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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 15 章 ...

  •   第十五章 长相思兮长相忆

      黄亚明带着王美美一起来看朱东峰的这天,是1982年12月25日。他们是在南塘村的村部跟东峰见面的。
      天气已经寒冷,起雾了。在薄雾里,可以看清树上的霜挂轮廓,那层霜雪均匀地裹满了所有的树枝和草木。待雾渐渐散去,树上的霜还在,被裹上的白霜的枝条静静地斜插在那里,纹丝不动。
      东峰一见他们的面,并不觉得突然和奇怪,像早料到似的。他说:“天气这么冷,你们心里可热乎着吧,真是要祝贺你们啊!”
      他这一说,亚明和美美反倒不好意思。亚明一直没有正式说过他跟王美美在谈恋爱,只是每次回村里给母亲烧纸钱,他都会跟东峰说关于洪若晨的一些情况,所有若晨的情况,都来自美美。他相信聪明的东峰猜得到他和美美的关系。他家里穷,是南塘最穷最苦的,最穷最苦反倒让他没有任何顾忌。他大胆地追求心中所爱,不成也没关系,因为穷惯了苦惯了,即便失一次恋也无所谓,不亏。他的母亲自杀之后,他和弟弟们随父亲进了城,成了城里人,吃国家粮,有一份工作,他觉得配得上美美了,那时美美还在镇上读高中,他们一直保持着通信联系。
      黄亚明告诉东峰一个好消息,说他们最要好的同学张晋湘考上大连的一个海军学校了。张晋湘高中毕业一年之后,通过叔叔的同学关系,如愿去当兵了,而且是海军,在青岛服役。他叔叔的同学,是当时公社的武装部长,只要身体好,符合条件,照顾同学的侄儿是一句话的事。晋湘在部队表现好,一年后就入了党,当了班长,等到想提干时,从战士中直接提干的政策取消了,要当干部必须是上过军校的。晋湘有基础,作为骨干被推荐参加考试,连考两年,终于考上了。这意味着,两年学习结束,晋湘就是海军部队的干部,不会再回云阳农村了。
      “真为晋湘高兴。”东峰说。
      东峰心里有些敏感,有些失落。晋湘给机械厂的亚明写信,却没有给他写信,刚去当兵时还通过几次信,渐渐地就很少写信了。“他或许是忙,或许是不愿接到我这个写着乡下地址的回信吧。”他在心里说。但不管怎样,他还是替晋湘高兴,同学四年,有出息了,是他们做同学的光荣。
      亚明说,他的弟弟黄亚辉没考上大学,离上线还差五十分。“我们家怕是没有读书种子。哎,我现在拼命地要下面的三个弟弟努力,看能不能有一两个考上中专的。”他说。他紧锁眉头,脸上有些忧郁。
      “只要考上中专就好。中专出来也是干部,一样的。”东峰宽慰亚明。又问:“亚辉现在做什么呢?在我印象中他是个勤快伢子。”他想到了自己的弟弟南峰。
      “那还怎样,当个体户呗。也赶上时候了,如今国家鼓励发展个体工商户,不像过去要偷偷摸摸的。”亚明说,“亚辉开了个早餐店,专卖牛肉米粉,在米粉里还拌了我们本地的土芹菜,味道好,所以生意也好。”
      “那是好事啊。能够自食其力,你爸和你又少一个负担了。”东峰赞叹说。东峰意识到光顾着跟亚明说话,会冷落了王美美,美美曾牵线她的哥哥,帮过他的大忙。他就话锋一转,说:“美美你毕业了还回临水吗?”
      “我已经毕业了,留在长沙了,在郊区的一个小学当老师。我在那小学实习过,教语文。”美美说。她知道东峰一定关心洪若晨,想知道她的情况,就说:“若晨也毕业了,在临水县文化馆当干事。”
      “那是好地方,忙也可,闲也可,适合她。她是喜欢文学的。我在省报上看到过她写的散文。”东峰说。他想了想,又问:“她都好吗?”
      “好,我一到临水,就去她的文化馆,或者去她的家里。她还在学习,准备考本科。”美美说。她又笑了一下,微笑一直静静地停驻在她的嘴角,她说,“你既关心她,又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
      “我哪好意思去。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东峰悲观地说。他浑身颤了一下,眼里充满迟疑。
      他想到与若晨交往的一切,想到若晨在岳州师专三年,他们断断续续地写信,想到每次读若晨的信,就会拿出她送给他的枣红色的笔记本,看里面夹着的若晨的照片,思念若晨;想到有一天,他终究按捺不住对若晨的思念,按照若晨在信里留的地址,神差鬼使般地到了岳州。他没对母亲说去岳州,而是说去看看临水县城的亚明。那是若晨毕业前的初夏时节。那一天,东峰到了岳州师专校门口,当时己是下午下课的时候,校门口有不少的学生进进出出。他混在学生中进入到校园。他想这时候若晨应该不会在宿舍,他就叫住路边一个匆匆行走的女学生,问中文系怎么走。那女学生扎一对羊角辫,手里捧着几本书,像看一个外星人一样盯着他,然后指着不远处的几栋教学楼说:“那上面都标注清楚了,你不会看吗?”东峰被抡白,脸红到了脖子下面。他朝教学楼走去。那教学楼是红砖砌的旧楼,在左边一栋的门楣上,他看到了“中文系”三个字。这时候,他听到了从二楼教室里传出来的古琴声。那安静悠远的琴声一下就把他震住了。那弹奏的是《秋风辞》。他想那一定是若晨在弹奏,上高中时若晨带他一起听薛娟娟老师弹奏过。伴着琴音,有浅浅的低吟:“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凭。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尽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那分明是若晨的声音,那是东峰熟悉的清亮绵远的琴声。东峰不敢向前迈步了。他的勇气被这美好而忧伤的琴声震慑。他想到三年前的那个秋日去见薛娟娟老师的情形。他对琴声产生出一种害怕,那琴声仿佛提醒他的一种自卑和城乡必须存在的贫富贵贱。“与若晨的距离是与生俱来的,就像城乡差别一样,我没有办法去缩短它。我一个乡下农民,居然跑到大学里来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不像小丑一样荒唐可笑吗?《秋风辞》吟得好,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他闪到路旁的樟树下。抬头见那樟树枝干左右盘缠,枝梢上的新叶,还是一片娇嫩,略呈红色。虽然没有风,有的枝梢却轻轻摇曳。他的思绪也像这枝梢一样摇曳着,他想把背的那一袋红薯片和小籽花生留下来,又觉得那土里土气的东西,必定会让若晨的同学笑话和轻看。他没有勇气迈进教学楼,没有勇气在学校停留。他退缩了,一个人灰溜溜地出了学校大门。那夕阳余晖追着他的背影,仿佛是狰狞的嘲笑。
      这不堪的秘密只属于他个人。他想他与若晨,就是少年时代一个美丽的梦,是往昔的甜蜜,是埋葬了的温柔,是镜中花,是水中月。那梦是实现不了的。他还想到自己当这个村长,是因为上面有洪书记,自己的进步,居然是沾了若晨父亲的光,他更觉自卑。如果若晨知道,会轻看他的。他为村民所有的付出,所有的努力,都是要证明给别人看,他是称职的,他是凭自己的本事当上村长的。
      东峰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只听王美美问:“听亚明说你上电大了?”
      东峰知道,王美美是转移让他尴尬的话题。回答说:“上了一年,地区电大在云阳镇有个点,我是每星期去几次。唉!我就是不想荒废了自己。”
      “那是好事。也祝贺你呀!”王美美说。
      “这有什么值得祝贺的。电大哪能跟你们正规院校相提并论。我想我只能这样,村里还有一摊子的事呢。”东峰说。
      东峰坚持留亚明和王美美到家里吃饭,亚明可以随便,王美美第一次来,不能随便。既要给亚明面子,更考虑美美的哥哥帮过村里,这有美美的功劳,何况美美也是自己的同学。
      母亲章素月认识亚明,见亚明带女朋友来,很是高兴。她去捉鸡杀,亚明说:“伯母,您家还有油渣吗?板油的油渣,您用酸菜蒸一碗油渣,或者用大蒜炒一碗油渣就够了。”
      “这哪行呀,你的女朋友第一次来。”东峰母亲说罢,就将一只鸡捉到了手上。
      “伯母,亚明说得对,我在家里就喜欢吃油渣,我还吃猪油渣拌饭呢,香。”王美美说。
      猪油渣是那个时代最好的菜肴。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大多数的人家每年要到食品站或肉食站去买十来斤板油炼猪油,后来日子稍宽裕一些,有的农家就自己杀猪,板油留下来炼油。那板油炼出猪油后,油锅中沉淀出的金灿灿的固体,就是油渣。一物两产,聪明的中国人把猪油献给日后的滋润,把猪油留给了当下的生活。从小就喜欢吃猪油渣的王美美,在一篇写猪油渣的作文里,写道“极端的脆,轻轻一咬,咔嚓一声,天崩地裂”,惹得全班同学直吞口水,羡慕他有个当食品站站长的哥哥。
      猪油渣这样简单却顶级的食材,早已超越了时代造就的贫穷智慧,将食物的味觉系统一再扩容,在中国南方,猪油渣就是玉净瓶里的甘露,只要撒在绿叶菜上,那菜就会吐露芬芳,整个厨房里,都飘荡着绵密浓郁的油香和蔬菜的清香,连餐桌都一并活色生香起来。
      东峰家过年杀了年猪,有板油炼油。过年有大菜,东峰母亲就把炼完油的猪油渣用脸盆盛起来,拌些盐,可以吃上一段时间。家里缺油时,东峰也会到镇上食品站买十来斤板油炼油,所以这几年东峰家里不缺油渣。东峰喜欢吃母亲用切碎的酸菜蒸的油渣,入口软糯软糯,满嘴生香。
      但油渣不是大菜,如果有重要客人来,油渣顶多只是桌上的一个点缀。亚明到东峰家里吃过饭,他吃过东峰母亲做的大蒜炒油渣,一连吃了几碗饭。她知道王美美的口味,他想让美美尝尝东峰母亲做的油渣。
      “好,油渣也炒,鸡也杀。”东峰母亲大声说。
      美美嘴甜,见人熟,一直陪着东峰母亲在厨房说话,听着锅碗瓢盆撞击出温暖的叮当声。
      吃饭的时候,东峰母亲一个劲地给亚明和美美夹菜。她羡慕地说:“亚明啊,你女朋友的性格我喜欢,热闹,人又俊,你有福气呀!你娘泉下有知,也会为你高兴,她有这么好的媳妇!哎,我就没有这样的福气了,我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东峰母亲的言语中包含着对自己儿子的失望。
      “伯母你还不知道呀?东峰心中早有人了,我哪能跟他心里的那个人相比呢?”王美美说。
      “真的?我真不知道。”东峰母亲惊喜地放下筷子,望着儿子。
      “妈,别听她说,她哄您开心呢。我真没什么人。”东峰矢口否认。他给母亲的碗里舀了几勺鸡汤。
      “哎。”东峰母亲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她想到了杏芳,儿子心中的人是杏芳吗?如果是,那该多好。但如果是,儿子又为什么要否认呢?那就不是了。难道是见过一面的那个同学洪若晨?那更不可能呀,那可是县委书记的女儿。
      王美美和黄亚明见东峰否认他与若晨的关系,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怕若晨和东峰真没戏了,他们的确差距太大,一个县委书记的女儿,怎么可能下嫁一个吃农村粮的村长?王美美开始对东峰刮目相看。这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她又开始想到自己,想到家里母亲对亚明的态度,心中出现了一块挥之不去的乌云。她的脸上出现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但王美美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她要活跃桌上气氛,她对东峰母亲说:“伯母,您这么好的儿子,又是村长,哪愁找不到好媳妇。当年东峰是受我们班上女同学最关注的,现在您哪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为东峰犯单相思?”
      美美的话,让东峰母亲一下又高兴起来。她相信自己儿子能找到好媳妇。她又想到了刘杏芳。她想哪天找机会要好好跟儿子说说杏芳。他既心中没人,杏芳不就很好吗?
      临别的时候,亚明故意问东峰:“你知道明天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
      “12月26日,是个值得所有中国人记起的日子。”
      “我准备明天跟美美一起去湖南的韶山,先去长沙,从长沙坐火车去韶山。去祭拜老一辈革命家,让老人家保佑我们。你不知道呀,听说当官的去拜,求保他升迁;经商的去拜,求保他发财。我们平头百姓去拜,求保平安顺利。”亚明说。他一脸幸福的样子。他对自己与美美的关系,非常满意,他也希望有神灵保佑。
      东峰将信将疑。他想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呢,求神拜佛管用,那不大家都去跪拜了?南峰考大学时,母亲拜了镇上的文庙,又不辞辛苦,转了几趟车,去湖南衡山的南岳大庙拜了菩萨,结果菩萨也没保佑。母亲说可能是心不诚,没有走路去,如果走路,不知要走多少天多少夜。杏芳的妹妹杏莲考大学,家里没有去拜,反倒考上了。神灵哪管得了人世间的事呢?
      但他想不能泼亚明的冷水。他说:“那好啊!我祝愿你们。”

      12月26日,亚明和美美去了韶山,而东峰一早去了云阳镇。他是为村里的事去的。
      他和陈二苟一起去找镇委书记程为宝汇报村办建筑公司的事,县里执照还没批下来,他们想请程为宝以镇政府的名义出出面。县建设局就等镇领导上门去找,要把面子留给镇里的领导。
      东峰相信程为宝会出面的。程为宝每次去县里开会,只要洪伯军问南塘的情况怎样,问朱东峰干得怎样,他回来后,脸上就要灿烂几天。他庆幸自己作出的决策,对东峰更加亲近。他明确跟陈二苟说过,如果不配合好东峰,就把他换过来,让东峰当书记,他当村长,而村长是要选的,他不一定选得上。陈二苟也不是蠢人,他虽然自认为跟程为宝关系铁,但他知道程为宝是个一心想往上爬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牺牲跟随他的人。所以他识时务为俊杰,对东峰客气,不与年轻人争高低,要干什么事,什么分田到户,什么收购牲猪销往广东,什么成立建筑公司,他都支持。他既图一个好名声,配合了村长,村长干的成绩,他也有份;而且他又有时间忙自己的了,他要忙王寡妇身上的事,想想王寡妇的浪笑,他身心就按捺不住。
      程为宝对东峰满意的是,东峰言必称书记,人又勤快,村里要办什么大小事,都来镇上找他汇报,心里有他。他感觉好。很多人生来就是政治动物,为政治而生,为政治而活,为政治而死。程为宝就是这样的政治动物,当年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他喊的口号最响亮,行动最激进,越左越革命。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改革开放,他把改革开放挂在嘴里唱高调,唯恐落后于别人。在他看来,紧跟形势就是讲政治,就是向上的阶梯,就是生存的法则。
      朱东峰汇报村里想办一个建筑公司,还只讲到一半,他就打断他的话说:“这是好事。老一辈领导人说摸着石头过河,村办建筑公司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好事嘛,我支持。下次我去县里开会,就帮你们去找县建设局,那建设局的谢局长还跟我一起喝过酒呢。”
      程为宝答应了这件事,让东峰十分高兴。离开镇政府时,他让陈二苟先回村里去,他说他想在镇上转转。

      实际上,他是想去看看二弟南峰。南峰已从广州回来,和同学谢江海一起,在镇上开了个卖录音机、音响设备和磁带的小商店。南峰回来,母亲比西峰考上大学还高兴。南峰回家那天,母亲反复问还去广州不,南峰说不去了,要去,也是去进货。母亲有些虚肿的眼睛激动得掉下泪来,连连说:“不去好,不去好。”
      娘痛背时崽,三个儿子,一个当了村长,一个上了大学,就剩下南峰,在广州打工,没个正式工作,一年到头见不到人,让她牵肠挂肚的。这下好了,回来了,就在镇上,要回,天天可以从镇上回来,她怎不高兴呢,她甚至有一种幸福感。虽然她的心里仍在隐隐作痛,但那是一种预示着平静的灼人的痛苦,就跟伤口在完全愈合前的那种灼烧感一样。
      南峰跟哥哥说,是广州那开音像电器商店的林老板支持他的,林老板是他的恩人。那次杏芳姐从广州离开,他就找机会跟老板娘说想家了,想回去开店子。老板娘不舍,跟丈夫说再找一个像南峰这样贴心的帮工,很难。但林老板开明,说人家心走了,留也留不住,他走了,我们再物色吧。林老板主动问南峰,准备开什么店,南峰说想请老板帮忙,就买他的磁带和录音机,还有音响设备。他跟林老板去进过货,他知道磁带和录音机的进货渠道,利润空间大。林老板说好,我也正想往内地开辟市场。他说他将货批发给南峰,如果南峰生意做得好,源源不断要他的货,他就等于坐收渔利了。他说:“南峰啊,我就是看上了你的诚实人品。我跟你去你们镇上考察一次,我把第一批货批发给你,比我的进价略高一点点,我不能亏。这些货你先卖,卖完后给我货款。”
      林老板这个红包打得大。其实林老板是个聪明人,他想他这样做,南峰就不至于背着他去找他的上线进货。南峰找到还在码头当搬运工的谢江海,邀他一起回镇上开商店。谢江海累得直不起腰,当即表示赞成。他们就这样回了云阳。其时,谢江海的父亲当上了成立不久的镇工商所所长。林老板到云阳镇考察时,谢父陪着吃饭喝酒,林老板见南峰有工商所所长关照,更是放心。
      谢江海父亲出面,为南峰在云阳镇的正街上找了个店面,他为南峰办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写着朱南峰的名字。东峰说这商店就是他和谢江海两人的,他的江海签了个协议,股份一人一半。商店名字就是“南江音像店”,南江二字,一个南峰,一个江海。

      南江音像店是云阳镇第一家音像商店,买录音机、音响和流行歌曲磁带。磁带上面印着明星们的朦胧照,贴着显赫的“原装正版”的金色标志。店里的墙壁上贴着港台明星的海报,双卡录音机不停地大音量播放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有缠绵清丽的邓丽君,有劲歌热舞的张国荣,有猫一样尖锐嘹亮的张蔷,等等。歌声传到大街上,成为那个时代特有的声音,象征着另一种遥远的、火热而芳香的生活,激动着小镇青年的心。音像店成为云阳镇的独特风景,吸引了不少赶时髦的年轻人,他们即便不买磁带,不买录音机,也喜欢到店里聊天、听歌。
      南峰和谢江海很快成为赶时髦青年的核心,这也给他们的音像店带来生意。他们穿着从广州买回的喇叭裤,蓄一头长发,有时戴个□□镜,间或说几句粤语,让人们羡慕得不得了,纷纷效仿。他们是从广东回来的,广东自然代表时尚,代表潮流,代表热烈的生活。
      回到云阳镇的南峰,恢复了在广阔的田野成长起来的天性,已不同在举目无亲的异乡那样约束自己。他把自己放开了。他有一种荣归故里的光荣,他是从人人羡慕的广东回来的,是从改革开放的前线回来的。
      南峰的奇装异服,让东峰看不习惯,看不顺眼,也有一种担忧。他到了店里,也不接南峰端给他的茶,也不问他的生意,也不正眼望在旁边跟他打招呼的谢江海。谢江海跟南峰穿一样的花衬衫,枣红色的喇叭裤,披一件军绿大衣。东峰盯着南峰嘲讽说:“你可千万别穿着这样子回家呀。”
      “怎么?”南峰纳闷。
      “你要把娘气死吗?”东峰平静的话里包含着不满。
      “原来是这样。哥,你说严重了。广州城里的年轻人,都是这打扮,有的比这更花哨,更古怪。这有什么,张明敏唱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要唱的是,长发披肩喇叭裤,我心依然孝顺娘。”南峰耍贫,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他觉得哥哥是小题大作了。
      “孝顺,孝顺,那就是要顺着娘,娘会喜欢你这打扮吗?”东峰严厉地说。
      “好了,好了,哥,你别说了。你当着我同学的面,一点面子都不留吗?没回来,你们要我回来,回来了,又嫌弃我。以后我不回家不就行了,你眼不见为净。”南峰睹气地说。
      话不投机半句多。东峰一怒之下离开了南江音像店。他差点没忍住要刮南峰一耳光。他走出很远的时候,还听到南峰毫不顾忌地用粗鲁的嗓门大声嚷嚷:“封建,闭塞,跟不上时代!”
      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这是他第一次与南峰发生争吵,第一次对自己的弟弟动气。他是哥哥,是长兄,长兄为父,他有责任严格要求自己的弟弟。他不能不说。南峰这样子,是不良青年的样子,是不走正道的样子。正正经经的人,哪会留着长发穿花衬衣和喇叭裤呢?还有那幽灵般的□□镜。
      他想到南峰刚从广州回来的时候,头发并没有这么长,也没穿花衬衣和喇叭裤,难道那是假象?不可能吧。广州的年轻人真的是这么穿着打扮?或者,是回来变了?镇上的风气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抑或是跟那谢江海学的?有样学样,他怎不学好样呢!
      这样想着,他要透一口气似的,伸手取下戴在头顶上的军帽。这是若晨送给他的军帽,他戴了几个冬天了,已经洗旧了。他已经发现,现在戴军帽的人越来越少了,过去程为宝喜欢戴军帽,两年之前就不戴了。在镇里街上走,不是戴鸭舌帽的,就是戴礼帽的,或者戴皮帽绒帽,军帽反倒成了稀罕物,成了异类,成了落伍的代名词,成了保守的象征。难道真的是南峰所说,我守在一个小小的闭塞的南塘村里,跟不上时代了?为了跟上时代,他没有放弃学习,他之所以上电大,也是为了不让自己落伍。可是,时代变得太快,不断有新商品,不断有新口号,不断有新动作,不断有新气象,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遗毒要铲除,可一些传统的东西总不该抛弃吧。他感到苦闷,困惑。
      他想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看重着装打扮呢?
      装束能代表一个人的形象,但代表一个人的内心吗?他喜欢张明敏的《我的中国心》,时不时也哼几句“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南峰也说得没错,穿奇装异服,不变的是孝顺母亲的心。可自己为什么又要重视那些外表的东西?这些年,西峰和北凤的学费、生活费都是南峰挣的钱,母亲穿的两件的确良衬衣,他身上穿的的确良衬衣,都是南峰从广州买回来的,他为家里做的贡献绝不比他少。他的心何止是孝顺母亲的心?既孝顺母亲,又友爱哥哥和弟妹,他也在撑这个家。他多不容易!
      东峰为自己对南峰的动气而后悔,心里有些自责。但是,他的自尊心不会允许他去跟南峰道歉。他停住脚,回头望望南峰的“南江音像店”,他已经听不到音像店双卡录音机里传出的明星歌声了。他已经走出很远了。他想是自己脾气不好,修养不好,下次注意方法就是了。
      他站在了镇上照相馆的门口。照相馆还是过去的照相馆,没有变化。他看看玻璃橱窗,橱窗里展示的都是照相馆的精品照片,大都是美人照,卷着时尚的波浪发,笑眯眯的,露出洁白的牙齿;也有男士的照片,个个英俊潇洒,头发梳得纹丝不动。那橱窗里原是有若晨的照片的,不知什么时候取掉了,真是大河奔涌,一浪一浪,淘尽了美人和英雄。
      东峰有些惆怅,面色变得苍白,鼻翼微微颤抖。他将取下的军帽重新戴在头上。军帽是他的回忆,是他的念想。还有那军用挎包,他到镇里开会时用过两次,平常舍不得用。挎包是若晨背过的,有她的体温。他感觉他和她的体温,就通过背挎包的方式重合。一想到重合,他就感觉甜蜜幸福。最美的是若晨送给他的照片。若晨送的照片是在这照相馆拍摄的,她拍照的那一天,一定是一个山花烂漫的日子,她早早地出门,迎着晨曦走向照相馆。她笑得那么甜,那么灿烂,星辰般的眼里好像装着整个春天似的。
      他有一年多没有给若晨写信了,他最后一次收到若晨的信,是在她从岳州师专毕业的前夕,是那次他悄悄去她的大学之后。他幻想过,若晨站在早晨或黄昏的窗前,把他的信贴在胸口,闭紧双目,头微微后仰,脸上泛着陶醉的光芒。此刻她遍览山河,心头琴瑟和鸣,如饮琼浆。那一刻她是幸福的,而他也是幸福的。可是他想他想象的画面终究是不存在的,是不切实际的空想。由此他想他的那些信,想到他站在她读书的教学楼下的卑微畏琐样子,简直就是别人眼里的一个笑话,于是他没有勇气再回信了。他想他跟读大学的若晨其实是若即若离的。他读她写的他没有经历过大学生活,只觉得新奇,羡慕。而他的农村生活,即便是一天天好起来的农村生活,在她看来,可能也有新奇,但一定是遥远的。他决定不再给她写信了。他跟自己的私心作斗争,跟自己的纠结作决裂。
      这些年,他经历了太多,连续失去亲人的打击,沉重的家庭负担,改变村子的努力,让他累得像牛耕地一样地喘气,也让他一步步走向成熟。成熟得让他相信美好的爱情只在古典诗歌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他想,爱情是一种共同的命运,而他和若晨的命运是不一样的。他不能耽误若晨,不能像农村孩子做泥人玩具似的玩弄爱情,不能像读小学的跳皮孩子跟老师捣蛋没被发现似的吹嘘自己的爱情,不能像戴军帽似的天热就取了,天冷就戴上,有季节性的随意的爱情。
      是的,时光稀释一切。汹涌澎湃的时光,并不会澄清生命中的一切无名的情感、困厄、悲怆或哀恸,相反,每分每秒,仍然陈旧,仍然平淡,仍然如同向我们袭来的泥沙或尘埃,直到把我们涂抹得面目全非,无法辨认,直到我们自己觉得越来越陌生,陌生得自己都不认得自己。
      “我还是我吗?我不是我了,不是云阳中学的那个团总支书记了,而是一个种田的农民,一个农民的小头目;若晨还是若晨吗?不是的了,不是云阳中学的那个学习委员了。她是令人骄傲的大学生,是人人敬仰的县委书记的女儿。”
      “时光已冲淡我们,若晨的影像渐渐模糊,门当户对是老话,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东峰在心里悲酸地说。
      就这样想着,走着,他走到了杏芳的南南服装店门口。

      杏芳从广州回来之后,关掉了南货店,在靠西的街上开了一家服装店,批零兼营。她原本取名芳芳服装店,她征求东峰的意见,东峰笑说:“一看芳芳二字,就以为是专卖女人衣服的,男人就不进门了。可你的店子什么衣服都卖呀。”
      “那就叫东峰如何?”杏芳笑道。
      “你别开玩笑,你用我的名字,女人一见就不进你的门了。”东峰认真地说。杏芳胆大,说到做到,东峰怕她真的用他这名字里取店名。
      “那你帮我取个名字。”
      “我想想。哦,有了,用南南如何?中国南方的南,南塘的南,你家背靠的那山不也是南山吗?既是南塘人在镇上开的店,以后不管开多大的店,赚多少钱,都不忘故土。再说这个南字,中性,顺口,可卖男人的衣服,也卖女人的衣服,可卖老人的衣服,也卖小孩的衣服。你说如何?”东峰说。
      “好,听你的,明天我就去工商所进行登记。”杏芳说。
      杏芳从广州回来时,给东峰带了双皮鞋,就是他现在脚上穿的这双皮鞋,四十二码,合脚。她是从东峰母亲嘴里打听到东峰穿的鞋的型号买的。他推脱不要,杏芳说:“我买都买了,我爹的脚比你大,他穿不了,我给谁去呢?以后,你想送什么给我还礼,我是不会谢绝的。”
      东峰无法拒绝,他就穿上了杏芳给他买的这双鞋。这是他长到二十三岁第一次穿皮鞋。这在南塘,恐怕是第一双皮鞋。他有些感动,他想杏芳对他的好,对他家里的好。他不知如何还礼,不知如何感谢她。在忽然间,他不知怎么想到了父亲那双露孔的破旧的解放鞋。父亲这辈子没享一天的福,他穿得最好的就是一双解放鞋,穿了好多年,穿得都露孔了。人了了,鞋也了了,想想都悲切。明代归有光在《项脊轩志》里说“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世间之悲,莫过如此。父亲死了五年,他穿上皮鞋了。他的眼睛潮湿,他不知是悲是喜。
      就在他穿上新皮鞋的那一天,十一月里的最后一天,他一个人爬到后山父亲的墓地去了。
      他有半年没有到父亲的墓地看父亲了。他想陪父亲说说话。父亲的墓地跟爷爷奶奶的墓地在一起,爷爷墓地居中,左边是奶奶的墓地,右边是父亲的墓地。有一条小路直通墓地。墓地周围,是入云的松柏树和马尾松,还有茂密的杂乱无章的灌木丛。有冷风吹过,松涛阵阵。
      爷爷去世七年了,父亲和奶奶也去世五年。“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爷爷、父亲和奶奶,都作远行客了,以后很多很多年,自己也会成为远行客。时光就这样无情。人所留恋的爱,人所不舍的温情,都被时光的洪流深深地淹没了。东峰徒生感伤。
      他一屁股坐在父亲的墓地边沿的麻石上。他让自己在更宏阔的世界与无处不在的父亲相逢。
      他告诉父亲,他当村长了。全村的分田单干,是他当村长之后才推行的。比上级的指示精神提早了八个月。他所在的村民小组的分田单干更早,提前了一年半,让村民提早一年半过上了好日子。他干这件当初看来“叛逆”的事,是洪书记的支持。据说,几千里外的安徽凤阳农村一个生产队的分田单干,比他们早一个月。他告诉父亲,全村再也不闹春荒了,不饿肚子了。肚子饱了,手头也活泛了,他们赚广东人的钱了,把猪送到广东去卖,卖了大价钱,比送食品站的价格高多了。更可喜的是,很多人开始走出曾经禁锢他们的土地,到镇上寻活干,到县城去挣钱,到处寻生意做了。
      他告诉父亲,村民所有的“十边地”都被利用起来了,种什么的都有,还有栽野生八月炸的,再也不用担心割资本主义尾巴了。村民们把吃不完的蔬菜送到镇上去卖,有勤快的,早下种早收获,端午节才有吃的黄瓜、茄子和辣椒,提早一个月就出园了,趁早卖个好价钱。“□□”结束了,做生意不会被揪辫子了,不会被打成投机倒把进班房了。现在改革开放了,时代变了,南塘变了,云阳变了,临水变了,整个中国都在改变。
      他告诉父亲,北凤读书成绩好,会像西峰一样考上大学。南峰从广东回来了,他赚了广东人的钱,这些钱,成了弟弟西峰和妹妹北凤的学费及生活费。南峰到镇上开店了,是云阳的第一家音像店。
      他摸摸脚上的皮鞋,告诉父亲,这是杏芳给他买的皮鞋,穿上的感觉跟解放鞋大不一样,人都显高了。这是杏芳赚钱买的鞋。他说父亲如果活着,他一定要给父亲买双皮鞋,穿皮鞋的感觉舒坦。他说刘家的日子现在舒坦了,炳忠伯伯的地主帽子摘掉了,二女儿杏莲已上武汉大学了,就是当年隐瞒身份的地下党、刘家的私塾先生后来任职的那个武汉大学。炳忠伯跟朱家可亲了,经常接母亲过去吃饭,也经常来家里陪母亲说话,生怕寂寞了母亲。
      他告诉父亲他的成长,他担负了这个家的责任。他没有去考大学,可能会让父亲失望,但是,他认为现在这条人生之路更适合自己。他请求父亲看护他的成长,他说父亲就埋葬在他的身体里,像一粒恒久的种子,埋葬于无垠的土地,埋葬于沃野,父亲借助他的血肉之躯长成人间的一棵树,一棵要像松柏一样的树。父亲的血液成为他的血管里的一股潜流,成为他骨骼硬朗的钙质。
      他想,有多少人的爷爷奶奶和父亲,都在重复同样的命运,又是因为有多少位这样的爷爷奶奶和父亲,这一片充满苦难的贫瘠的土地,才能够不屈不挠地与历史更演进,与时代同进退。
      他感恩父亲,感恩爷爷奶奶。他的眼里噙着泪水。

      天半阴着,风也是冷飕飕的,直往人的衣裳里乱钻。杏芳抬头时,猛然看见东峰进店了,鼻子都被吹得红红的。她迎着东峰的目光,笑道:“是这阵冷风把你吹来了?”
      “冷风也是风,送我来登门。”东峰也笑了。他被杏芳快乐的情绪感染。
      “我邀过你几次了,你今天是第一次来。我猜你是去镇政府了,顺道而来。不过,你来了,我真的开心。”杏芳说。
      “去找程为宝书记汇报。陈二苟也来了,我让他先回去了。”东峰说。他省略了去南峰店铺的情节。
      他接着问:“生意好吗?”
      “这镇上的国营商店都卖布料,不卖服装,只有我一家是卖服装的,生意当然好了,只是经常要去广州进货,忙着呢! ”杏芳说。
      “你这样子真的让我高兴。”东峰由衷地说。
      “不说空话了,我也不泡茶给你喝了,快到吃中饭的时间,我请你吃饭去。”杏芳说。她从柜台后的衣架上取下风衣,往身上穿。
      “好。”东峰爽快地答应。
      他想到自己刚刚还生南峰的气,不想再转身去南峰的店里了,他想妹妹北凤应该是常去南峰店里的,就对杏芳说:“这个时候,不知北凤下课没有,我也想叫她一块吃个饭。我有两个月没见到她了,她一直没回来。她还有半年就高考了,不知准备得怎样。”
      “我倒是见过北凤几次。好吧,你去叫还是我去叫?”杏芳问。
      “我不想去学校,你能帮我去吗?”东峰说。他想到清正跟北凤是一个班的,又说,“你把清正也叫上吧,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了。”
      自从1977年深秋的那次去薛老师那里,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学校了。他不是不想他的母校,而是心里有个坎。他怕触景生情。即便是1981年西峰考上清华,学校校长来家里报喜,他都借故在村部,没有回来打照面。
      “好,我去找他们。”杏芳说。
      她嘱咐她的店员小琴守在店里,她将东峰带到离南南服装店十几米远的一个挂着“四毛炒菜”招牌的小饭店。她指着靠窗的桌子说:“就这里吧。我去学校了。你点菜,别替我省钱,点好一点,慰劳我们未来的大学生。”
      东峰待杏芳走后,就接过前来打招呼的老板送过的菜单,问:“有什么拿手菜吗?我们四个人,你说点几个什么菜合适?”
      那个叫四毛的老板四十出头,胖胖的,油光放亮的脸,秃顶,周围有几根头发。他说,“我们这里的五圆炖鸡,早晨开门就开始炖了,你闻到香味了吧。还有浸辣椒炒肉、蒸鲜鱼、红烧猪脚、炒腰花。”
      “等等,你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拿手菜呀?”东峰怀疑地问。
      “我是说我这店里什么菜都做得好。我是老板,又是厨师。不信你去镇政府的食堂问问,我在那里做了十多年厨师,不干了,我下海了,开饭店了。程书记不让我走,现在他还常来我的店里吃饭呢。在食堂半年的工资,还不如现在一个月赚得多。”老板四毛说。
      东峰抬眼细看,觉得老板是有些面熟,这老板好像姓简,他在镇里开会,在镇政府食堂吃过两次饭。他放下菜单说:“那来个五圆炖□□,一个青椒炒肉,一个蒸鱼,一个豆鼓炒冬苋菜。”
      杏芳带着北凤和清正来店里的时候,用沙罐煲出的五圆炖鸡已经上桌,一打开,香气四溢。
      “大哥,你真是要慰劳我呀。过年都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菜。我馋死了!”北凤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瞄着东峰,然后又死死盯住了桌上的五圆炖鸡。
      北凤十六岁,不再是当年那个扎红头绳的小女孩了,大姑娘了,个头一米六的样子,跟杏芳差不多高,但显单瘦一些。她长得秀气,剪一个运动员的头发,刘海须飘在额前。一看她的馋样,东峰心中就生出些疼爱。
      东峰说:“今天是杏芳姐慰劳你们,我也是沾你们的光。敞开肚皮吃吧!”
      他望望清正。清正有点局促,叫一声“东峰哥。”清正比北凤高半个头,也显单瘦,皮肤白净,眼神清澈,轮廓分明,一个书生的样子。他挨着姐姐杏芳坐,北凤挨着大哥东峰坐。
      杏芳见桌上有茶水,没有饮料和酒,就征求东峰意见:“你来点酒吗?”
      “不要,我没酒瘾。”
      “那来几罐健力宝吧。”杏芳说。她刚要叫老板,北凤就说:“别叫了,我不吃健力宝。我们这边送猪过去,拉回的是广东的水,猪换水,多不合算。我表示我的反对,我不吃广东人的水。”
      “凤啊,你是对你大哥有意见?我可送了几百上千头猪去广东了。广东的价格比我们这边高,我不是想多为村里的人赚些钱吗?”东峰说。
      “大哥,我不是对你有意见。我当然知道,你不送猪去广东,凭什么赚钱,村民凭什么修新房子?你可是作了贡献的。我听说在临水,你是第一个把猪卖到广东去的。你有经济头脑呢,我最佩服我的大哥。我是对广东和我们这些内陆省份的发展不平衡有意见。凭什么就广东开风气之先河,凭什么占了改革开放的先机?我们的敢为人先的精神呢?还说是濂溪一脉。”北凤说。她对本省的发展太慢有看法。
      东峰伸出筷子给北凤夹了个鸡腿,又把另一个鸡腿夹给清正。北凤的几句话,让东峰刮目相看。北凤有思想,有见地,自己的小妹长大了。他为此而欣慰,他说:“你现在的任务是把复习搞好,只有几个月就高考了。国家大事,你就别操心了。”
      “国家大事怎么不操心呢?这是政治。政治课在高考中同样是一百分。”北凤淘气地说。她用筷子给大哥回敬了一个鱼头,又给杏芳夹了个鱼尾,一语双关道,“大哥吃鱼头,杏芳姐吃鱼尾,有头有尾,这样就完整了。”
      东峰和杏芳当然知道北凤的意思,不接她的话,低头吃菜。只听北风接着说:“这里的菜都好吃,鱼也蒸得好,比我娘蒸得还好。”
      走出厨房的老板听到了这句话,接口夸自己:“我有独门决窍呢,人家用茶油或菜油蒸鱼,我用猪油蒸,猪油的鲜味能留住鱼的鲜味。你说好不好吃?”
      “就你买弄。”北凤小声嘀咕。
      吃完饭后,东峰掏出100元钱给北凤,又拿出100元,塞给清正。杏芳见东峰给钱给清正,没有阻止,她知道东峰是还她送皮鞋的礼,还她这些年的一些人情。东峰就这样的人,不占人家的便宜,哪怕最亲近的人。她得尊重他。
      北凤和清正都不要东峰的钱,东峰不许,故意虎着脸,装严肃。
      北凤说:“我身上有钱。二哥给我钱了。”
      “许二哥疼你,就不许大哥疼你?”东峰说。他见说到南峰,就问北凤,“你常去二哥那店里吗?”
      “去过几次,我也没时间常去。二哥给我钱,要我吃好一点。我身上穿的这件毛衣,是二哥买的。二哥说钱的事不用我操心,我的任务是考上北京的大学。”北凤说。她又望望杏芳,说:“杏芳姐也对我好呢,她常给我改善生活。这店子我来过,是杏芳姐带我来的。”
      东峰心里充满对杏芳的感激,觉得这个外人比他这个当大哥的对自己的妹妹还好。但他有话在心里藏不住,就问北凤:“你二哥那打扮,你喜欢吗?”
      “说不上喜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爱好,二哥爱那样,觉得能表现自己,我认为未尝不可。大哥,你是爱读书的,你说能根据封面来判断一本书吗?能根据标签来判断一瓶酒吗?不能吧。那我们又怎么能凭穿着打扮来判断一个人呢!有位外国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觉得说得好:不要根据人们的外表过多地挖掘他们的内心,如果你把其他人看作是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真正的自己,生活就会容易得多。杏芳姐,你是卖服装的,你说是这样吗?”
      说话间,北凤把眼睛瞄向了杏芳姐。她隐隐感觉大哥对二哥的奇装异服有看法。这次吃饭他也没叫二哥一起。他不希望大哥和二哥之间产生缝隙。她要找一个同盟军,说服大哥。这同盟军就是杏芳姐。她看得出,大哥对杏芳姐是信服的,杏芳姐是个有文化的个体户。
      杏芳姐说:“我去广州,见到有人穿得坦胸露背,我也看不惯。但那又怎样?人家喜欢。我不是说喜欢的就是好的,我是说我们要尊重个性,尊重潮流。现在街上有不少的年轻人在穿喇叭裤,在云阳镇,是南峰他们带的头。有的人跟风,有的人跟潮流,有的人附庸风雅,我觉得不是坏事。热情的盲从应该鼓励。更确切地说,无知的热情会促使必然要存活下来的事物提前取得胜利,他们的缺陷、轻信盲从以及缺乏鉴赏距离的特质,会卓有成效地促进服装的发展,促进思想运动的发展。所以我觉得,南峰他们开了云阳镇的风气先河,开了服装样式变化的先河。有人问我,裤子还有这样穿的?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告诉他们,据我了解,喇叭裤是法国服装设计师参照海军军裤式样设计的,猫王普雷斯利多次在演出时将喇叭裤作演出服,把喇叭裤推向了时尚高峰。它随着改革开放从港台地区流传到了国内。我以为喇叭裤作为所向披靡的时尚,是年轻一代对单调服饰的抗争,以及对自我追求的向往。现在,我的店里也有喇叭裤,也有□□镜,大家有需求我就卖。我的店员小琴穿着喇叭裤卖喇叭裤,需求就是时尚,是潮流,是金钱,我们怎么要看不惯呢?”
      杏芳的话,在东峰听来如醍醐灌顶。只听北凤附和说:“姐啊,你不愧是卖服装的,你说得太对了,你把我二哥说成了敢为人先的英雄。我觉得也是。着装是公共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仅仅出于体面或防护而穿衣服,大可让所有人都套上尼龙袋子,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排除有人想要不同颜色的袋子。同样,也总有一些想要穿得比实际情况看起来‘更好’的人,这样更好,可能是物质层面的,也可能是精神层面的,还有可能是所属阶层的。我的二哥他的打扮,我以为是精神层面的追求,还可能是所属阶层的,他代表了刚刚从□□阴影中走出来的徘徊在迷茫和清醒之间的年轻阶层。”
      北凤的分析冷峻而合理。她为自己的说话而暗暗得意。她一脸灿烂的笑。她和杏芳,还有清正,都望着东峰。
      东峰端起桌子的上茶杯喝了一口。他说:“凤啊,你和杏芳的话都让我受教了。你有独立的思想,让我对你考上北京的大学更有信心了。你比大哥在你这年纪的时候强。大哥其实也不是老古董,我只是犹豫。你们一说,我算是明白了。我们应当尊重南峰的自由。”
      东峰不是一个固执的人,他接受了北凤和杏芳的观点。他甚至想自己是不是跟不上时代了。他想要找个时候跟南峰一起吃个饭,兄弟俩好好喝杯酒。他误解了南峰。
      东峰和杏芳站在光滑的石板街,送北凤和清正去学校。北凤在前面走,昂首挺胸,英姿飒爽,清正尾随其后,像个跟班,或是保镖。
      杏芳低低说了一句:“你没见北凤和清正不说话吗?”
      “你一说,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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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寒门》是一部贫寒之门的苦难史、奋斗史和爱情史,也是一部城乡改革史、巨变史。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时间跨度从1974年到疫情解封的2023年,以中国南方农村朱姓为代表的三家寒门儿女打开一个时代的大门。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