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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逃 ...

  •   方厌又跌入了深渊。

      天逐渐从澈蓝转向浑浊,耳边的声音不知不觉浸染了尖叫,似乎之前的血色重返。

      整个空间充斥着机械智能的滴滴滴声,支离破碎的警告终于在一把刀下化作废铁。方厌转身继续抬刀。

      西装富翁睁大眼睛,伸出没有手指的手掌,血液在他身上喷涌而出,堆叠于亡灵之上。天潢贵胄的肥脸抽搐抽搐,寒刀倒映他的模样。

      昏暗无边、乏力恶心。

      恐惧的眼神。

      无足轻重的废物咽下气的前一秒,嘶哑了一句……是什么?杀人的想法已经印刻入骨的方厌手指一攥,刀拔了出来,那一刻他恍惚间觉得自己疯了。

      “恶魔,你……你,恶魔……”

      “你说我是谁?”

      富翁惨笑:“恶神!”

      一命呜呼。
      被叫做恶魔,还是恶神,真是舒爽啊。
      黑发垂下来遮住眉眼,他用手一撩,触感温热潮湿,原来浑身都是血液,连光滑的刀身也不例外。
      说实话,人类的血液,像油锅的腻脂,一旦沾上就如附骨之疽。

      方厌操纵酸麻的身子,向前走了一步,他的视野渐渐模糊,刚刚渗入猩红的砖地突然破碎,消失在虚空之中。
      不知什么时候,杀完人后独自一人时,总会出现幻觉,幻觉他周围一片漆黑,一片沼泽。
      他猛地拔刀,刀口抵在腰间,这场大屠杀害他兴奋过了头,腿不觉卸了力。

      血腥的思绪禁锢住了他,在一片漆黑中跌宕起伏,意识倔强地挣扎着想要脱离,最后不甘地屈服。方厌捂着眼睛,曲起腿,想:

      那就这样休息一会儿吧。

      手机铃声响了,打破他的困倦,也将他的深渊剥离一角。

      “呃,这一单干得怎么样?”

      “……呵,我托邮差把胜利品送过去给你当饺子馅?”
      方厌隔了一会,嗤笑道。

      “……不用。”对面说,“下一单来了,你,你能赶回来吗?”

      一条好狗,或者说一只忠心耿耿的乌鸦,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还要在三天后奔赴血的宴会,不得不为这群装了钢的人祭祖。

      “……”方厌起身,拍拍衣服,将刀收回衣服底下的刀鞘,摩挲着已经干涸的血液。他臆想的深渊已经完全失了颜色。手放在门把手上,用力一拧,被反锁了,而且按重量来算,估计还放了几块大石头堵在门口,“狗娘养的。”

      “什么?”

      “我说你们他妈全是狗娘养的,使唤狗开不开心,开心死了吧,啊?”方厌一脚踹在门上,这一脚丝毫不轻,“砰”的一声震出灰尘,“我现在累得要死,别给我谈什么委托。”

      对面平时就比较怕他,现在更不敢指责什么,连忙擦汗,开口道:

      “方厌,你……你的状态不对。”

      “谢谢夸奖。”

      “……这次组织给你一个轻松的任务!真的特别轻松,几乎算让你放假,方厌,宰一个人就好。你知道京城杨家吗?”

      “滚。”

      智脑被随手扔在血泊里,他微微动了动脑袋,转身,走向窗边。

      他的眉眼锐利而肆意,此刻带着一抹杀完人后空虚的颓丧。
      他踩上栏杆,就着刀鞘,破开窗户一跃而下,玻璃像蛛丝一样四分五裂,炸开烟花,反射蓝色月亮的光芒,倒映他的脸颊。

      黑兜帽翻涌,露出他颈后的乌鸦纹身。他整个人无动于衷,在空中——在深渊坠落。

      最后一刻,他才慢吞吞使出降落设备,落在地上。

      78楼的科技大厦直插云霄,这么一想,他算到深渊底部了。

      方厌拉上兜帽,手中精小昂贵的银色弧状装置一瞬收入囊中。他抬步开始走了,像醉了酒的流氓,摇摇晃晃,大衣粘在腿上淅淅沥沥滴着暗沉的血。

      方厌这人,在黑月里鼎鼎有名。一来因为他出生卑微却能成为组织的一把绝刀;二来因为他各种杀器十项全能,私底下却烟赌俱来,浪费天赋;三来是因为他的脾气,虽说都叫他一条好狗,但当他的心情不好时,没人能指使他干任何事,还会被揍骂一顿,血腥得很。

      从一区的北科利亚大街去往十二区的112号街的德拉01号巷,再往里走三个序号,里面是一个小屋,这里甚至比起其他遮蔽处更加破烂,连标号都没有。

      他到家了。

      方厌长腿架在木板上,躺进破洞的沙发,琢磨着现在剩多少行币,可以让他浪多少天。

      不错——七千九百万。

      方厌舔了舔唇,露出一抹微笑。

      .

      方厌在黑月里又一次名声大噪,他在组织一向忠心耿耿,却突然杀了人后不见踪影。而组织发动人力和科技,掘地三尺,才在一个月后找到他。

      发现他的地点,是一座敌对组织的赌场。

      “stand.(停牌)”
      机械臂犹豫着点了点牌,目光滑过与他相隔两个座位的人,看向那个将筹码摆放得五花八门、翘着二郎腿的穿金戴银的男人。

      西装燕尾的庄家也直直地看着他。

      平日里赌场肮脏的打架、咒骂和交易数不胜数,贫穷和富裕在里面无尽颠倒,极多数是司空见惯的贫穷和歇斯底里。
      如今因为一个人的存在,陷入了窒息的沉默。

      这个男人,赌了三千万。
      他说,如果他赢了,三千万今天的顾客分了,庄家倒给他一千万。如果他输了,就送五千万给庄家。

      他面前如山的筹码将所有人讥讽的嘴堵上。

      “轮到我了?”方厌撑着脸,拿起明牌转了转,周围的目光跟着转了转。他的手指戴了一圈玛瑙戒指,富翁至极。

      他的手牌是黑Q和K,各算作10点。在黑杰克游戏里,每位玩家被分到两张牌,可以选择加牌或放弃加牌,如果相加之和超过21点,就算爆点,赌局失败。

      他的手牌,只要是个赌徒就清楚:不能加牌。

      但这人——

      “加。”

      庄家颤颤巍巍抽出牌,放在他面前,所有人屏息凝神看着这张牌慢慢翻开,只有本人偏头漠不关心。

      黑桃Ace尽现眼底。

      “……怎么可能!”

      “啊啊啊啊啊!”机械臂尖叫出声,“是A,是A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揍死我的债主!”

      在所有人沉浸在狂喜的下一秒,几乎同时,他们停止了动作。

      “万一他反悔呢,不能让他跑了!快拿枪!”

      赌场卡了一秒,随后全场热烈,所有富裕的、贫穷的赌徒不约而同看向胜利的本人。

      白线内圈着他的筹码,他陷进软椅,像陷进一片虚无,伸出手把筹码一推,哗啦啦掉了满地。

      方厌看向庄家灰惨的脸,把三张黑色的牌推回他的前方,轻声说:
      “Hey , busted.(嘿,爆点了)”

      他偏偏头,对赌徒们微微一笑。
      “请。”

      纸醉金迷,醉生梦死,声色犬马。

      方厌在娇媚的旋律下哼歌,饮下深红烈酒,抛出黄金玉石,跳着不堪入目的舞蹈。
      有服务员谄媚地递酒,他照单全收。酒液在红毯流淌,像一脉潺潺的罪恶黑河。

      当监察官到来时,就看见方厌倚靠舞台,拿着酒杯,眯着眼睛享受灯红酒绿的魅惑。

      项链戒指手套手链衣帽都戴着宝石,全身将穷奢极欲展示得淋漓尽致。光鲜亮丽,光明正大,一点儿不怕被人察觉是阴沟里的杀手,足以见得猖狂。

      “方厌。”冷漠嫌恶的喊声让方厌动了动眼珠。

      “怎么?”他遥遥做着口型,勾勾手指,让他过来。

      他递出酒杯,笑道:“我对你有过一面之缘,新来的监察官,梵三?请你喝酒?”

      “你该庆幸我们没有启动你手臂里的芯片装置,不然你现在早死于非命。”梵三说,“现在组织不追究你为什么完成任务后拿钱跑了一个月,没有留下一点音讯。你,现在立刻登上智脑,领第一个任务。”

      “嗯?不再找只狗?”

      “呵。”

      方厌现在心情很好,看了眼手表,再次递去酒杯,“智脑被我扔了。”

      “……”梵三臭着脸,他全身分尘不染,有很重的洁癖,要不是机械有油气味,他恨不得全身到脚装上。
      他从口袋拿出白色小装置,交给方厌。

      方厌转了转装置,扔进酒里,白色装置浮浮沉沉,最后悬浮在酒液上。

      “你——!”

      “唉,我现在还有钱啊,干得累了想放假。三年后再找我工作,怎么样?”方厌笑得灿烂。他摆手的动作尽是野蛮与亲昵,令人不适,“喝酒吗?”

      灯红酒绿下,梵三冷冷地看着他,半秒后才出声:“我劝你退出组织。今日第一次见面,你的行为、举止与思维方式都与组织极其不适配,组织原则三十条:杀手不配抛头露面,第二十一条:禁止在目标人身上留下虐杀痕迹——你全犯了个遍,严重阻碍组织的发展。

      “另外,一个月前德雷家族被你满门屠杀,这也就算了,你大胆啊,没有做任何掩护,让所有人对这件事予以万众瞩目——但凡留下任何线索,组织就会因此覆灭。

      “如果不是boss的指令,我不敢想象你会把原则破坏成什么样子!”

      “高看我这条‘贱狗’了。”

      “呵,低估你还差不多。”

      “朋友,客气。”方厌将澄澈的酒一饮而尽,重新蓄满一杯。短短几句话,监察官气得发蒙。

      梵三注视他几秒,慢慢坐下。

      一阵冷意席卷他的身体,带动他的心脏鼓声如雷。黏腻冰冷的酒液从头发丝一滴滴砸到地上,流满整张脸。监察官低着头,发愣地抹了把脸。

      他看着方厌抬手把酒杯随处一扔,碎成玻璃片,慢慢低身,“我请你喝三次酒了,给点面子,好吗?”

      局势突然一转攻势。

      梵三满身的学者傲气在他眉眼的黑暗中不禁震缩了几分,几乎没有东西能厚重而冷漠过他的眼神。
      他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来挽回局面,却失去了表达能力。

      方厌突然站直,转身离开。
      “很多人认为我不会叛逃组织吧?”

      一分钟后,梵三发觉他是在问自己,语塞着应了一声。

      “直到现在也觉得我不会叛逃,是吗?”

      “……确实。”

      “因为莫德斯的一句话就头撞南墙,我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来自他的恩赐。”方厌悠悠地说,“啧,他多伟大啊。挽救了一名迷失青年。”

      组织里毋庸置疑的是有两点:一是boss莫德斯的领导力,二是方厌的战斗力。

      方厌身形骤地一闪,银色手.枪抵住沾满酒液的额头。咔嚓一声,上膛了。

      “我陪你们玩儿呢。”
      方厌低眼,又道:“听着,我从未效忠过黑月,莫德斯的话从头到尾对我来说就是一堆屁。

      “我本来想着把他派来的人杀了,彰显彰显我‘叛逃’的决心,但想了想,还是留个人去通信比较好。恭喜你,监察官先生。”

      方厌拍了拍梵三的脸,张开手,手.枪在他瞳孔睁大之下掉进怀里。

      随后他干脆利落地走了。

      梵三急速喘了口气,不敢置信。连酒都没擦,按了按耳机,嘴刚开,突然发现这似乎就是方厌的目的,咬了咬牙,一口气把方厌“叛逃”的事吐了个遍。

      他算是相信黑月里方厌不好惹这件事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人会因为拒酒而泼他一头酒水!

      一个人的力量能有多大?何况还是一个没有任何机械改造的纯人类!

      他等着黑月派人把他宰了,到时候方厌绝对别想活。
      只尝到方厌性格和手段阴晴不定的半分没有的青涩监察官坚信有那一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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