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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死求生 ...


  •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从早期先锋文学的零度叙述向温情和传统叙事回归的重要作品,余华通过主人公福贵、许三观的生命历程回顾了中国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渴求,他们承受着时代变迁中的死亡和暴力,在命运的捉弄和厚爱下呈现出如厚土般的忍耐和乐观,共同表达了“人世间走一遭,以笑的方式哭”的生命意义。

      一、重复的暴力和死亡
      死亡和暴力从余华的早期先锋创作一脉而成,这几乎是他所有创作的主题,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亦是如此,拉长的时间跨度并没有削弱阅读的痛感,它们是福贵和许三观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不断重复,构成合唱式的节奏和韵律。重复理论的重要研究者希利斯·米勒认为:“任何一部小说都是重复现象的复合组织,都是重复中的重复,或者是与其他重复形成链形联系的重复的复合组织。[1]”
      “重复”在两部小说中都占据重要地位,七次死亡和十二次卖血构建起基本叙事脉络,也是福贵和许三观一生的脉络。
      福贵一生经历的七次死亡像一场剥洋葱,催人泪下,剥到最后只是洋葱——“活着”而已。从父母健在、祖产傍身、儿女双全,被命运大手不断地用死亡剥离这一切。父亲因福贵败家气死,接着母亲病死,儿子有庆为产妇献血去世,女儿凤霞因难产死去,妻子家珍患病离世,女婿二喜意外身亡,最后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只剩福贵孑然一身与老牛相伴,老年的他在结尾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可以说福贵对生命的理解是通过直面一次次死亡而逐步完善的。正是通过一次次死亡,余华帮助福贵确认了生命的真谛。[2]
      许三观一生十二次卖血,以压榨生命力的方式换取与生活抗争的本钱,“卖血”成了他在风浪里紧紧抓住的浮木。许三观通过卖血,娶妻救子,改善生活,“卖血”从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到不得不卖,到最后卖不出。“血”在以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为代表的“城里人”眼里是生命,卖血是自残,许三观在一次次的卖血中出卖自己的生命,应对外部社会的暴力,换取家人的活着,映衬了《活着》中老全所说的“死也要活着”。
      作者余华生于1960年,他的儿童时期乃至青少年都在充斥着暴力和动荡的年代,又因为父母的职业对医院和死亡有着异常的迷恋,当先锋的浪潮远去,死亡和暴力的影子并没有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淡去,以“重复”的形式盘旋在作品上。这个时候,作者笔下角色对压迫的反抗与作者“暴君式”叙事的旧习产生了冲突,这也体现了作者对自己叙事方式的自我审问和改良意识的萌动。[3]

      二、沉重的韧性和反抗
      人哭号着出生,承受生命的重量,又在别人的哭声里变成一抔土,福贵和许三观面对一重重的暴力和死亡,并没有精神崩溃或是一死了之,而是漫长的忍受,以厚土般的忍受抗衡命运。两者所经历的苦难,都是在大的时代背景下人物的缩影,无法反抗命运,但也不会向着命运低头。[4]
      余华并不认为《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是悲剧,福贵和许三观都活着,他们的心里并不绝望。余华通过福贵和许三观的个人史描写中国从上世纪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历史,不长的一段时间里战争、革命、饥荒轮番上场,福贵和许三观作为底层人民沉浮其中,在命运和苦难的斗争中展现出生命的韧性。不管是革命极端化的暴力肆虐,还是金钱至上主义的贪婪无度,当这些加诸于身,留下死亡和暴力的伤口,福贵和许三观用血肉包裹刺痛的异物愈合。
      《活着》采用了双重叙事,由采风者和福贵一同讲述这个惨痛的故事。采风者的叙述通过间歇的打断和后来者的悲悯使读者不至于沉溺于惨痛。而当福贵以第一人称回顾他的一生,去除了外界或批判或同情的目光,他平静而平和地忍受生命之重,怀念温柔坚忍的妻子,善良不幸的儿女。福贵在苦难中完成了自己的修行,达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精神状态,超然于一切善恶,成为了混沌与自然的一部分。
      《许三观卖血记》让许三观这个送茧工以卖血求生存,无疑是惨烈的,这与余华的创作意图相悖,于是他引入了“看客”视角,添上了辛酸的嬉闹和宽容的色彩。余华的“看客”视角没有转向鲁迅思想革命的方面,也没回到《在细雨中呼喊》那条伤害、怨恨的路径,而是沿着原谅主题一路推进了。[5]在“看客”的刺激下许三观并没有失去人的善良,他反而与妻子许玉兰和解,与一乐这个非血缘的儿子和解。
      福贵的生命类似于西西弗斯式的斗争,在一次次大起大落中以韧性承负沉重的命运,并不是耶稣为人类受难,也没有像佛教劝导的一样放下,只是作为个体受难,达成了中国人在现代性冲击下的自洽。许三观相较于前者呈现出了更多的主动性,用血换取与命运斗争的资本,既是可叹的“卖血史”,也是可悲的异化,在数十年的生涯中,卖血成为了路径依赖,当年轻血头否定了他的血,他绝望了,绝望于生命被否定。

      三、永恒的生命
      余华在《活着》日文版自序中写道:“在中国,对于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分币的两面。”决定了福贵和许三观是“生活”的是温情,苦难中难以磨去的温情是他们心头的一点灯,长久地亮着,照亮他们的生命。在剧烈的阵痛以后,抚慰伤口的温情显得弥足珍贵。
      如果说余华从福贵身上挖掘出的是小人物对生命的无欲无求的热爱和忍耐,那么他从许三观身上挖掘出的就是小人物的卑微善良与对生命的敬畏。[6]生活是一场认识生命的旅途。福贵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亲人死亡中认识生命,反刍出温情的难得,生活的意义,生命的珍贵。父亲和根龙的死让他看清金钱,福贵家财散尽后,妻子家珍却陪伴在他身边,曾经的长工长根带给他绸衫,他在战壕里受到老全的恩情,他也会在饥荒中送给大队长一把米,他与家珍对春生的劝生更是令人动容。
      许三观是在透支生命的代价,换得家人活着的过程中,确认自己生命的价值,温情包裹住尖锐而刺痛的现实,使幸存转变为生活。曾经带他卖血的根龙和阿方代表了卖血的尽头即死亡的警钟敲响,血并不是他认为的摇钱树而是卖命,但他无法回头。许三观第六到第九次卖血,几乎是以命换命地将一乐拉回人间,尽管他和一乐没有血缘关系,在相处中早已成了他最爱的儿子,他朴素地认为用自己这条老命换一条年轻的生命是值得的,正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亘古永恒。

      四、结语
      余华从巴赫的音乐中获得了灵感,意识到单纯也可以达到极致,并认为“文字的叙述也同样如此,在跌宕恢宏的篇章后面,短暂而安详的叙述将会出现更加有力的震撼[7]”,福贵和许三观在浪潮中大起大落,用温情弥合伤口,用韧性承担生命之重,惨烈地以死求生,寻求生命的意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以死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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