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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先生 我从来就只 ...

  •   我跟随洪承畴在历经一个月的长途奔波之后终于回到了处于风云变幻中的北京。
      我当然已不是那个艳名远播的绝代佳人,我只是洪承畴救下来的一个落魄书生而已——粗布衣裳,面容黝黑(那是我用碳泡的水洗脸却不擦拭造成的),哪还有一点让人注意的资本.当然除了那双乌黑沉静的眼睛。春雨也跟着我,她原是我由人贩子买下的,后来又陪我进了洪府。至于那个阿兰,据说已不知去向,我没有问他到底是谁,那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进了洪府,但并没有靠洪承畴养活我,我并不是他的什么人!凭什么靠他生活,我从来就只是我自己。
      于是我成了程先生,洪府的帐房先生,胡管家的助手,偶尔兼职书僮,帮洪承畴整理书房!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再轻松不过的事,那可是我的老本行呢。由于洪承畴深受孝庄太后和顺治信任,每天公务应酬不断,自然也没功夫来管我这个闲人,我也乐得轻松。而又因为我是洪承畴带回来的,寻常事管家也不敢支使我去做。于是每天算完帐后便是我的自由时间,日子逍遥的很!

      至于春雨,仍然跟着我,名为主仆,实为姐妹,我确实把她当做妹妹。我从没有过妹妹!
      我自小就喜欢听评书,但那时只能在收音机里,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 ,当然不会错过。于是每隔几天总会到不远处的茶馆里听先生说书。其实这还有另一好处——打听消息:听书的人三教九流,所说的话也五花八门,虽说不乏三姑六婆之类的八卦,但也可听到一些民间消息,那是洪某人在朝堂上听不到的。再加上我前世对历史的了解,如果我愿意,我相信它会对洪承畴有相当的助益。现在洪某人既不找我麻烦,我也犯不着去讨好他,反正我知道他这几年风生水起——旺得很哩!也不用担心失去这个靠山。
      目前看来我们和平共处,互不干涉。但我相信如果我不能证明自己有别的价值,洪某人迟早会想起他府中还住了一个绝色美人,而不仅是一个帐房先生。那我现时所知道的东西说不定会再一次救我。积谷防饥的道理我还记得的!
      我也不是每天都会听书,大约三、四天去一次吧,剩下的时间则用来看书学繁体字,好在我以前在台资厂做,对繁体字不算太陌生,学起来倒也不困难。只是每天练习毛笔字颇让我痛苦,但也只有自认倒霉,总不能让一代才女董小宛写一手狗扒屎字啊!那会在洪承畴面前穿帮的。看来这美女也不是人人可当的,如果有可能我还是愿做回那个胸无大志的平凡女生的,起码不用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
      不知是不是这个身体还保有董小宛的某些记忆,我这个“朽木不可雕也”的家伙,经过半年埋头苦练,虽说不能写一手秀丽的行草,但大约总可见人了,反正洪承畴也不一定见过董小宛的字,别人又岂知我是董小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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