正道剑法,并且在论道大会上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别说,这一套装备亦正亦邪,修正道修魔道都精彩出色,果然是魔神级别的修炼利器。
凭借这份出色的成绩,他成功拜入仙道第一门派过阳宫,因为灵元出色,千年难得一遇,他成功蒙骗过众位仙长,成为正道备受尊重的小仙君,脱离了魔修的身份,再也不会受人指指点点。
但是日子长了,魔骨不认主,日夜折磨他,他本就天赋平庸,又疏于练剑,一招一式渐渐露出破绽。
他练剑时开始频频吐血,气海倒灌,不得不退到外门休养生息。
剑修的日子很苦闷,更何况是过阳宫这种云都数一数二的大仙门,门规写满了十座石碑,寅时起,戌时眠,食不言,寝不语,和快活沾边儿的事一概不许,弟子除了苦修之外,唯一的娱乐活动是比武,实在是好无趣。
他本就不喜欢练剑,更是生出了离开的心,大不了就回魔城做他的少主,选几个漂亮男女,做他的消遣,魔城人都这么干,没什么稀奇。
但是他不甘心,当初出魔城的时候,父尊那么舍不得他,全城魔修杀鸡宰羊挽留他,他头也不回地就奔向了正道,所以莫乘鸢就算死也得死在过阳宫,他开始给自己物色起新的消遣,可他一直没有好的目标,那些修士不是资质平庸,就是样貌平平,哪个也配不上他。
直到那次仙门收徒,他看见宗主身旁坐着一排年轻修士,各个仙衣缥缈,如隔云端,他们果盘里的瓜果点心都是莫乘鸢没见过的精致。
莫乘鸢意识到,他们是真正的顶层修士,各个仙门世家精心培养的仙君仙姑,深居内门,自出生起,吃穿用度皆是世间第一流,哪怕是莫乘鸢平日里也无缘一见,他们和底下坐着的修士们隔着好几代人的奋斗积累,所见到的、得到的、享有的天赋和资源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莫乘鸢顿时心生艳羡,更加鄙夷自己的出身,如果他也是仙门大少爷,现在肯定也坐在高台上。
他的目光挨个看过去,猝不及防停留在一个男修身上。
那位是宗主首徒,也是过阳宫的内门大师兄,铁定的下一任宗主,云都真真正正的天之骄子。
慕静檀。
那一群仙姿绰约的俊公子俏佳人里,慕静檀是最中央那一个,他的衣摆纹着仙云霭霭,白鹤振翅,他安静地坐在那里,身下的道场就给其他修士带来了无比沉重而震撼的压力。
人山人海,每个修士都像是天穹顶上微不足道的星辰,但身处高台之上的少男少女们,却如同月华绽放着夺目的光辉。
慕静檀是最亮的那一颗星星。
莫乘鸢只能看见慕仙君昳丽冷秀的侧脸,冷松般的脊梁,那道身影分明凌厉而肃杀,眉眼却如玉如画般矜贵,真真是君子如兰,玉质金相,赫然是世间罕有的殊丽容貌。
虽然慕仙君淡漠少言,连表情都欠奉,但是全场的修士都在看他,哪怕是刻板严肃的宗主也对他温言以待。
莫乘鸢望着他,神色痴痴,竟有些慌张。
世人皆知,正道骄子慕静檀修炼仅一百一十年,就已经是大乘期,容貌永驻在弱冠之年,他的存在,是天赋者给勤奋者打的狠狠一巴掌。
没有明月高悬,就照不见地上黑色的沟渠。
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他?
男人?女人?
金枝玉叶?仙风道骨?小家碧玉?大家闺秀?
他忍不住胡思乱想,心情悲愤而酸楚,为他们的云泥之别,为他们之间不可逾越的沟壑。
他是天上的雪,而他是泥泞的土。
自此之后,每一夜每一轮的明月,都照见少年羞于启齿的心事。
好在,过阳宫的师尊为他指了一门婚,和云都刚刚崛起不久的扶风世家联姻。
长公子扶风墨虽然不通仙法,但是各个仙门的座上宾,儒雅有礼,进退张弛皆是世家子弟风范,更何况,他的俊美不亚于慕静檀。
男子也可结为道侣,他莫乘鸢要结,就结世间最好的男人。
于是,他与扶风墨喝了合卺酒,扶风墨俊逸斯文,待他温柔体贴,他们一起煮酒烹茶,论道赏雪;慕静檀因为扶风墨的缘故也对他和颜悦色,他觉得,此生也算不枉费了。
几年之后,过阳宫多了个小师弟,正值二八年华,像峨眉初雪后发出的第一缕草叶那样鲜嫩娇憨,他刚入门那一日,就被认定是半步金仙的转世,只要勤加修炼,一定能位列仙班。
不止是其他同门师兄姐,哪怕是清冷如雪的慕静檀也对他颇多照顾,他一撒娇,他的师兄师姐和师尊们都会哄着他高兴。
小师弟也不负众望,甚至在论道大会上一骑绝尘,打败了当世高手,他笑容灿烂,一双桃花眼灼灼欲滴,挽起剑花,竟比真花还娇嫩。
甚至于扶风墨也夸赞小师弟天生是个修道奇才。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莫乘鸢惯瞧不上小师弟贱赖的模样,吃了飞醋,这时候才想起被自己荒废多年的魔骨,想来莫惊风的魔骨,绝不会逊色于那半步金仙的。
莫乘鸢为了能驯服那不羁的魔骨,不惜付出逆转修为、咳血赢弱的代价,也要压小师弟一头。
果不其然,小师弟败于他剑下,只能害怕地躲在角落里哭泣,拽着扶风墨和慕静檀的袖子,使劲儿地把身体缩成一小团。
莫乘鸢一怒之下露出了魔气,魔修的身份也因此曝光,扶风墨尚且没有决定和离,慕静檀却绝不容许魔修混入仙门之中,他仙法高超,追踪术亦是世间第一流,不逃只有死路一条。
莫乘鸢不得不易容逃入妖界,可是好运气好像彻底抛弃了他,他只好委身给妖王,做他的玩物。
妖王不洗澡,不注重外表,姬妾成群,他每日以泪洗面,想起过去惬意舒适的日子,悔恨不已。
他实在是大意,叫小师弟钻了空子,霸占了他的道侣,让他只能在阴冷的妖界惶惶度日,不仅要争妖王的宠爱,还要被其他妖女冷嘲热讽。
不过天不亡他,他在妖王的藏宝阁里发现一本如何驯服上古魔物的秘籍,其中就讲了如何能让魔骨臣服的办法,他试了,果然有效。
后有一日,恶鬼从冥界归来,仙妖大战触发,恶鬼号令群雄,血洗云都,妖界成了第一支被利用的枪。
妖王一死,他就成了俘虏,在正道修士的剑下,他哭着要见扶风墨,却被小师弟拦下。
小师弟的剑抵在他脖子上,眸中是从未见过的冰冷。
莫乘鸢还没来得及炼成催动魔骨的力量,就身体爆裂,死于小师弟剑下。
莫乘鸢眸中闪过一丝恶毒光芒。
这一次他要早早驯化莫惊风的魔骨,催化灵元,勤于修炼,亲手杀死小师弟,这样的话,他就可以永远得到扶风墨的宠爱,慕静檀的温和,还有整个天下的温柔以待。
最主要的是,他坚决不能离开过阳宫,那恶鬼血洗修真界的时候,唯有过阳宫固若金汤。
其实还有个更想做的事,莫乘鸢眸子闪亮。
他可以和慕静檀结为道侣。
如果那双无悲无喜含情目,眼底只有自己,那么,就能独享那副冰冷外表下的炽烈血温,让大名鼎鼎的雪玉仙君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慕静檀不允许任何人触碰的霜岁剑,也将成为他的脚下御剑。
现在,慕静檀应该还没有离开过阳宫,不可能出现在云都任何一个地方。
想到这里,莫乘鸢神清气爽,没有什么比提前知晓未来、规避风险还痛快的事了,他不需要再看任何人的脸色,这一回,他甚至可以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宠爱从小师弟那里夺回来。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必须是莫惊风的死。
思绪飘飞片刻,回到原点。
莫乘鸢从未来过这样脏污的满是腐臭血腥味的地方,这里的每一道裂缝都散发着恶心的腥臭味,包括修罗柱上那个衣不蔽体的少年,莫惊风。
取灵元需要宿主性命垂危,灵元才甘愿离主,因此,莫桀亲自出手,勉强压制了莫惊风,莫乘鸢还给他上了大大小小十八道酷刑,才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
莫惊风在他心里是猪狗不如的牲畜,莫乘鸢捂着鼻子,用他的血给莫桀当药引子整一个月,在他身上试遍了毒,总算找到一个能用的药材。
这是莫惊风的福分。
现在,莫乘鸢闻到莫惊风身体里的毒香味都想吐,不过用完了的东西扔了就好,蝼蚁就是给尊贵的公子小姐们奉献生命的。
莫惊风的功劳,就都是他的了。
莫乘鸢扬声提醒道:“魔婴长老,既然莫惊风没有死,那为什么不想想办法,让他睁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