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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头重脚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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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重脚轻,四肢绵软,周行云很少睡懒觉,一觉醒来,已经过了十点。
客厅的电视机里播放着新闻,父母和往常一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是家中周末一直有的样子,几十年如一日。刚一走出去,她就被母亲叫住了。
“中午和晚上都要在外面吃饭,你快点准备一下,”嘴部的肌肉一收,不赞同地打量女儿两眼,“昨晚你是不是很晚回来?”
“我能不去吗?”
“不能,你既没谈恋爱又没结婚,当然得去。先去阿姨家,晚上是你外婆。”
又将在家长里短里耗尽一整天,周行云顿觉身心更累,只好烦躁地先去洗漱,清凉的水扑在面颊上的时候,程风日记里的话又再度浮现脑海。
谷雨夜,母亲在书房抄经,哥哥也进去了,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我看见,哥哥关门出来以后脸色很难看。
陈嫂送夜宵来问我吃不吃,是牛奶醪糟,我从来不吃夜宵,她不是不知道,却还每次都要来问我。她知道我和江露分手了,安慰了我几句,其实我倒还好。
这就是第二本日记里的最后两段中文,而最后的最后,是一句极短的英文,都是大写。
NO MORE SHALL I PLAY MY PART
他不再扮演他的角色了。
这是一句宣告。宣告他选择了彻底从他的位置上消失,不再是谁的儿子,谁的继承人,谁的未婚夫,不再承载谁的期望,也不用考虑下一步或是明天。活着的时候,程风勤勤恳恳,行进在既定的轨道上,连每一个路标都不曾错过,他对每个人温和有礼,遇事从容冷静,在日记这么私密的记录里,他甚至连一次出格的,哪怕是恶作剧性质的小事都不曾有。
清白正直,近乎可怕。
唯一的一次任性和反叛,就是他的结局。
是的,周行云用一整夜的时间阅读完了他全部的人生。
“想什么呢?”
见她抹着脸不动,母亲重重地敲了下洗手间的门,“你快一点,别磨蹭,晚上磨蹭就算了,白天也这样?”
草草泡了碗麦片垫肚子,周行云知道父母在等她了,他们一贯守时,宁愿早一些,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等,走到玄关准备穿鞋,母亲瞧见了,却让她换一件衣服。
“这条太素了,又不是……”
周行云猜到母亲没有说完的下文,无语道,“我的衣服不几乎都是这个风格的?”
抽出一件许久不穿的泡泡短袖换上,铃兰花的图案,腰身掐得很细,是三年前母亲给她买的,依旧合身,搭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周行云照见镜子里这副很是青春的打扮,觉得陌生。
这不是我,她摇了摇头。
“就这样,走吧,”母亲这下满意了。
但周行云的心中拉响了警铃,为什么明明赶时间,却还要在意她穿什么……一眼看了过去,她满是戒备,问道,“只是在阿姨家吃饭吗?”
“是,是啊,”想不到女儿这么快就抓住了重点,母亲竟难得结巴了一下,“在你阿姨家吃饭。”
抱起双臂,周行云站在门厅里不动了,“如果有什么我不认识的男的出现,我直接走人。”
“哎,你这孩子!长辈们都是好心,你这样让大家都下不来台,多没礼貌!”
啊,直觉这个东西,和经验以及对象有着直接的联系。
“你快走啊,见一见你能有什么损失,啊?”母亲拉不下脸,只是催促。
周行云原本就睡眠不足,此刻她真切感觉到,太阳穴的两侧正开始一阵一阵地作痛,想夺门而出,可是不能,母亲有高血压,她尽量不想惹她生气。
不惹她生气的后果,就是她的头痛欲裂。
到了阿姨家,果然,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正坐在客厅里,周行云的阿姨将她急急拉到一旁,在耳边小声介绍道,“这是我邻居的儿子小戴,人在国企里上班,条件很好的!”
条件很好,等于可以试着相处,这话从逻辑上来说其实没有什么不对,周行云强迫自己回应着阿姨殷勤的笑脸。
叫小戴的男人见到她,立刻站起身,上前向她伸出了手,做了自我介绍。
周行云有种接见领导视察的错觉。
整个午饭期间,她有问必答,甚至还主动问起对方的兴趣爱好。母亲和阿姨觉得这是个很好的信号,不时用眼神做一些不怎么隐秘的交流,却不知周行云根本食不知味,甚至还有些反胃。
熬夜的代价有些大啊,不是二十岁了,她警告自己。
饭毕,对方终于离去,周行云的手机里又多了一个好友,备注时,她快速输入了厅局风戴某,不这么写清楚一点,她怕到时候会记不住这人是谁。
阿姨和母亲一齐凑上来,问她什么想法,周行云回道,“不要报太大的希望。”
长辈们恨恨地,一人捧了一杯花茶,一盘坚果,不必看就知是要开始讨伐她。周行云独自坐在一隅,读着随身携带的一本小书,果真是一块顽石,奈何不得。
偶尔望过去,她很是感到惊奇。统一的想法,同步的神情,这些人真是相像。相处几十年下来,无论多真实科学的信息,都不如亲友间的小道传递来得有说服力,这个保护他们安全生存至今的茧,不会被打破,也不能被打破。
吃完早饭吃午饭,吃完午饭吃晚饭,民以食为天,所有的人又再一起动身。
上次在外婆面前触了老虎须,周行云再次有了预感,这顿饭,恐怕也不容易吃。他们去的是城中一家老牌的饭馆,开了三十多年,味道正,多的是熟客。
包间在二楼,刚要从楼梯上去,周行云疑心出门是否有必要看看黄历,只见程其宗和几个男男女女从侧后方走了上来,她正和父母亲戚在一起,很希望对方对自己视而不见。
“周行云,”他喊道。
询问的目光果然纷纷钻来,程其宗不以为意,他穿着一身黑色工装风的套装,个子高出了周行云一个头还要多,微微弯腰,为了确认,更加地靠近了她,惹得周行云迅疾一步后退。
“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真的是你,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他们根本就不熟,可他还是用这么引人误会的语气,且是在她家里人在场的情况下,周行云见他旁边的同伴们也在打量自己,暗骂一句“臭海王”后,没好气道,“是我,恭喜你,你的眼力真好。”
程其宗低头笑了一声,三两步上了楼,却又回头,以所有人都听得见的音量对她说道,“给我回微信。”
他们真的不熟……
要不是因为包厢就在右手边,周行云相信,母亲的疑问根本憋不住,一番盘问是免不了的。包厢内,外婆,姨婆和姨公,舅舅,还有另外一个阿姨都在,还有杜泽。
“哼,”外婆拉着脸,明显是冲着她。
为什么外公能和外婆生活一辈子,周行云从小到大都对此觉得费解。
从工资到生活习惯到社交再到个人兴趣,外公的一切都被外婆抓在了手里,印象深刻的例子,不胜枚举。有一次,外公没有把菜洗干净,于是外婆尖叫怒吼着,音量辐射上下四层,将整个菜篮的菜扔满了厨房。还有一次,外公藏了一千块的私房钱被发现,外婆举起菜刀,砍伤了他的胳膊,疤痕直到去世都还醒目。
再有去世前两年,外公的肺很不好,因为害怕外婆嫌他去医院频繁,便独自偷偷地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药吃。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不能够解释这种关系,外公只是麻木地生活着而已,周行云想,时间是不是真的这么歹毒,先是让人衰老无力,然后又让人习惯糟糕的一切?
没有人敢违抗外婆,一旦谁有迕逆她的苗头,或是做了她认为的违反公序良俗的事,她会去那人的工作单位广播,会找那人的亲友们广而告之,她的泪水招之即来,活脱脱是一个受害者形象,她的怒火凛然不可侵犯,代表着最高的正义。
听了这声“哼”,母亲的眼刀也飞了过来,周行云恍作不知,姨婆打起圆场,说起了别的话题。
开始上菜了,借着周围话声的掩护,杜泽悄声道,“刚才她把你在婚礼的表现说给大家听了。”
“哦,”周行云毫不意外。
“我把机酒信息发你,明天早上三点半,我来接你。”
“行。”
好不容易平稳无波地吃到一半,周行云走去了包厢外。她的头还在痛,暮色已至,走廊对面是一片树林,除了毛茸茸的一点轮廓,许多都看不太清晰了。
今日过得实在是缓慢,难以忍受。
“行云,”程风出现了。
周行云喜欢他这么叫自己。
“我跟你说件事,你别慌,就是……”他的表情有些古怪,斟酌了又斟酌。
“包厢里,有一个老人,站在你外婆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