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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画船听雨眠     他 ...

  •   他再次回到旧楼时,这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下。面对这个梦中已回来千百次的地点,物非人非,只余恍惚。
      五年前,他迷迷糊糊地被送上去往江南的船,去到才知道桂小姐执着一生的事业究竟是什么。桂小姐也好,郑主编也好,都是这个时代顶有骨气的人,誓要为国尽一份力。
      他和桂小姐如同知音,她的事业,他怎么可能不支持呢?
      冯清筠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入了党。他自江南入党,自然而然要跟着江南的同志一起工作,一时间回不来上海。回不来也好,他答应桂小姐要帮她看一遍江南美景的,他要把这些景色都装进眼里,待来日相见时再同她分享。
      这里人杰地灵,冯清筠不知结识了多少志同道合的同志。看他们少年意气风发,便也不难知道这片山水是如何养出郑主编这样的人杰了。但他和郑主编也鲜有联系,寄给桂小姐的信更如石沉大海,无一回音。他仍月月都寄,心里总有一个念头,觉得桂小姐就算是没空回信,看见了他的信也是会高兴的。这样就够了,又何必强求她寄来那几张信纸。
      久而久之,他好像一直在喜欢一个人,这个人在雾中朦朦胧胧,看不真切,可一想起来仍喜欢得紧,不能自拔。

      他终归要回上海。
      江南的风景他没看完,却也自认已经收集了不少故事,想来同桂小姐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临别的前一天他开始读懂韦庄的诗句,读懂何为“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他分明也没在江南住多久,可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多情,刚刚好让他难以割舍,刚刚好叫人魂牵梦萦。风景如画,说不清道不明,他决意下次再来江南要带上桂小姐,他要告诉她江南很美,美得欣赏它这件事不容任何人代劳,一定要亲眼见过才好。一念及久久不见的桂小姐,他便归心似箭。
      他回了上海,可有什么东西不见了。
      他找不到桂小姐了。
      百老汇的头牌早不知换了多少个,冯清筠想找人打听打听桂小姐的去处,却见众人都讳莫如深。好容易找到个愿意告诉他往事的人,也只是给他指了指墓地的方向。他不明所以,想不通桂小姐和墓地有什么联系。
      他于是打算先去拜访郑主编,桂小姐的下落他一定知道。再说自己还没来得及去道谢,他要谢谢郑主编对他的照顾,谢谢郑主编愿意引他走上正道。
      他去了报社,再一次扑了个空。郑时朗早已辞职,没一个同事知道他到底去了哪。这次甚至连愿意给他指个去处的人都没有了。
      冯清筠苦笑,他知道他在逃避什么。可纵然再不愿面对,或许还是要去墓地走一遭了。

      他在这里看见了他的桂小姐,甚至还有不远处的郑主编。他们静默在这里,日复一日,不知道看见他来,会不会稍有动容。
      他把江南的山水看过了,一回头竟再不见那个等着听他的故事的人。他还没来得及告诉桂小姐他入了党,还没来得及多谈论两句新的诗集,还没来得及多说一分爱意,桂小姐便再不能听到了。他默立于墓碑前,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洗到褪色。
      怎么会这样?
      不久他看见另一个落寞的身影,同他一样凝滞在一座墓碑前。那人也不打伞,任雨淋了便淋了,全不顾自己一副落汤鸡模样,眼睛直勾勾地钉在碑文上。冯清筠猜想他一定是墓地的常客,因为他见他轻车熟路地找到那座墓碑,而后坐下,靠着墓碑开了瓶酒。那人似乎并不觉得这样对死者是多大的不敬,只是拿酒瓶和碑文碰了碰,而后一饮而尽。
      那人嘴里说着些什么,被雨声淹没了,冯清筠听不清。
      后来冯清筠认出,那是郑主编的墓碑。他去给郑主编献花时也偶尔碰到这个奇怪的男人。说他奇怪似乎太苛刻了,他不过是太想这座墓碑的主人,如同他冯清筠的思而不得。他和男人说过两句话,终究只是打了几个照面,不算熟络。但多少有些慰藉吧,这天地之间,同他一般苦难的人不止一个。

      冯清筠时常来看周林。
      不是像秦霁渊一样的死缠烂打,像个疯子一样日日夜夜守着,他只是偶尔逢了空便过来。他找了份报社的工作,现在在?月月评报?当主编。郑时朗走后这家报社一度一蹶不振,他正是趁着低谷期接了手。冯清筠一改?月月评报?往日的风格,逐渐也摸索出自己的赛道,慢慢做大起来。他不避讳郑时朗的名字,也时不时在自己的文章里夸赞这位对头报刊的前主编。这不算什么,他知道郑时朗是个多值得夸赞的人。
      他还是照常写给桂小姐的信。一月一封,从未间断,每逢月末便烧给桂小姐,希望她能收到这份来自人间的一点温情。
      他终身不婚,因为想要娶的人定格在时间的另一头,可他不得不向前走。
      走着走着,也就老了。
      他看过了大把江南好风景,替她看见了新时代的曙光,看见一个年轻的国家蒸蒸日上。他踽踽独行至八十岁,已经比桂小姐大了不知多少轮。自去沪以来,凡所寄书信七百三十五封,无一回音。
      他的最后一封信落款在他与世长辞的前一天。他要恭喜他终于结束漫长的人生,得以见一面那个记忆里模糊了的身影。
      一生太短,一生好长。

      他走后的十年后,旧楼的那块地皮起了漂亮的新楼房。再过十年,新楼也变成旧楼。
      这时候有一对年轻男女搬进这栋旧楼。女孩子青春洋溢,一路小跑着进了刚租的新房。青年在后头追,边赶路边喊到:“阿念,你慢一点,别摔了!”
      女孩子才不听,早已跑到了窗边:“是阿云你太慢了好不好?”
      青年累得上气不接下气,靠着门忍不住笑了:“为什么一定要选一栋这么旧的房子?”
      “旧吗?听说它才十年诶。”阿念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新房的一切,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特别喜欢,感觉在很多年前,她就已经来过这里。
      说不准几十年前自己真来过呢,应当还有一段很美好的回忆,只是上辈子的事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阿云你来看!”阿念半个身子探出窗外,伸手指向湛蓝的天。
      那个被唤作阿云的青年顺着女孩子的手看过去——
      旧楼换新楼,故人换新人,在这片战火燃过的土地上,一群白鸽正飞过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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