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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据乔治 ...

  •   据乔治亚本人的口述,他是在和父母来到这个城市旅游时,因为父母拒绝了他购买一个飞机模型的请求怒而离开住所跑到街上乱逛被抓走的。

      我其实不太相信——即使他酒后声情并茂地给我描述过很多遍他们旅游时吃了什么穿的什么,以及他父母和妹妹的姓名、性格。

      首先,组织大本营所在地是一个港口城市,支柱产业是海运,方圆一百里内没有适合作旅游景点的资本,往前捯三十年都没人听说过有人来这里旅游。

      其次,他和我同岁,虽然组织里的孩子年龄都比较模糊,但是同批次最多也差不过一两年。我记得我八岁那年刚认识他时,他就已经在说一口很流利的本地语言了,直到十二岁时组织要求两年内精通三门外语的时候,很多人为了省点事,其中一门选了自己的母语,但他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的母语了。

      如果他真的是在已经能记住这么详细的事情的年龄被抓进来的,怎么可能唯独记不住自己的母语呢。

      当然,以上推论只是我闲极无聊时随便乱想的,他的身世如何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权当消遣。

      总之我认为,他口中的父母家人仅存在于他的幻想。

      这很正常,仅仅只是幻想自己有亲人在组织里已经算是病得比较轻了,从小在杀人与被杀比吃饭还寻常的环境里长大,没有心理问题是不可能的。而且他的幻想只会让他在任务间隙的空闲时间里喝的酩酊大醉,非常无害,不影响我什么。

      我一直认为我的精神非常强大,与外面的正常人没有区别,但乔治亚说我也有,我的问题是我没有人类应有的感情。

      这算什么心理问题,我当作他在夸我。

      “谁夸你了,我在骂你,你个神经病。”醉鬼如是说。

      没有感情难道是什么坏事吗?人类一切痛苦的根源除了肉|体就是感情。

      而且在杀手组织里,说我没有感情怎么能算骂我呢。
      醉鬼没有大脑。

      但是清醒时的乔治亚和酒后的他完全是两个人。乔治亚清醒时很聪明,当年三门外语他比我还早两个月通过考核,我们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也总是能迅速察觉出行动的漏洞并及时调整,以及一手策划了我们俩的出逃计划。

      可惜他绝大部分休息时间都在喝酒。
      离开组织后没有了任务,不知道他以后的人生中还有没有清醒的时间。

      我们离开组织后就分开了,分别的那一天乔治亚说以后大概不会再见了,希望我能活的久一点。

      当时我没有理他,其实是觉得我们顶多潇洒一段时间,然后会在某一天死于组织派出来清理叛徒的同期之手。
      时长预计不会超过三个月。

      对未来预期如此悲观的我愿意执行这个出逃计划的原因,我至今也不知道。

      我将其归结于命运,或者上帝的指引。

      ——说到宗教信仰,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组织里这些整日游走于地狱与人间的夹缝中、未来注定下地狱的人竟然多多少少都相信一点。我对上帝没有什么看法,若有人和我说你作恶多端但活到今天还没死是上帝的仁慈,那我也愿意念一句上帝保佑。
      不过乔治亚看起来非常虔诚,休息的时候会一天不落地礼拜祷告,即使他干的都是圣经里不可饶恕的事,比如在教堂里喝到酩酊大醉,对着牧师的脸打一个充满酒气的嗝。

      我们出走的时候组织正是多事之秋。高层内斗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发达的科技导致我们这些底层杀手任务失败被抓去坐牢或者枪毙的概率大幅提高,并且让这个见不得人的组织逐渐被越来越多人注意到。直到出走一年后的某天清晨,我坐在地中海沿岸某国的一家露天咖啡馆中看报纸,报纸上刊登的组织二把手被抓的消息占据了不小的版面,我才不得不承认,乔治亚说的对,组织确实已经步入消亡的黄昏了。

      由于我没有在法制人类社会生存的经历,所以出逃后我先是伪造了一个新身份,在某个欧洲小镇的一家小餐厅当学徒,去观察正常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常人视角下的人类社会是什么样的。
      观察半年后,我选择了一个比杀手身份稍微能见光一点,但也并不完全合法的职业——雇佣兵。

      我在组织待了七年,走的时候大概十五六岁。做了两年多自由的雇佣兵后,我接到了一个日后看来非常完美的任务:给我现在的雇主当保镖。

      这个任务是我熟悉的中间人介绍的。他知道我的底细,因此我以为我的雇主惹上了什么仇家,处于被追杀状态。我尽职尽责,精神紧绷地跟了半个月后,被通知可以履行入职合同上写的每月三天的休假了。

      我察觉到不对劲,去找中间人——他经营着一家酒吧,我坐到他面前时,他正专心削着冰块,头也不抬地问我新工作怎么样。

      “就是普通的当保镖吗?”我问。

      “你还想当多么不普通的保镖?”

      “比如保护正在被追杀的雇主。”

      “那很遗憾了,你新雇主的生意合法合规,在本国处于行业垄断地位,没有竞争对手,和政府关系也很好,招惹不到法外之徒。”
      他耸肩,“有钱人都雇保镖的,不管是否正被追杀——亲爱的安德里亚,你别告诉我你以前执行任务时没有见到过这种保镖。”

      ……我确实见过,那些废物在雇主被杀之后还能毫无察觉的像死猪一样睡觉,是一份非常轻松简单且零风险的工作。

      “为什么介绍这种工作给我?”

      “不好吗?工资虽然比不上那些危险的任务,但是也不少,很轻松不是吗?”

      “你有事求我?”

      这个中年男人笑起来时眼角有鱼尾一样的纹路:“别把他人的善意都当作交易啊,安德里亚。”

      “我们这种人当然不会有除交易之外的好心,拜恩,你装什么。”

      他手中动作不停,深蓝色的酒流倒进装满冰沙的高脚杯:“你说的对,那么,安德里亚,或许你愿意开启一段美妙的恋爱吗?”

      “……”

      要说我第一次不幸目睹人类的交|配行为,大概要追溯到我还在依靠偷窃为生的幼年时期。长大后在组织里也不幸打扰过一次两个男性成员的约会,更不用说出任务的时候——床上是不错的刺杀地点。

      从我的用词可以看出,我对于此事的看法比较负面——我觉得非常恶心。由基因写下的欲望驱使着肉|体做出丑陋的姿势和表情,两个肮脏的排泄器官贴合在一起碰撞,让我觉得人类还是灭绝比较好。

      “不愿意,换个条件。”

      拜恩把酒杯推到我面前,脸朝我凑近:“为什么?你这个年纪,应该正充满对爱情的幻想吧?尤其是从那样不近人情的组织中逃脱,你不渴望有人来安抚你的伤口、温暖你的灵魂吗?”
      他声音很低,像在说梦话:“我不行吗?我长相也还不错吧,我知晓你黑暗的过去,愿意全盘接纳真实的你,在我面前你不需要伪装成……”

      ——我现在想起来还是十分膈应。我不确定我当时表情如何,反正是毫无余地的拒绝了他。

      他询问的表情倒是很真挚,但我若说出理由之后必然会有一场辩论,我懒得和人阐述的我的世界观,所以我说没有理由,换个条件。

      他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恢复了平时的姿态和语气:“那好吧。”

      “条件。”

      “没有。我一开始给你介绍这个活的时候就只是想让你有个安全稳定的工作来腾出精力和我恋爱。”

      我们这类人,最忌收钱不办事。我从高脚椅上站起来,表示遗憾,接下来会自己去辞职。

      拜恩拒绝了,他向我要了一个承诺,无条件给他帮三次忙。

      “什么忙?”

      “等遇到麻烦再说吧。”拜恩看着我,“就算只是合作伙伴,我们对彼此也都挺有用的不是吗?我不希望因为我失败的告白影响我们的合作。”

      拜恩人脉极广,干的事也毫无禁忌,他能称得上麻烦的事对我来说必然也不会简单。是个和让我有份轻松稳定的工作等价的条件,我答应了。

      这个世界浩瀚而神奇,生而为长着同样的四肢、躯干和头颅的人,有的人在草原上追逐猎物,有的人在小镇里捡垃圾为生,有的人在黑|帮中拼命,有的人诞生于钱财铸就的卡俄斯中,日日沉醉在奢靡的金窟里。

      雇主生活的唯一内容就是不停的到处寻欢作乐,我也跟着开阔了不少眼界。这样过了一年零三个月,雇主在东方国家的一个亚热带城市旅行时,和一位当地的富家姑娘坠入了爱河。

      要我说雇主本人坠入过的爱河比他换过的保镖都要多,这次不同的是,他们迅速的有了一个孩子并决定生下来。

      没有结婚,没有通知家人,二十岁出头的两个年轻人闹着玩一样的创造了一个生命,又闹着玩一样的决定杀死他。

      没错,他们相爱的第九个月,也就是拥有这个孩子的第九个月,两人变成了恨不得对方去死的仇人,自然不会想要这个流着两人共同的血的孩子活下来。

      什么原因我不清楚,就像我不清楚他们为什么相爱。这份工作太轻松了,很多时间雇主更希望我们这些保镖不要打扰他去作乐。

      我的工资是雇主本人支付的,因此我对他想干什么完全管不着,也懒得管。和我一起充当挂件、或者说尾巴的另一位,乔森,他的工资是雇主的父亲来支付,因此他休假回国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自己的雇主。

      这位拥有很多个孩子的老人家变成了晨曦的救命恩人,从他自己孩子的数量来看他一向是不介意多养一个生命的。他千里迢迢飞到东方,来亲自处理这件事。

      具体怎么处理的我也不清楚,我在那个月几乎可以说是带薪休假,每天我只要一露面就会被通知可以出去自己转转。在我差不多能在不用翻译的情况下和当地人进行简单的沟通后,我第一次见到了晨曦。

      乔森和我大致说了一下事情的结果:孩子打了但是竟然活了下来,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那位女孩离开了,我雇主的父亲要把这个孩子养在本地,雇主和他父亲一个月后回国。

      彼时的我对这个处理结果毫无想法,毕竟并不影响我继续领我的工资。雇主的父亲出手阔绰地在这个城市的郊区买了一栋别墅,并雇好了照顾孩子的本地保姆。

      离开的前一天我也住进了这个别墅里。别墅的前主人很有品味,房子装修的很漂亮,雇主的品味更上一层楼,对别墅进行了简单的修整。我在房子里到处转,推开了晨曦的房间。

      那天天晴,正好是黄昏时间,暖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投射在屋子的左半边,窗外能看到院子里的合欢树巨大的树冠的一角,风吹动枝叶,丝状的合欢花轻轻摇晃。远处山一样的巨大云块镶着一圈金边,巍峨的屹立在昏黄的天空中。

      我一向很能欣赏到自然界的美,在组织里时最喜欢的消遣就是看着天空发呆,但自从我离开后目光就更多转向了陌生的人类社会,已经很久没有抬起过头了。那天的我震撼于久违的夕阳,在那美丽的辉煌的寂静无声的刹那心动中,听到了一声很微弱的叹息。

      于是我低下头,在婴儿床中,和我面前的孩子第一次对视。

      ……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抬头看向晨曦。他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仔细看过的人类幼崽。他现在也还是很小一个,但当时更小,小到使我一瞬间突然涌起千万个念头,想到了草原上的鹿群,村口树上的候鸟,想到无边无际的海与浪,想到晴朗的昏黄的漆黑的天空,想到我十九年人生里记住的所有人。
      这具小小的肉|体和我一样,是一个人。
      活的,会动。会用他细小的手指抓握,会转动比我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头,会从纤细的脖颈中发出声音。而这些小小的器官会长大,十几年后变成与我见过的一切成年人一样的大小。
      我在那时突然想,生命是什么。

      生命是什么?我这个亲手终结了无数生命的刽子手竟然一时之间想不出来,而这个问题竟然在我活了将近二十年后看到晨曦的那一刻才开始思考。一秒钟之内我在脑海里编出了无数个答案又一一推翻,巨大的困惑笼罩着我,我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恐惧”的感情。

      原来这就是恐惧。我第一次遇到它,但无师自通地认出了它,于是我意识到乔治亚说的对,我确实是没有感情,而这一点在我终于明白时已经不存在了,我有了名为恐惧的感情。
      ——可笑吧,作为一个杀手,第一次感到恐惧竟然是因为一个婴儿。

      很混乱,当时的我脑海非常混乱。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到五年后的今天依旧没有想出一个令我满意的答案。那天的我在黄昏中与晨曦久久对视,看着他小小的头,小小的身体,细到仿佛一捏就会断掉的四肢,和几乎占据半张脸的眼睛,黑色的眼瞳或许在看我或许没有,我就这样与他对视了很久,直到被进来的保姆打断。

      第二天出发前,我鬼使神差地对雇主说,只留一个保姆照顾刚出生的孩子似乎不太安全,我是否应该留下来帮她一段时间。

      雇主对我的提议不屑一顾,说你管他死活,死了正好。雇主的父亲瞪了他一眼,思考一会儿后同意了我的提议。

      于是我在这个别墅留了下来,直到现在。

      雇主给晨曦取了一个很敷衍的名字,在雇主的国家里走在街上随便抓十个人就能有一个重名,我不喜欢。我喜欢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所以给他取名黄昏。

      保姆秦女士是一个很认生的人,我也并不热情,我们花了一段时间才熟悉。她听到我取的名字后说,在这个国家黄昏的寓意并不好。我想了两天,把黄昏改成了晨曦。

      以上就是我遇到晨曦之前全部的人生了。
      竟然写了这么多页。
      握笔的手指微微有点痛,今天就写到这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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