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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天才疯 ...

  •   12.

      我生,是老陈家的嫡夭子,为嫡系一脉的后嗣,老来子身子虽薄,好在生了一颗聪明的脑袋瓜,早早修完了课,留了学,得了学位。

      走遍了大江南北,丰富了阅历,参加了工作,不断的尝试突破,夜以继日积累经验,与人交道,结下了不少虚面上的朋友,多了许多所谓的人脉与门路,大网笼络各个阶层,各个专业。一张笑面相迎,看惯世故人情。

      受雇为医后,积极参与研发新药,发表论文提出新理论证实,为病患诊治开刀,执着地挑战高难。心甘情愿地投入日复一日的高强度工作,年复一年放弃所有应得的假期,三餐简略,睡眠维持在最低限度,那一段时日,我的身心处于精神层面的亢奋。

      接踵而来的即是极度的衰弱。

      自小浸淫于旁人的赞叹与褒奖之中,未能使我构建起正常独立的性格系统,相反,使我的性子偏向一方,不得自信,甚至过于多思,以至于挫败自卑。

      似已习惯荣誉与夸赞,我的内心再无法感受到喜悦的波澜,相反却对他人细小的讽刺、辱骂、嫉妒敏感,情况日趋严重到,他人无意投出的一个眼神,无意做出的一个动作,无意发出的一节音,落入我的感官后传递至大脑,我都将分析出对我极不利的信息,中伤我的心理。

      人们嗓子里的咕哝,眼里闪的微光,小指的神经性颤动,无限幻想与增添之后,成了针对的冷言讽语、心里不满厌恶的间接表现以及刻意敌对的指向。

      添油加醋,我生来就会。芝麻点大的小事,我的大脑都在接受之后将他无限放大。假使它原是一颗米粒大小的斤斤计较,我不由自主将它看做星球级别的大难临头。

      这很可怕,我却控制不了自己。

      如人类的无力,可简单的控制四肢的动作,短暂地屏息、睁眼,无法控制心脏的跳动、肠胃的蠕动,血流的涌动,无法有心调节体内的分泌,无法如规划系统般管理体内的复杂体系。

      脑拥有身体,人似乎也拥有身体,不彻底受控,脑无意识的调节一切,人有意识的忽视一切。

      新生儿无法拒绝呼吸,老人无法抵御身体的衰老,我无法克服内心的怪异,即便我知道这会害死我。

      负有盛名后,我自作聪明的学人急流勇退,双耳不闻叹息挽留,呵退抓拽我白褂的手。我无视扭曲的笑脸,挣出泥沼,将腥臭甩在身后,我自信能够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地寻个地,安顿下来,稳逸度日。

      这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像我选择的选择。

      13.

      拖延许久的辞退申请被允许的那夜,月暗云稀,我叠好寥寥无几的同款衣裤,连同生活必需品、私人用品放入黑色行李箱摆放整齐后无事可做,盘腿坐在新洗的毛毯上发愣。

      估摸两三分钟后,我遗忘在床头的老式触屏手机颤动与木板共振发出声响,打断我的想入非非。

      深夜很静,我没开灯,手机屏幕的光亮被我之前习惯性地调至最低依然显眼。我看未显示来电人,思索几秒没得出结果,指腹划过绿色接听键。我又打开免提,扔到腿边,等对面先开口。

      「先生。」

      手机里传出的男人嗓音伴上电子磁化后的效果,清晰地萦荡在空旷的房间里,打上实砖墙引起回音。

      我辨出男人身份,低低地应了一声:「是我。」

      「先生辞职了?」他问的平静,我的离职是他意料中的事。

      「是。」

      对面沉默了半晌,我怔瞧着模糊的毛玻璃,不知是在等他回话,还是干脆忘了他。我分不清自己的心情已经很久。

      「不瞒先生,我有一事相求。」

      很意外,他有事求我。

      「说说看。」

      「请先生帮两个人。」

      没有多想,我答应了。

      向我求助的那人,同我一个地儿来,打小熟稔,不过因我身子不大好,不常与他人往来,谈不上多亲近。

      老徐家的人,与我还有些亲戚关系。他与同校毕业算是校友,毕业后同样受雇,又与我成为同事,在业界也大有名气,性子寡淡,也少与人打交道。这点与我有些相像。

      某些方面,我与这老徐家的人,还处的挺来。所以我不去想他为何突然要掺一脚人家的恩怨,去趟洗不干净的浑水,为何偏偏寻上我,甚至还特地打回徐家,问家里人打听了我的号码。

      其实无需他拜托,他要我帮的人两个人日后找上我,我也会去帮。或许了解此事之后,我便真的了然一身,后事那些捅出的烂摊子,谁爱收拾谁去,与我毫无干系。

      外头淅淅沥沥下起雨来,屋里头有些闷。

      我不习惯空调房,呆久了头昏,起身开窗,倚着窗栏吹凉风。

      今夜我不打算睡。

      夏日深夜的风卷着其他地儿下过的湿气,拂面的凉爽,教我清醒。雨丝里的道路四通八达,车辆仍奔驰,车轮卷起路上的雨水,溅湿路边寻死人。

      高楼大厦四起,霓虹灯斑斓艳俗,空气里的热蒸汽混着人夏日里的汗味、柏油路受暴晒后散出后的焦味与荤物的腥气。

      一点一点,由天降雨淡洗。

      手机又开始无声的振动。

      是哥的来电。

      回屋接听后,我又去了趟阳台。雨下的大了,瓷砖被打湿,赤脚踩上,凉意直钻脚心,沁透全身。

      哥与嫂前段日子去了国外办婚礼正好撞上我义务出诊,他们往西往北,我往东往南。待我回国,他们正顺道恩爱度蜜月,和我有时差,我这头伸手不见五指他们那边是大白天。哥先前得知我辞职,了解我知我今夜不睡,便迫不及待地告诉我个好消息。

      他们俩办了合法手续,在外国一家孤儿院收养了孩子,是个出彩的男娃娃。我看了眼他发过来的彩信,得意的信息加上三人合照,朝着光哥嫂二人笑得很是明媚。

      那男孩子黑发白肤,瘦是瘦了些,五官生的是好看。

      就是死气沉沉,瞧着很是不情愿拍照,教哥嫂二人一手一边扯住了才肯冷脸就范。

      他俩收养孩子是意料之中的事,之前也同我提起过,还让我在医院和妇产科的熟人留意一下有没有适合收养的孩子,好发挥近水楼台的优势。

      我意兴阑珊,二十六键敷衍地打出恭喜二字并发送。

      转头哥又发了那孩子的资料,我粗粗的瞟一眼,出生日只有年,生父母也不详,说是出生不久被抛弃,让野狗叼着,被人救下送到孤儿院,自小性格有些怪异。

      照里的那孩子最夺人的是一双晦暗的眼睛,透着点寒。我又细看了一遍资料,隐约觉着哪里不对。

      这孩子的眉眼,与我的故人有几分相似。

      陈家迎来了一尊惹不起的神。

      14.

      世上不存在完美的犯罪,但既我并不患有强迫性犯罪倾向,又为何一定要追求所谓的极致完美。

      唯需伪装至所有人看不出就好。这样的伪装是一定存在缺陷的,除我之外的外人看不出,我便能逃之夭夭逍遥法外。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在犯罪。但我也不觉得自己所作所为值得原谅。我是该下阴曹地府,被判最重的酷刑,堕入畜牲道。

      或者,再无转生的可能。

      我心里很清楚,有些事情一旦做了,谁都不会放过谁。

      我联系上需要我援手的人,找到了我应该帮的两人住所。那是一对夫妇,很是登对外人看来一句郎才女貌不为过。二人皆是鼎鼎有名的天才,权势、钱财、声誉,该有的一样不缺。

      可他们偏偏越过了那条线,跟我一样,成了疯子。他们的结合,并不是因为他们相爱,而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爱人相结合,甚至还孕育下了两个孩子。他们的爱由他们所爱的传递到孩子的身上,孩子们身上的基因,是疯子所求。

      小的孩子我没见过,估摸出生不久父母就出了事。两孩子的父母好巧不巧与我算得上是故人,往日我给这两人上门看病,跟大孩见过几面。

      然而,并不妨碍我的意图。

      我助两个疯子杀了人,只需在一旁提出方案,教授方案,规划一切,其余的他们自然会办妥。我教他们如何顺着肌理与血管切割,如何防止大出血,如何正确的摘出完整的器官,如何将保存期限延至最长,如何使他们的爱人最高程度保持原貌,安详地躺在玻璃液体里。

      刀划开筋肉的声音其实并不美妙,但会上瘾。疯子的狂热催化神经的震颤,温热的血液汩汩流动血管顺刀割断处涌出的腥甜,沾染上的疯狂一旦触及再难脱身。

      我拆开一把折叠小凳坐在一旁,漠视他们与各自的爱人忙活的热火朝天,静默地看着,时不时及时纠正他们的小错误。

      心上人的身体,他们决定亲力亲为,不愿我这个外人动手。天才虽说是天才,却无十足的全才,完全陌生的领域初次上手,也难免在致命细节处疏忽。

      那个较大的孩子被二人有心带来,站在我身旁,目睹一切。黑漆漆的仓库里,只有两盏手术冷灯光亮。一对夫妇与另一对夫妇共欢,热潮后的温存,杀死、肢解,永远保存。

      大孩子无声无息,不喊不叫,目睹眼前一切不堪不见一滴眼泪。我打心里佩服这孩子地心性。母亲被别的女人用工具折磨,父亲雌伏于其他男人身下,最后双双惨死,见证所有的他无动于衷。

      果然两个天才为了另外两个天才成了疯子,天才生下的孩子也是一线之差的疯子。

      即便这两个疯子什么也没许诺我,我也还是做了。

      不问缘由,不问道理,不问利益。

      不问应不应该,适当不适当。

      我已经察觉到自己的记忆在慢慢的沙化,总有一天,由远及近的,我会忘却此时此刻的一切,直至忘掉自己的这个人的存在。那一天,即便我有罪,我也不会有任何记忆负担。我将逃离人世,赴往死国净土。

      事情接近结尾,我自知继续留下毫无意义,疯子们知道接下来该做的一切。我站起身踢倒小凳,提起放在一边的行李,朝他们的背影挥了挥手,避开身侧几道蜿蜒的血,转身朝库门走去。

      当我掏出上衣口袋里遥控器打算开门,有东西勾住我的衣角,大力拉扯。我扭头看,那孩子脸蛋和衣裤上粘着血,面无表情地拉着我的衣角。

      「先生。」

      他叫我先生。

      我不应他,转过头,手里摁下了按键,门帘卷起。

      「我喜欢先生。」

      半身走进阳光里的那一刻,我听见小屁孩的大言不惭。

      是嘛,喜欢。

      被疯子喜欢,就是像孩子父母那样的下场。转念一想,似乎也不错。他们咽气前并无抵抗挣扎,反而满目的痴迷与满足。

      每个细节都表明孩子的父母只是晚了一步迈过那条线。

      「小孩。」我停下,转身滞留在万丈灿烂中,蹲下盯看他埋在阴暗里,同样死气沉沉的眼眸。

      没由来的,我重重地捏了下小孩白糯的脸,「好好学。」

      他直直地站在门内的阴暗里,一侧脸略肿红着,认真地听我说话,与我对视。那眼神让我想起了哥收养的孩子。

      阳光下,我只觉得光刺眼,后脊冰凉却燥痒。

      「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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