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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自首了。 ...

  •   关完厂房门回身时,我看到原本被绑着蜷缩成一团侧躺的假千金这会儿已经坐起了身,正在扭着身子想解开腿上的绳结。

      看来此前我和那一伙人周旋时,她一直在试图自救。

      这会儿与我对视一眼,她一哆嗦,险些歪倒下去,眼里瞬间蓄满了泪花,在摄影灯的照耀下,我这次真切看清了她眼中的恐惧。

      但下一秒我就移开了目光,并没有走过去,只靠着门坐下,掏出手机打了三个电话。

      第一个是报警。嗯,更严谨地说是自首。

      第二个打给了当地一家媒体,将今晚的这场轮/奸案当作新闻素材投了稿,并嘱咐对方现在过来必能拿到一手消息。

      这家媒体背靠国企,在纸媒、电媒和网媒方面都发展得很好,甚至本市的交通媒体也属于它家。

      面对霸总男主,这样的背景会好过根基浅的小媒体,但我也并没有报太大期待,这个电话权当顺手为之。

      放松下来之后,我又给原身手机里与他对接的男主下属打了电话,这次开了录音。

      我骂骂咧咧地告诉他:“TMD!那些混蛋发现这小妞是富家千金了,都说怕被报复,不敢玩她,一个个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你问问靳总,没有十三个人,我一个人强她十三次算不算?如果算的话,另外十二个人的钱可都得给我!”

      对面大概也在等着今晚的消息,一时紧张过头,竟然脱口而出问道:“你糊弄谁呢?现在还有谁不知道她是假千金?”

      说完这两句他大概脑子也转过了弯,赶忙补充:“你说的靳总是谁?我不认识!”

      我大笑:“你不认识靳总,他们不认识假千金,哈哈哈,你们一半一半!”

      我这一笑,他彻底意识到不对劲,做起了不合时宜的补救:“你找错人了,我先挂了……”

      “等下!”我赶忙叫住他,大声道,“那我也走了哦!就留这假千金一个人被绑在这荒郊野外了哦!后面要是出了什么事,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话,靳总……不……你……不,谁都不能怪我哦!”

      对方安静几秒才说出一句:“关我什么事!”

      旋即挂断了电话。

      我没再回拨过去,而是赶紧将市面上能找到的云盘文件都下载下来,又注册了好几个新邮箱,将这段录音一口气存了十几份。

      夜间交通顺畅,警车来得很快,听到警笛声响的时候,我才遥遥向恶毒女配丢过去一句话:“如果你够聪明,就该把惩罚你的权力交给法律,而不是那个姓靳的。”

      嗯,突然想不起来男主叫什么了。

      警察敲门的时候,我特地问了一下警号,看对方三秒答出,我才给开了门。

      当假千金被揭开胶带的下一刻,立马就跟警察哭诉:“警察叔叔,我要自首,我做过很多错事,我愿意坐牢弥补我的过错……”

      而当警察拷上我的双手推着我上警车时,我眼尖地看到了警戒线外的采访车,立马大喊:“警察叔叔,你们可不能只抓我,还有那十二个男人也别放过了!虽然他们都戴着口罩和帽子,但是你们肯定能根据监控找到的吧?我是自首,他们是逃逸,可更不能放过他们呀!”

      警察让我闭嘴,按着我的脖子,将我塞进了警车。

      到了警局的审讯室,我对警官们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将能卖的全卖了,为表诚意,甚至连赌咒发誓都用上了,配合度百分之千。

      警察问我为什么忽然在犯罪现场要改变想法帮助假千金,我告诉他们,我一开始就是为了扭转乾坤而去。

      “警官你们看,这结局不是还挺好么?假千金自首,受到了正义的制裁。而不够正义的恶行被揭穿,后面主使者再想故技重施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因为我的高配合度,对面的警察态度还挺和善:“可是你赌上了自己。”

      我无奈叹气:“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这样,没得选呐。”

      这全是实话,我确实没得选,如果我能穿成其他人,我一定第一时间找警察帮忙,还免了咬伤自己之痛。

      不过非常庆幸的是,穿书神没让我穿成当是时的假千金,在被捆住手脚粘住嘴的境况下,我还真想不到可行的办法帮那瘦丫头力挽狂澜。

      因为我的配合,后面我在司法系统监管下的生活还算安逸,只是耳目变得闭塞了起来,除了特定的新闻节目,我失去了其他消息渠道。

      而在那些新闻节目中,并没有出现过任何有关“厂房轮/奸未遂案”的字样,我对此倒并不意外。

      以男主的能量,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我这个炮灰算计到,男主就不会是男主了。

      拘留期间,我偶尔会被叫去指认其余的涉案人。

      其实我隐约觉得这种指认也只是走个流程,警方一定通过其他方式确定了他们的身份和犯罪嫌疑。

      但我非常感谢这道流程,在那间厂房里,那些人毕竟还是被口罩和帽子遮挡着大半面部,虽然我尽力记住了他们身上的其他特征,但还不足以完全确定真人。

      而通过这一次次的指认,我才终于看清了他们的五官和身形。

      或许是因为自觉犯的事不大,其余十二个人并没有刻意隐藏,又或许是现在的监控系统着实厉害,总之那十二个人的抓捕并没有花费多久,不到半个月就全部归案。

      至于主使者,警方只给我看了几张西装男的照片,问我认不认识,我在其中找不到男主,问警方也没得到答案,不由心下了然,男主果然将自己撇干净了。

      有种不出所料的遗憾感。

      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人想要推动这桩案子尽快尘埃落定,我们很快就被送上了法庭。

      此时我终于得知了这起案子最终所呈现的全貌:

      那位被推出来的主使人正是曾与我通过电话的男主下属,厂房中的那些摄影设备虽然是由另一批人以拍广告的名义送过去安置好的,但警方在上面找到了他的指纹。

      而当晚在与我通电话后,他没忍住,还是驱车前往了那间厂房,虽然在看到警车之后立即返回,但是沿途的监控拍下了他的行迹,再加上与十三个直接案犯的聊天记录,最大嫌疑毫无疑问地落定在他身上。

      不论是为钱还是畏权,这位下属总归是甘心顶了缸,听说招供得很及时,认罪态度也好,而作案动机是假千金得罪过他,所以他在前者落难后存心报复。

      我细细打量了这人一会儿,对方很年轻,应该不满三十,瘦削苍白,单看外表其实挺文气。

      感受到我的目光,他也朝我看过来,我本以为他会恨恨切齿,但没料到他神色间竟无一丝动容,只眸光中满是疲惫,毫无年轻人的朝气可言。

      最后的刑期下来,这位“主使”的刑期最长,被判了两年零六个月,其余十二人各自喜提一年到一年半刑期不等。

      至于我,当时那些拍摄中的摄影机录下了我吐血时的那段发言,虽然听起来不像是在做好事,但根据最终的结果,我确实吓退了那十二人,阻止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不过这种证据总归还是不够有力,加上原身曾有前科,所以法庭结合我的自首和高度配合,以及那句对假千金的“规劝”,综合考虑,最终只判处我一年管制。

      我可以不用坐牢,但需要定期向公安机关报道。

      我十分满意这个刑罚,当场感谢法官感谢警察。

      出了局子,我开始规划着过正常日子。

      原身没什么学历,自己也好吃懒做,所以时常饱一餐饿一顿的,才会是那么面黄肌瘦的模样。

      我在破出租房附近的脏脏小街上理了发修了脸,又在路边小摊上买了两套便宜的新衣服,让这副邋遢身体显得稍微体面了一些,才开始四处寻找工作。

      因为原身的前科,正经工作着实难找,我早出晚归,几乎跑遍了大半座城市,才在一家工地找了个临时的搬砖工作。

      日复一日地搬了半年砖,我的身板壮实了许多,皮肤由蜡黄变成了黝黑,但总体形象却比刚穿时年轻了好几岁。

      每每去警局报道,当初负责案件的警官都会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然后笑道:“很不错啊,小伙子,当真是脱胎换骨。”

      凭借着搬砖练出的臂力和耐力,我在半年后换了工作,当上了一名蜘蛛人,就是给商务大楼洗外墙的工人。

      虽然辛苦又危险,但这份工作的收入着实比搬砖高了不少,我买了辆小电驴,出行也方便了许多。

      临近年关时分,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九个月了,某天路过市中心,耀眼的广场巨幕上出现了一对俊男美女,两人携手而立,代表自家企业给消费者们送上了新春祝福。

      周遭一片哇塞声,围观群众纷纷嚷着好帅好美好般配。

      我点点头认同,这就是本世界的男女主,当然般配。

      坦白说,虽然我看不惯男主找人轮/奸拐卖假千金的做法,但我从主观情感上对男女主以及他们的结合没有任何意见。

      只是对错应该有分明,他即便身为男主,犯了罪也要付出代价,不然也枉费我穿书这一遭。

      又四个月后,第一批当初我的“合伙人”们出狱了,一共五人。

      我在他们出狱时请了假,小电驴骑得风驰电掣,花了一个星期才终于摸清了几个人的住址,并且不时去悄悄“探望”一下。

      如此过了两个月,又出狱了三个人,我依然如法炮制。

      期间我仍然从事着蜘蛛人的工作,因着在团队中属于年轻人,体能有优势,又踏实肯干,工作效率日渐增长,我很快成为了团队的核心成员之一,负责洗墙的商务楼逐渐变得高端,地理位置也越来越靠近市中心。

      等到又是四个月之后,所有“合伙人”全部出狱,我才正式开始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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