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
-
乔彩晴
乔彩晴不喜欢隔壁的杨先生,相当!
首先,因为他的名字。
他叫杨逍,帮帮忙,杨逍诶,金老笔下彩晴最喜欢的人物诶,那家伙怎么可以叫杨逍?
所以说天下当父母的不可以给孩子乱取名字,真是,天怒人怨。
其后,彩晴不喜欢暴力的男人。
她永远记得数月前刚搬进这座大厦时看到的一幕。电梯门开,拖着旅行箱的彩晴,恰见杨逍恶狠狠瞪着他太太,一只巴掌扬着。他太太不甘示弱回骂,怎样,你就是没出息!有种你打我啊•••••。
估计是因为彩晴出现,杨逍放下巴掌,把太太拉回家。
自此,彩晴便对住在隔壁的杨君怀了恨意。没有女人会喜欢打女人的男人,彩晴尤其是。也是从那天开始,彩晴再没见过杨太太。曾经彩晴荒诞的想象,杨太太是不是被杨逍给杀了,杀了后再肢解~~!某次,见杨家少爷在走廊上用手机给妈妈电话,方释然。
彩晴虽不喜欢杨逍,却几乎日日与他相见。
任何地点,上下楼的电梯,大厦附近的面档,社区的便利商店。
任何时间,早上,中午,晚上•••••。
尽管日日相处下来,知其人寡言少语,颇有礼数教养,彩晴却仍觉他城府极深,至难相处。为此,她对杨逍一向黑口黑面,没啥表情。
杨逍是讨人厌,但他有个可爱到极点的宝贝儿子,叫杨蒙。
那孩子不怕生,见了彩晴会自我介绍,他自己叫什么名字,爸妈叫什么名字,读几年级,他同学说了什么,事无巨细,一一罗列。刚开始,面对杨蒙的热情,彩晴措手不及,十分别扭,后来,混熟了,彩晴乐于每天早上有机会,和这个小小孩童共处一段时光。
彩晴喜欢看杨蒙边吃三文治边和自己聊天的样子,他不时拿手指头去捅捅夹在三文治里的火腿生菜,再把沾满蛋黄酱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吮,那个小模样常害处于减肥期,拿苹果当早餐的彩晴有种自觉,她很饿,很很很饿。
曾经某天早上,杨蒙告诉彩晴他尿床了,并且说他老子八岁的时候也尿床过。那天杨逍尴尬的耳朵通红,彩晴则很辛苦的把一腔笑意憋到公车上才爆发出来。杨蒙偶尔也请彩晴分享点他的点心,一片饼干,两只烧麦什么的。彩晴不能白要孩子的点心,回赠杨蒙两块巧克力,杨家少爷竟糗彩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次彩晴熬不住,当着杨逍的面几乎笑晕过去。杨逍就给彩晴张纸巾,让她擦眼角笑出来的泪水。他有对彩晴笑一下,笑容极干净,眼睛极清亮,彩晴注意到,杨逍笑起来的时候,左颊上有个小酒窝。
但笑得好看不等于人好,彩晴并不因此对杨逍加以辞色。
本来,彩晴是为结婚,才与未婚夫合买下这幢大厦中的一个单位。可惜,搬进来之后,婚期却推了又推。上次,是因为她未婚夫唐僧那段时间工作忙,实在请不到假期。这次是为了唐僧要出国参加两个月业务培训。唐僧有他的道理,“老婆,都是为了将来,我有实力,肯努力,我们才有好日子啊。”还说,“你是女人嘛,当然要配合我。”
彩晴不是不委屈的,也跟唐僧闹过,自己一个人躲去电影院看电影,不开电话,不和唐僧联络。但唐僧每次都找得到她,在她身边坐下,递给她一袋吃食,轻巧利落的跟她说对不起,末了,事情还是按唐僧安排的那条路走。彩晴有时候想,到底是他特别聪明,总能找到她,还是她每次都留机会给唐僧,有意让他找到?不过,这重要吗?她总是挂着他的,总是要嫁他的。
春天的时候,唐僧到底去国外培训,每次通电话,彩晴想说几句体己话,叫他,“唐僧啊•••••。”
唐僧一贯不解风情,“唐明,是唐明,说了几百遍了,出了房间之外的地方叫我唐明,OK?”
彩琴翻眼睛,“我现在是在房间里,OK?”
唐僧呵呵笑,“老婆,在家乖一点,不要出去乱跑。”
其实,彩晴算是个很乖的女生了。她不爱运动,懒于交际,不沉迷物质,鲜少逛街,她的娱乐方式就是上网。彩晴在家网站的论坛做版主,ID~~其实蛮土的,不过没人敢明说,叫有情天,众友简称有情。她最近忙于追看自己版里的一部长篇连载,闲来与一二网友,赏文谈字,混忘俗务,煞是快乐。
彩晴喜欢的那篇连载,作者叫阿里,彩晴之所以喜欢,除了故事精彩,还因为对他笔下的人物有认同感。阿里故事中的女主角,彩晴觉得,和自己有点象。比如,都是短发,长眉毛。又比如,对不喜欢的人,装不出喜欢。再比如,有个习惯动作,闲坐着喝杯茶的时候,无意识的,十只手指轮番交替,轻轻敲打玻璃杯,听茶杯发出类似于破碎的声响。
因为对女主角的偏爱,彩晴也特别希望这个故事有个花团锦簇的美丽结局,于是,她常利用BBS的站内短信和作者闲聊,威胁阿里,“你若敢把故事的结局写得鬼哭神嚎不美丽,我拿西瓜刀砍了你。”
阿里则说,“有情,见字如面,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为何你一定要执着于结局?”
“没结局写她作甚?”彩晴一直相信她未婚夫的一套理论,有结果有把握的事情才值得投资,值得做。
而浪迹网络写故事的阿里则云,“见字如面,有情,只为写而写,有没有结局不重要。君子知无为而为,或愚蠢,但可爱。”
对这样的阿里,彩晴哪里还记得自己的西瓜刀置于何处?她喜欢阿里这个朋友,喜欢他每次都罗嗦的见字如面四字。时日久了,品这四个字,竟觉其别有番清朗开阔的味道,不必相见也如面,洒脱!
杨逍
杨逍和老婆曹宝娟办妥离婚手续,坐在一起喝咖啡。望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女子,杨逍想得通透,没什么好计较的了,她现在是我前妻,我的喜怒哀乐和她再无关系。
曹宝娟打从坐下来嘴巴就没停过,她要儿子杨蒙的抚养权,在失意落魄的前夫面前,把她八十分的专业水准落力发挥成一百二十分。
杨逍很安静,待宝娟稍微停顿的瞬间,适时插嘴,“即使你未婚夫那边没问题,他的两个子女那里是不是也没问题?假如你确定一切OK,那就照程序解决吧。”
曹宝娟不说话。杨逍知道,她没把握,即使她的未婚夫有逾亿财产,她也不能保证蒙蒙一定能过地快乐舒畅。喝完聊完,宝娟抢着付帐,杨逍笑笑,没同意。请这个女人喝咖啡,大概这也是最后一次了,他还珍惜这个机会。
杨逍仍住在与宝娟共同生活过的那套寓所里,和他的儿子杨蒙一起。蒙蒙对母亲突然不在家,初期表现的很雀跃,因为终于再没人管他打电玩。中期表现十分失落,他觉得自己象只被抛弃的小狗。后来逐渐习惯,和他的同学相比,他只剩老爸这一道紧箍咒,别的同学头上可是套着爹妈两条紧箍咒呢,杨蒙单纯地觉得这方面他赢。
而杨逍对目前的生活状态表示满意,还好,在失去女人和事业之后,他还有个儿子,尽管这小子偶尔很麻烦,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他也不太能保证,自己是不是仍能活得这么起劲。每天大早,撑着沉重的眼皮起床,给蒙蒙弄早餐,听那孩子曲折离奇的童言童语,杨逍心情尚可。这个世界上,另他心情不错的还有个人,她叫乔彩晴,住杨逍隔壁,清爽率真的邻家女孩。
杨逍经常遇到乔小姐,任何地点,电梯,面档,社区内的便利店。
任何时间,早上,中午,晚上•••••
尽管与她日日相见,却一向的,她对他黑口黑面。她不喜欢他,相当的,杨逍明白,并了解其原因。当然,总不会是因为他不幸与金庸笔下的光明左使同名吧?应该是数月前,自己得知宝娟有了外遇,情急下与她在门口争吵,挫折和暴怒的情绪冲昏他的头,他扬起手差点打了宝娟,这个情景恰被乔小姐撞见。
杨逍记得,那天是她搬进隔壁居室的第一天,拖着全套的gucci旅行箱,瞪住杨逍,一双眼里装满惊诧和怒意,那也是杨逍第一次看到乔彩晴。
这么直接的用表情表示喜恶的一个人,这年月不多见,若是十年前的杨逍,他会觉得乔小姐太笨。可现在,杨逍却因此而认为她颇难得,欣赏她的直率。
隔壁乔小姐虽不喜杨逍,却很是喜欢他的儿子杨蒙,绝不恨屋及乌。有次,蒙蒙请晴姐姐吃烧麦,彩晴开始不好意思要,后来见蒙蒙失望,连忙答应。于是,就在电梯里,和蒙蒙一起吃油油的烧麦,难为她一大早整理好的精致妆容,愣是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失望,把唇彩弄花了。杨逍喜欢那个时间,她的笑容,纯如一缕照耀在布达拉宫上的阳光。
杨逍在自己的小说连载里,这样写乔小姐的笑容,温暖纯净,另花坛里的芍药失却颜色。慢慢的,邻家女孩在时间的流逝中成为杨逍故事里的女主角。他象是个不道德的偷拍者,不动声色地记录下她生活中某一片断,怎样说,怎样笑,怎样哭,怎样动作,待回到暗室,耐心冲印,凝成相片。最终,她生活中一个个小小片断,就沉淀在他生命里,变成可以珍藏,可以回味的景色。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她的未婚夫为了工作推迟与她的婚期,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乔小姐偶尔独自去面档吃面。经常的,她一个人吃不完一碗面。杨逍记得,平素都是她的未婚夫,那个生着两条好看的眉毛,有个可爱的名字,叫唐僧的男人与她分享的,如今,她独自对着剩下的大半碗面条,思远念人,离离伤感。她微微发怔的时候,手指会无意识的,轮番交替,敲打在碗壁上,这个小动作,杨逍看到过几次,相信,这是乔小姐的习惯。
杨逍偷摄下她的习惯,并用文字说明,她纤细的指尖,轮番交替,轻扣在瓷杯精致的青花图案上,发出细微如呢喃的温柔碎••••••
杨逍的网名叫阿里,他混论坛写文章有一年了,自从事业上一落千丈,唯一的发泄渠道就是码字,天马行空,胡说八道,吹牛不上税不是吗?不过有件事情蛮好笑的,论坛版主有情天曾经以为他是女性网民,而杨逍曾经误会有情天是男性网民,她们因为这个误会而熟悉,偶尔会聊聊。网络无性别,杨逍一直这样认为,能遇到一个投锲的朋友诚属不易,其人是男是女并不重要。
版主有情告诉杨逍,她喜欢故事里的女主角,她说,和她有点象,缺心眼,直率。有情天跟杨逍要美好圆满的故事结局,原因就很简单,因为,她觉得世界美好,比如一线阳光,一阵急雨,还有孩子的一朵微笑,都足够让我们相信,所有的故事都应该有好结局。
杨逍并不这么看,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的,尤其是好结局。他写的文字里,有他对隔壁女孩的欣赏与爱恋,他未曾奢望打扰她的生活,和她制造一个故事的结局,即使是在虚构的文字里也不行,杨逍觉得,那是对乔小姐的亵渎。这是个注定没有结局的故事,注定他要辜负有情天,所以,阿里只能回复,“有情,见字如面,抱歉,结果如何,我现在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