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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打湿的勇气   程拟把 ...

  •   程拟把母女都轰走了。
      黎之默默收拾地上的玉米叶,觉着心里怅然若失。
      短短几天,发生了好多事,而造成现在这个局面,该怪谁呢?
      她在赵林夕哭泣的时候,怨恨黎春唐的喜新厌旧薄情寡义;她在黎春唐控诉的时候,藐视赵林夕的不择手段背信弃义;她在家庭破裂的时候,唾骂应扶晓的自轻自贱伤风败俗,痛斥木楠的恩将仇报农夫与蛇……
      她在各种情绪里反复横跳,最后在上一辈人解决恩怨的时候,悔恨自己的引狼入室弄巧成拙。
      “之之”,程拟柔声唤她。
      唇角生硬地向上牵起,憋出一个勉强的假笑,她站起来,手指松垮的握着玉米叶,尽量敛住黯淡的目光:“嗯?”
      太阳偏移光影,从门外一寸一寸挪过来,前面的影子不说话,只是轻轻地拥住了她。
      ———
      下午三点。
      爷爷奶奶安全到家,老两口不知是不知道还是怎的,一点儿没提那母女的事,反而是小聊了一会儿家常事,。
      程拟的爸爸一到,黎之就起身说要走了。
      老两口说什么都要他们把摘好的菜带走,说地里的菜长势猛,根本吃不过来。
      小狗不懂分别,一直追着千翻走,黎之望着它,仿佛被隐形的牵挂绊住,让她离去的脚步走的缓慢。
      “我家还有一个千翻小时候的狗窝,给它睡的话,应该再合适不过了。”
      她的眼尾跃上一点喜色,长睫下的眼睛如昨夜萤火,程拟再次确定:“我保证,你是它唯一的主人。”
      程爸的车临时停在小卖铺门口,他奉老婆之命公派采购,不光打包了一堆烤肠,还沾光享了个折扣。
      群山向后奔走,黎家湾又越来越远了。
      黎之跟程爸问好,浅浅进行了一些交流,待进入石栏隧道,高速的滚轮音从窗外划拉进来,话题也就终止了。
      两只狗似是精力消耗超标,蜷在脚边就呼呼睡着了。
      回去还有近一个小时的车程,虽然叔叔照顾她晕车,降下了一小部分车窗,空调的冷气和部分热气交汇,她仍抵不住困倦,也安静的阖眼养神起来。
      车子驶出隧道,程爸瞄了一眼后视镜,看见儿子正把放在后座的薄毯盖在女孩身上,逮着儿子问:“你小子,我说上午过来,干嘛非要让我下午来?”
      他的动作很轻,“有事。”
      “你能有什么事”,程爸不以为然地小声嘟囔,又忍不住看向后视镜。
      儿子把车窗关上,贴心的拉紧窗帘,稍有那么一两束强光从缝隙里钻进来,他不躲,反而坐的端正,用身体牢牢接住。
      炎炎夏日,路上的车流不算大,车子在路上平稳穿行,很快驶进城区。
      “儿子,问问你女生朋友家在哪里,我们先送她回去。”
      “红绿灯左转,重溪六层,我知道路。”
      “你去过啊?”,程爸眼底掠过一丝诧异。
      没听说儿子跟哪个女同学走的这么近过,还去过女孩子家。程拟还是小时候去过齐姝家里,长大了点就再也不愿意去了。
      “去过几——”,他顺势接话,又觉出不对,改口道:“她家楼下的面馆在我们学校挺出名的,我去过几次。”
      小狗跟千翻处成了朋友,干什么都屁颠屁颠跟在千翻后面,尾巴晃如拨浪鼓,黎之跟它道别,它都没多在意。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她从冰箱拿了瓶冰水,拧开喝了小口,点进对话框:【给它取个名字吧,等下次你叫它的时候,它肯定就能听懂了。】
      身子窝进松软的沙发,她转动着手机,仔细思考该取个什么名字好。
      刚把输入密码解锁,手机莫名熄屏,摁哪里都没有反应。
      她熟练地掏出充电器,连接上地插电源,然后侧躺着看屏幕亮起开机字幕。
      这次不是电量的问题,是气温一冷一热反复交叉,成功让它变成了“敏感机”。
      接下来,除了八月初的研学,她暂时没什么安排,有足够的时间好好捋捋最近发生的一些事,顺便去医院做一次检查。
      最好是能再回去见一次老头,看看十年后的程拟,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她。
      绿色的电量进度条缓慢爬升,她在输入法的常用语里找到两个字:【氺呈。】
      消息发出的同时,对面也发送过来两条近二十秒的语音。
      “之之同学啊,我是程拟的妈妈,你爷爷奶奶太客气啦,送给我们这么多绿色蔬菜,我们哪里吃的完呐。明天阿姨下班早,晚上来家里吃饭吧。”
      第二条语音紧接播放。
      “我还邀请了你们的几个朋友呢,也当做是你们拿了第一名的庆祝啦。你有没有什么需要忌口的?待会你发给程拟,阿姨好列出单子让他去买菜。一定要来啊,都来尝尝阿姨的手艺。”
      突如其来的邀约,黎之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但看这样子,其他四个应该也收到了邀请,自己不去不好。
      她摁住说话:【阿姨,我没有忌口,谢谢您的邀请,明天我会准时到的。】
      另一边没有回复这条线路的对话,延续了上个话题:【氺呈?所以我的备注是氺呈的老板?】
      他怎么知道的?有鬼了。
      黎之只是开个玩笑,毕竟他以后是氺呈的老板,跟小狗取一样的名字,怕他以后找她算账说“书店是狗开的?”
      解释的话还在输入,又收到一条新消息:【从我们的姓氏里各取一半,它应该会喜欢这个名字。】
      各取一半?黎和氺,程和呈……
      让她想了很久的名字,原来被它的创造者赋予了这样一层特殊的含义。
      【叫它番羽吧,接着千翻的名字。“氺呈”这个名字很文艺,或许以后可以用做一家书店的招牌。】
      番羽,番羽……程拟念着这个名字,抬手叫千翻领着小狗过来。
      小狗似懂非懂,只看着眼前这个人,一直复读机似的在家里各个角落喊着“番羽”这个名字,但它开心坏了,因为仅仅一个下午,它已经吃了八根火腿肠了。
      齐姝接起电话,第一次觉得程拟如此聒噪,头疼地说:“我从来没有这么好奇过,这个番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程拟看着接通的电话,这才停止奖励,说了去电的目的。
      “明天没时间,我和表姐约好要去吃商场新开的那家粤菜。”
      程拟如早有料到,只飘出四个字就让她回心转意,“草将要来。”
      蒋东越不记得何时和程拟互换过手机号了,看见来电显示是他的时候,右眼皮莫名跳了好几下。
      收到意料之中的婉拒,程拟没有波澜,毕竟草将一直以来都对他的脸不放心。但他只是不紧不慢的撕开另一包火腿肠的外包装,也搬出了四个字:“齐姝要来。”
      蒋东越立马改口:“四点半到。”
      汪海的家里请了一对一家教,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学,暑假生活单调得紧。现在有个和朋友见面的机会,心情都快飞起来了,“给我留个雅座。”
      通知完所有人,程拟放下手机,“番羽过来,番羽……”
      第二天一大早,黎之就在床上待不住了。
      衣柜里的衣服全部堆到床上,翻来覆去试了好几套,都不怎么满意。她郁闷地套回自己的宽大T恤,踩着拖鞋去楼下吃早餐。
      下午三点的太阳烫的可以生煎鸡蛋,黎之打了个出租,按程拟给的地址报给司机。
      寰语·中玉是近两年才建设的新楼盘,大门修的简约大方,喷泉、花艺、造景都非常具有设计感和艺术感,放到二零二七年也依旧不过时。
      跟她目前的家比,还是有一定差异的。
      在附近商超选购了一些礼品,她顶着大太阳,又跑回了下车点。
      保安亭内的风扇刮得桌上的纸张发出“哗啦啦”的响动,联合躁动的虫鸣一起,把看守的人催眠得昏昏欲睡。
      “大叔,开一下门吧,谢谢。”
      保安没有反应。
      她再次敲他的玻璃窗,拔高音量:“大叔,大叔……”
      保安吓一激灵,立马规矩地恢复上班状态,开窗问她什么需求。
      她把拎的礼品晃了晃,说自己是来拜访的。
      这个理由显然听的多了,保安又追问:“哪一户?”
      “二栋一单元七零六。”
      一沓登记册摆到她面前,“登个记。”
      “哦”,她把手里的东西一一放下,拿起笔开始填写。
      “她是来找我的,签个名可以走吗?”
      门从里面被打开,一道有点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畔。
      保安看着黎之刚写完日期姓名的登记表,对走出来的人说:“那你也签一个,就可以走了。”
      他点点头,接过黎之的笔,手指划到最后,在“户主姓名”那一栏签下:于辞。
      “学长,好巧啊,刚才谢谢你”,黎之和他并排走在小区里面,树荫如盖,比外面凉爽许多。
      于辞看她满头大汗,递过一张纸,“要不要去凉亭坐会儿,那里很多人避暑。”
      瞧了眼时间,来的确实算早,再过半小时去比较合适,她擦着鼻翼两侧说:“好啊。”
      凉亭修在小区的下面,需要乘坐电梯到一楼,然后才能看到一大片绿植簇拥着的凉亭。
      说是凉亭,不如说是一个场地很大的休闲娱乐区更合适。很多小孩在这里跑跳,大人们搓麻将下棋,仿佛都对三十九度的气温毫无察觉。
      他们找了两个空位坐下,朋友般的随意闲聊,提到学校的时候,于辞灿然一笑,说他录取到了首都一所九八五的高校。
      黎之真心为他高兴,虽然这样的机会自己不会再有。
      于辞问:“你以后想读什么专业?”
      她认真思考了下,唇角微勾,“不考虑就业和生存的话,我还想学摄影,然后把我拍的神图铺满各大社交媒体。”
      “你想来首都吗?”他把视线定在她的脸上,喉管紧张得不停吞咽,手指反复抓握,在椅子的扶手上留下清晰的水印,“我们学校就有这个专业。”
      哪里有这个可能呢,黎之苦笑,“首都太远啦,我一个人走不了那么远。”
      于辞心里泛起苦涩,这大概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吧,她没有给他一丝一毫的期许,这个暑假过后,人生路迢迢,从此山高路远,恐怕再难相见了。
      想起初见,是在食堂的打饭窗口,他打完饭在四处找座,朋友“欸”了声,指着正起身离开的一个人。
      就那短短的几秒钟,他的视线追随出去,越过好几根白色的立柱,依旧稳稳落在马尾少女的身上。
      那是一种清冽、阴郁、生人勿近的气质,还有让人想要无限探索的神秘。
      但他素来也是个冷淡的性子,无论多大的兴趣,他都会在自己掌控的范围内堪堪打住,主动不是他能随便干的事。
      后来的书法比赛,他和她有了交集,两个人都话不多,但于辞开始寻找话题,偶尔在路上碰到,也能聊上几句。
      于辞很适应这种节奏,但他发现他们的对话永远处在浅表层面,越往深走,她的防御性越强。他试着想驱散她头顶的乌云,可他的力量太微小了,她需要的是太阳,可他不是。
      在他还在纠结是否要允许自己介入她的悲伤时,程拟出现了。
      程拟是太阳,他热烈又坚定地走向了她,接纳所有的阴天雪天下雨天,陪她熬过一个又一个黑夜,日复一日,从不缺席。
      于辞主动过一次。
      十校联考之前,他就发现她对程拟态度的变化,已经发展到了和自己相同的地位,同学以上,友情未满。
      程拟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他想要的结果,受再多次挫败,他也只是短暂的落寞,在尘埃落定之前,他学不会放手。
      输了,他承认他技不如人,赢了,那他得到什么奖励都是应该的。
      于辞感受到了危机,所以他也写了一封信。
      大意就是问她愿不愿意和他考同一所大学,他会在首都等她,也请她等等现在的自己,不要和其他人发展友情以上的关系。
      字数不多,但是他也去书店精心挑选了个好看的外壳包起来,在高二考试结束后就放了假的周五,他下了晚自习,心惊胆颤地去往了黎之的教室。
      整个二楼三楼都是黑的,抬头看不见星光,月亮也不见踪影,一点光亮都没有。
      广播站今天哑火不言,他行走在空荡荡的长廊,静谧到能清晰听见自己的谨慎的脚步和密集的心跳,感觉自己像在做贼,却又傻傻分不清是心在发出警报,还是心在为他鼓掌。
      高三的学生都在喧闹着往外走,唯有对面一楼的教室还残留两三盏白炽灯,指引他去想要抵达的目的地。
      无数次,他都告诉自己要立刻撤退,就当做没写过没来过,不要让自己有丢失体面的风险,不要让自己陷入尴尬,不要做不擅长的事。
      可直到他推开学校坏的千奇百怪的门,把信平稳地放在她的桌上,他依旧没有做出决定,只是不停地催促自己,必须走了。
      可脚步又没挪半步,反倒是妥协似的重叹一口气,再纵容自己冒了一次险。
      他抓起桌上的黑色签字笔,为了不让她和其他混在一起误扔,明目地在封面落下了自己的名字。
      之后揣着无尽的夜色,快速消失在躁动的晚风里。
      只是他没想到,他能轻易推开的门,一场疾雨也可以。
      呜啦啦的风如绞肉机般席卷过窗外的植物,树叶先是在半空打圈儿,后就被斜雨钉落在走廊、空地。大部分教室都被一股妖风揣开,徒留窗户在震颤的□□。
      同学们没收到课桌的书籍无一例外地经历了风的翻阅,部分同学的桌面更是遭受了雨的洗礼。
      于辞的信先吹落桌面,而后和其他掉落的纸张一样,在那个夜晚不断地升空、坠落,漂泊无依,最后冰冷了一团无法复制的勇气。
      他害怕她没看见,却又害怕她看见,太多次的欲言又止,他终于在今天问出口,也终于明白错失了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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