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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莫名其妙入红尘 ...
秣陵四月,满街尽是浓稠的春光,柳絮随着微风洋洋洒洒的落在行人的肩胛上,河道里的水色在春日的照耀下散发着艳光,几尾锦鲤悠哉游哉的游着,偶尔被乘船的渔夫惊扰,一摆尾巴就隐进水里不见人了。
容庭暄下山时没有买到自己惦记了许久的莲子白糖糕。
他抱怨着自己要往北去,离开了景陵怕是要好久吃不到了,皎月楼的掌柜的听了他的话,告诉容庭暄秣陵有他们的分号,要是顺路可以去秣陵城买。
容庭暄想着,虽然在东边,但秣陵怎么不算是景陵之北呢,于是容庭暄轻松地说服了自己。
渔船上娇滴滴的小姑娘叫卖着时鲜的水果,容庭暄冲她招招手,渔家手上杆一摇,小船飘也是的就到了岸边。
“大爷,樱桃怎么卖呀?”容庭暄自南来,是个孤儿,跟几个师兄一样被师父捡了养在山上,家中庭院也有一株樱桃树,只是师徒几个都不善侍弄,年年结出来的果子都又小又苦,只有寥寥几个能入口,没吃过倒也罢了,可是知道了好吃却不得吃,让人许多惦记。
“是你?!”船上的小姑娘惊叫一声。
容庭暄方才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卖樱桃的那小姑娘竟是个“熟人”。
他刚到秣陵地界,就碰见了小姑娘和她爷爷正被山匪羞辱,小姑娘几乎喊破了嗓子,老汉掏出了身上全部的钱还是被按在地上打,其实并不是很偏僻的地方,只是山匪盘踞老林,看见的人担心惹祸上身不肯相帮,容庭暄正想上前,被一旁的人拦住,那人也是好意,告诉他那山匪头目杀人如麻、不好对付是其一,另外则是看你像是过路人,要是管了,山匪记恨下来对那爷孙俩更多麻缠,要是准备常住,被山匪惦记上则是永无宁日。
容庭暄哪里顾得上他那么多的条理道道,把那人一甩开,提着剑就把几个山匪打了个鼻青脸肿。
小姑娘和她爷爷哭着冲他道了谢,脸上却还是愁云密布的不停地看着山头,容庭暄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让他们先回,自己一个人上了山,不消半日把那臭名昭著让官府头疼的山匪头目丢在了衙门口。
剩下的山匪自然是作鸟兽散,成不了气候,也就顾不上找爷孙俩的麻烦了。
小姑娘兴奋的喊爷爷,老汉也感激的看着容庭暄。
“当日没好好谢过恩人,幸而今日有幸再次相逢,恩人想吃点什么?”老汉不知是遭了什么变故才开始劳作,虽然粗布麻衣,露出来的皮肤黝黑,口音却不像是南方人,说起话来也很文雅。
“别别别,举手之劳,哪能说是施恩。”容庭暄害羞的摆摆手,“给我称一点樱桃吧,多少钱一斤啊?”
老汉也不论容庭暄想要多少,手脚麻利的开始装,他船上有樱桃和青梅,恨不得都给容庭暄塞上。
容庭暄好奇的问“那个青色的是什么呀?”
“那是青梅,恩人外地来的呀?我家青梅都是上午刚新鲜摘的,拌着蜜糖可好吃啦。”小姑娘笑嘻嘻的开罐子给他盛蜜糖。
“不知恩人尊姓大名,我们虽然不富裕,但日后若有能相帮的地方,绝不推辞。”老渔夫说着话的功夫小姑娘已经把蜜糖装好了,也没封口,并一个小勺递到容庭暄手里,还顺便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您老太客气了,叫我容庭暄就行。”容庭暄眨眨眼睛,想到确实有事需要问他们,“大爷,秣陵城里有什么热闹好玩的地方吗?”
他领了师父命令,要去北境垂花门给师娘递一封信,师父说信的事情不急,这一次放你下山也是一种历练,下山到垂花门一路向北,千里之遥,沿途风光景色,人情世故,都不是在山上练剑能学会的,要想有所进益,需得入世,所以何时返程,时间不做要求,但是回来要交一份五万字的入世心得。
容庭暄顿时对十余年来素未谋面的师娘失去了兴趣,为了这份五万字的心得也得玩的够本再回山上。
“我知道我知道,城北的集市城东的那条临河大街都好玩。”小姑娘抢答“城东大街头上的胭脂铺子里的粉色胭脂最好看了。”
“城北实惠,城东富贵,都是热闹地方。”
“谢谢大爷,谢谢这位小姐”容庭暄接过满满一大袋子樱桃和青梅,约莫了一下价格,递了一块银子过去。
两人哪肯要他的钱,况且装得再多也够不到一块银子啊!
容庭暄少见这些世故人情,干脆把银子往老汉船上一扔,运起轻功跑了,老汉和小孙女在船上怎么也喊不回来他,只好作罢。
容庭暄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才停了下来,此处离城东不远,便顺着大路慢慢的向东走去。
樱桃很甜,青梅很酸,但放进蜜糖罐里滚一圈,就变得很适口,梅子很新鲜,是稚嫩的清脆,吃的容庭暄口齿生津,觉得秣陵实在是天下顶顶好的去处。
城东大街沿秀河而建,秀河一路向南,顺着河向北能找到源头,是朝廷督办的大运河的一条分支,是南来北往的节点,格外的繁华。
容庭暄只觉得哪哪都有意思,街上四下都是顶新鲜的玩意儿,胭脂水粉,煎炒烹炸,时新的衣服,好耍的花样儿,一双眼睛几乎看不过来,街边一排花树,被午后暖洋洋的日头照的沾满了阳光的气息,再和着花香送到每个行人鼻尖。
容庭暄随着人群走走停停,山中日月长,师徒几个做饭手艺都不怎么样,甫一吃到这么多新鲜好吃的东西根本停不住,没一会就吃了个肚饱,闻着甜蜜蜜的暖风,容庭暄张开双臂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感觉有点困倦了。
正在这时,前面吵吵嚷嚷的围着的一群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容庭暄离得远,遥遥的看见高高的门庭上挂着“红袖招”的匾额,他好奇的向前去,拍了拍其中一个围观人的肩膀。
“兄台,此处是有什么热闹,怎么这么多人都围过来看?”容庭暄客客气气的一抱拳。
“你外地来的吗?今天是花魁红柚的比武招亲大赛,谁能赢下第一,只需百银就能成为红柚的入幕之宾。”那人摇头晃脑的说。
赢了,还要百银?容庭暄不太理解,听见前面有个人回头插入他们的对话。
“听说这红柚早就有心仪之人了,可惜老鸨无情,可怜红柚痴心一片。”
“我知道我知道,是不是就是那边掉眼泪的那个书生?”有人应他,拿手指了指前边,容庭暄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他视力上佳,果不其然看见一个穿灰色儒生衣服的书生正盯着台上默默垂泪。
“老李家怎么出了李平这个孬种,堂堂一个大男人还掉眼泪呢。”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嫌弃的说。
“掉眼泪红柚也喜欢他,你再壮红柚也瞧不上你。”一个小个儿尖着嗓子说,大胡子一下子被说急了眼,捏起拳头就要去揍那人,谁知这小个儿也是有些功夫的,一矮身就躲了过去。
大胡子更加愤怒,挥着双拳探身继续出招,人群挨挨挤挤,他施展不开,倒是小矮子手上蓄了劲,一拳捣在他丹田处,这一拳很是有些功夫,本是向前的大胡子竟然硬生生的就往后翻倒过去,幸亏身后人挤着人,分摊了一部分力道,勉强站稳了。
只是他哪里肯服气,又要去找小矮子的麻烦,小矮子觉得揍一个傻大个实在没什么意思,屈膝一跳,在空中一扭腰,牢牢的站定在擂台上了。
大胡子虽然不忿,却也明白自己跟那小矮子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有一个台阶就顺着下了,本还想上台试试,看能不能力压群雄和红柚春风一度,现在看来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台下看别人比试,说不定等结束能看见红柚出来,一睹风姿。
容庭暄看了小矮子揍大胡子,直觉两拳定胜负实在是不过瘾,见小矮子上台去,便从人群缝里往里挤,高矮胖瘦,摩肩接踵,也不知他是怎么使得劲,像一尾白色的鱼,滑不溜手的就挤到了前排。
台上小矮子挑衅一句,台下一片叫好,躁动一阵,推推搡搡之下,容庭暄撞在了一个人身上,他连声道歉,抬头竟发现自己撞到的竟然就是那灰衣的书生,叫李平的那个,他已是哭的两眼通红,紧抿着唇,好不可怜。
李平看他一眼:“不妨事的,永失挚爱,李某已心灰意冷,就算死也没甚所谓。”
容庭暄大惊“李兄切莫不可,人生在世,哪有为了一点小事便寻死觅活的道理!”
李平听完大怒:“难道在你眼里我与爱人的感情只是一点小事吗?我失去爱情不值得同情吗?世上怎会有你这般冷血之人!”
容庭暄本意是生死之前无大事,听他有求死的意图脱口而出相劝,看他气得发抖,才后知后觉自己说错了话,愧疚涌上心头,又是连声道歉。
旁边数人注意到了这边,又是一阵议论纷纷,感佩李平对红柚的一片痴心。
容庭暄羞得不知该做如何,李平不肯听他解释,他只好尴尬的把目光投向擂台之上。
台上一个小矮子,一个中年男人,小矮子穿的破破烂烂,头上结球的毛发油腻腻的扎成一束在脑后,可能发质极好,像一条炸花的棍子直直的横着,中年男人穿的倒是比较体面,一身白衣飘飘,脸小的还没有巴掌大,面色也略显枯黄,一颗大痣十分显眼,两人对视一拱手,眼里电光火石,手上动作不停,小矮子蓄力向前,中年男人提剑应敌。
且不说长相如何,两个人都是野路子,我给你一记掏心爪,你给我一记偷桃手,怎么下作怎么来,总之是一点亏都不肯吃。
两人双双向前扑去,小矮子突然变换路线,竟然从中年男子□□钻了过去,反身就要给中年男子后心一掌,中年男子显然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没下线,顺着力道向前扑了一个大马趴,小矮子正洋洋得意,突然一枚飞刀就擦着他的脑门划了过去,把一撮头发削秃了,划破的头皮渗出细细密密的血迹来。
小矮子大怒不已,抬手就要挥拳,中年男人一个鲤鱼打挺,连忙架起招式跟他对上,小矮子却突然半路失了力道,虽然还是那份势头,速度却肉眼可见的慢了下来,双拳相对,本不善以拳相对的中年男人竟把他打出擂台之外。
小矮子倒在地上,头一歪吐出一大口血来,中年男人在擂台上哈哈大笑,人群议论纷纷都在说他胜之不武,可打擂前并没有限制这些,所以也不好说什么。
容庭暄皱了皱眉头,突然想到了让李平消气的办法,,他转身冲李平一抱拳“李兄,方才多有得罪,待在下取得魁首,帮李兄挽回爱人!”
说着,足尖轻点,飘也是的就落到了擂台上,李平想说什么却根本来不及,只好又站回去,只是不见他再哭了。
台下众人连连赞叹好轻功,红袖招楼内视野开阔处,红柚端了一个茶盏献给了懒懒散散斜倚在软榻上的男子,男子接过漫不经心的捏起杯盖,碗里竟是深红色的液体,他皱着眉喝了一口,放在了一旁。
从他处望下去,擂台并台下观众看的分明,容庭暄动作轻灵飘逸,他却一皱眉,一旁侍卫轻声,他好似不存在一般,如果不开口,似乎没人注意到他正侍立在不远处。
“看不出路数,像寻雪步,却又没有他使的稳当。”
主座上的男子不做追究,示意继续看下去。
和暖的风卷起一阵阵花香,容庭暄觉出自己有些兴奋来,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十余年在山中,每年只有几次下山采买,对于外界所有的感知都来自话本里的刻画师父的描述,自下山来沿途处处无不市列珠玑,户盈绮罗,眼下宝马香车,游人如织,真正的见识到了书里的繁华盛世之景,苦修十余年,藏锋于剑,无人识我,而今终于真正的踏入了这熙熙攘攘的红尘。
正是好韶华,行于世间,试问哪个好儿郎不想勇争人先,若能远播惊世之名,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或能为人敬仰,或能青史留名那是再好不过。
容庭暄拔出剑,剑上是莹莹的水色剑光。
中年男人看他一眼,在衣服上搓了搓栈在手上的脏污,“小子,毛都还没长齐就出来学人家嫖吗?”
“在下容庭暄,代李平公子出战!”容庭暄反握长剑,客客气气向主办一拱手“若我夺魁,还望店家让李公子和爱人团聚。”
台下一片叫好,旁边有人冲他起哄“李平,这下你小子可抱得美人归了。”
李平抬起袖子擦了擦汗水,尴尬的冲那人笑了一下。
“得了吧,看这小子年纪轻轻的,且不说上面满地金胡乐,就算是侥幸赢了一局,在场这么多英雄好汉,还能让他赢了去?”旁边有人喝倒彩,李平听了赶紧冲台上喊。
“这位容少侠,尽力而为便可,可莫要为了我的这点小事受伤啊!”
要不是开始投稿,我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发现我的章节从第二章就标错了(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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