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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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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陆】
异国生活清静平淡。孟同的表哥与他在一座城市,几年前与当地女子结婚,已有了一个3岁的小男孩,经营着一家小修配厂。孟同闲暇时过去打发时间,在修理除草机方面颇具天赋。说实话,他自己也觉得比起研究古代方块字,与机器零件打交道的确更适合他。
与孟平保持着联系,除了工作和学术方面的事项,话题越来越少。这是正常现象,他们本就不是闲话丰富的人,亦不会跨海隔岸地谈心。零散的消息中,他知道孟平又搬回了市中心的房子,节假日带女儿出门游玩或者回郊外的大宅去陪母亲,学校旁的公寓就那么空了下来,至于何时搬的、为何要搬,孟同没有问。多数情况下,如果没什么可说的,也就可以认定对方过得还行。
半年之后的圣诞前夕,孟同在常去喝酒的Bar里收获了一个女朋友。是个当地的银行职员,比他小几岁,俄罗斯和丹麦的混血儿,金发白肌,美得冰天雪地。他们之前遇见过几次,搭话顺利,上过2次床。孟同觉得她实在太漂亮,完全是按照他的审美长的,没有一处不好看。圣诞前店里热闹,孟同几杯烈酒过喉,略有些兴奋醉意,看见她随着音乐慵懒地晃动着身体,径直走过去,问她是否有兴趣进入一段relationship。
她有些意外,“With you?”随即笑意加深,眉梢风情桀骜,“I‘ll break your heart.”
孟同也笑起来,捉过她的手按在自己胸膛,诚实道:“I don’t have one.”
开始时都没有太认真,所以宽容松弛,相处下来意外合拍,倒成了旁人羡艳的一对。后来和孟平说起时,发了两个人的合照过去,孟平说很漂亮,此外没有评论。
时间过得飞快,第二年快结束的时候,表哥开始游说孟同留下来,在当地找份工作,或者干脆一起经营修配厂,都好。这里有工作机会,有亲人,有漂亮女友,有更适合他的没那么多交际需求的社会环境,听来条条在理,他并非不动心。
有一次和孟平通电话,说完正事,提到访问期要结束了,问他回国准备的怎么样,孟同想了想,对他说:“老师,我可能暂时不想回去。”
那边静了静,孟平问:“什么叫可能?什么叫暂时?”
语气很冷,是生气了,并有顾不上掩饰的慌张。
孟同说:“暂时不想回去。我打算继续在这里呆一阵子。我表哥第二个小孩刚出生,有些忙不过来。”
那边沉默下去,听筒中一片焦虑的沙沙声,最后孟平的声音传过来:“我给你办停薪留职。”
孟同吸一口气,“老师,其实……”
“就先这样。”孟平第一次打断他讲话,生硬道:“你不要再说了,就先这样吧。”
说完挂掉了电话。
孟同手机还贴在耳朵上,呆了片刻,脱力的仰倒在床上。出神许久,闭上眼睛,还能看见两颗为了那一点点甜而浸透了血与泪的伤痕累累的心。他发出一声长叹,笑自己魔障,只是一个无根的梦,他却忘不掉,依然触目惊心。他太怕他们会走到那个地步了。天底下还有比他更古怪更残酷的人么。
访问期结束,孟同不用再去学校,也没有任务,整日泡在修配厂帮工,晚上陪女友,时不时开车游玩。他还是喜欢独自出行,沿着漫长笔直的道路无休无止地开车,在荒凉的平原大地停下来喝酒,夜半醒来寒凉彻骨,天边山脉之上一轮永恒圆月,世间只有他一个人。他躺在布满沙砾碎石的土地上,平视夜空,满天星辰没有资格照亮他,他的光源在几千公里之外。他什么都不缺,同时一无所有。
在美国的第三年夏天,听说孟平有了新女友。最早他是从其他同事的口中听说的,姑娘家是他家的世交,比他小了十几岁,没结过婚,在省乐团演奏古筝,从小将他当神一样崇拜。过了几个月,孟平才亲自和他说起,发了照片过来,蛮好看的,温柔灵动,教养优良的样子。孟同叼着烟眯着眼睛端详半晌,打字评价:lucky girl。
第四年,孟同的签证到期,不得不回国一趟,同时,他开始认真考虑移民或永居。四年来,他们天各一方,过的都不错,看来并没有必要长日相伴左右,毕竟不论师生或好友,偶尔通通电话皆可维系终生关系。对方人生美满,他不该画蛇添足。如果彻底离开孟平,他的余生说不定还能有些别的可能性,或许会有伴侣,再不然干脆随心所欲自我放逐,当然更大的可能还是一个人变老死去,那也能少些操劳牵挂。
讽刺的是,正是在他认真考虑未来的这段时间,女友提出了分手。这个精明冷静又独立自主的姑娘,不是很关心男友爱她够不够深,也不在乎是否能够结婚,但是到了一定年纪,她想要小孩子,天经地义的想做妈妈。提议被孟同坚决否决后她耸耸肩,说可惜,我们的baby一定聪明又漂亮。分手时她流了些眼泪,主要由于惋惜,也悼念共度的青春。孟同拥抱她,怀着伤感和许多祝福,然而最终她伸出纤纤手指点点他的心口,“Nothing here.”
孟同在长途飞行中想起她,和那些快乐的时光,还会不自觉的微笑,是的确投入了感情。可是人生多么的无奈,十年之前他有一个最合适的女友,十年之后他有一个最美丽的女友,无论他多么喜欢她们,都终究没有办法爱上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