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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告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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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是一个很特殊的生命节点,生理机能迅速发展的同时,对于世界的认知和自我的认知却仍旧是稚嫩的,此时的人类无限度的接近于未开灵智的野兽,欲望往往压制理性、蛮横地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所谓的文明社会中,有着一系列为此专门设计的各种条例规范,看似将兽性框得密不漏风,实则漏洞百出。
于郁最而言,他掌握了大多数人穷其一生都无法积攒的各种社会资源,又有一位溺爱他的母亲,人生不可谓不是一帆风顺。
那么,这样的郁最在十六岁时会是怎样的呢?结果并不难猜,他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学生、纨绔子弟,他会自视甚高、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他会呼朋唤友、会带领一群同样十六岁的青少年为所欲为。
事实正是如此,未满十六岁的郁最就已经谈过了无数次恋爱,做过了几乎所有违反社会规则的事,借此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高高在上,可有一点与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同,他没有那么多狐朋狗友。
从出生到十六岁生日之前的郁最,身边只有一个朋友,他就是陈知槐。
郁最以为,他会像每次过生日时许的那个愿望一般,和陈知槐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彼此之间可以毫无保留的交付一切,没有背叛、没有分离。
可在十六岁生日的当天,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郁最出生在雨贵如油的早春,虽然说是春日,可在枕阳却又与冬日相差无几。在早些年间,枕阳也不过只是个城中村,家家户户不是外出打工、就是在家务农,而在他出生前,养育枕阳人的土地业已旱了许久了,大家都迫切期盼一场春日的奇迹。
郁最就是在这样的期盼中到来的。和郁最的顽劣有的一比的是他的好运,就在他呱呱落地的那一瞬间,枕阳狂风大作,人们期待已久的春雨终于来了。
或许这场来之不易的春雨与郁最并无直接关系,可在苦求无果的枕阳人眼中,就是他带来了这场奇迹,他就是枕阳的福星。
曾希贵同样大喜过望,给这个出生后没多久就哭累睡着的孩子起名为郁最,在枕阳的方言中这两个字寓意着福星。
之后的事态就变得有些难以预料了,曾希贵不知怎的,搭上了时代的顺风车,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从一个贫耕农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
在郁最三岁生日的那天,枕阳没有再下雨,可他仍旧是所有枕阳人的福星,尤其是他父亲曾希贵的,现在到处施工的枕阳已经不再需要大自然的春雨了。
与三年前的一贫如洗不同,三年后的郁最生日宴,成为了当时枕阳人津津乐道的一段传奇佳话。而此后的每一年,郁最的生日都极尽奢侈。郁最爱车,于是威兹曼的黑金、西尔贝的大蜥蜴、轩尼诗的银座、Zenvo的L0314以及各种款式的德托马索应有尽有,而在郁最还不能开车的时候,曾希贵更是直接在D国柯隆买下了一整块地作为他的预驾礼物。
至此郁最的生日再没下过雨,直到他的十六岁生日。
现如今,郁最都记得十分清楚,那天的枕阳天格外的阴沉,他给陈知槐打去电话,催促他赶紧过来,可电话那头的陈知槐却始终默不作声,他心觉怪异,但并没有多想,随后陈知槐问了他一个问题,可他那时太不懂得珍惜,压根没仔细听,只是匆忙中就胡乱答应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受控制了。郁最时常反问自己,如果认真倾听并回答陈知槐的那个问题,结果会不会发生改变。可现实没有如果,事实上一切的一切其实在某一刻已经被命运裁好。
那天先是极为罕见的下起了瓢泼大雨,接着郁最在三楼的落地窗前发现了陈知槐,一向有着洁癖的陈知槐竟然冒着大雨,连正门都没走,从一条泥泞不堪的小道就急匆匆的赶来,身上、脸上溅满了泥点子和杂草。
郁最心隐隐的不安,他向管家要来伞,又嘱咐管家不许其他人跟着,就径直的冲向了陈知槐。他意识到,现在接近陈知槐可能会发生一些令他恐惧的事,但他见不得任何人、事、物欺负他,即使是那场让他成为“郁最”的春雨。
终于,郁最在小弄堂附近找到了陈知槐,他急忙上前,把伞扔到陈知槐的怀里,眼神示意这个“徒步者”给他打伞。
是的,郁最太着急了,着急到已经忘记在找来之前可以把伞打开了。
陈知槐点头又摇头,还是选择把怀中的伞打开,却又递给了郁最,说:“郁最,自己拿着。”
郁最早就习惯了他的死人样,也知道他是行必有因、言必有果,于是乖乖的拿过了伞,撑在了自己的头上,还刻意侧了侧身子,不给陈知槐撑到半分,心里正暗自得意呢,一声巨响却陡然将郁最今天为数不多的好心情全部震碎。
陈知槐在他面前居然直直的跪了下去。
郁最生平第一次被震惊到说不出话。接着,陈知槐的嘴里更是吐出了一些令他不禁血液发凉的话语。
时至今日,他已经记不清那些具体的内容了,或许也是他根本不想记清,所以大脑自动开启了保护机制。
但唯一一句令他永生难忘的就是“郁最,我爱你,你是完全属于我的,如果你今天拒绝我,那我们也不能继续做朋友了,我不想整天陪你玩过家家,这不是玩笑,是威胁,你离不开我的。”
这句话的每一个字都让郁最感到陌生,以至于他每每回想起这句话的时候,一股寒意都会从骨髓中渗透出来,冻的他说不出话来也无法正常思考。
而在陈知槐那番惊世骇俗的告白之后,郁最的直接反应则是怒斥他就是个神经病,然后说出了一些不过大脑、极具辱骂性质的话,骂完后,郁最本想转身离开,可没想到的是陈知槐动作竟然还快他一步,在他转身前,自己先行转身离开了。
郁最停下了脚步,凝视着陈知槐离开的背影,似乎和来时没什么两样,除了裤子变皱、脚步变慢,背挺得更直。郁最敢发誓,这绝对是他见过陈知槐走路最慢的一次。
郁最知道陈知槐为什么走得这么慢,可他还是转身离开了,他想给陈知槐一个教训,让他懂得什么应该说、什么不应该说,他安慰自己,陈知槐这人就是不定时发疯,过几天应该就能恢复正常了。
他想,毕竟他们承诺过要做彼此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彼时的郁最还太过年轻,不懂得承诺和一辈子这两个词是万万不能同时放在一起的,不懂得给自己、也给别人留出后悔的余地。
于是,那一次的转身竟然就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