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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吹梦到西洲 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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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霁渊步步靠近,那渔夫的身形也愈发清晰,只是他带着斗笠,脸总看不真切。就在秦霁渊行将碰到斗笠之时,眼前的人先他一步自己摘下斗笠来。
“好久不见,霁渊。”
这张脸,秦霁渊心心念念五年,他还以为这辈子再不可能看见,再无缘听到他的声音。
刘远荣抬起头,睁大眼睛望着郑时朗:“老师,你们认识吗?”
郑时朗摸摸他的头,说这个叔叔是他的一位旧友,让刘远荣先回船里看书,他要和朋友叙叙旧。刘远荣点了点头,也不多问什么,自己跑开了。
秦霁渊的眼神始终粘在郑时朗身上。五年里,他不止一次渴求在梦里重逢,可惜总是徒劳。现在郑时朗就站在他面前,他反倒有种做梦的感觉了,不知道美梦能持续多久,会不会碰一碰就消散。
“真的是你……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秦霁渊下意识想去牵郑时朗的手,又想起自己曾因一个禁不起推敲的误会要置对方于死地,他怕郑时朗还怪他,所以手只是悬在了半空,“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冲动,我不该因为一个毫无根据的推测就对你下手……你能不能别讨厌我?我知道这个要求不合理,你再怎么恨我都不为过,这五年的苦且当是对我的惩罚,你能不能……别不要我?我保证我以后不会再……”
秦霁渊一股脑地把话都倒出来,说来说去都是他已经在郑时朗坟前说过无数次的话。郑时朗不得已打断了他的絮絮叨叨,牵住他悬而未决的手:“不是让你不要自责吗,我自寻死路,本就和你没关系。再说,我怎么会怪你。”
秦霁渊确乎比五年前更瘦了,一看就知道这五年他对自己并不上心。他光是说了两句话就让郑时朗如鲠在喉,早知自己走后他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当初还不如死乞白赖赖在他身边。
秦霁渊发觉自己已经握不惯郑时朗的手了,对方再叠一层的茧尚且不论,他总觉得自己太冒昧,他不知道现在自己在郑时朗的心里到底算什么。他颤了颤,把手收了回来,指指船舱的方向:“这是你孩子吗,和你还挺像的。”
郑时朗有时真觉得自己跟不上秦霁渊的思维,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姓什么?”
“姓刘。”
“我姓什么?”
“姓郑。”
“所以?”
秦霁渊犹豫了一下:“你爱人姓刘?”
真是傻得不能再傻了。虽然他们分离的时间远大于相伴,但秦霁渊也不至于对他这么没自信吧。看起来之前自己说过的那些诸如“只对你有感觉”一类的话秦霁渊压根就没听进去。
“我爱人姓秦。虽然五年不见,总不至于连自己的姓都记不清了吧,秦大少爷。”郑时朗脸上的笑意被秦霁渊捕捉到。
秦霁渊愣了愣。
“你的意思是……我们还是……你,你原谅我了?”他语无伦次。
郑时朗稍稍侧身,背对船舱,挡住舱内人的视线,将秦霁渊拥入怀:“有时候觉得你也不大聪明。”
“啊?”秦霁渊还没反应过来。
“我的意思是,我也好想你,很想很想。”
这个怀抱太久违,久违到秦霁渊几乎不假思索就回抱住他。得见一面,就好像先前槁木死灰般过的五年光阴全都不重要了,就当是今日相遇的代价,他怎么想都觉得值。
本来今晚郑时朗照例要去远荣家里吃饭的,因为秦霁渊执意要去他的住处,于是和远荣打了个招呼推掉了行程安排。秦霁渊难得有兴致,攥着郑时朗的手一路说个不停。说他还以为郑时朗真的已经走了,刘远荣是他的转世,他差点就要跟着小朋友回家亲自问问那户人家能不能让小朋友勉为其难多认一个干爹了。
郑时朗一笑:“那么想做我爹?”
“不想。远荣才几岁啊,我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不过你就不一样了,对你,我什么想法都有。”秦霁渊笑得远比郑时朗灿烂得多,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笑容。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见秦霁渊的笑颜,郑时朗的心情就会好一些。五年不见,郑时朗差不多又变成先前那个冷冰冰的郑主编,不同的是有了牵挂,念念不忘,总想再见一面。愿而不得,心如刀绞,他认了。
“不过你要是想当远荣的干爹,还真有个机会。”
“什么机会?”
“远荣他爹,你认识,叫刘生。”
秦霁渊愣了愣,随即很快回过神来:“他怎么跑到江南来了。结婚生子这么大的喜事也不告诉我一声,喜酒都没请我喝,太不仗义了。”
这句话说得没底气。秦霁渊自己知道,十八年交情,当年就连人家启程他都没去送送,分明是他太不仗义。
郑时朗轻易读懂他话外的纠结,于是岔开一句:“不过还是别认这个干儿子了吧,别教坏小孩子。你也说他性子有些像我,闷闷的,不大好玩。”
他们这种关系,确实不大方便认什么干儿子。总不能让刘远荣管郑时朗叫干妈吧,先不论郑时朗愿不愿意听这声,秦霁渊自己都听不下去。前一句他很赞同,后一句他却不信:“哪里闷,我看还是挺好玩的。”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家门。郑时朗把门打开,从屋里架子上找出一把钥匙抛给秦霁渊。
“你到底有几把钥匙啊,一个人住带一把不就够了吗,再说哪有人备用钥匙放屋子里的,郑主编不会金屋藏娇吧?”秦霁渊的嘴就没消停过,什么事都能多说两嘴。
“以前没有,以后你愿意的话可以试试。不过才把秦少爷关两个月就闷闷不乐成那样,恐怕金屋藏娇不适合你。”秦霁渊注意到家里很多东西都是一对的,拖鞋,毛巾,杯具,能成对的都没落单,怎么看怎么扎眼,郑时朗注意到秦霁渊怀疑的目光,“钥匙从一开始就是为你准备的,包括屋子里的这些东西。有时我觉得我想你想得快疯了,总觉得还能再见一面,说不准能和好如初。为了这一天,我提前做了些准备。”
秦霁渊只是笑,笑着笑着脸上就没了笑意:“想我想得快疯了?我才不信。这么想我,五年里怎么都舍不得来见我一面。你知不知道我这五年过得有多煎熬?你明明还在,为什么不能大发慈悲来看看我?哪怕来骂我两句都可以啊,让我做梦梦见一次也行啊,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不肯让我见一面?”
明明上一秒秦霁渊的情绪还算稳定,下一秒却好像突然决堤。他突然发难,把郑时朗推到墙上,不管不顾地咬上对方的唇。
郑时朗自认自己是这些年坐得太久了,腰椎不大好,被他突然这么一摔还真有点吃痛。也顾不上了,他回抱住秦霁渊,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五年里,你到底吃了多少苦?
直到郑时朗的血在两个人舌尖蔓延开来,秦霁渊才像找回神了一样放轻了动作。血腥味郑时朗无心关心,他只在意秦霁渊眼角滑下的泪。他抬手帮秦霁渊擦了擦,没想到眼泪就像断了线一样越掉越多。显然秦霁渊自己也没料到会这样,终于放开郑时朗,转过头去擦泪。
面对秦霁渊的眼泪,郑时朗一时竟有些束手无策。太久没见,一开口什么都说不出,只能徒劳地帮对方擦擦眼泪。秦霁渊握住那只停在自己脸上的手,蹭了蹭,去吻郑时朗的手心:“不许再留我一个人了……”
“就怕哪天秦少爷嫌我腻了,赶我都赶不走。”郑时朗带着秦霁渊坐到床边,“好了,都过去了,以后你和我,都不会再是一个人了。”
秦霁渊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些。他松开手,眼神飘忽不定,随意说些什么无关紧要的话:“郑主编一个人睡双人床啊?”
“嗯,睡了五年还是睡不惯,我的身体和思维都已经习惯为你留空间。还好,不算白费功夫。”
话音刚落秦霁渊就很不客气地躺下了,自己的位置当然想睡就睡。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认床的人,此刻竟对这张床一见如故,怎么睡都舒服。只是一个人呆在床上也太无聊,干脆把郑时朗一起拉上床来。他扯扯郑时朗的衣角,郑时朗就已经明白他的意思,自己躺到他旁边了。上一次同床是郑时朗祭日的前一晚,两个人同床异梦,各有所思。时隔五年,再次同床,应当有不同感悟。秦霁渊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为了再见一面,他已经耗尽他毕生所有的运气。
“为什么不去找我?要是我没来江南,我们是不是一辈子都不能再见了?”秦霁渊看似散漫地开口。
“去过,每年都去。”
郑时朗的的确确是去了,也确乎是每年都去。只是差点缘分,不巧每次都没能见上一面。每年周林的祭日,他照例会去祭扫。郑时朗多半在清晨靠岸,晨霜还没散尽就到了周林坟前。秦霁渊天天喝得醉生梦死,作息早就混乱到有梦就睡无梦就醒,他已经很久没早起过,也就从来没见过来祭扫的郑时朗。
“不仅去过,还看见了你给我立的碑。那张照片确实拍得不大好看。”郑时朗好像早已接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也不嫌不吉利,“我还在坟前放过几支花,不知道你看见过吗?”
花?秦霁渊回忆起那段混沌的记忆,居然真让他找到几朵只在周林姐祭日出现的白玫瑰。
“我还以为是那个常常来看周林姐的傻小子放的。偶然有次和他聊了两句,他说你曾帮过他,是他的领路人。他听说你……的噩耗,说什么也要来献两朵花。所以之后的花,我都当是他放的了。不过哪有人自己给自己献花的啊,看见自己的墓碑也不嫌晦气。”
“不是献给自己的,是送给你的。”郑时朗牵住他的手,“为了避免你误会,下次不送白的了,送红的。”
“为了避免我误会,以后礼物还是郑主编亲手来送比较好。”
郑时朗环住秦霁渊的腰,秦霁渊就顺势靠在他的怀里。此刻他们肌肤相亲,对方的每一次呼吸都真切。这样的时光已经很久没有过,安逸到秦霁渊直到现在还觉得这只是一场梦。罢了,梦就梦吧,要是有一辈子醒不来的运气,梦和现实也没什么区别。
“秦大少爷占我的便宜也占够了,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郑时朗的声音传进秦霁渊耳朵里,他甚至没来得及反应就下意识点了头。他现在只希望这个梦越长久越好,别的他都不在乎。
“霁渊,告诉我,这五年你是怎么过的?”
好无趣的问题。秦霁渊不大有回答的兴致,却也不舍得松开抱着对方的手,只能避重就轻地说了两句。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好说,他这五年的生活单调乏味,除了去郑时朗坟前自言自语就是抱着重明在窗前干坐,哪种行径都和疯子无异。说不准他其实早就疯了,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到底是日思夜想。
尽管他避重就轻,郑时朗还是听得眉头紧皱。他以为他的死至少能让秦霁渊多快乐一些,以为秦霁渊早已释怀过往,说不准还找到良人相伴。每每想到这里,郑时朗便有些说不出来的心酸。这算什么,大概算遗憾,但至少只是他一个人的遗憾,他还能说服自己接受。
现在告诉他,他一走秦霁渊就活得行尸走肉,离进疯人院就差临门一脚了,才真让他感受到先前的痛苦纠结有多无用。他还以为自己的痛苦能换来秦霁渊的快乐,多么高尚的行径,不曾想只是让两个人异地煎熬。
“如果你没遇见我,你打算怎么办?”郑时朗看着秦霁渊,语气都柔和下来。
“在江南慢慢逛呗,逛到哪算哪。这里是你的家,你还没带我走过呢,我如今来走一遍,就当你陪着我了。”秦霁渊说得好像很无所谓,“本来就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你。你又不是什么失踪人口,天涯海角说不准哪里还能见上一面。我可是亲眼见你被炸得粉身碎骨,这辈子还想见面,恐怕只能像现在这样,做个梦了。”
念了千千遍,终于被他梦到一次。
郑时朗用力揉了揉他的头,轻轻在他侧颈落下一个吻:“不是梦。”
“人死不能复生。”秦霁渊嘴里小声念叨着,分明还是固执地不肯放开郑时朗。
郑时朗觉得秦霁渊真是傻得有些好笑:“人死是不能复生,谁告诉你我被炸得粉身碎骨了。秦大少爷是找到了我的尸体还是骨灰,怎么就那么笃定我不能活下来见你?”
时间还要倒带回五年前。
此时的郑时朗正从容地迈入实验室。他知道几分钟后自己就将和这里一起化为灰烬,却从容得不像在赴死。可以预见自己的死期大概能让人心安吧,至少他早早就已经想到会有这天,所以没什么可怕的。唯一让他如鲠在喉的大抵是一种名为遗憾的情感,想到终有人同秦霁渊厮守终生,而自己却无缘做这个人,他便陡生出一些嫉妒来。
死到临头还嫉妒能和自己爱人共度余生的人,真是小气得很。郑时朗自认自己不算大度,每每眼看着秦霁渊夜夜笙歌,流连于各大舞会酒馆,他就恨不得把秦霁渊绑在自己身边。他深知这样的想法自私狭隘,所以他压抑这份近乎病态的冲动,只是放手任秦霁渊去了。诸如此类的压抑几乎占据了郑时朗半个人生,活得好不自在。郑时朗不知道自己到底哪一步就开始一步错步步错,如何就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但现如今再思考也已经无用了。
思考太累了,歇一会吧。用余生最后的时间再思念一下某个人,就这样,他只能做到这些了。
可惜他就连安静赴死的权利也被剥夺,有人狠狠抓住了他的肩膀,不由分说就拽着他往身后的方向跑。
郑时朗一怔:“杏子小姐?”
“他们要炸了这里,快跑!”
村上杏子已经顾不了什么形象,白费了她今天的精心打扮。她的头发杂乱的披落下来,脚上不便行走的鞋子已经不知道被她丢去哪里。一个人赶路尚来不及,居然还有心思拖上郑时朗,这让决意赴死的郑时朗有些始料未及。当然,他更想不明白的是村上杏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若是村上杏子跑了出来,只怕村上其井他们也关不住。
村上杏子无所谓,村上其井是一定要杀的。郑时朗突然找到了自己进来的意义,他无论如何不会让村上其井活着出去。
“村上少佐呢?不和我们一起跑吗?”郑时朗跟上村上杏子的步伐,说不准杏子会带他找到村上其井。
“他被关在笼子里,我已经没时间管他了。”村上杏子的话说得极快,且不带感情,似乎这个哥哥于她而言不过可有可无。她没心思救村上其井,却有精力拉着郑时朗一起逃命。
“这里有个地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村上杏子多解释了两句。郑时朗很想告诉她自己并不想活,甚至一心求死,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打断她,只好随着她去。
杏子带他左拐右拐拐进一个偏僻的房间,两个人合力挪开书架后,一个嵌在地上的地道的入口便出现在眼前了。村上杏子毫不犹豫地打开地道门,不等郑时朗反应就将他先推了下去。
地道不浅,理应顺着扶梯爬下来的,如今赶不及,村上杏子一把将他推下来,也顾不上会不会把他摔坏了。郑时朗背面着地,感觉浑身都要被摔碎了,腰椎痛得紧。他深知此时是没时间让他顾影自怜的,若不早点避开,一会儿杏子还要结结实实地再给他一次巨大冲击。可就在他咬着牙避到一旁很久以后,依然没有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面前。
“来不及了!”郑时朗听见女人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村上杏子甚至赶不及自己跳进地道,她最后的反应是关上地道门,这样上面爆炸后留下的碎屑才不会灌进地道里。她希望她的郑先生能平安,如果不能同生,至少不要同死。
女人临死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把所爱推向生路。
说来惭愧,郑时朗再一次被人救了,被一个死到临头还不知道郑时朗对她的情感全然是假的的敌人救了。相识不久,徒有空头婚约,村上杏子真就愿为了这样一个未婚夫死生不论。郑时朗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他疑心是自己又欠了一条人命,终于沉重得他再不能坦然赴死了。村上杏子拿命换来他的苟活,若他轻易放弃这条命,倒是他对不住村上杏子。
女人至死不知道郑时朗对她的感情如何,但郑时朗清楚。他没可能爱上除了秦霁渊以外的任何人,更何况是残害无数同胞的敌人的妹妹,更何况是虐杀周林的凶手。他对她本就是纯粹的利用,绝无任何别的感情。
他们是敌对关系,他本自认自己不欠她什么,可如今不仅背了情债还背上一条命来。他要承认,自己能活到今天再遇秦霁渊得感谢杏子,如果不是出于对她的愧疚,说不准爆炸没炸死他他也会找别的方法让秦霁渊如愿。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地道的出口,他不知道地道通往哪里,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
不重要,大不了一死而已。
地道外只是森林,和郑时朗路过的无数片森林都相似。没有敌人,没有同志,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天地之大,他不知道该找何处容身。只知道上海是不能再待了,只要他还在上海,就有再碰见秦霁渊的可能。在秦霁渊眼里,他应当已经是个死人了。人都死了就别阴魂不散了,不再打扰也是算了了秦霁渊一桩心愿。
他无处可去,唯有回家。是该回去了,江南,他阔别已久的故乡。
很小时他从江南启程,兜兜转转一大圈,居然又回到了这里。落叶归根,狐死首丘,他也是时候回家一趟。今后不走了,便留在这里,生于兹死于兹也算个不错的结局。他联系上了当地的同志,平日帮忙做些后勤工作,联络联络群众。工作不忙,江南山好水好,这样的日子已经近乎无可指摘了。如果非要再找什么缺点,大概是缺个人,缺个死死盘踞在他心里再见不到的人。
他还是写东西,什么都写。那些日夜相伴时写不出的情书他如今可以信手拈来,单是想念就已经写了不知多少次。他靠单薄的文字打发一些难以排遣的相思之苦,效果并不算好。好几次他跑回上海,还是没有远远见心上人一面的缘分。
缺点和霁渊相见的缘分,他却有些和别人的奇缘——比方说刘生。他没想过在江南还有机会再见,不打不相识,那年那架也算是让他们交了个朋友。异地重逢,总要倍感亲切的。
说来话长,那日刘生夜行船,确乎是回了他和秦霁渊记忆里那个小城。他也真找到了那位卖包子的陈伯,一一将他的手艺学了下来。老人年纪已经很大了,摊子很久前就已经支不起来,刘生辗转多处才找到老人的居所。陈伯还是孤零零一个人,和他小时候认识的一样,无妻无子,多病缠身。他提出要给老人换套房子,老人没答应,他说这里一辈子住习惯了,就这样吧,别折腾了。
刘生重新支起了一个卖包子的小摊,还是老地方,老味道,只是换了位做包子的师傅。他如他所言,为陈伯养老送终,一直陪他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刘生这辈子手上沾了太多血,无数条人命密密麻麻盘踞在手上,数不清。他以为他早已看惯生离死别,可在陈伯走的那个清晨,还是猝不及防地掉下两滴泪来。
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乐呵呵的老头。
再后来他在小城呆腻了,那里本也没承载什么不可割舍的美好回忆。当乞丐的日子有什么可怀念的,充其量怀念怀念那个固执地想回家的小少爷,至少那时候,秦霁渊说的话都还算数。
刘生也没想好该去哪里。思来想去,江南风景不错,适合养老,所以他来了。他照旧支他的包子摊,而后在某天猝不及防地和郑时朗打了个照面。
打也打过了,如今一见如故,没有不多说两句的道理。两个人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开两坛浊酒叙叙旧。说来有趣,他们本是因秦霁渊认识,如今也都被秦霁渊拒之千里了,要算一对难兄难弟。
“你一个人?二少爷呢,没和你一起来?”刘生给两个人都倒上一碗酒。
郑时朗摇摇头。
“来处理公事的吧,什么时候走?”刘生也没管郑时朗喝不喝,自己先端起碗干了,举手投足间有两分豪迈。
郑时朗亦举碗回敬:“不走。不是来处理公事的,这里是我的家乡。”
“回家探亲啊。二少爷怎么没和你一块来?”
郑时朗顿了顿,勾出一个苦笑:“我们分了。”
这话听得刘生也不由得一震。果然,他早该知道秦霁渊这种随意便可许诺山无棱天地合的公子哥心易变。多年前他字字句句都珍重地求老大将刘生留下时,也说得那般真切,好像离了刘生他也不活了。再后来他为了郑时朗能不顾往日情谊,决心送走刘生,也装得如此用情至深。他早该知道秦霁渊的话是不做数的,对谁都一样。
“二少爷的脾气就这样,没人摸得清,那么多年也没变过。当时看他较真的那个劲,我还以为你们能长久点。”刘生用碗碰了碰郑时朗的碗,聊表安慰。他们都是一个境地,楚囚相泣而已,谁又能多安慰谁一些。
所幸郑时朗不是那么容易感伤的人:“不说我了。说说你吧,这些日子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成家了,孩子下个月就要生了,孩子满月酒你一定要来。我俩都是没文化的人,到时候还得请你给孩子取个好名字呢。”
刘生娶了那个小城里总在自己摊位对面摆摊的姑娘。姑娘卖豆腐的,面容很好,总有些不怀好意的男人过来骚扰她。刘生看不惯,帮忙打了几次,终于给人打怕了,过道上碰见刘生都得夹着尾巴做人。后来两个人结了婚,摊位并在一起做生意,起早贪黑地挣点小钱。虽然日子忙了些,也还算安宁。刘生前半生打打杀杀多了,别的早就不在乎,只要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好了,他别无所求了。
姑娘也是嫁过来才知道刘生不是什么落魄小子,刘生不缺钱花,卖包子也不为几个钱。她当然可以要求刘生拿这笔钱去买房买车,让她也过过富太太的生活,可姑娘踏实一辈子,不求这种荣华富贵。家里有钱当然好,她也没有当富人的心思,就这样踏踏实实的把日子过下去就行。
“代我问嫂子好。”郑时朗敬他。
“你呢,有对象了没有?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刘生话头一转,又把问题抛回来。
“走一步看一步吧。当当作家写写文章,当当老师教教书,总有活法的。”他避开第一个问题不谈。如果爱人的位置不是那个人,或许也不再会有别人了。
刘生明白他的意思,很识趣地没有再提:“那挺好,以后给我孩子当当老师,我们家也算沾了你读书人的光。”
就这么一句,郑时朗就当了刘远荣那么久的老师。刘远荣这个名字也是他起的,他的灵感从刘生的“生”开始发散。想到生字,脑海中第一句诗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这句不好,不吉利,挑来挑去挑出一个远字。再想,应当就是“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从这句里择出一个荣字,远荣的名字就这样定下来。
似乎已经很难不再想到离恨,他一生离恨无数,现如今多半系乎一人罢了。
大嫂是个古道热肠的人。他同刘生一家来往得多,大嫂渐渐了解了他的情况,总变着法子给他介绍对象,叫他推也不是不推也不是。
所幸,以后就有借口了。他牵起怀中人的手。
秦霁渊听完他的故事,一时无言。他该说什么?这五年郑时朗就这样过了,相比起自己的痛苦挣扎浑浑噩噩,也太容易太轻松。他突然觉得好不公平,凭什么只有他想对方想得肝肠寸断。
他良久后开口:“明明没死,还那么多年不出现,你再有下一次试试。”
“不敢了,真的。”郑时朗把头埋进秦霁渊的颈窝里。
“这样说来,我看郑主编也没有再找的打算。如果我没遇上你,你真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
这个问题没意思。秦霁渊想听到什么样的答案,无疑是对方说这辈子非他不可罢了。可真要这样让郑时朗等他一辈子,他无论如何也舍不得的。但既然已经问出口,干脆就听听答案。
“不过只是按没遇见你的人生轨迹继续走下去罢了。一个人没什么不好的,如果不和有你的日子相比的话。”如果没遇见秦霁渊,他的人生大抵和现在无异。不同的是没有那份挠人的相思,也算少了许多闲愁和白发。但上天就是要他遇见了,分分合合,一度走散,还是再遇了。
这一次,他不会再放手。
“爹,昨天来咱们家的那个叔叔怎么和郑老师戴一样的戒指啊?”刘远荣牵着刘生的手,小声仰起头问。
刘生无论如何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解释:“有些事小孩别打听。”
“爹,你和那个叔叔很熟吗?”
刘生摸摸脑袋:“嗯,过命的交情。”
刘远荣还不大理解什么是过命的交情,他只会做一些简单的比较,比如:“那你和郑老师谁和那个叔叔更好一点啊?我看见那个叔叔经常跟着郑老师,他们是不是很好的朋友?”
前一个问题的答案从秦霁渊连夜送走他那时他就已经心知肚明了。刘生避开这个问题不谈,只回答了后面一个:“是。”
刘远荣不说话了,好像问题都已经问完了。两个人手牵手逛了一段路,刘远荣又突然想起点什么:
“爹,那个叔叔说要给我生一个弟弟陪我玩。”
刘生愣了愣,什么弟弟,谁生,他们两个大男人谁有这功能啊。二少爷说话口无遮拦惯了,在小孩子面前也不知道收敛一点。
刘生盘算着下次好好问问秦霁渊这都是怎么一回事,没想到秦霁渊自己带着“弟弟”找上门来了。
秦霁渊抱着一只体型不小的布偶猫,白色的,有一对蓝宝石一样的眼睛,很漂亮。只是颇不亲人,比重明还是差了一些,不过它们都不是一个品种,性格不同也难怪。
“秦皎,看见哥哥怎么都不叫人?”秦霁渊摸了摸猫咪的头。
秦皎这才懒懒地开口叫了两声。
刘生看看猫,再看看秦霁渊:“这是你儿子?跟你姓秦不姓郑啊?”
“上一个跟他姓的,这次跟我姓怎么了。我这姓多好听啊,是不是啊秦皎?”
这次秦皎没搭理他,自己跑到旁边去玩了。
重明走了的消息郑时朗终归还是知道了。重明已经变成他和秦霁渊的一部分,它的离开就像是从他们心上剖下一块肉一样,叫人无论如何不能习惯的。家里多了一个人,比郑时朗一个人在家时多热闹了一些,但总还是有些冷清。
所以他们又养了一只猫。
之前重明要管郑时朗叫爸,理所当然就跟着郑时朗姓了。这次秦霁渊说什么都要自己给新猫咪起名,郑时朗没有不依的道理。可惜秦霁渊文化水平有限,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好名字,思来想去只定下一个“皎”字。他觉得这个字寓意好,皎皎明月,若月常圆,自然完满。
他喜欢月亮,喜欢满月。尽管过去五年中他不止一次对着孤月出神,睹月思人到一夜无眠,但现在,无论是月亮还是心上人,都已经近在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