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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hapter6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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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神就赐福给这一切,说,滋生繁多,充满海中的水。雀鸟也要多生在地上。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圣经·创世纪》
某些时候,人和人熟起来要一年两年,也很可能一辈子也产生不了太大交集;某些时候,人和人熟起来也不过是三五天,甚至可以说是一瞬间的事情。
秦姝兰和林哲一家就属于后者的典型,林霞杰这个人极其信命、信缘分,林哲对此嗤之以鼻,她却神神秘秘地念叨着说“有些人生来就该遇见,这是命中注定”。
就像命中注定,林哲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上遇到了被小混混拦住的秦姝兰;就像命中注定,林哲d把狼狈的她带回了家;也就像命中注定一样,有一天,他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
这条狗大概是不小心掉到了臭水沟里,满身脏污,看不清毛色,它自己大概也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模样并不怎么讨人喜欢,于是乎可怜巴巴地缩在巷子最深处,紧紧贴着墙根,睁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卡姿兰大眼紧张不安地瞅着过路的行人。
林哲是自小喜欢猫猫狗狗的小孩,面上绷着脸看不出来,实则遇到毛茸茸的猫猫狗狗都要上前去摸一把毛,在心里暗自乐开花。秦姝兰不一样,她跟这个年龄段大多数小孩都不一样,她对小动物完全无感,说不上喜欢或厌恶,偶尔有些时候,她看向那些动物,甚至有一种看着同类的错觉。
但此时此刻,角落里那条流浪狗正眨着眼睛盯着她,轻轻摇尾巴,她本想坐视不理,一边的林哲倒是走不动道了。秦姝兰疑惑地抬头:“哥哥?”
“我去看一下。”林哲说。
他上前了几步,走到那条狗的身边,蹲下身子仔细查看它身上有没有受伤,秦姝兰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又觉得这个年纪普通的小女孩好像应该展现出一丝对小动物的关爱。于是她跟上去,个子不高所以不用蹲下,只是撑着膝盖满脸担忧的看着,等待林哲发话。
半晌,后者终于松了口气:“没受伤。”
他从书包里摸出来根火腿肠,是从白天校内那帮子朋友泡泡面时抢来的,堪称虎口夺食。本想留作夜宵,如今一看也只得进这只狗的嘴里了。看着它低下头去嗅林哲手上的火腿,林哲就干脆把包装皮一整个撕掉,整根丢给它,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低头对秦姝兰说:“走吧,明天再来看它。”
没曾想走了两步,秦姝兰回头一看,那狗得了便宜还卖乖,叼着火腿肠摇着尾巴跟在她身后。她无措地看了林哲一眼,后者无奈叹口气,对那条狗说:“别跟着了,我们身上都没吃的,明天再来喂你。”
狗一听不乐意,乌亮的眼珠瞪着他,颇有躺在地上撒泼打滚之势。它不理会林哲,径直跟着秦姝兰,摇着尾巴在她脚边打转。
今天秦姝兰没有穿长裤,穿的是学校统一发的天蓝色校服短裙,滑溜溜的狗毛在她小腿处蹭来蹭去,蹭得心痒,果然毛茸茸的东西就是招人喜欢一点。
林哲嘟囔:“火腿肠是我喂的,你跟着人家干什么?”
狗不为所动,依旧忠心耿耿地围着秦姝兰,十分专一。
“你要跟着就跟着吧。”林哲也十分服气,撂下一句话,牵起秦姝兰的手往家的方向走。
日近期末考试,林霞杰很热情地邀请秦姝兰每天去他们家写作业复习,秦姝兰恭敬不如从命,当然乐意。不知不觉,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每到放学的点,林霞杰探头往楼下看,总能看到林哲跟秦姝兰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地面上一长一短两截影子,影子后面跟着两个拖拖拉拉的小孩,一个胖虎一个瘦猴,不知为什么一定要跟在秦姝兰和林哲后面。
今天多了一个成员,就是秦姝兰身后那条狗。
一路跟到林哲家的单元楼门口,秦姝兰小声提醒:“哥哥,它还在跟着我们。”
被人尾随的经验多了,她还是生平第一次被狗尾随。
林哲转身,与狗大眼瞪小眼了一会,不知道是多长时间,秦姝兰感觉少说要过去一个世纪了。全世界都安静下来,风不吹了蝉不叫了,都等着林哲发表重要讲话。最终英雄难过美人——哦不,丑狗关,林哲在这一片的街坊威风凛凛地当了十余年孩子王,最终败下阵来,输给一条狗。
“把它带回去洗个澡吧。”林哲非常无奈,他觉得自己每天都非常无奈,胖虎和殷世才两个小屁孩阴魂不散,本来就够心累,如今还多了一条狗。林哲认为自己是在无偿带娃,从二胎宝爸变成三胎,反正在他眼里,王大虎和殷世才和狗也差不多,每天吃吃玩玩,脑残欢乐多。
秦姝兰不一样,她是妹妹,好照顾多了,林哲也十分乐于照顾。
不过认识久了,他发现秦姝兰也不像刚认识时候那样乖巧温顺了,偶尔会说出几句让人嘴角抽搐的话,都说童言无忌,秦姝兰就仗着这点,口齿伶俐,无差别攻击了身边的所有人,除了林霞杰。偏偏这厮说话时候总是一副懵懂无辜的眼神,想反击都不成。
就比如现在,秦姝兰瞪着一双清澈天真的眼睛,仰头看着林哲:“哥哥,你好爱捡东西带回家啊,阿姨哪天给你开门时候看到你一个人回来,会不会很惊讶?”
林哲按了按太阳穴,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他感觉自己在秦姝兰心中的形象俨然成了一捡破烂的。
但秦姝兰有一点说错了,林霞杰已经习惯了给林哲开门时看见他带着同伴或小孩子回来,但看见他身后跟着一条狗,这还是开天辟地第一次。林霞杰吓了一跳,捂着心口:“诶呦我的妈呀,这乌漆嘛黑的是人是鬼?”
“是狗。”林哲测出身子,露出那只不明生物的全貌。
“整这么邋遢,你捡条狗回来干嘛呀?”
“我没想捡,它自己跟着我……跟着兰兰回来的。”
林霞杰一听这狗跟秦姝兰沾上了边,瞬间感觉顺眼了不少,一边指挥林哲把它抱进卫生间一边说:“肯定是看兰兰长得可爱,小动物都喜欢可爱的小孩,你就没这服气,你长得一看就是个煞星。”
“我遗传您的,”林哲把花洒打开,调着水温冲外面喊,“《水浒传》拍电视剧时候,那孙二娘就应该让您去演——”
“臭小子你骂我母夜叉?”林霞杰瞪他。
“我哪敢,您是扈三娘行了吧。”林哲在卫生间阴阳怪气。
林霞杰翻白眼,捂着心口往外走:“不跟你说,气死我了,有你这张嘴我迟早也要更年期提前,我去抽根烟缓缓……欸兰兰啊,让你哥去给狗洗澡,你就在客厅玩吧,小心溅你一身水。”
秦姝兰摇摇头:“阿姨,我想去帮帮哥哥。”
“……”林霞杰也不再说什么,暗自心想,林哲那臭小子,认识这么个贴心小棉袄,真是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秦姝兰走到卫生间时,狗已经洗了一半,隐隐约约能看出本来的颜色了。林哲摁着狗头把沐浴露往它身上抹,狗奋力挣扎,一见秦姝兰,忽然不动了,吐着舌头摇尾巴。
林哲无言以对:“兰兰,下次你就站旁边看着,它保准不动。”
秦姝兰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答应下来,蹲在一边安抚着那条狗。
她其实对养狗什么的一窍不通,也跟狗这种生物完全沟通不了。但眼前这奇葩仿佛是个特例,非常通灵性,异常喜欢她。因为有她在,后面林哲几乎没废太大力气就把狗洗好了。
狗是一条十分标准的大黄——中华田园犬,公的,给它洗完,三人围在客厅郑重其事地商讨这条狗叫什么名字。林哲说要不就叫大黄,林霞杰鄙夷没创意,两人一直想了好几个名字,没用,狗跟傻了一样一声不吭地窝在秦姝兰身边。
直到秦姝兰瞥到客厅里摆着的花,灵机一动,轻轻叫了一声:“小花?”
“汪!”狗也是非常给面子,欢脱地摇尾巴。秦姝兰又叫了一声,狗也应得飞快,仿佛是已经认下来了小花这个名字。
正巧这时楼上的王大虎又下来串门,嗦着冰棍质疑小花这名字太娘炮了,这可是条公狗。于是三人商讨变成了四人商讨,半个小时过去,又想出很多名字,但没一个是那条狗有所反应的。
最终,所有人无可奈何地承认,这条双标的公狗从此以后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就是小花。
林哲无言以对,林霞杰嘴角抽搐,王大虎心有不甘,秦姝兰十分淡定摸了摸小花的狗头,小花欢快地叫了一声: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