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天子,就是鲁迅文里轻捷的叫天子,木心诗里叫了一整天的云雀,蒙古草原上的百灵鸟。
百灵最初叫百舌,意为能学百声,是非常神奇的鸣禽。旧时候养百灵,有南派和北派之分:南派配置精美高大的笼子,让百灵绕笼飞鸣,爱叫什么叫什么;北派笼子随便,尺寸随便,但百灵只准唱十三套,不能变序,不能遗漏,不能重复。一般常见的十三套,前套九种:“家雀噪林、山喜鹊、红子、群鸡、胡哨、小燕、猫、家喜鹊、鹞鹰”,后套四种:“靛颏蕊儿、柞子、黄鸟套与画眉络儿、胡伯劳交尾儿”。十三套之外,还有绝活儿,比如学水车声由远而近,轧了路上的狗子,又由近而远,可见百灵着实本领不凡。
如今的十三套,大多是跟着录音带学的。前鸟怎么叫,后鸟怎么叫,总归都是鸟叫。我文里是夸张了些,但没准儿,环境条件允许的话,真的会百学百灵呢。
不过有两点要说明:第一,蒙古百灵的成鸟很难在笼养条件下学习其他鸟类的鸣唱,所以这种训练基本都在雏鸟阶段进行——也就是说,它还是宝宝就要被人抓走牟利,这是非常残忍的事。第二,蒙古百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捕养。爱护小鸟,也是爱护我们自己。我们在文里看个趣儿就好啦。
让我们引用一下中华书局出版的《会玩儿:老北京的休闲生活》的原文:
玩鸟作为北京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角度来看,是把人文精神附加在鸟的天性之上,通过鸟来展现人的审美取向,相比之下,将“玩儿”推上了一个更高的境界。从技术角度来看,按规定的套路训练鸟模仿其他声音,这是极为精细的工作,而且需要长时间的陪护,这就比粗放式的豢养要难得多,玩到如此专业,也算是极致了。
不过,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也会有不同的社会认知,旧时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都与今日大不相同,爱鸟与养鸟在人们心目中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所养的鸟,现今能够形成人工繁殖的品种并不多,所以各种鸟大都是在其迁徙的过程中以网来捕捉的,更何况那时的自然环境远远优于当代,人少鸟多的境况也是今天不可比拟的,对于鸟类的随意捕捉与当今动物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的观念完全相悖。人类对于鸟类的态度也不再把它们看作玩物,而是朋友与宠物。鸟贩的捕鸟方式更是粗放式的,捕到一只活鸟,可能就会让十只鸟失去性命。我们在喜爱自己的鸟的同时,也更应该热爱鸟类,除了少数形成品种的以外,养鸟其实对于鸟类来说是巨大的灾难,更何况当代人所养的很多鸟都是珍稀物种,是国家级或世界级的保护动物。
传统文化是美的,但一定要建立在当代社会准则与环境之下,如果相悖,反为不美。如果喜欢,我们可以从旧时的书籍或影视作品中去体会它的精妙,再或是去动物园去欣赏它们的姿态。现代的欣赏方式是多样的,亲力亲为其实就大可不必了。就如同博物馆里的古画、古瓷,过我眼即我有。我们热爱自然、热爱动物,那就不妨学一学《牡丹亭》里“一生最爱是天然”的杜丽娘,在“云霞翠轩,雨丝风片”中听一听大自然中那“呖呖莺声溜的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