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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记 第二天是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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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
林予安早上七点半被闹钟吵醒,睁开眼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又要上课了"——是周六,不用上课。第二个念头是:昨晚把日记本放在书包最底层的时候,最后那页上好像多了一点什么。
不对,什么叫"多了一点什么"?
他一边刷牙一边想这个事。想不清楚。他确定自己没有在那段"如果有那样一个地方"的话后面再写过任何东西。他对自己写下的内容有自信——每一句话他都反复盘过,像一个典当自己秘密的人一毫一厘地清点过每一件抵押品。
那他昨晚看到的那个字迹是什么?
他漱了口,擦了嘴,回到房间,锁上门,把日记本从书包里翻出来。
他翻到最后一页。
不是他的笔迹。
他的钢笔字迹偏细,习惯向□□斜,收笔的时候会带一点小尾巴。但这行字是另一种笔迹:字写得比较开,横笔画压得重,看起来写字的人手指很有力气。不像女生的字,也不像一个学生写的——更像是成年人写的字,有一种"已经不太写字了所以笔画有点生疏"的感觉。
> 等你长大了会发现,勇气不是不需要——是你比自己想象的多得多。
林予安把这句话反复读了三遍。
然后他把日记本放在桌上,后退了一步,又前进了一步,又后退了一步。
他的第一反应是:谁进过我的房间?
不可能。他每晚锁门。
第二反应:谁动过我的日记?谁翻到了这一页,谁用钢笔回了一句话?这行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是不是他昨晚写完数学卷子太困了所以没注意?不对,他昨晚没有看到这句话——如果看到了他一定不会那么平静地睡觉。
第三反应:这行字是谁写的?什么意思?
他坐了大概十分钟,一直在想可能性。
最后他翻开日记本,拿起钢笔,在那行字下面写道:
> 你是谁?你是怎么写下这些字的?
写完之后他把日记本盯着看了半个小时。
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把日记本放在桌上没动,去吃了午饭回来再看——还是什么也没有。他下午写完了化学卷子又看了一眼——还是那三行字:他的、那个人的、他的。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想多了。也许是自己什么时候半梦半醒写的。也许是自己人格分裂了。也许是一个很复杂的但可以有科学解释的事——
晚上十一点。他准备关灯睡觉,睡前最后瞄了一眼日记本。
他瞄到第四行字。新的字。不是他写的。
> 说实话,我不会向你解释我是怎么做到的,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但你可以这样理解:我是你十六年后一个偶然的读者。你丢了一本日记,我捡到了它。或者说——你还没有丢,我还没有捡,但纸上有字,我看到了,也写了。
林予安坐了下来。
心跳声把他耳朵震得嗡嗡的。
他拿起笔,手指有轻微的发抖。他写道——
> 我不信。
然后他盯着纸面。
大概过了三十秒。那行字下面又出现了新的笔迹——就在他眼皮底下,一笔一划地浮现出来,像有人在看不见的那一边慢慢写字。
> 不信没关系。现在外面是2024年10月31日晚上11点47分,北京在下雨。你那边呢?
林予安手里的笔掉了。
他回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桌上摊开的物理参考书,上面写着日期: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他把日记本拿起来,翻了好几遍,确认没有夹层、没有机关、没有人在背后戳他的窗。
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颤着手写下了第四行:
> 2008年10月25日。晚上十一点五十。没下雨。屋外面有虫叫。
写完他等了很久。这一次,对面的回复来得慢了一点。
> 这样,我们验证一下。明天白天,你去找一张当天的报纸,用报纸头条的标题来证明你的时间。我找一张我的。我们交换时间线。
>
> 如果你真的是2008年的人——
> 那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林予安握着笔,觉得自己在做梦。但他捏了捏自己左手虎口——疼。
不是梦。
窗外秋虫唧唧,天台上晾着的衣服被风轻轻吹动。一切和往日一模一样。但有一件事不一样了。
有人看见了他写在那本日记里最深、最黑、最不敢给人看的话——而那个人没有逃走。
那个人说: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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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予安去了学校门口的报摊。
他买了一份当天的《南方都市报》,头版标题是——「神舟七号即将发射」。他把报纸买回来,摊在日记本旁边,把标题抄了上去。
然后他写道:
> 标题告诉你。现在轮到你了。
他等了一个上午。没有回音。
中午吃完饭再翻开,字迹出现了。
那个人没有写报纸标题。那个人写的是——
> 神舟七号确实是在2008年9月发射的,你说"即将发射",那应该是九月初之前。但你日期写的是10月25日——除非你是看了旧报纸,否则这个时间对不上。
>
> 但另一个信息可以验证: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这个已经发生了吧。你去看开幕式了吗?
林予安愣住了。
他确实记错了。神七是9月25日发射的——已经是上个月的事了。报摊卖的是过期的旧报纸,他一直没注意。
他写道:
> 我记错了。神七上个月已经发射了。报摊卖的应该是旧报纸。奥运会发生了,我在电视上看的开幕式,看到很晚。
>
> 你……真的在2024年?
这之后,日记本上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林予安以为那边的交谈已经结束了。
然后字体出现了——这次写了好几行,而且林予安莫名觉得,字迹比之前潦草了一些,像是写字的人有些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 那么你现在应该在读高三。如果你在南方——因为我在南方收来的这本书——你应该还在穿校服,在为月考烦恼,每天骑自行车上下学。
>
> 你是男生,对吗?
>
> 最后一页那段话也是你写的。你写的是"男孩可以正大光明地给另一个男孩写情书"。你不小心写出来了。
林予安的心像是被揉了一下。
对方继续说——
> 我的名字不重要。不过你可以叫我沈霁。
>
> 我今年三十三岁,在北京做律师。
>
> 跟你一样。我也是。
他没有说"也是"什么。但林予安懂了。
"也是"那种人。"也是"会喜欢男生的人。"也是"十六年后还活着、还有职业、还没有被这个世界碾碎的人。
林予安低着头。台灯的灯光照在日记本的纸页上,纸页有一点泛黄——不是2008年的泛黄,是未来的泛黄,是十六年的风把一张纸腌入了骨头。
他慢慢写下:
> 我叫林予安。高三。南方小城。很多话不知道该跟谁说。
>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遇不到——
他停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他在脑海里搜索了很久,最后写下了这样一行字:
> 我现在手在抖。
> 谢谢你回了我。不管你是不是真的。
然后对面回了一句话——比此前的每一句都短,但比此前的每一句都重。
> 是真的。
> 所以,别怕。
那天晚上,林予安趴在桌前,对着日记本哭了。
不是悲伤。是一种很陌生的感觉——像是他在黑暗里摸索了很久很久,指尖忽然碰到了一扇门的把手。
他不知道门那边是什么。
但把手是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