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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云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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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透雨,揽溪镇整个夏日的燥热被冲刷一净,从地面的石板到顶楼的墙壁都吸足了水分,院墙边门海中的水重新漫过缸口,悬铃木叶子落了满地,几盆吊兰也不复枯黄之色。
宋斯时今日难得换上了长衫,毕竟是九月的开店第一天,还是需要一点仪式感。
他刚推开院子大门,就见着对门扫着地上落叶的应婆婆丢了手中的扫把,在围裙上蹭了蹭手,撩起一边衣摆,从裤兜里掏出一只手机。
“小宋啊,准备去店里啦?”应婆婆朝着宋斯时走来。
“嗯,对,趁着下雨天人少,休息了几天,”宋斯时合上门,扭头对应婆婆道,“怎么了,婆婆?有什么事我能帮忙做吗?”
“唉,还不是你刘姨,今早出门太急,又忘记带手机了,要麻烦你帮忙送一下给她,她应该还是在店里。”说着,应婆婆叹了口气。
宋斯时点了点头,接下手机:“好的,婆婆。那没什么别的事我就走了?”
他刚准备离开时,袖口又被拉住了。
应婆婆指了指隔壁院子:“对了小宋,你隔壁那个屋子不是刚好空着嘛,我就给它租出去了,对方也是一个长得满俊俏年轻小伙子,今天应该就搬进来了,到时候你可以去认识认识。”
宋斯时向那院子瞥了一眼,大门紧闭,二楼的阳台和以往一样,并没有任何新人入住的痕迹,心里思忖着:晚点再去打招呼好了。
……
宋斯时沿着青石板,一路走去店里,揽溪镇这几年因为早茶文化和当地的民族特色,吸引了不少外地的游客,也有不少人来小镇开酒吧,开民宿,美其名曰“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店铺带来的收益是可观的,一大批游客的到来带动了揽溪镇旅游业的发展,镇上的居民也乐见其成,经营起了自己的小作坊。
不过宋斯时有点不一样,他的旗袍店——现在应该叫旗袍工作室了,是他外公传给他的,读完大学之后,宋斯时就回到了揽溪,继承了外公的旗袍店,几年经营下来,也弄得有模有样,后来店直接被他改成了旗袍工作室,专门给人定制一些原创旗袍。
*
“丁零——”
“欢迎光……宋哥你来啦!”
看见宋斯时推门进入,原本一手支着头,一手拿着支圆珠笔在纸上画小人的赵言赶紧收拾东西坐直,朝他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
“嗯,今天来得这么早啊!”说着,宋斯时把门边的挂牌翻到了“正在营业”的那一面。
“锦书没开门这几天我都在我姐的小卖部帮忙,她只要看见我在玩手机就要说我,磨得我耳朵都要长茧子了,”赵言惆怅道,“还是你这里好,不会有人管我”。
“谁说没人管你,今天我就替小谨管管你,”宋斯时走上前去,收掉了赵言的手机,“对了,你还没有开学吗?”
赵言挣扎着从他的手中抢回自己的手机,轻声嗫嚅道:“快了。”
转身间,宋斯时看见衣架旁的木柜子上多了一瓶威士忌,他走上前去,从柜子上拿起这瓶酒细细端详,发现是一瓶格兰菲迪。他自己大部分时候比较偏爱喝茶,赵言又还是个初中生,不太可能喝酒,唯一的可能就是早上有人来过,送了一瓶酒过来。
“这瓶酒哪来的?”宋斯时转头看向了赵言。
“哦,你说那瓶酒啊,今天早上的时候来了个大帅哥,酒是他送来的,”赵言抬起头,将目光从手机屏幕移到宋斯时手中的那瓶酒身上,“他说旁边那家最新装修好的店是他开的酒吧,明天开业,希望你过去捧个场。”
宋斯时怔了一下,随即微微摇了摇头,不可置否。
揽溪的酒吧很少,倒不是说没有人试过,之前陆陆续续也开过几家,但总开不了多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揽溪镇上的居民大多都是些年纪大的,要不就是些孩子,年轻人总归是没几个。外来的游客又多是慕名而来,酒哪里都喝得,早茶却不常有。
比起酒,揽溪的居民还是比较爱来点茶,晨光熹微时,便来到常去的茶馆,熟稔地从壁橱里拿出自己寄存的茶杯,提起茶壶给自己添上一盏,接着,便可坐着和三五好友一起聊上个大半天。
不过既然人家邀请了,还是得去捧个场,正好上次为了尝试旗袍的新纹样,买了好几块不同的挂毯,这次刚好可以当作开业礼物送出去,宋斯时心里盘算着。
……
茶馆内。
常来的老茶客们默契地靠着墙壁坐成一排,把桌边的位置都留给了游客,顾客在煤炉边围了一圈,等待着最新出炉的一批肉带饼。
临近街道的位置放着一口大锅,每当顾客想要肉沉子或汤圆的时候,就往锅里倒上几个,等待几分钟捞出,加入生抽,撒上葱花,最后淋上一勺汤,一碗热气腾腾的小吃就做好了。
宋斯时到店里的时候,刘萍就在锅边的桌子前,用筷子往鸡蛋里塞着肉末。
“刘姨,这是早上应婆婆叫我给你带的手机。”说着,宋斯时将手里的手机递出。
刘萍放下手中的筷子,从宋斯时手中接过,笑问:“谢谢你啊小宋!吃了吗?没吃到这来吃点?”
“不用麻烦了,刘姨,我出来前已经吃过了,”宋斯时往店里张望了一通,发现没有找到刘星的身影,疑惑道,“对了刘姨,小星不在吗,怎么今天没有看到他?”
“小星?他读书去了呀?这都九月多了,再晚开学的学校也开学了吧!”刘萍继续忙着手里的活,时不时抬头回应两句。
都开学了?
宋斯时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但他还来不及细想,那点感觉又跑没影儿了。
*
今天镇上的人不是很多,路上难得不用人挤人,想着趁着人少,刚好可以去驿站拿个快递,宋斯时没有直接回到店里,而是直接从店门口走过,顺便扶起了前几天被风吹倒的椅子。
刚走出没几步,宋斯时的视线便被一旁店面的门匾吸引了过去,门匾是简单不过的黑白配色,而真正让宋斯时驻足的是门匾上的两个字——“聊斋”。
想起柜子上的那瓶酒,宋斯时不禁莞尔一笑,这店虽为酒馆,却起了“聊斋”二字,着实有趣。
宋斯时本想走近细看,但发现店内的布局被一块黑布挡了个严实,想来这“聊斋”的主人也是个有个性的,别人巴不得四处宣传自己开了家新店,他倒好,藏着掩着,生怕被别人提早泄密似的。要不是今早赵言和他提了一嘴,他怕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这会是一间酒吧。
这边宋斯时正好奇着,就听见不远处有些动静。
“诶!”
原来是一个挑着扁担的老太太,上桥的时候不当心,被台阶拌了一下,箩筐里的橘子倒了一半。
这些卖水果的老人,在装筐的时候,巴不得给每个水果都安排好位置,放得严丝合缝,好让每一次出门都可以多带一点,多卖一点。
可每逢这种情况,他们又总是懊恼,要早知道会像现在这样,就不带这么多橘子出门了。但过了今天之后,他们又一如既往装个满筐,如果不幸又遇到今天这种情况,就再次后悔,下一次,继续这么干。
你根本没有办法和这些老人讲道理,毕竟他们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准则,你没法说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能做的只有在他们遇到麻烦时,走上去,帮一把。
老太太在看见橘子要倒出的时候就赶紧放下了扁担,蹲下身去。一个箩筐用手扒着,另一个箩筐用背支着,剩下一只手极力向远处够着掉落的橘子。
但“拆了东墙,补西墙”,老太太拾的速度远比不上筐中橘子垮倒的速度。
眼见着橘子掉的越来越多,滚得越来越远,宋斯时赶紧小跑过去,帮着老太太将箩筐搬走,靠在桥两侧的石栏杆上,再把她扶到一旁坐下。
“阿婆,您先坐着休息会,你的那些橘子我来帮你捡啊。”宋斯时微微躬身,凑到老太太的耳边,放大音量说道。
“诶,好,谢谢你哈,小伙子!”
宋斯时撩起自己的长衫下摆往腰侧一系,做了个兜子,把捡起来的橘子先都放在兜子里,准备分趟倒进筐中,心里感叹着:还好今天穿了长衫,要是就这么捡一个放一个,不知道要捡到猴年马月去。
好不容易把桥上的橘子捡完了,他的余光又扫见桥下也滚去了几个,所以橘子这东西,真是吃起来省力,拾起来费劲啊!
就在宋斯时捡完桥的这一头,正准备去另一头看看有没有遗漏的时候,桥对侧迎面走来一男子。
只见那男子穿了一件飞行夹克上衣,虽然是再普通不过的版型,却因为对方高挑的身材和姣好的五官而显得恰到好处,其中最惹眼的便是他的上半张脸,可谓是剑眉星目。这类外表的人沉着脸时往往不怒自威,但来人的嘴角此时却勾着一抹弧度,有如春风拂面。
定睛再看,对方的怀中似乎揣着几个沾了土的橘子,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婆婆,这些橘子是你的吗?这几个掉地上的我时候都买了。”他听见对方开口。
很多年以后,宋斯时每每回忆两人相处的点滴,都忍不住提起这个湿润的早晨,或许从那时起,他便被那一缕微风吹晃了眼。
时节如流,物是人非,当所有记忆都被遗忘,唯有空气中氤氲的橘子味还长久地留存于那一川风月,诉说着那个早晨的美丽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