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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四爷让我去杀一个人。我是他雇的杀手,他让我杀,那我就杀喽。
      我拿着四爷给我的照片,歌舞厅的圆形灯光不断旋转变色,我不得不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那是一张被放大了打印的证件照,红底被打印成了黑的,模样有些辨认不清。但也足够了,靠这张照片,我已经不会认错人。
      这人的半个肩膀上纹了青面獠牙的纹身,从正面刚好能看见鬼脸,呲着两颗鬼牙。他可能觉得这还不够,又给鬼脸上上下下环了两串全黑的胳膊环,足有十公分。从照片上看,像是天生少了半截胳膊。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说明他能扛疼忍痛,只能说明他找的纹身师美术功底不行。不比我背后纹的普罗米修斯——一个大胡子洋人,被老鹰没完没了地啄眼球,有典故还有艺术修养。
      我看够了照片,就把照片收进裤子口袋,抬头看看四爷。四爷穿的十分时髦。当时流行掉裆裤,把皮带系在□□三角区稍微往上,任由□□掉到膝盖去,小露臀缝给路人看。我们流氓都这么穿,但四爷不一样,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是□□的龙头老大。泸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他可是出了名的大王八蛋。
      他手下的生意,可不只是□□、贩毒、倒腾枪支弹药这些下贱勾当,明面上还有十多家公司企业,有房地产楼盘、东南亚旅游团、茶城产业链、饮料厂,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他方方面面都有参与。这些足以说明四爷这人不简单,在本地是有靠山的,没准出了市,还是省上的领导。
      四爷坐在我的对面,一架老古董木头椅子上。整个舞厅里只有他是坐着,其他我们这些当手下的,都得立正以示尊敬。他穿着直领的束身黑色皮衣,内里搭配洋红色硬挺涤纶小衬衫,本地就他敢这么穿。他虽然审美风骚,但是身材实在不行,肩膀窄小,脑袋却异常得大。肚脐眼的位置和旁人没什么两样,裆却是一般人的两倍长,什么裤子穿在他的粗腰和短腿上都不匹配。牛仔小脚裤多出来的部分都堆在了脚踝上,形成一个大肠般曲折回转的区域。除此之外,他还几乎是个大光头,两边的鬓角全都推成青茬,只给中央的脑袋留了前倾有力的寸头。被肥肉展开的头皮,能看见一根一根的毛孔,杀手看了也起鸡皮疙瘩。此刻他还戴着墨镜,长得真像个癞蛤蟆。
      我问四爷,希望采用怎样的杀人手法,对于死者的遗言,需不需要录音和签字画押,之后的交货方式,是要全尸还是提前分装好。
      癞蛤蟆发话:“天龙,这人是个叛徒,你见了他,没什么好说的,一刀捅死就行!”
      他身边站着几个保镖,零零散散,站在北斗七星的位置上,东摇西晃地心不在焉,都在瞄着四爷的小妞看。小妞总共三个人,数量根本不够分,当然也轮不到他们享用。小妞们也穿得极为时髦,红的橙的紫的亮片裙,一看就是外贸货。他们正围在台球桌边打台球,或是搔首弄姿地嗑瓜子,瓜子皮从两片薄薄的红嘴唇间挤出,毫不留情地被啐到地毯上。
      说是小妞,其实都是男的。都不用走近了细看,单是听声音,各有各的阳刚。再说长相,普通的女人哪能长出如此宽阔的肩膀和平坦的两瓣屁股。四爷的小妞总体来说都长得不像中原人,眉骨突出、眼窝深邃,典型的雅利安人长相。还有一个长了鹰钩鼻,悬在脸盘的正中央,鼻孔和瞳孔一般大,鼻毛伸得有睫毛那么长,远看像长了四只眼睛。
      这么一群妖怪,穿着五颜六色的吊带裙,在舞厅昏暗变换的灯光下扭动身躯。皮肤一会儿变成蓝色,一会儿变成粉色,再过一会儿,就有如天仙一般好看了。那些窄小的胸脯,突出的锁骨,多看几眼,说不上来的风情万种,简直美如传世名作。我觉得我的同性恋就是从四爷身边的小妞那儿得的!一想到四爷这样的大肥猪,能跟他们玩儿一对多,我就嫉妒得咬牙切齿、痛苦得紧闭双眼。有那么几次,四爷疑心我得了重病,要把我换下去。我都跟他解释,小妞看多了发涨。他便得意地呱呱大笑。
      舞厅的音乐突然发出巨响,这无异于是给严肃的任务交接活动带来一记惊雷。听到乐曲声,小妞们便迈着模特步走到四爷身边来。四爷呵呵笑着,把他们一一楼在怀里,撅着猪嘴要讨几个香吻。这些小妞们把四爷围在中间,上下左右地搂他,爱不够一样。四爷被藏在了五光十色的裙子里,像花和尚进了盘丝洞。他要是被蜘蛛精们分食,少说也能吃大半个月。
      我不想再看下去,看多了要做春梦,万一梦到了四爷的大猪头,往后买凶杀人的生意还怎么做。
      离开舞厅时,天已经黑透了,是冬是春也说不清,总归是身上发冷,突然觉得落寞。这些年我专注于事业(也就是杀人),竟然耽误了感情生活。才会在这寒风瑟瑟的季节里,独自一人直面岁月的萧条。我一寂寞,便想撩骚,此刻身边没有合适的对象,只能给我的老情人君君发条短信:“君,龙想你。月亮代表我的心,你过得可还好?”
      君君很快回复了我:“去你妈的,要死边儿着,这么恶心,点开都是晦气。”
      路灯每隔五米就把地面照亮,我站在路灯下,将手机收回口袋里,心中更是倍感凄凉。婊子无情,说的就是君君。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在给富婆当鸭。后来我俩好上了,出去吃饭和玩,我口袋里总是十块二十的,君君兜里可全都是大票子。我于是便羡慕,想让他带我入行。他小心眼,忌惮我抢他的生意,死活都不告诉我门路。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转行当鸭。依我看,当鸭和当杀手,都是高风险高回报,但当鸭总归更稳定点。
      君君当鸭,总的来说是出于个人喜好。现在的人分工很细,说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小部分人是同性恋,还有一部分人是双性恋,每一部分都互相不影响。但依君君的情况,我觉得他哪种都不是,他单纯就是男的女的不挑。他初中时读的是男校,一进班门,满屋子蠢蠢欲动的半大傻小子,看见公鼠妇趴在母鼠妇的背上,都能嘎嘎叫个不停。碰上长了双眼皮的同性,那更是色迷迷地盯个没完。君君竟然也乐意跟他们玩,真是下贱胚子。
      后来高中他读的是男女混合,女孩见得多了,觉得那绵软软的胸脯也没什么不好,就把她们也搞来搞去。这和双性恋不双性恋没有关系,甚至和恋都毫不相干。他就是一个禽兽,一只环太平洋发情的野生海豚,遇见海豹都要凑上去强煎两下。
      这一夜我看多了小妞,也发起情来,于是就想从君君那里捞点好处。
      “你说话还是那样难听。哥愿意给你打。今晚我去找你,还在老地方?”
      我刚发出去,君君就立刻打了电话来,小声地和我说:“去你妈的,少来烦我。我正陪铃姐呢,你想死就死去吧。”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
      这都三四年了,他还在给铃姐当鸭,这倒让我感到意外。
      说起来,我能入杀手这行,也全是君君和铃姐的功劳。再几年前,铃姐还叫小铃铛,在迎宾楼的大堂里面坐班当小姐,住在旧城区那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我和君君常去迎宾楼开房,那是个三星酒店,整体而言还算高档。君君在那里当过几天服务生,给客人刷马桶和换床单被罩。他手里有把□□,能打开所有的酒店房门。
      我们提前说好日子,把□□里的工具和内衣全换得香喷喷的。然后等到了时间,我就到迎宾楼里去,从员工楼梯上到他值班的五楼楼梯间。君君再从已经退房的客间里,挑一间算得上干净的,把钥匙留在柜台上,暗示我去拿。再然后,我就可以像个普通的住房客人一样,开锁进门,再把圆手柄上的按钮一按,将门彻底反锁上。我把他狠狠地压在床上,将他服务生的紧身工作裤脱一半留一半,啊啊乱叫地大干一场。
      这么一来二去,我和那些小姐们也都混熟了,和小铃铛的关系最好,因为她总色迷迷地向我打听君君的事。小铃铛她们一伙总是坐在一楼大堂的侧厅小沙发上,那些小姐们总是围在那里聊天,叽叽喳喳,哪个男人看了都害怕,谁还敢去跟她们问价。我曾给她提过建议,为了更好地招揽生意,她应该少聊天多给客人抛媚眼才行。小铃铛采纳了我的建议,从此营业额翻了两倍,成了迎宾楼里的销量冠军。
      她上班时总穿白色连衣裙,袖口还有一层薄纱,搭配温顺的披肩长发。要是她手里没拿那支香烟,还真像一个正经人家的学生妹。小铃铛有一副火辣的身材(同性恋也能看出女人辣不辣),但是却有一张充满矛盾的、朴实无华的脸盘子。她这张脸故事性十足,能拍成一个励志温情、又跌宕起伏的好电影——
      悠远夏日的小村庄里,贫穷人家的大姐长到了18岁,她在弟弟妹妹们饥饿的注视下,被迫扛上了一家人的生计,背井离乡来到了城里的服装厂。她在服装厂里缝纽扣、走针线,却不想命运给她开了残酷的玩笑,一次偶然的意外,让她失足成了妓女……
      每当有客人来,她便跟人讲自己胡诌的谎话。牛鬼蛇神的客人们听了,都不好意思跟她要折扣。这些客人急匆匆地拉着小铃铛就要往房里走,先不管她脸上挂了几滴泪了,裤子脱了验货一下。都是一群臭流氓。
      小铃铛编故事的本领越练越强,攒的钱也越来越多。在她即将转行开服装店之际,遇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从香港来的大老板看上了她,把她包走当内地的小老婆去啦。老板给她买了商品房,买了小门店,还买了小汽车。从此她在这小门店里做起了服装生意。小铃铛说话好听、反应也快,拿到的还都是纯正的香港货,不久就干出了名气,成了批发城里有名的女企业家。
      她成了女企业家,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完全没放在心上。但没过多久,君君就被她挖走了,成了她的小白脸。香港老板包养她,她包养君君,那我算什么,我是小白脸的小白脸,被所有人干。
      这样的日子我可受不了,要让人看不起的。我躲了君君两日,无奈小鸡鸡不能理解这份骨气,总是和我的自尊背道而驰。于是我又老马识途地回去找君君。君君也不介意,毕竟是我服务他,他躺着就行了嘛。
      后来,小铃铛的胆子越来越大。她不想再当小三,她要杀了香港人的老婆,自己上位当老板娘。她把主意跟君君说了,问君君同不同意,君君想了想,觉得不敢,就又来问我。那时候小铃铛已经是铃姐了,她对我说:“死鬼的死命老婆这几天要来泸阳一趟。阿龙,你要是胆子大,就帮我把她给杀了。我和死鬼以后过好日子,也绝不会苦了你的。”
      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们在跟我开玩笑,像个傻子一样对他们哈哈地笑。
      铃姐见我不理,便说:“好吧。你不干,那我可去找别人了。合格的鸭子难找,满分的杀手还不遍地都是?”
      说完她便从钱夹中抖落出七八张纸卡,定睛一看,有“天海解忧”“龙虎寻仇”“飞刀协会”“老兵弄枪”等机构的名片。她跟我说,这些可都是□□的,干一票少说能赚30个。她又说,老婆死了,香港老板不知会有多高兴,他早就不想和她过了,绝对不会报案,更不会找人追究。
      她说到30个的时候,我心里就已经有了主意,这个人我是杀定了。那会儿我才16岁,即使被抓,关个几年也就放出来了,有什么好怕的。
      等到真的干起来,才知道这事竟比想得还要容易。
      那时候我骨瘦如柴,论宽度比窈窕小铃铛还窄一型号。但浑身肌肉骨头极其有劲,打不断的钢筋一样。我敲响大老婆的房门,咚咚咚,说我是电工,挨家挨户做空调维修的。然后她就让我进去了,没有一丁点儿的怀疑。我立刻狠狠地抱住了她,铁钳一样把她箍得紧紧的,她一动也不能动,吓得气都要喘不上来。热腾腾的肉在我的怀中滚动,硕果累累的胸脯像是翻浪,在我有力的小臂间弹跳冲撞。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人的咪咪,真是说不上来的古怪。
      我牢牢地把她搂着,还有余裕腾出右手捂住她的嘴,让她不要出声。大老婆只能呜呜的,她还以为我是劫匪呢,跟我指钱包的位置。可我根本不图钱,我是来拿她的命的。
      我跨了几个大步来到了窗户边,她住二十三楼,往下看一眼,真是高得让人眩晕。我把她挤在窗边,双脚这么一抬,她便哇哇叫着坠到了地上,好沉的一声闷响,像是撞碎的西瓜瓤。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空气质量特别不好,天上灰蒙蒙的,一个星星也见不到。我听着附近的居民楼传来狗叫,连忙地从她家里跑了。二十三层的楼梯,旋转又旋转,长得像是走不完。等我走出大门的时候,大老婆的尸体已经被人围观了。我装着看了几眼,她死得可真惨。然后我就事不关己地离开了。
      还真如小铃铛说的,杀了大老婆没人会来找我麻烦,警察根本没来调查,就当作自杀把她处理掉啦。她给了我3万块。30个,我当是有30万,但是3万也够多了,我本来想用这些钱开家小餐馆,白天卖拉面,晚上烤羊肉串,谁都爱吃这个。但是小铃铛当了大老婆后,又把我推荐给了她其他的姐妹们。我就继续帮她们杀人。再后来口口相传,四爷也听了我的名声,让我跟他做事。从此我就成了四爷的马仔,和他的小妞差不多,成了他的人。
      这些年,我总共杀了十二。好多人杀了我就忘了,他们活着也是混蛋,对这个社会毫无贡献。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第一次杀大老婆的时候。我还记得自己是怎样抱着她,她又是怎样甩动着挣扎,一身赘肉踊跃地活动,那时候我想小铃铛会不会有一天也这样胖。我的鼻梁贴在她的后背上,从那薄薄的衣裙上,透出沉闷的人肉和汗味,和我自己的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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